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團體組織和其他采購實體,為了自身履職或者提供公共服務的需要,使用財政性資金或者其他國有資產,以合同方式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那么政府采購的法律責任與特殊規(guī)定有哪些?
一、企業(yè)采購的法律責任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了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相關各方的法律責任。
1.采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予以通報:
(1)未按照規(guī)定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將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
(2)將應當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guī)避公開招標;
(3)未按照規(guī)定在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
(4)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5)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采購金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
(6)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7)未按照規(guī)定公告政府采購合同;
(8)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將政府采購合同副本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2.有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之一,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中標、成交結果的,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
(1)未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終止本次政府采購活動,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2)已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但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中標或者成交結果無效,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沒有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的,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3)政府采購合同已簽訂但尚未履行的,撤銷合同,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沒有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的,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4)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采購人、供應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政府采購的特殊規(guī)定
1.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優(yōu)先購買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采購人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因購買自主創(chuàng)新產品確需超出采購預算的,可按規(guī)定程序申請調整預算。
2.采購人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產品,逐步淘汰低能效產品。
3.采購人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yōu)先采購環(huán)境標志產品,不得采購危害環(huán)境及人體健康的產品。
4.采購人采購進口產品時,應當堅持有利于本國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術的原則,優(yōu)先購買向我方轉讓技術、提供培訓服務及其他補償貿易措施的產品。
提示1:采購人需要采購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yè)條件獲取,以及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在獲得財政部門核準后,依法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應當以公開招標為主要方式。
提示2: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合同履行中,采購人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產品,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且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的,可以與供應商協(xié)商簽訂補充合同,不需要重新審核。
各位納稅人好,歡迎來到消費稅業(yè)務指引,本視頻主要講解的是計稅依據(jù)之特殊規(guī)定。
1、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特殊規(guī)定
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銷售的自產應稅消費品,應當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額或者銷售數(shù)量征收消費稅。
2、卷煙最低計稅價格的核定特殊規(guī)定
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煙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以下簡稱計稅價格)核定范圍為卷煙生產企業(yè)在生產環(huán)節(jié)銷售的所有牌號、規(guī)格的卷煙。
計稅價格由國家稅務總局按照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扣除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批發(fā)毛利核定并發(fā)布。計稅價格的核定公式為:某牌號、規(guī)格卷煙計稅價格=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x(1-適用批發(fā)毛利率)
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按照稅務機關采集的所有卷煙批發(fā)企業(yè)在價格采集期內銷售的該牌號、規(guī)格卷煙的數(shù)量、銷售額進行加權平均計算。計算公式為: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該牌號、規(guī)格卷煙各采集點的銷售額÷∑該牌號、規(guī)格卷煙各采集點的銷售數(shù)量
未經國家稅務總局核定計稅價格的新牌號、新規(guī)格新規(guī)格卷煙,生產企業(yè)應按卷煙調撥價格申報納稅。
已經國家稅務總局核定計稅價格的卷煙,生產企業(yè)實際銷售價格高于計稅價格的,按實際銷售價格確定適用稅率;實際銷售價格低于計稅價格的,按計稅價格確定適用稅率。
已經核定計稅價格的卷煙,發(fā)生下列情況,將重新核定計稅價格:
卷煙價格調整的;
卷煙批發(fā)毛利率調整的;
通過《卷煙批發(fā)企業(yè)月份銷售明細清單》采集的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銷售價格扣除卷煙批發(fā)毛利后,卷煙平均銷售價格連續(xù)6個月高于國家稅務總局已核定計稅價格10%,無正當理由的。
3、白酒最低計稅價格的核定特殊規(guī)定
(1)核定范圍
白酒生產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
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7號)的規(guī)定:納稅人將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銷售給銷售單位,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的情形,應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380號)規(guī)定的核價辦法,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2)核定標準
①白酒生產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②白酒生產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jù)生產規(guī)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guī)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
的企業(yè)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70%范圍內。
(3)重新核定
已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持續(xù)上漲或下降時間達到3個月以上,累計上漲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稅務機關重新核定最低計稅價格。
(4)計稅價格的適用
已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實際銷售價格高于最低計稅價格的,按實際銷售價格申報納稅;實際銷售價格低于最低銷售價格的,按最低計稅價格申報納稅。
4、金銀首飾特殊規(guī)定
(1)既銷售金銀首飾,又銷售非金銀首飾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將兩類產品劃分清楚,分別核算銷售額;凡劃分不清楚或者不能分別核算的,在生產環(huán)節(jié)銷售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在零售環(huán)節(jié)銷售的,一律按金銀首飾征收消費稅。
(2)金銀首飾與其他產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應按銷售額全額征收消費稅。
(3)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金銀首飾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4)帶料加工的金銀首飾,應按受托方銷售同類金銀首飾的銷售價格確定計稅依據(jù)征收消費稅;沒有同類金銀首飾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5)納稅人采用以舊換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銷售的金銀首飾,應按照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jù)征收消費稅。
5、自產應稅消費品特殊規(guī)定
納稅人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等方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jù)計算消費稅。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qū)稅務局,會計網(wǎng)整理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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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報考條件和時間2025怎么規(guī)定?2025年的中級會計報考條件和時間暫時還沒有相關的官方消息。報考時間每年都是不一樣的,但是報考條件基本上每年都不會有所變動,考生可以參考一下24年的報名時間,提前規(guī)劃好時間和準備資料。還有更多相關內容,快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中級會計報考條件和時間2025怎么規(guī)定?
2025年得到中級會計報考條件和時間官方還沒有發(fā)布相關的文件,大家可以先參考2024年的考試時間節(jié)奏和報名條件:
2024年中級會計報名時間:6月12日-7月2日(官方公布日期,各省市根據(jù)情況在此期間內自行確定報名時間);
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時間:9月7日-9月9日,共分為3個批次;
2024年中級會計報名條件:分為需要全部滿足的基本條件和選擇滿足的必要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必要條件(選擇其中一條滿足即可):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二、大三學生可以報考中級會計嗎?
不可以。大三學生不能報考中級會計,因為中級會計的報名要求中明確規(guī)定,至少需要滿足大學專科畢業(yè)的學歷才能有資格報考,考生在沒有取得畢業(yè)證之前都是不滿足條件的。
雙證博士的報考學校選擇豐富,如果你對學術研究和職業(yè)發(fā)展都有較高的追求,并愿意投入時間和精力來應對挑戰(zhàn),那么雙證博士可能是一個很好的選擇。為了幫助考生們了解雙證博士申請條件,高頓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一些基本情況,一起來了解下吧!
【雙證博士介紹】
雙證博士,也稱為全日制博士或同等學力博士,是一種特殊的教育形式。其主要特點在于學生在學習過程中,不僅能夠獲得學術性的博士學位證書,還能夠獲得對應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博士學歷證書。這種教育模式旨在培養(yǎng)既有深厚學術背景,又有實踐經驗的復合型人才。
雙證博士通常是為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提供的一個教育階段。學生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需要完成規(guī)定的學習任務和論文要求,以達到學術和職業(yè)的雙重提升。完成學業(yè)后,學生將獲得兩個證書:一是證明其在學術上已經達到博士水平的博士學位證書,二是證明其在規(guī)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所有課程且成績合格,準予畢業(yè)和獲得學歷的博士學歷證書。
【雙證博士報考條件】
學歷要求:一般來說,報考雙證博士的考生需要具備碩士學位或同等學力。對于同等學力者,則需要具備相應的學術成果和研究能力,以證明其具備攻讀博士學位的資格。
工作經驗要求:多數(shù)高校或研究機構在招生時會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工作經驗,特別是在所報考專業(yè)領域內的工作經驗。這是因為雙證博士旨在培養(yǎng)既有深厚學術背景又有實踐經驗的高端人才。
綜合素質與能力:除了學術背景和資格要求外,報考雙證博士的考生還需要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獨立思考、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開展深入的學術研究并取得創(chuàng)新性成果的能力。同時,溝通能力和團隊協(xié)作精神也是必不可少的。
推薦與申請材料:報考雙證博士通常需要提供推薦信和一系列申請材料。推薦信通常要求由考生所在單位的教授或專家撰寫,以證明考生的學術能力和研究潛力。申請材料則包括個人簡歷、研究計劃書、學術成果等,用以展示考生的學術背景和研究成果。
【雙證博士報考特殊要求】
對于報考雙證博士的考生,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等。
在職博士教育旨在培養(yǎng)具備高度專業(yè)素養(yǎng)和實踐能力的高端人才,因此,多數(shù)高校或研究機構在招生時會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工作經驗。
如果考生是在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證書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定向培養(yǎng)的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或與原工作單位有服務期、保密期等約定正在履行服務義務的在職人員考生,均須征得定向培養(yǎng)單位或服務單位的同意方可報考。
注:學費招生信息均以官網(wǎng)發(fā)布為主。本文部分方式及考核方式介紹來自官網(wǎng),或網(wǎng)絡搜集信息僅供參考,僅供參考,不代表合作關系,如有侵權,聯(lián)系刪除。
以上內容來源網(wǎng)絡,僅供參考!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關于【雙證博士報考條件是什么?特殊要求盤點!】的全部內容,如果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院校選擇、就業(yè)問題等,可直接點擊下方咨詢,由專業(yè)老師為您一對一解答!
云南中級會計考試實行網(wǎng)上繳費的方式,考生先填寫個人信息報名,之后系統(tǒng)進入繳費程序,考生根據(jù)提示繳納報名費用即可。
1.登錄中級會計報名入口(http://kzp.mof.gov.cn/);
2.點擊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選擇報名;
3.已經注冊的考生可以直接登錄,沒有注冊的考生請第一時間進行注冊;
4.登錄后跳轉至如下頁面,請大家仔細閱讀報考承諾,選擇“完全同意”,然后閱讀刑法等相關內容,點擊“我已閱知上述條款”再點擊下一步;
5.詳細閱讀中級會計報名流程,進入下一步;
6.選擇報考省份,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省份報考,一旦選擇報考省份,不能自行更改;
7.系統(tǒng)自動調取基本信息,但是要手動選擇自己符合的報名條件,然后點擊下一步;
8.填寫報考信息;
9.確認考試費用;
10.保存好報名注冊號。
《中級會計實務》涉及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資產減值、金融資、外幣折算、財務報告、政府會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等內容;《財務管理》涉及財務管理基礎、預算管理、籌資管理、投資管理、財務分析與評價等內容;《經濟法》涉及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稅法律制度、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相關法律制度等。
1.難題可以適當放棄: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難免會有掌握不好的知識內容,可以放棄不做,不要浪費時間。
2.先易后難:在考試做題時候,要注意先做自己一眼可以看出答案的題目,自己沒有把握的試題,放到最后再做。
云南中級會計考試實行網(wǎng)上繳費的方式,考生先填寫個人信息報名,之后系統(tǒng)進入繳費程序,考生根據(jù)提示繳納報名費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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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點擊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選擇報名;
3、去年已經注冊的考生可以直接登錄;
4、登錄后跳轉至如下頁面,請大家仔細閱讀報考承諾,選擇“完全同意”,然后閱讀刑法、等相關內容,點擊“我已閱知上述條款”再點擊下一步;
5、詳細閱讀中級會計報名流程,進入下一步;
6、選擇報考省份,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省份報考,一旦選擇報考省份,不能自行更改;
7、系統(tǒng)自動調取基本信息,但是要手動選擇自己符合的報名條件,然后點擊下一步;
8、完善報考信息;
9、確認考試費用并繳納;
10、保存報名注冊號。
《中級會計實務》涉及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資產減值、金融資、外幣折算、財務報告、政府會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等內容;
《財務管理》涉及財務管理基礎、預算管理、籌資管理、投資管理、財務分析與評價等內容;《經濟法》涉及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稅法律制度、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相關法律制度等。
1.不要遲到:考生在考試當天切記不要遲到,一定要準時到場,遲到三十分鐘將不能進入烤成參加考試。
2.到場簽到:考生在到場后要配合監(jiān)考人員,完成每場考試的簽到工作。
3.證件檢查:任何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考試證件的檢查。
云南省會計中級報名入口官網(wǎng)暫未公布,現(xiàn)參考全國公布的報名入口:“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js.mof.gov.cn/),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考試報名統(tǒng)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繳費統(tǒng)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1.登錄中級會計報名入口(http://kzp.mof.gov.cn/);
2.點擊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選擇報名;
3.已經注冊的考生可以直接登錄,沒有注冊的考生請第一時間進行注冊;
4.登錄后跳轉至如下頁面,請大家仔細閱讀報考承諾,選擇“完全同意”,然后閱讀刑法等相關內容,點擊“我已閱知上述條款”再點擊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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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選擇報考省份,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省份報考,一旦選擇報考省份,不能自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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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填寫報考信息;
9.確認考試費用;
10.保存好報名注冊號。
《中級會計實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金融資產、收入、所得稅、會計政策、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財務報告等。
《財務管理》:籌資管理(下)、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成本管理、收入與分配管理。
《經濟法》: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稅法律制度、企業(yè)所得稅法律制度。經濟法的很多知識點是通過小案例的形式來進行考查的,要多練習歷年試題,把握考情,多總結出題人的思維想法和出題角度。
2023年中級會計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除了在試題傳輸方式和考試作答方式與紙筆考試有所不同外,中級無紙化考試的科目、試題類型及難易程度、答題時間均與中級紙質考試相同,需要考生提高打字速度,進而提升應試水平。考生可在考前提前熟悉無紙化考試操作系統(tǒng),包括答題演示、操作指南、模擬答題等操作。需要考生盡量選擇主流的計算機漢字錄入方法,并有比較熟練的計算機漢字錄入技能,考生可以在考前進行相應的訓練。
隨著202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報名工作即將啟動,在此特別提醒廣大考生,特別是那些位于特定地區(qū)的考生,需要格外留意今年的報名時間。部分考區(qū)的報名時段可能與常規(guī)安排不同,大家需要重點關注,以免失去本年度參考的機會。
一、這幾個地區(qū)2024年中級會計報名時間特殊
從目前公布的2024年中級會計報名時間來看,大部分地區(qū)2024年中級會計報名時間為6月12日-7月2日。值得考生關注的是,有部分地區(qū)2024年中級會計報名時間特殊!以下是報名時間比較特殊的幾個地區(qū),大家可以作為參考:
上海:第一階段:2024年6月17日10:00-6月21日24:00;第二階段報名:6月28日10:00-7月2日12:00。
河南:2024年6月18日至7月1日。
河北:2024年6月14日至7月2日。
四川:2024年6月17日至7月2日。
新疆:2024年6月19日至7月2日。
兵團:2024年6月19日至7月2日。
二、中級會計報名信息表什么時候打印?
中級會計報名信息表的打印時間是在考生完成報名信息填寫之后。打印報名信息表是參加中級會計考試流程中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不僅作為報名成功的證明,而且在一些地區(qū)領取合格證書時也需要用以證明身份信息。
三、中級會計考試難度體現(xiàn)在哪兒?
中級會計考試的難度,體現(xiàn)在多個方面。這不僅是一場對考生專業(yè)知識的全面檢驗,也是對其應用能力、時間管理能力以及心理承受能力的綜合考察。以下是詳細分析:
1.知識面廣:中級會計考試涉及財務會計、財務管理、成本會計、審計、稅法等多個領域,要求考生不僅要有扎實的專業(yè)理論基礎,還要對各個領域的知識有足夠的掌握和應用能力。這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報告的編制、財務數(shù)據(jù)的分析和解釋、以及稅收法規(guī)的應用等。因此,這一考試對考生的記憶力、理解力和邏輯思維能力都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2.題目難度大:中級會計考試的題目設計往往需要考生進行深入的理解和分析,而非簡單的記憶與重現(xiàn)。這種題型設計旨在測試考生對會計知識和技能的實際應用能力,而不僅僅是書本上的理論。這就要求考生不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
3.考點分布廣泛:由于中級會計師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并采用隨機組卷的方式,出題形式更加靈活,出題范圍也更加廣泛。這種不確定性增加了備考的難度,因為考生需要對所有可能考到的內容進行全面復習。
云南省中級會計的報名網(wǎng)站為:全國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官網(wǎng)(http://kzp.mof.gov.cn/),考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網(wǎng)站填寫報名的相關信息并完成繳費即可。
1.登錄中級會計報名入口(http://kzp.mof.gov.cn/);
2.點擊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選擇報名;
3.已經注冊的考生可以直接登錄,沒有注冊的考生請第一時間進行注冊;
4.登錄后跳轉至如下頁面,請大家仔細閱讀報考承諾,選擇“完全同意”,然后閱讀刑法、等相關內容,點擊“我已閱知上述條款”再點擊下一步;
5.詳細閱讀中級會計報名流程,進入下一步;
6.選擇報考省份,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省份報考,一旦選擇報考省份,不能自行更改;
7.系統(tǒng)自動調取基本信息,但是要手動選擇自己符合的報名條件,然后點擊下一步;
8.填寫報考信息;
9.支付考試費用;
10.保存好報名注冊號。
中級會計考試是由國家財政部統(tǒng)一組織的,包括三個科目,分別是《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以及《經濟法》,三個科目需要在兩年內全部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60分,即可獲得中級職稱證書。考生需要注意:參加考試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證書無效。
中級會計師考試,是有一定難度的,從考試題型上來說,在原有客觀題的基礎上,還增加了主觀題的題型,從考試內容上看,基礎內容變少了,更多的是貼合實際工作的知識,綜合上述兩個改變,中級的學習是需要考生用心,花時的,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只有好好復習才能通過考試。復習的時候,考生還是先要從基礎知識入手,之后再逐步進入重難點章節(jié),從而掌握正本教材的內容。同時考生也要規(guī)劃好休息的時間,不要因為學習打亂原本正常的生活,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云南省中級會計考試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官網(wǎng)(http://kzp.mof.gov.cn/)報名。考生需要在云南省財政廳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該網(wǎng)站進行報名。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從每年的6月中下旬開始,具體以官網(wǎng)通知為準。
1.登錄中級會計報名入口(http://kzp.mof.gov.cn/);
2.點擊閱讀報考人員必讀事項,選擇報名;
3.已經注冊的考生可以直接登錄,沒有注冊的考生請第一時間進行注冊;
4.登錄后跳轉至如下頁面,請大家仔細閱讀報考承諾,選擇“完全同意”,然后閱讀刑法、等相關內容,點擊“我已閱知上述條款”再點擊下一步;
5.詳細閱讀中級會計報名流程,進入下一步;
6.選擇報考省份,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省份報考,一旦選擇報考省份,不能自行更改;
7.系統(tǒng)自動調取基本信息,但是要手動選擇自己符合的報名條件,然后點擊下一步;
8.填寫報考信息;
9.支付考試費用;
10.保存好報名注冊號。
《經濟法》科目包括五大類題型,分別為:單選題30分共30題、多選題30分共15題、判斷題10分共10題、簡答題18分共3題、綜合題12分共1題。
《財務管理》科目包括五大類題型,分別為:單選題30分共20題、多選題20分共10題、判斷題10分共10題、計算分析題15分共3題、綜合題25分共2題。
《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包括五大類題型,分別為:單選題15分共10題、多選題20分共10題、判斷題10分共10題、計算分析題22分共2題、綜合題33分共2題。
1.重教材
中級會計考試教材是很重要的,不要求考生全部翻看,但是要求考生對照考試大綱把重難點章節(jié)翻看了,熟知里面的每一個知識內容,并能靈活運用。
2.做習題
知識掌握的好不好,全靠習題鞏固見分曉,考生掌握了教材的內容后,一定要做習題,每一個習題都要認真做,關聯(lián)的知識點都要會,不要只看數(shù)量不看質量。
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含金量很高,對財會人來說,既要注意積累工作經驗,還需要在工作之余考證提升技能。那對計劃考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考生來說,注冊會計師報考條件是什么?是什么?注冊會計師報考時間2024安排是怎樣的?有關的詳情信息,快隨會計小編來一起看看下文吧!
一、注冊會計師報考條件2024是什么?
注冊會計師報考條件非常友好,一般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即可報考,沒有工作經驗、持有會計證、所學專業(yè)等方面的限制。詳情如下: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yè)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合格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
1.因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因違規(guī)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3.已經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注冊會計師科目及報考規(guī)定是什么?
注冊會計師科目一共是7門,考生需先報考專業(yè)階段考試,可以同時報考1-6科;通關專業(yè)階段之后,才能繼續(xù)報考綜合階段考試,試卷一、試卷二同時報考。詳情如下:
1、專業(yè)階段考試:《會計》、《稅法》、《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審計》,允許考生一次報考其中的1-6門科目。
2、綜合階段考試:《職業(yè)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一、試卷二要求考生同年報考。
三、注冊會計師報考時間幾月份?
注冊會計師考試一年舉行一次,一般報名時間是在每年的4月份,網(wǎng)上繳費時間是在每年的6月份,考試時間是在每年的8月份。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wǎng)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云南省2023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開始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截止時間為7月10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18:00。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并繳費成功的人員,不能參加本年度考試。
1、手機移動端報名
下載安裝“一部手機辦事通”APP,實名注冊登錄后,在“個人服務→我要考資質”中選擇對應會計資格考試級別。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后,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報名。
2、網(wǎng)上報名
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kzp.mof.gov.cn)→考試報名→選擇報考省份→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wǎng)上報名協(xié)議→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生成報名注冊號→進行網(wǎng)上繳費→報名結束。
云南省2023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實行資格后審,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需在成績公布后的1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wǎng)上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具體時間、審核要求、審核流程另行通知。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云南省2023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費用標準為:為每人每科56元。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自行繳費。
根據(jù)云南省財政廳官網(wǎng)發(fā)布的《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公告》,云南省2023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費用標準為:每人每科56元。
云南省2023年中級會計考試上報名繳費網(wǎng)址為:https://kzp.mof.gov.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
云南省2023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開始時間為2023年6月20日,截止時間為7月10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10日18:00。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并繳費成功的人員,不能參加本年度考試。
云南省2023年中級會計報名繳費注意事項如下:
1、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
2、如果因上網(wǎng)條件或網(wǎng)絡傳輸?shù)仍蛟斐芍Ц端俣嚷埬托牡却M量不要重復點擊。
3、網(wǎng)上支付成功后,請不要立即關閉瀏覽器支付頁面,大約5秒鐘后,系統(tǒng)會自動提示“支付成功”。如未提示“支付成功”,請于次日注意查看自己的繳費狀態(tài)。
4、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可在2023年9月15日后通過微信或支付寶“電子票夾”小程序,使用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號碼進行驗證,并獲取財政電子票據(jù)。
2024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MBA報考條件詳解!考生需要具備專科5年本科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研究生不要求經驗但必須是畢業(yè)狀態(tài)。如果是免入學筆試則需要是特殊榮譽或高學歷者,詳細如下文講解。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為電子與信息學科特色鮮明的全國重點大學,教育部直屬,并與多個部委及企業(yè)共建。是“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2024年,該校陜西MBA項目招生面向各大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政府部門,歡迎報考。
一、報考條件
(一)政治立場: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并致力于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具有良好的個人品德,遵守法律法規(guī)。
(二)學歷與工作經驗:
1.研究生畢業(yè);
2.本科畢業(yè)并具有至少3年(含3年)相關工作經驗;
3.專科畢業(yè)并具有至少5年(含5年)相關工作經驗。
(三)健康狀況:
具有良好的身體狀況,能夠適應常規(guī)的學習要求。
注:考生提供的學歷證明、工作年限、職業(yè)經歷和業(yè)績資料必須真實可靠。
二、免筆試條件
以下情況的考生可申請免去入學筆試環(huán)節(jié),但需通過后續(xù)的入學資格審查及面試,才能正式成為陜西MBA課程的學員:
1.在2024年全國管理類聯(lián)考中成績達到本院規(guī)定的降分線(須出示準考證和成績單);
2.持有研究生或更高的學歷水平;
3.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第一學歷)且至少獲得人事部門認可的副高級(含)以上職稱(須提供由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4.曾被授予二等功一次或三等功兩次(含)以上榮譽,或專業(yè)技術職務達到10級(含)以上的退役軍人。
三、報名流程及時間安排
1.報名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信息確認及資格審查。
2.網(wǎng)上報名:3月1日至4月10日。
考生需登錄陜西工商管理碩士學院官方網(wǎng)站www.s-mba.com進行在線報名,并正確選擇“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學點”。報名成功后,請謹記個人的報考編號和登錄密碼,這些信息是日后查詢和登錄系統(tǒng)的重要憑證。
3.現(xiàn)場信息確認與資格審查:4月13日至4月21日。
在指定的時間內,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原件前往通知中的地點進行現(xiàn)場審核、照相和信息確認。預審通過的申請者將進入此環(huán)節(jié)。
人身保險合同的特殊條款包括遲交寬限條款、中止、復效條款、不喪失價值條款、危機四伏的被保險人。
一、遲交寬限條款
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在寬限期內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以扣減欠交的保險費。
二、中止、復效條款
由于人壽保險的保險費不得用訴訟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在保險費交納的寬限期滿后,如果投保人仍未交納應付的保險費,為維護保險人的正當權益,《保險法》作出了保險合同效力中止的規(guī)定,自中止之日起2年內,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xié)商并達成協(xié)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后,合同效力還可以恢復。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協(xié)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三、不喪失價值條款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四、危機四伏的被保險人
1.受益人搞事情
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只是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并不能免除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2.投保人搞事情
即使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雖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若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權利人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3.被保險人搞事情
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導致其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4. 被保險人自殺
(1)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2)如果保險合同成立或者復效2年后,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應按合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