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對非居民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的內容不太了解,那么對于這部分的知識點,你了解多少呢?如果不太清楚,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什么是非居民企業?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為20%,根據《實施條例》,本項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的區別
1、成立方式不同
居民企業: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總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如沃爾瑪(中國)公司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如在他國成立且管理機構在該國,但是在中國有設立分支機構的企業為非居民企業
2、征稅對象不同
居民企業的征稅對象為企業在中國境內、境外所得
非居民管理企業的征稅對象僅限于企業在中國境內的所得
3、征收稅率不一樣
居民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是25%,對于符合稅收減免政策的小微企業額,按20%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適用稅率為20%,現減按10%的優惠稅率或協定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居民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是25%
以上就是有關非居民企業和居民企業的區別和一些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非居民企業應該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那么,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哪些注意事項?
非居民企業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注意事項
1、匯算清繳時間
納稅人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2、匯算清繳申報方式
2021年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方式為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及上門申報。
納稅人應在規定的匯算清繳時限內,通過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電子稅務局填寫和報送所適用的申報表,并結清稅款。
納稅人不能正常進行網上申報時可直接攜帶匯算清繳相關材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申報。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內發現當年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有誤的,可在匯算清繳期內按照規定程序在網上申報系統或到辦稅大廳重新填報納稅申報表并進行納稅申報。
3、匯算清繳申報資料
納稅人辦理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如實、正確填寫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時報送相關資料,并對納稅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1)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所有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2019年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6號修訂版本)。
(2)2021年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實行匯算清繳資料留存備查方式,即相關匯算清繳資料由納稅人自行保存,在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時才需報送。
納稅人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涉稅資料保存的規定,自行保存以下有關資料: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同時保存《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備查事項相關資料;
資產損失相關資料;
非居民企業在深設立機構、場所需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基本信息及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安排;
委托中介機構代理納稅申報的,雙方簽訂的代理合同和中介機構出具的包括納稅調整的項目、原因、依據、計算過程、調整金額等內容的報告;
其他按照稅收政策規定需要在匯算清繳期間報送的資料(詳情請查閱辦稅指南)。
納稅人采用上門申報方式的,仍按規定報送上述1至3項資料。
疫情期間,為了支持各行業復工復產,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各地部門紛紛出臺了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最近會計網也收到了不少有關非居民企業業務問題,那么疫情期間非居民企業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相關熱門問答如下:
1、疫情期間,非居民企業及個人能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所下發的政策規定,疫情期間無論是非居民企業還是非居民個人,只要符合條件的都可以同等享受稅務總局、財政部所下發的支持疫情防控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2、疫情防控期間,稅務機關所實施的“非接觸式”舉措是否包括非居民企業?
與其它納稅人一樣,在疫情期間,非居民企業、個人同樣可以通過線上電子稅務局“非接觸式”進行辦理相關涉稅業務。當中業務包括有非居民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關聯業務往來年度報告申報、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等。辦理這類業務的非居民企業、個人,在疫情期間均可自行登錄各地電子稅務局進行線上辦理業務。
3、疫情期間,企業從境外采購了相關疫情防疫物資,企業在對外付匯時需要進行稅務備案嗎?
關于這個問題,在疫情期間有關防疫物資對外付匯是屬于貨物貿易的項目范圍里,企業是不需要對外進行稅務備案的。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所下發的《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境內企業發生在境外進出口貿易的傭金、涉及的相關國際運輸費用的,無需再辦理和提交稅務備案表。
4、疫情防控期間,按次申報的非居民納稅人確實有申報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申報嗎?
在疫情期間,對于按次申報的非居民企業,確實有申報困難的,根據規定是可以申請延期申報的,具體需要根據稅務機關發布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手續。
眾所周知,在這次疫情期間,為了減輕企業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國家可出臺了不少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那么對于非居民企業是否也能夠享受這些優惠政策?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非居民企業是什么?
有很多人并不理解非居民企業是什么。其實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1、疫情期間,非居民企業是否能享受國家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
關于這個問題,其實在國家的法律法規里面已經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只要符合規定的,無論是普通企業還是非居民企業或者非居民個人,在疫情期間都可以享受國家所出臺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2、疫情期間,非接觸式辦稅是否包括非居民企業?
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在疫情期間,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疫情防控,稅務機關實施了相應的非接觸式辦稅服務,呼吁并支持大家通過線上的方式來辦理稅收業務。
而對于非居民企業同樣可以通過線上這種非接觸形式來辦理相關稅收業務。比如非居民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等。與其它納稅人一樣,非居民納稅人同樣可登錄所在地區的電子稅務局查詢并辦理相關稅收業務。
3、疫情期間,對于有申報困難的非居民納稅人,能否可以申請延期申報?
關于這個問題,根據我國相關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按次申報的非居民企業,是可以依法進行申請延期申報的,大家只需要按照好相關的流程按照規定辦理好手續就可以了。
2020年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正火熱進行中,最近講解了比較多關于以居民個人身份辦理匯算清繳的問題,接下來會計網就跟大家講解下非居民企業匯算清繳究竟是怎么辦理的。
一、非居民企業辦理匯算清繳時需要填報什么資料?
辦理匯算清繳時,非居民企業需要填報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當前適用的申報表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2019年版)》。
文件及表單下載路徑: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2019年版)》等報表的公告。
二、有哪些途徑可以辦理非居民企業匯算清繳?
非居民企業辦理匯算清繳有兩種途徑,一是可以持加蓋公章的紙質申報資料至辦稅服務廳辦理,二是可以在電子稅務局自行填報辦理。
三、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非居民企業匯算清繳時如何尋找操作路徑?
進入電子稅務局界面后,依次選擇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按期應申報-《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2019年版)(F200)》/財務報表報送。
四、符合什么條件的非居民企業可以選擇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應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一)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取得納稅人識別號;
(二)主要機構、場所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12號公告規定準確計算本機構、場所的稅款分攤額,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五、非居民企業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如何辦理?
在首次辦理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申報時,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以下信息資料:
(一)主要機構、場所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
(二)全部被匯總機構、場所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
(三)符合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條件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安排。
在辦理季度預繳申報時,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以下資料:
(一)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二)季度財務報表
(限于按實際利潤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情形)。
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匯總納稅的各機構、場所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以下資料:
(一)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二)年度財務報表。
個稅匯算是財會界的一個難點,匯算清繳中另一位——企業所得稅,也是會計人工作中的比較難的一個問題。今天會計網就來給大家講講關于非居民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那些事。
說起企業所得稅,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感覺這個稅是直接意義上企業利潤征收,并不是這樣,他實際上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這句話同時也點明了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對象,需要向大家提醒的是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在企業所得稅法的適用范圍內。
01
就像是個稅中的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可以劃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居民企業是指
非居民企業是指
概括起來判定方法有兩步,一看是不是在中國境內成立;二看實際管理機構在不在中國境內。
情況一:A企業既在中國境內注冊,實際管理機構也在中國境內,當然是居民企業。
情況二:A企業在中國境內注冊,但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也是居民企業。
情況三:A企業不在中國境內注冊,實際管理機構卻在中國,這樣的企業也是居民企業。
情況四:A企業既不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實際管理機構也不在中國,這種兩個條件都不具備的就是非居民企業。
02
說清了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我們要看一看企業所得稅對非居民企業征收對象是哪些。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對象從內容上看是企業的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從空間上來看其實是中國境內所得和境外所得。
對應到非居民企業上就有兩種情況:
情況一:如果該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場所、機構的,應該對場所、機構取得的源自中國境內所得進行進行征稅;境外所得中需要征收的是那部分是與上述場所、機構有實際聯系的所得。
情況二:如果該企業在境內沒有設立場所、機構的,或者取得所得的所得與在中國境內的場所、機構沒有發生實際聯系的,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對象就僅是該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03
說了征收對象,接下來就要談一談對于非居民企業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
情況一中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所得,適用25%的稅率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按照年度計算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是季度預繳,年終時參與匯算。
對于情況二中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中國境內所得,則采用的是另外一種特殊的扣繳方式——源泉扣繳,并且這部分所得減按10%征收企業所得稅。
什么是源泉扣繳?用一句話來說就是誰支付誰就是扣繳義務人。A企業對B企業有支付義務,稅款就由A企業從所支付的這部分款項中進行扣繳。
但在這里又出現了一些問題,
如果兩個企業不在一個地方,該向哪個稅務機關申報?
稅務總局給出明確答復,實行源泉扣繳的稅款是由扣繳義務人向自己所在地的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要是扣繳義務人沒能扣繳或者無法履行自己義務該怎辦?
這就要由納稅人自己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如果是納稅人也沒能依法繳納呢?
不用擔心,稅務機關可以從納稅人在境內其他收入的支付人所付的款項中追回,所以說,想逃稅是不可能的。
好了,說了那么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為了確認大家沒有混淆,來回答一下,扣繳義務人是?納稅人是?回到前文看看自己有沒有答對~
這就是非居民企業的所有情形了嗎?還有一種特殊情形需要提醒大家注意,這種情況極易在實務中搞混稅率。
如果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或者勞務所得,并且自身缺乏核算能力,這個時候就要由稅務機關來指定扣繳義務人,而不是上文中的法定扣繳人,此時適用的稅率為25%。
用張圖片概括一下就是:
根據《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關于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21]19號),將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征收,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征管劃轉工作。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后,征收范圍、對象、標準、減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那么,接下來不妨跟隨著財務小新的疑問一起來學習一下海域使用金和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吧。
問題一:什么是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呢?
海域使用金是國家以海域所有者身份依法出讓海域使用權,而向取得海域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收取的權利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是指國家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由無居民海島使用者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價款,不包括無居民海島使用者取得無居民海島使用權應當依法繳納的其他相關稅費。
問題二: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的繳費義務人有哪些呢?
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繳納海域使用金;單位和個人利用無居民海島,應當經國務院或者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并按照規定繳納無居民海島使用金。
問題三:征收標準是怎么樣的呢?
稅務部門根據自然資源部門推送的費源信息征收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
問題四:具體有哪些繳納方式呢?
海域使用金根據不同的用海性質或者情形,可以按規定一次繳納或者按年度逐年繳納。
無居民海島使用金按照批準的使用年限實行一次性計征。應繳納的無居民海島使用金額度超過1億元的,無居民海島使用者可以提出申請,經批準用島的海洋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后,可以在3年時間內分次繳納。分次繳納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的,首次繳納額度不得低于總額度的50%。采用按年度逐年征收的,繳費人第一個繳費年度按批準通知書約定繳納,從第二個繳費年度開始,應在每年9月份向稅務部門申報繳費。
問題五:劃轉之后要到哪里辦理申報繳費呢?
劃轉后,海域使用金和無居民海島使用金由海域、海島所在地主管稅務部門按屬地原則負責征收。您可通過電子稅務局一鍵申報及繳費,也可就近至稅務柜臺辦理申報繳費。
問題六:如符合減免政策該如何申請呢?
如符合減免政策需辦理減免應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辦理。
問題七:資金入庫后如果需要退庫該如何辦理呢?
劃轉前已繳納費款需要退庫的,繳費人向原執收(監繳)單位申請,原執收(監繳)單位負責辦理。劃轉后,資金入庫后需要辦理退庫的,應當按照財政部門有關退庫管理規定辦理。如因繳費人誤繳、稅務部門誤收需要退庫的,由繳費人向稅務部門申請;其他情形需要退庫的,由繳費人向自然資源部門、財政部門申請辦理。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在疫情期間,為了助力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進一步鼓勵企業復工復產,國家除了對普通企業出臺了稅收優惠政策外,也對非居民企業實施了相關的可行性舉措。下面有關這些非居民稅收業務熱門問題,會計人不可錯過!
一、非居民企業和個人可以享受國家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嗎?
根據國家出臺的法律條例規定,無論是普通企業還是非居民企業和個人,只要是符合規定的條件的,都可以享受國家財政部所發布的關于支持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及相關措施。
二、在疫情期間,非居民納稅人存在申報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申報嗎?
在疫情期間,無論是企業還是納稅人,都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尤其是在報稅方面,有不少納稅人都不能夠如期正常申報稅的。
而根據國家所出臺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對于按次申報的非居民企業,是可以申請延期申報的,申請延期申報的非居民企業,需要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三、在疫情期間,企業在境外采購了一批口罩、防護用品等醫療防護物資,請問是否需要辦理稅務備案?
在疫情期間,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疫情的防控,相信有不少企業都通過境外渠道購買了不少的口罩等一批醫用防護物資,而對于在境外采購醫療物資所涉及的支出,根據國家所發布的《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是不需要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