離職補償金要不要交個稅呢?離職補償金應該怎么計算才正確呢?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補償金需要繳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規定: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離職N+1補償金額是怎么計算的?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往前推12個月加起來再除以12就是你的12個月平均工資
拓展內容:
1、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3、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4、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
5、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以上就是有關離職補償金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時,一般會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向被征地單位支付各項補償費用,支付征地補償款,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支付征地補償款分錄
1、如果征地補償款是通過財政國庫向收款人支付的,則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經費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土地補償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用款額度
2、如果沒有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通過資金申撥到行政單位賬戶的,則在收到時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
3、支付補償款時:
借:經費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土地補償
貸:銀行存款
4、若是需要資本化處理的,則要同時做下面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待攤投資
貸: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征地補償款:具體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總和,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收到賠償款計入什么科目?
賠償款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做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比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以及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等,都屬于其他應收款范疇。
經濟補償金包括離職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安置費等等,當職工收到經濟補償金時,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該怎么計算?
經濟補償金個稅的計算方法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五條第一款規定:
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經濟補償金是什么意思?
經濟補償金指的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的區別
1、適用條件不同。法律對兩者適用條件都有明確規定,并不相同。支付經濟補償的條件比較簡單,強調的是向勞動者傾斜,而賠償金強調的是對損失的一種賠償。
2、主觀過錯不同。經濟補償不考慮主觀過錯,而賠償金是強調過錯責任的。
3、單向或雙向不同。經濟補償是單向的,而賠償金是雙向的,既有企業向員工賠償,也有員工向企業賠償。
4、法律性質不同。經濟補償是對勞動者的補償,而賠償金是對過錯方的懲罰。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時,勞動者按規定可取得一定的經濟補償。企業支付的離職補償金,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經濟補償金如何做賬?
1、企業辭退計劃預期在其確認的年度報告期間期末后12個月內完全支付的,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支付辭退福利款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2、企業實質性辭退工作在一年內實施完畢但補償款項超過一年支付的,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后的金額計量應計入當期損益,該金額與實際支付的辭退福利金額之差,作為未融資費用計入“財務費用”科目,分錄為:
確認因辭退福利產生的預計負債時:
借:管理費用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各期支付辭退福利款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同時,折現后的金額: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本科目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給予職工的經濟補償,即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所指的辭退福利;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員工離職,可以取得相應的離職補償金。那么離職補償金如何做賬務處理?
員工離職補償金分錄
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離職補償金會計分錄
(1)進行計提時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2)實際支付時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3)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離職補償金發放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意思?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具體包括: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歸為此類)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關于政府給予的搬遷補償款的會計處理問題,是不少會計同行存有困惑的業務難點。以下是關于企業拆遷補償款的賬務處理解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拆遷補償款的賬務處理
收到補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企業在收到政府搬遷補償款時,要區分與資產相關的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補助
與資產相關的補助要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
與收益相關的補助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要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償收入”;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按規定,屬于對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搬遷后擬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應作為政府補助,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后如有結余的,應作為國家資本性投入,計入“資本公積”科目。
1、補償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資產損失:
借:專項應付款
貸:遞延收益
固定資產清理完畢時
借:遞延收益
貸:固定資產清理
無形資產轉銷時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支出
2、補償企業的費用性支出和停工損失:
借:專項應付款
貸:遞延收益
將其作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處理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3、補償企業搬遷后擬新建資產:
借:專項應付款
貸:遞延收益
將其作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處理
分期攤銷時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4、最后,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后如有結余的:
借:專項應付款
貸:資本公積
根據稅法相關規定,單獨入賬的土地不能攤銷,所以計入在建工程建筑物的成本。
企業從政府處領取搬遷補償和搬遷補償存款利息一并作為“專項應付款”。
售出、報廢或者搬遷損壞的固定資產,應當作為固定資產清算業務,其凈損失核銷“專項應付款”;
機器設備的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費用,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職工安置費用,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企業搬遷后,“專項應付款”有余額的,應當增加“資本公積金”,增加的“資本公積金”由全體股東分享;“專項應付款”金額不足的,計入當期損益。
對于拆遷補償款費用,一般設置專項應付款科目、營業外收入科目等進行有關核算,收到拆遷補償款時,應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收到拆遷補償款賬務處理
第一,屬于補償搬遷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性支出和停工損失的,應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遞延收益”科目,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并作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外收入,即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第二,屬于補償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搬遷損失的,應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遞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資產清理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在無形資產轉銷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第三,屬于補償搬遷后新建資產(主要為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的,應從“專項應付款”科目轉入“遞延收益”科目,并作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分期計入當期損益,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第四,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后的結余,應當轉入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明細科目,由全體股東共同享有,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公司收到拆遷補償款,屬于政策性搬遷而收到的補償款,全額計入“專項應付款。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專項應付款是什么?
專項應付款是企業的專項資金對外發生的各種應付和暫收款項。
專項應付款是企業接受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款項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資產或增加其他負債償還的負債。
“專項應付款”賬戶用于核算企業接受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如專項用于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以及從其他來源取得的款項。在“專項應付款”賬戶下,應按專項應付款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為了反映應付、暫收專用款項的增減變動,應設置“專項應付款”賬戶組織核算。專項應付款或專項暫收款發生時貸記該賬戶,支付各項應付、暫收款時,借記該賬戶。貸方余額為專項應付款實有數。
專項應付款屬于“非流動負債”科目。
企業由于政策性原因發生搬遷的,可取得政府下撥的補償款。這筆款項計入專項應付款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企業搬遷補償費賬務處理
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5]123號)的相關規定:
一、企業收到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作為專項應付款核算。搬遷補償款存款利息,一并轉增專項應付款。
二、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損失或費用,區分以下財政部文件情況進行處理:
?。ㄒ唬C器設備因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等原因發生的費用,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ǘ┮虬徇w出售、報廢或毀損的固定資產,作為固定資產清理業務核算,其凈損失核銷專項應付款;
?。ㄈ┯糜诎仓寐毠さ馁M用支出,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ㄋ模┢髽I因搬遷而滅失的、原已作為資產單獨入賬的土地使用權,直接核銷專項應付款。
三、專項應付款如有不足,應計入當期損益。應當單獨披露企業搬遷結束后計入資本公積金或當期損益的金額,以及收到的政府撥給的搬遷補償款的總額。
專項應付款如有余額,且企業已經結束搬遷后,則作調增資本公積金處理。同時,全體股東共享因調增資本公積金處理而增加的資本公積金。
搬遷費用如何做會計分錄?
公司搬遷的費用分為很多類,比如搬遷時支付的員工的費用,可以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里面,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等
支付的與搬遷有關的運輸費,辦公費,人工費等,都可以計入到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如果因為政策搬遷,所取得的補貼款,可以沖減企業支付的搬遷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時,如何做賬?
經濟補償金如何做賬?
1、企業辭退計劃預期在其確認的年度報告期間期末后12個月內完全支付的,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支付辭退福利款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2、企業實質性辭退工作在一年內實施完畢但補償款項超過一年支付的,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后的金額計量應計入當期損益,該金額與實際支付的辭退福利金額之差,作為未融資費用計入“財務費用”科目,分錄為:
確認因辭退福利產生的預計負債時:
借:管理費用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各期支付辭退福利款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同時,折現后的金額: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給予職工的經濟補償,即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所指的辭退福利;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經濟補償金要繳納個稅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執行時間:2019年1月1日起
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需要給員工支付離職補償金,離職補償金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此有疑問的小伙伴們來一起了解吧。
離職補償金可以稅前扣除嗎?
離職補償金按理是可以稅前扣除的,離職補償金屬于企業支付的與取得應稅收入相關的支付,企業實際支付了,且依法代扣代繳了個人所得稅就應該可以全額扣除。但是否能夠據實稅前扣除要以主管稅務機關的意見為準。
法律法規參考: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
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八條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并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可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關于離職補償金的法律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