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企業職工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x繳費年限X1%
其中,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參保人第1年繳費工資/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第n年繳費工資/第n-1年職工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年限
舉個例子,60歲的老楊,繳費年限:15年,繳費工資:5000元,假定他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也為5000元,且其繳費基數每年都與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持平,這樣他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就是1。
那么老楊的基礎養老金就是: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1+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x繳費年限x1%=5000x(1+1)÷2x15x1%=75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退休年齡對應計發月數。
其中,退休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可以參考下表:
退休年齡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計發月數 | 195 | 190 | 185 | 180 | 175 | 170 | 164 |
退休年齡 | 57 | 58 | 59 | 60 | 61 | 62 | 63 |
計發月數 | 158 | 152 | 145 | 139 | 132 | 125 | 117 |
退休年齡 | 64 | 65 | 66 | 67 | 68 | 69 | 70 |
計發月數 | 109 | 101 | 93 | 84 | 75 | 65 | 56 |
還是以老楊為例,他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8%,
那老楊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退休年齡對應計發月數=5000x8%x12x15÷139=518元
老楊每個月能領到的養老金就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750+518=1268元
注:一部分在養老保險改革前參加工作的人還有過渡性養老金,地區不同計算方法也不同。
內容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廣州12345,會計網整理發布。
每個人在年輕的時候都會提前規劃自己的未來,養老作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更關乎大家的切身利益,因此個人養老金制度應運而生。目前我國的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由國家、用人單位(集體)和個人共同承擔,發揮了保基本、兜底線的功能,目前覆蓋人數已達10.4億。
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費,采取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實行完全積累,是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截至2022年第二季度,兩項年金參加職工7500多萬人,
第三支柱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具體包括個人養老金和其他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兩個部分。202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2]7號),確定了個人養老金的制度框架,補齊了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短板。近期,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等配套政策相繼出臺,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落地實施。具體來說,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采取個人賬戶模式,由個人繳費,實行完全積累,市場化運營,并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簡單來說,就是在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再增加一份積累,可以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養老保險需求,實現老年生活更有品質和保障。
內容來源福建人社,會計網整理發布。
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第六條規定,外省戶籍參保人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參保地=戶籍地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參保地≠戶籍地→最后參保地繳滿10年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最后參保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參保地≠戶籍地→最后參保地不滿10年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參保地≠戶籍地→每個參保地均不滿10年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注意:
1、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2、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3、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第二條處理。
(圖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微信)
近日,寧夏、遼寧、河南、河北、江西、天津等多個省區市正式公布了2023年養老金上調方案,迎來了養老金政策調整的第一波高潮。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均可參與今年養老金上調,趕快來看看你的養老金今年漲了多少?
多地發布養老金上調方案
根據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全國調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8%確定。各省以全國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寧夏養老金上調方案
根據關于寧夏人社廳官方發布的《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寧人社發〔2023〕85號),調整辦法和標準如下: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含15年),每月統一調整15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不滿1年按1年計算),自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2元;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二是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2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95%調整(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調整不足20元的統一按20元調整,工傷退休職工按原規定執行。
(三)適當傾斜。一是高齡人員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適當傾斜,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二是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艱苦邊遠一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對艱苦邊遠三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調整后基本養老金水平低于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寧夏人社廳于7月12日在官網發布了這一消息,寧夏退休人員的人均養老金增加了148元。共有73.16萬名退休人員已經收到了調整后的養老金發放。
遼寧養老金上調方案
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遼寧省財政廳印發《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調整辦法和標準如下:
(一)定額調整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22年12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統籌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7%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下列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2.符合《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后,統籌內養老金總額低于調整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統籌內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河南養老金上調方案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調整辦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月增加1.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每月再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1%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2.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江西養老金上調方案
江西省人社廳發布《關于江西省2023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贛人社發〔2023〕15號),決定從202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預計全省將有385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此次養老金調整,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并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準統一。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增加33元。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此次掛鉤調整,一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二是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2%增加。傾斜調整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的統籌照顧,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3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3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8元。
養老金上漲怎么計算?
養老金調整具體怎么算呢?按照要求,2023年養老金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并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也就是說,養老金上漲金額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的步驟來計算。
其中,定額調整指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統一增加相同額度的養老金,體現社會公平。
以河北為例,其定額調整為40元。
掛鉤調整指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調整養老金時增加的也相對較多。河北明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元;按照本人2022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群體予以照顧,這些人可以適當多漲養老金。
以河北養老金2023年調整方案為例,退休人員繳費年限30年,養老金3000元,不享受傾斜調整,那么可以上漲的養老金為:定額調整40元+繳費年限掛鉤調整30×1元+養老金掛鉤調整3000×1.4%=112元。
以遼寧省為例,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的《關于2023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養老金上漲的計算步驟如下:
假設遼寧一位72歲退休人員,養老金4000元,工齡35年。他養老金的上漲金額為:
①定額調整35元;
②工齡掛鉤35×1+20×1.5=65元;
③養老金掛鉤4000×0.7%=28元;
④高齡傾斜35元;
合計35+65+28+35=163元,漲幅為4%。
總體來說,遼寧退休人員想要獲得更多的上漲金額,主要看兩點:一是累計繳費年限是否足夠長,二是年齡是否達到了獲得高齡傾斜的標準。
另外,遼寧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在2023年7月31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
養老金“漲一補發六”
具體來說,“漲一”是指從7月開始根據調整后的新標準發放養老金。而“補發六”表示需要補發前6個月上漲的養老金。由于2022年退休金的調整從1月1日開始計算,但是退休者直到七月才能開始享受增加的退休金,所以他們在前六個月領取的退休金并未按照增加的比例進行發放,從而導致未領取到完整的退休金。因此,我們需要補發1-6月份增加的退休金。
以前,退休人員每月領取3500元的養老金。今年,養老金增加了130元,所以7月份的養老金金額為3630元。此外,他們還會獲得之前6個月的養老金提高額,即780元。因此,7月份的養老金總額將達到4410元。從8月份開始,每月的養老金將按3630元發放。
根據國家規定,所有地區將在7月底開始實施2023年的養老金增加政策。包括那些于2022年底前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將在本月享受養老金的“漲一補發六”待遇。
上漲的養老金什么時候發放?
目前,多地明確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賬的時間是在7月31日前。需要說明的是,各地發放到位時間可能不盡相同,但對退休人員而言,無論各地在何時開始組織發放,都將從2023年1月1日起補發。
天津人社局表示,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于7月31日前發放到位,今年1至6月調整增加的養老金一并補發。
目前已經有地方補發到位。寧夏人社廳官網信息表示,73.16萬名退休人員2023年調增基本養老金已于7月8日全部發放到位,人均每月調增148元。
內容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寧夏人社廳、江西省人社廳、河南省人社廳、遼寧省人社廳,會計網整理發布。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國際上采用較多的稅收優惠模式,簡單理解為“減稅養老”,能夠起到個稅減負作用。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介紹
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由保險公司承保的一種商業養老年金保險,主要面向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社會公眾,公眾投保該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繳納的保險費允許稅前列支,養老金積累階段免稅,領取養老金時再相應繳納,這也是國際上采用較多的稅收優惠模式。
被保險人在投保的運作上實行稅前列支保費,繳納稅款是在領取保險金的時候。
由于在購買保險和領取保險金的時候,投保人處于不同的生命階段,其邊際稅率有非常大的區別,對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稅收優惠。從而能拉動個人購買養老險的需求,也是拉動內需的一個催化劑。
養老保險是什么意思?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相關賬務處理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數)
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為職工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費時,稅務方面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補充養老保險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27號文件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另外,企業財產保險,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也是準予稅前扣除的。
注意: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補充養老保險需要扣繳個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財稅[2005]94號)規定,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等,在辦理投保手續時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各種原因退保,個人未取得實際收入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回。
不得稅前扣除的項目包括什么?
不得稅前扣除的項目主要包括: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當年不可扣);
(6)贊助支出(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法律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員工在職時,企業應按規定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會計核算時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處理,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繳納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一般來說必須當月社保當月繳納,不能逾期繳納,逾期繳納會有滯納金)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后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社會保險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住房公積金、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現如今的大多數企業都會為其員工購買養老保險,這也算是企業給員工的一種福利。那么,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應該怎么做賬務處理?
繳納養老保險會計分錄怎么做?
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個人承擔一部分,單位承擔一部分。一般而言,個人繳納部分也由公司在當期代扣代繳。因此,在繳納時,應由單位先承付職工應交的那部分。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1)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2)發工資時扣除個人繳納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科目,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股份支付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在實操中,企業暫收的,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計入到其他應付款科目,并按實際項目來設置二級科目。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養老保險是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養老保險的賬務處理要怎么做?
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
繳納社保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數)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通常情況下,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個人或者所屬單位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經常發生的應付供貨單位的貨款,則是在“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科目中核算。其他應付款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貸方表示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表示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其他應付款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繳納的養老保險,實務中怎么做賬務處理?
繳納養老保險如何做賬?
繳納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其他應付款科目是用來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而企業經常發生的應付供應單位的貨款,則是在“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科目中核算。
養老保險減免的賬務處理
已繳納,可選擇退費,收到退回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等—養老保險(企業負擔部分)(紅字)
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負擔部分)(紅字)
貸:銀行存款(紅字)
沒有繳納,減免部分可以不做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養老保險是一項基本的社會保險,是國家和社會為解決勞動者達到一定年齡后的基本生活問題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當企業計提并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數)
3、繳納社保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基本的社會保險,是國家和社會為解決勞動者達到一定年齡后的基本生活問題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重要類型之一。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比較重要的險種,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該險種屬于轉移性支出范疇嗎?
養老保險屬于轉移性支出嗎?
養老保險屬于轉移性支出。轉移性支出包括政府部門用于財政補貼、債務利息、失業救濟金、養老保險、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轉移性支出如何理解?
轉移性支出是通過支出使政府掌握的資金轉移到接受者手中,它只是資金使用權的轉移,對國民收入分配產生直接影響。轉移性支出直接表現為資金的無償的、單方面的轉移。
轉移性支出的特點是政府財政付出了資金,卻無任何貨物和勞務所得。
轉移性支出并不反映政府部門占用社會經濟資源的要求,相反,轉移只是在社會成員之間的資源再分配,政府部門只充當中介人的作用。
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數)
繳納社保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重要險種之一,繳納的養老保險,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養老保險如何做賬?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數)
3、繳納社保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社保減免的賬務處理
1、收到已征收社保的退費,單位繳費部分的社保根據退費金額沖回計提和上交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公司承擔部分)
貸:費用、生產成本等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公司承擔部分)
2、沒有上交的社會保險費,減免征收,不做計提和上交分錄,或者按照減半征收的數額做計提和上交分錄: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包括個人承擔社保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單位承擔部分按減半之后的金額入賬,免征不涉及該科目)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個人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單位承擔部分按減半之后的金額入賬/免征不涉及該科目)
貸:銀行存款
3、已經繳納的,需要根據當地部門規定的退、抵方法確定如何處理:
①用于抵減以后期間的,無需賬務處理,“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自然抵減即可;
②當地部門確定退還的,在實際收到時,做如下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日常生活中,土地、房屋發生權屬轉移時,產權承受人需要繳納契稅。若土地、房屋是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是否可以免征契稅?
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可以免征契稅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關于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務部衛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號)規定:一、為社區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按照以下規定享受稅費優惠政策: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免征契稅。
社區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
社區托育服務是指為3周歲(含)以下嬰幼兒提供的照料、看護、膳食、保育等服務。
社區家政服務是指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或醫療機構為孕產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提供的照護服務,以及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的保潔、烹飪等服務。
契稅是什么?
契稅是以在中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其特征體現在:
1、契稅帶有規費性質;
2、當發生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行為時,對產權承受人征收契稅,因此納稅人為產權承受人;
3、契稅采用比例稅率。
契稅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