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含量高、創新能力強,是極具活力和潛力的創新主體,近年來,國家出臺系列稅費優惠政策,助力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其中就包括通過所得稅投資折扣的方式給予創業投資機構稅收扶持政策,今天我們就來學習一下個人所得稅相關優惠政策:
政策規定:有限合伙制創投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的,該合伙創投企業的個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
天使投資個人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24個月)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抵扣轉讓該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多個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對其中辦理注銷清算的初創科技型企業,天使投資個人對其投資額的70%尚未抵扣完的,可自注銷清算之日起36個月內,抵扣天使投資個人轉讓其他初創科技型企業股權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以上政策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合伙制創投企業個人合伙人可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稅收優惠政策。具體政策規定為:
創投企業(含創投基金)可以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或者按創業投資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兩種方式之一。對其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創業投資企業的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
創投企業選擇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其個人合伙人從該基金應分得的股權轉讓所得和股息紅利所得,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創投企業選擇按年度所得整體核算的,其個人合伙人應從創投企業取得的所得,按照“經營所得”項目、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提醒:無論是按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或按創業投資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3年內不能變更。
內容來源稅務總局新媒體,會計網整理發布。
企業收到外來公司或者個人的投資款,會計人員除了要登記入賬,還要繳納印花稅,申請更改營業執照。那么相應的印花稅應如何繳納?
收到投資款如何繳納印花稅?
收到投資款的印花稅主要有兩項,一項是資本金印花稅,這個印花稅的繳納是按照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收印花稅。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并且,企業印花稅是實際收到注冊資金的當月就應該及時一次性繳納,以后公司發生增資時,只繳納增資部分的印花稅就可以了,每增資一次,就繳納一次印花稅。
例如,一家公司收到注冊資本是100萬,那么要繳納的印花稅就是100萬乘以萬分之五乘以二分之一等于250塊。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貸:實收資本 1000000
借:稅金及附加 250
貸:銀行存款 250
另外一項是企業增資需要變更營業執照的內容,按照規定,更換營業執照正本和商標注冊證的,均視為新領營業執照正本和商標注冊證,應按規定納稅。因此還要按照5元每本繳納印花稅。
以上印花稅由于是整數,因此正常繳納即可,但是如果遇到了有小數點的話,還要注意,如果計算繳納的印花稅是稅額不足一角的,印花稅不用繳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按照四舍五入計算,就是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比如計稅金額是400元,那么印花稅是400*1‰=0.4元,由于不足1元,所以按1元貼花;而如果租賃金額為1600元,則應納印花稅1600*1‰=1.6元,而不是四舍五入按2元貼花。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股東由于公司發生虧損而撤回投資款,撤回投資時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撤回投資款不屬于我國印花稅的征收范圍,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并不是所有的合同(或行為)都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屬于我國印花稅法列明的合同范圍的合同,才需要按規定申報繳納相應的印花稅。
收到投資款需要繳納印花稅,撤回的時候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股東撤回投資款時,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借:實收資本-A
貸:銀行存款
通常一個股東撤資,會由新股東或者原股東接收,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B
前幾天,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小伙伴的提問,稱其并不清楚股權投資分紅收入方如何進行繳稅,接下來,會計網就跟大家解答這個問題。
問:股權投資分紅(稅后利潤分紅)收入方是否繳納營業稅?收入方是否涉及所得稅調減?
答:《營業稅暫行條例》第9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股權投資取得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屬于營業稅征稅范圍。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四條規定,企業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以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對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會計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確認,稅法按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會計和稅法存在差異。企業按權益法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匯算清時被投資方未宣告分配的調減應納稅所得額,已宣告分配的應將此投資收益作為免稅收入填報。企業對長期股權投資按成本法核算的,會計和稅法確認投資收益時間一致,匯算清繳時作為免稅收入填報。
企業利潤對外投資要不要交所得稅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也是會計實務操作中比較重要的一個內容。企業對于獲得的利潤,一般會通過對外投資的方式而獲得更多的收益。本文就針對企業利潤對外投資要不要交所得稅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企業利潤對外投資需要交納所得稅嗎?
答:企業利潤對外投資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的規定可得:
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合伙人如果是自然人的,則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如果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則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
企業收入對外投資后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企業收入對外投資后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由于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所以應當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
對于投資方企業從被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在低于聯營企業的情況下,不用退還已繳納的所得稅。但如果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要比聯營企業高,那么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注意:如果聯營企業由于享受稅收優惠,而導致適用稅率比投資方適用稅率低的,則無需補繳企業所得稅。
對外投資收到的利潤會計分錄怎么做?
1、成本法核算的企業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2、權益法核算的企業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以上就是關于企業利潤對外投資要不要交所得稅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企業利潤對外投資交稅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現在很多公司的合伙方式有很多,有技術入股的、不動產入股的、資金入股的,那么不動產作為投資入股,需要繳納哪些稅呢?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個人以不動產入股要繳納什么稅?
1、營業稅
相關政策規定,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與投資方不共擔風險,收取固定的利潤的行為,需要繳納營業稅,根據(財稅〔2002〕191號)規定,以不動產、無形資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稅發〔2008〕115號)規定,個人以評估增值的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取得股權的,對個人取得相應股權價值高于該資產原值的部分,屬于個人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被投資企業在個人取得股權時代扣代繳。但是因為自然人的不同會造成不公平,也違背了稅法的公平性,在實踐過程中,納稅人碰到用不動產投資入股的情況,要與主管稅務機關積極溝通,爭取在投資環節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等待轉讓或處置環節繳納個人所得稅。
3、企業所得稅
企業法人以非貨幣性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另一家企業或成立新企業,意味著,該企業法人用非貨幣性資產換取了另一家企業的股權。根據(財稅〔2009〕59號文)特殊重組的條件規定:可以暫緩繳納企業所得稅,可以達到延遲納稅的目的。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該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這就意味著用不動產換取股權的交易行為,企業應該視同銷售不動產,按照不動產的銷售確認轉讓的損益。
不動產的范圍
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著物。”
所謂動產,就是不動產之外的物,是指在性質上能夠移動,并且移動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物,如電視機、書本等。不動產除土地之外,其他財產如房屋、林木等都是附著于土地的,通常在空間上不可移動,若發生移動影響它的經濟價值。而動產通常并不附著于土地。
以上就是有關不動產投資入股的一些稅法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有關的會計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問:我司以設備對外投資,請問對于確認的設備轉讓所得,應怎么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16號)第一條規定,居民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3號)第一條規定,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確認的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所得,可自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年度起不超過連續5個納稅年度的期間內,分期均勻計入相應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因此,企業以設備對外投資的,對于確認的設備轉讓所得,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應分期繳納企業所得稅。
公司以設備對外投資的會計分錄
自產產品對外投資,需要確認收入,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分錄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企業用房產投資成立子公司,如果房子購買價1000萬,評估價為1500萬,但被投資方確認股本1000 萬,500萬記入資本公積。那么投資取得的房產、土地,在計算房產稅時,房產價值按原值還是評估值?
答:企業以房產對外投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的規定,在企業所得稅中要視同銷售。而《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與關聯方的交易要符合獨立交易的原則。
所以,企業要按照房產的公允價值進行投資,那么做為被投資單位要按照房產的公允價值入賬。
此時,公允價值就是房屋的評估價值。
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2號)“一、關于房產原值如何確定的問題”的規定,房產稅中是以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的1500萬為房產原值,和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沒有直接關系。
所以,房產稅的原值應該按房屋的市場評估價。
外商合伙的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是否要繳納印花稅,這個問題你清楚嗎?如果對這部分的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外商合伙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金是否要繳納印花稅?
各地執行口徑相差較大,有些稅務機關認為需要繳納,有些認為不需要;合伙企業出資額不計入“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不征收資金賬簿印花稅,但部分稅務機關認為需要繳納印花稅,各地執行口徑相差較大,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外商合伙企業應該怎么繳納稅費?
1、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2、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3、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4、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5、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伙人在計算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合伙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
以上就是有關外商合伙企業投資金額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怎么繳稅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有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在收到投資收益時,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個問題估計很多會計人也不清楚,如果你也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企業收到的投資收益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是要分情況進行分析的,如果是符合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等的投資收益,是可以享受免稅的,如果企業是因為權益性的投資從被投資方處取得的分紅收入,本身性質上是屬于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的,像是企業因為購買國債所得的利息收入,取得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還有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都屬于免企業所得稅的收入。大家應該從以上的兩種情況進行分析。
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投資收益要不要交企業所得稅?
財稅[2009]69號文件規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業之間分配屬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積未分配利潤而形成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及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理,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經交納了企業所得稅,母公司不用重復繳納。即使子公司享受所得稅減免政策優惠,而母公司不享受,收到投資收益也不需要補齊母公司稅率的差額部分。不用納稅。合并報表只是為了體現集團公司整體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并不是為了納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投資方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的,除國家稅收法規規定的定期減稅、免稅優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資所得應按規定還原為稅前收益后,并入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補繳企業所得稅。
以上就是有關收到投資收益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前幾天,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粉絲的咨詢,稱其公司所取得的投資分紅超出了按投資比例計算的金額,不清楚企業所得稅怎么處理,接下來會計網就跟大家詳解這個問題。
問:企業取得的投資分紅,超過按投資比例計算的金額,不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紅利,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如何處理?
答:《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收入為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四)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企業因權益性投資從被投資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根據上述規定,現行法規認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行為,投資方根據全體股東約定取得的超過投資比例的分紅,也屬于企業所得稅法下的權益性投資收益,符合規定的條件的,可以作為免稅投資收益申報。
但這個問題在具體執行時各地稅務機關可能有不同理解,請與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為好。
前幾天,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一位粉絲的咨詢,稱自己投資了多個不同的項目,當中有盈利也有虧損,那么所涉及的個稅能否可以互抵?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問:自然人投資多個不同的項目,有盈利也有虧損,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可否互抵之后納稅?
答:《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兼有稅法第二條所列的兩項或者兩項以上的所得的,按項分別計算納稅。在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稅法第二條*9項、第二項、第三項所得的,同項所得合并計算納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第十四條規定,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企業的年度經營虧損不能跨企業彌補。
依據上述規定,納稅人兼有稅法第二條所列的兩項或者兩項以上的所得的,按項分別計算納稅。在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同項所得可合并計算納稅。另外,投資者興辦多個企業,企業的年度經營虧損不能跨企業彌補。
權益性投資包括哪些?權益性投資是否等于股權投資?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權益性投資包括什么?
權益性投資是指為獲取其他企業的權益或凈資產所進行的投資,是企業籌集資金的一種基本的金融工具
權益性投資不等于股權投資,權益投資的資金信托和股權投資類的資金信托有類似之處,同時也有明顯的差異
權益投資和股權投資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股權投資的對象一定是企業,而權益投資的對象是收費權、營運權、項目分紅權等能夠產生收益的項目或權利
2、除非發生股權轉讓,股權投資通常是沒有期限的,而權益投資一般是有期限的
3、在股權投資中,股權擁有者可以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管理,其權利的來源是《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及企業章程,不需要通過合同專門約定
而權益投資的權利所有者不一定參與管理,即使參與管理也是以權利擁有者的身份行使管理權,其管理權的范圍、大小由投資合同規定
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中哪些屬于權益性投資?
利潤表:“投資收益”項目,反映小企業股權投資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債券投資取得的利息收入和處置股權投資和債券投資取得的處置價款扣除成本或賬面余額、相關稅費后的凈額,“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小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金額。包括:無法收回的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資產負債表:“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小企業準備長期持有的權益性投資的成本
現金流量表:主要在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反映
以上就是有關權益性投資的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有粉絲的提問,稱并不清楚合伙企業投資人怎么繳納個人所得稅,下面會計網就這個問題跟大家進行解答。
問:合伙企業投資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按合伙企業實現的應稅所得額,乘以投資人投資比例,在減除投資人應扣除的合理費用后的所得額,再乘以適應稅率。是否正確?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四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第五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合伙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
據此,合伙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伙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再乘以適應稅率的方法計算個人所得稅。
投資者應納個人所得稅=(全部生產經營所得×投資者個人按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適用稅率
全部生產經營所得=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
關于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第六條規定,投資者的費用扣除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參照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費用扣除標準確定。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
固定資產涉及的會計處理,是會計工作人員必須掌握的一項知識技能。如果是用固定資產投資的,一般是將固定資產轉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那么固定資產投資子公司會計處理怎么做?是否涉稅?會計網整理了有關內容,來一同了解下吧。
固定資產投資子公司會計處理
固定資產投資時,應先將固定資產轉入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然后再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涉及分錄如下:
1、將需要投資的固定資產轉入固定資產清理:
借: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清理
貸:固定資產
2、將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轉入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收到固定資產投資會計分錄處理
借:固定資產
累計折舊
資產減值損失
貸:實收資本
如果有差額,則計入資本公積: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1、收到方: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2、投資方:
借:長期股權投資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投資子公司有涉稅嗎?
1、子公司若是具備法人資格,則會涉及企業所得稅。當子公司獲得利潤后,該投資的利潤回報給母公司時,母公司也會涉及企業所得稅。
2、子公司如果不具備法人資格,并且和母公司的賬務并無獨立開來,那么對于子公司來說,就無需交納企業所得稅。盈利后,母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用自有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是否要繳納增值稅?
答:按照相關規定可得,用自有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
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成立子公司如何交稅?
1、將應稅固定資產用于投資時,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對于視同銷售行為,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銷售額若是無法確定的,則將固定資產凈值作為銷售額。
2、投資固定資產如果涉及不動產的,則有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印花稅。
3、用固定資產投資屬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應視同轉讓財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可得,企業如果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并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則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參考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
《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公司四名自然人股東(境內居民)將股權轉讓給另外一個公司股東,他們的股權轉讓個稅由他們自行申報還是由公司代為申報?股權變更后,公司該如何做財稅處理?
答:企業股東發生股權交易,交易的雙方是股東和購買方,該業務中被投資公司并不是交易的一方,而是被交易的對象。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的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對于公司原股東出讓了股權,購買方會接受股權變成新股東,這只是公司股東身份的變化,屬于實收資本內部的變化。
所以,對方公司支付了股權轉讓的對價,該公司負有對四名自然人股東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該個稅不需要由公司申報。股權變更后,財務上做股東身份的變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