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實際工作中,像納稅申報業務是一定不要忘記的,如果會計忘記納稅申報,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就需要繳納滯納金。滯納金怎么計算,以及滯納金的賬務處理等問題,還不清楚的小伙伴就一起來學習吧。
滯納金的定義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需要加收滯納金的行為
有以下六種行為是需要征收滯納金的:
1. 未按規定繳納稅款;
2.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少繳稅款;
3.偷稅;
4.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5.欠稅;
6.抗稅。
滯納金怎么計算?
根據《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 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由法規可知,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到實際繳納稅款當天為止,是滯納天數。
滯納金的計算公式為:應納滯納金=應納稅額×天數×0.05%
滯納金賬務處理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滯納金的支出,是帶有懲罰性質的支出,一般情況下,把它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中進行處理。
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營業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以上內容就是滯納金賬務處理的所有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繼續關注會計網!
按照現行稅法規定,納稅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的納稅申報工作。對于逾期繳納的,稅務機關將征收相應的滯納金。請問繳納的滯納金計入什么會計科目?
滯納金計入什么科目核算?
滯納金是指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企業逾期繳納稅款產生的滯納金,是與主營業務無關的非營業性支出。一般將滯納金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會計方面所涉及的應補繳稅款可視為因計算錯誤、疏忽或者曲解事實而造成的前期差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企業應當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錯,但確定前期差錯累積影響數不切實可行的除外。
稅收滯納金會計分錄怎么做?
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
營業外支出 (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轉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調整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
滯納金不可稅前扣除,應在年底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應在稅款申報期內及時繳納稅費,未及時申報的,稅務機關將收取相應的滯納金。繳納稅收滯納金時,應如何做賬?
繳納稅收滯納金如何做賬?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
貸:庫存現金
稅收滯納金跟行政執行處罰類似,是一種稅收機關依法向當事人征收具有懲罰性的一定數額款項的行政強制執行行為。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營業外支出包括什么內容?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盤虧損失、罰款支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等。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包括固定資產處置損失和無形資產出售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指企業對外進行公益性捐贈發生的支出。盤虧損失,主要指對于固定資產清查盤點中盤虧的固定資產,查明原因并報經批準計入營業外支出的損失。罰款支出,指企業由于違反稅收法規、經濟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種滯納金和罰款等。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營業外支出的發生及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貸方登記期末結轉入本年利潤的營業外支出。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應按照營業外支出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需要定期進行納稅申報,如果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則需要繳納滯納金。那么納稅申報過程中繳納的滯納金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滯納金的賬務處理
滯納金的支出是帶有懲罰性質的支出,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滯納金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中進行處理,應做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營業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什么是營業外支出?
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為此,要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滯納金的計算公式
滯納金是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到實際繳納稅款當天為止,這期間則是滯納天數。
應納滯納金=應納稅額×天數×0.05%(萬分之五)
加收滯納金的情形
1、未按規定繳納稅款;
2、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3、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少繳稅款;
4、偷稅;
5、欠稅;
6、抗稅。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在進行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稅收滯納金不得扣除,應做納稅調增處理;稅務機關對于拒繳納滯納金的行為,是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的。
如果納稅人沒能在規定時間進行相關稅款的納稅申報,那么納稅人就需要繳納稅費滯納金。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如何計算稅費滯納金的公式呢?下面會計網就和大家一起了解相關知識點。
哪些行為需要繳納稅費滯納金?
具體有以下幾種行為:
1、沒有按規定繳納稅款或未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
2、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少繳稅款;
3、偷稅、欠稅、抗稅。
提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稅收滯納金。
稅費滯納金如何計算?
1、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稅款*滯納天數*萬分之五
2、關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關稅稅額×0.5‰×滯納天數
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稅額×0.5‰×滯納天數
滯納天數指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到實際繳納稅款當天
《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以上就是需要繳納稅收滯納金的行為和計算公式,希望能幫助到大家及時繳納稅費滯納金,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關注會計網。
核準延期納稅通知書是稅務機關核準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稅務行政文書,是因有特殊困難影響,比如納稅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納稅人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同意其延期繳稅而下達的書面通知。
延期納稅的時限是不超過3個月。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
但在收到核準延期納稅通知書,經稅務機關批準的延期繳納稅款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條件:納稅人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短期資金調度困難: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故;國家調整經濟政策和行政指令對某些納稅人的直接影響;三角債或債務鏈造成的短期貨款拖欠;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材料: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當因不可抗力因素申請時,應提供有權認定機關或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的有關證明,災情報告;當因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申請辦理時,應提供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支出預算;當因三角債或債務鏈造成的短期貨款拖欠申請時,應提供資產負債表。
社保費的滯納金應該計入什么會計科目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對企業來說,社保費滯納金屬于營業外支出,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按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小于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賬面價值等的差額,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債務重組損失)。
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未來應收金額小于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首先沖減已計提的壞賬準備
借:壞賬準備
借:營業外支出(已計提的壞賬準備不足以沖減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貸:應收賬款
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企業轉讓固定資產時,先結轉固定資產原值和已提累計折舊額
借: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收到雙方協議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最后結轉清理損益,計入資產處置損益,不再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
2、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等
借:銀行存款
借:累計攤銷(已計提的累計攤銷)
貸:應交稅費(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
貸:銀行存款
借/貸:資產處置損益(賬面差額)
已計提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減值準備。只有當無形資產報廢時,按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營業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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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在法律、法規或稅務機關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那么,應該提供什么資料呢?
企業申報延期繳納稅款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提出申請,填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
2、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核算期末及提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日所有開戶銀行名稱、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及其匯總清單;
3、當期資產負債表和應上繳、彌補款項表;
4、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支出預算證明。
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企業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程序
納稅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稅服務廳應當受理申請,申請材料存在當場可以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納稅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稅源管理部門負責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經過縣級、市級、省級層層審批后,做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逐級反饋至納稅人。
如果延期繳納稅款未予批準,主管國稅機關應當依法責令納稅人限期繳納稅款,并自稅款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加收滯納金。
企業申報延期納稅的情況
納稅人人因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在法律、法規或稅務機關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稅收的滯納金的應該計入哪個會計科目?會計分錄怎么做?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滯納金是指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滯納金一般分為稅收滯納金、社保滯納金等。滯納金屬于營業外支出記入營業外支出,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需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征收企業所得稅。
稅收滯納金的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1、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借:營業外支出(罰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2、轉賬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稅收滯納金怎么計算?
滯納金的加收率是有稅法規定統一的為0.05%,具體的滯納金的計算方式是:
滯納金=滯納稅款×0.05%×滯納天數,
這里很多小伙伴經常沒搞清楚的是滯納天數,這里的滯納天數指的是應繳納稅款那天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
這里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稅收滯納金是不能稅前扣除的。滯納金不是一種處罰,而是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占用國家稅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會計人們應該把握好各個時間節點,不要給企業帶來損失,最好是不要有滯納金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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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當納稅人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時,就會按照規定根據天數比例繳納一定的滯納金。很多人對稅收滯納金這塊內容不太了解,接下來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稅收滯納金怎么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下管管理法》第二十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津、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根據《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規定: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依照上述規定,經稅務機關批準延期繳納稅款的,在批準的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
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內)滯納金的計算方法是:應納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最高限額是多少?
1、一般的滯納金(包括稅收滯納金)都沒有最高限額的說法,滯納金可以超過本金。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滯納金是什么?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應納稅額超出額定稅額的時候,要不要補交稅費呢?如果對這部分的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核定稅額是對納稅人的所有營業額進行核定,其中還包括開了票的和未開票的。
那么應納稅額超過核定稅額是否要補稅款呢?
申報額超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繳納稅款。
如果是采用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在全年實際繳納的應納稅額超過稅務核定的稅額,要怎么處理?要不要補交稅款?
根據(國稅發〔2008〕30號)規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范圍、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增減變化達到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已確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納稅人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限內按照實際經營額或實際應納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申報額超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繳納稅款。
延期申報補繳稅款是否加收滯納金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滯納金的加收,主要適用《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即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如果多繳納了稅款,那么稅務退還的時候會退還利息嗎?
計算加收利息的情況適用《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況,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而核準預繳稅款退回不計退利息。
以上就是有關應納稅額超出核定稅額是否要補稅和滯納金是否要繳納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