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施了支持企業走出去的政策,那么在境外投資的時候,需要境外的公司虧損了之后,境外公司虧損可以稅前抵免嗎?如果你對這部分的知識不太了解,那么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境外虧損可以稅前抵免嗎?
按照現行規定,企業在發生虧損以后的5年可以以稅前利潤彌補虧損”,但虧損數額巨大 后5年實現利潤彌補不完的,只能用稅后利潤彌補。
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是否可以抵免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這主要是為了避免出現同一筆虧損重復彌補或須進行繁復的還原彌補、還原抵免的現象。因此,按照分國不分項的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要求,企業境外項目發生的虧損只能由該國其他項目盈利或以后年度盈利彌補。同時,根據《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操作指南》規定,企業在同一納稅年度的境內外所得加總為正數的,其境外分支機構發生的虧損,由于上述結轉彌補的限制而發生的未予彌補的部分(即非實際虧損額),今后在該分支機構可以無限期結轉彌補。在另外一種情況下,如果企業當期境內外所得盈利額與虧損額加總后和為負數,則以境外分支機構的虧損額超過企業盈利額部分的實際虧損額,按企業所得稅法5年期限進行虧損彌補,未超過企業盈利額部分的非實際虧損額仍可無限期向后結轉彌補。
企業境外盈利可否彌補境內以前年度虧損
可以,也是必須的。根據匯算申報表填報說明,第29行“境外所得應百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外度的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知A108000)填報。第30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外所得依照中國境外稅收法律以及道相關規定應繳納并實際繳納(包括視同版已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權稅性質的稅款(準予抵免稅款)。本行通過《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居民企業境外盈利,可以彌補境內以前年度虧損。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必須合并申報。
以上就是有關境外稅收抵免的知識點,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個稅匯算中有關境外所得抵免的熱點問題有哪些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也是會計人員一直以來關注的話題。近期,很多小伙伴都在咨詢境外所得抵免的問題,本文就針對個稅匯算中有關境外所得抵免的熱點問題有哪些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個稅匯算中有關境外所得抵免的熱點問題
1、居民個人在計算境外所得稅額抵免中適用稅收饒讓規定嗎?
答:我國與部分國家(地區)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有稅收饒讓抵免規定,按照國際通行慣例,《公告》明確居民個人從與我國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取得所得,并按該國稅收法律享受了免稅或減稅待遇的,如果該所得已享受的免稅或減稅數額按照稅收協定規定,那么應當視同已繳稅額在我國應納稅額中抵免,居民個人可以按照視同已繳稅額按規定享受稅收抵免。
2、在某國繳納的個稅稅款高于計算出的抵免限額,那么沒抵免的部分該怎么處理?
對于居民個人因取得境外所得而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款,應按照取得所得的年度區分國家(地區)在抵免限額內據實抵免,對于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連續5年內繼續從該國所得的應納稅額中抵免。
3、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指的是什么?
答: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指的是居民個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依照該所得來源國家(地區)的法律應當繳納并且實際已經繳納的所得稅稅額。
4、居民個人申報辦理境外所得稅款抵免的時間怎么規定?
答: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可得,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6月30日內進行申報并辦理抵免。
個稅年度匯算的三種辦理方式
1、可以自己辦理
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時,可以自己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等渠道進行辦理。
2、可以請任職受雇單位進行辦理
可以通過請單位幫助代辦個稅年度匯算。如果是選擇單位代辦方式的,需要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
3、可以請人辦理
請人辦理個稅年度匯算的方式,也就是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進行辦理。這種情況下,需要和受托人簽訂委托授權書。
匯算清繳所得稅會計分錄
1、通過匯算清繳,用全年應交所得稅減去已預交稅額,得到的數額若是正數,代表企業應補繳稅額,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繳納此匯算清繳稅款時,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調整未分配利潤,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若是負數,代表企業多繳稅額,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調整未分配利潤,具體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以上就是關于個稅匯算中有關境外所得抵免的熱點問題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個稅匯算中有關境外所得抵免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按時納稅申報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那么對于境外繳稅問題,你了解多少呢?近期,很多小伙伴都在咨詢居民個人在境外繳納的稅款是否能抵免的問題,本文將做一個詳細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居民個人在境外繳納的稅款是否能進行抵免?
答:居民個人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款是可以抵免的。個人所得稅法之所以會這么規定,是因為需要解決重復征稅的問題。
除了國際通行的稅收饒讓可以抵免等特殊情況以外,抵免的稅款僅限于居民個人在境外應當繳納且已經實際繳納的稅款。
居民個人稅收抵免的主要原則:
1、居民個人繳納的稅款是按照境外國家(地區)稅收法律規定應當繳納的稅款。
2、居民個人繳納的屬于個人應繳納的所得稅性質的稅款,不拘泥于名稱。
3、僅限于居民個人在境外已實際繳納的稅款。
居民個人申報辦理境外所得稅款抵免的時間規定
答:由于考慮到居民個人可能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從境外取得多項所得,在取得后即申報不僅會增加納稅人的申報負擔,納稅人也難以及時從境外稅務機關取得有關納稅憑證。所以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應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6月30日內進行申報并辦理抵免。
境外匯款繳納稅款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1、往國外的供應商匯款,可以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2、往本企業國外賬戶匯款,可以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外幣賬戶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企業所得稅的定義是什么?
企業所得稅指的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
征稅對象包括:
國有企業
私營企業
集體企業
股份制企業
聯營企業
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所得稅稅率:目前,我國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如果企業已經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則適用稅率為15%;小微企業適用稅率為20%;非居民企業的稅率也是20%。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居民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款可以進行抵免。那么居民的個人境外所得怎么計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額呢?通常我們可以分為三個步驟進行計算。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居民取得個人境外所得如何計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額?
具體分為三個步驟進行:
第一步
將居民個人一個年度內取得的全部境內、境外所得,按照綜合所得、經營所得、其他分類所得所對應的計稅方法分別計算出該類所得的應納稅額。
第二步
計算來源于境外一國(地區)某類所得的抵免限額,比如根據來源于A 國的境外所得種類和金額,其抵免限額計算方式如下:
(1)計算綜合所得
對于來源于A國綜合所得的抵免限額,可以根據居民個人來源于A國的綜合所得收入額占其全部境內、境外綜合所得收入額中的占比進行計算。按照《關于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以下簡稱3號公告)第三條第(一)項公式計算綜合所得應納稅額時,對于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股權激勵等依法單獨計稅的所得的,可以先對該筆所得的應納稅額進行單獨計算,再加上需合并計稅的綜合所得依法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就可以得出境內和境外綜合所得應納稅額。
(2)計算經營所得
對于經營所得,首先按照3號公告第二條規定對居民個人來源于A 國的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進行計算,再根據該經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占其全部境內、境外經營所得的占比計算來源于 A國經營所得的抵免限額。
(3)計算其他分類所得
計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等其他分類所得,應當按照來源于A 國的各項其他分類所得單獨計算出的應納稅額,加總后作為來源于A 國的其他分類所得的抵免限額。
第三步
計算來源于一國(地區)所得的抵免限額,實際就是上述來源于境外一國(地區)各項所得的抵免限額之和。
境外稅額抵免的相關處理
境外稅額抵免可以為直接抵免和間接抵免。
直接抵免指的是企業直接作為納稅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額在我國應納稅額中抵免。
間接抵免適用范圍居民企業從其符合《通知》第五、六條規定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所得。具體指的是境外企業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潤繳納的外國所得稅額中由我國居民企業就該項分得的股息性質的所得間接負擔的部分,在我國的應納稅額中抵免。
企業所得稅減免會計分錄怎么做?
1、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2、扣繳時: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對于個人境外所得申報,是適用“按次申報”還是適用“匯算清繳”申報?
答:對于個人境外所得申報,如果是由境內單位代扣或境外機構代扣并委托境內單位代繳的,則適用按次申報,適用上個月最后一日匯率。
如果是由居民個人在次年自行申報的,則適用匯算清繳申報,按上一納稅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
小伙伴們在工作中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這兩大稅種應該已經不陌生了,日常工作中會經常遇到的,但是關于這兩大稅種的抵扣、抵免還有抵減還有些財務會計不是很清楚,工作中遇到具體事項不是很確定,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關于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抵扣、抵免以及抵減有哪些區別。
增值稅方面
1、正常進項稅額的抵扣
增值稅抵扣是對一般納稅人而言的,是指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修理修配勞務或者銷售不動產以及其他服務時,可以將根據收入計算的銷項稅額,扣減購進貨物或者服務時取得的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的進項稅額,計算繳納增值稅。而這個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的行為,就是增值稅抵扣。抵扣憑據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2、抵減稅額
增值稅抵減是國家針對企業購買防偽稅控專用設備以及支出的技術服務費,制定的一個專門的政策。根據財稅[2012]15號文件增值稅納稅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分開票機)支付的費用,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抵減額為價稅合計額)。
3、增值稅抵免
增值稅抵免是專指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稅控收款機”,對相應的稅額進行抵免。
4、加計扣除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購進時抵扣9%,領用時抵扣1%。
5、加計抵減
(1)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2)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文件,指出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簡稱加計抵減15%政策)。
企業所得稅方面
1、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財稅〔2018〕55號規定,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下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應納所得稅額抵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的規定,企業購置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并且應當按照先后順序進行抵免。
3、境外所得稅收抵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居民企業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繳納和間接負擔的境外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進行抵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可以就其取得的發生在境外、但與其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直接繳納的境外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進行抵免。
4、加計扣除
(1)財稅[2018]99號,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學習完今天的知識,應該對抵扣、抵免以及抵減的區別有所了解了,以后工作中遇到這類問題不要再傻傻分不清了哦。
相關內容:抵扣、抵減的會計分錄
抵扣賬務處理:
借:存貨/費用/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抵減賬務處理(例:初次購買金稅盤以及支付服務費):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銀行存款
①一般納稅人全額抵減增值稅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
貸:管理費用--辦公費
②小規模納稅人全額抵減增值稅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辦公費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來進行抵扣進項稅額的,并且,財務人員會在規定時間內對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網上勾選認證。但也有很多小伙伴對抵扣稅款和加計抵減沒有很好地區分開來,今天會計網為大家分享有關的內容,希望能幫助大家理解。
加計抵減額可以申請留抵退稅嗎?
加計抵減政策發展屬于企業稅收相關優惠,按照一般納稅人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的10%計算,用于抵減納稅人的應納消費稅額。但加計扣除金額不是納稅人的所得稅金額。 從加扣金額的形成機制來看,加扣金額不會形成保留稅額,因此不能申請保留退稅。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的客運服務沒有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留抵稅額扣除計算形成能退款嗎?
從設計工作原理看,留抵退稅對應的發票應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人員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及解繳稅款完稅憑證,也就是說旅客交通運輸系統服務可以計算抵扣的部分學生并不在退稅的范圍之內,但由于退稅采用以下公式分析計算,因而具有上述進項稅額并非沒有直接影響排除在留抵退稅的范圍之外,而是需要通過不斷增加分母比重的形式主義進行了研究排除。
申請留抵退稅的條件是什么?
參考去年的政策,根據稅局的問答回復,申請留抵退稅一共有五個條件:
1、從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6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
2、A類或B類納稅信用等級;
3、36個月內退還多繳稅收作弊沒有發生,出口退稅或假增值稅發票的情況;
4、36個月內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沒有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企業需要繳納增值稅,附加稅等各種稅種,如果符合相關優惠政策,還可以免稅,減稅或者退稅。而生產出口企業在出口的一部分貨物會涉及到退稅的業務,那么哪些稅需要繳納呢?免繳增值稅還需要繳納附加稅嗎?具體內容我們來看一下。
生產企業免抵額繳納哪幾項稅?
1、自產出口企業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要向國稅申報。計算公式是:
當期應納增值稅稅=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期末留抵。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2、企業如果有出口業務的, 還要在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申報系統進行出口免抵退稅申報
3、個人所得稅,附加稅(如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是在地稅申報。
免抵稅額還要交附加稅嗎?
答案是需要的,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費)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后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25號)規定,應對其免、抵的增值稅征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就是說當期有免抵的增值稅額也要按照適用的稅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企業雖然沒有抵減內銷應繳納的增值稅,但有免征的增值稅,按照上述規定,對免征的部分也應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加計抵減實質上是一項稅收優惠,簡單而言,是允許特定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虛擬計算出一個抵減額,專用于抵減一般計稅方法下計算得出的應納稅額。請問未抵減完的加計抵減額可以申請留抵退稅嗎?
加計抵減額能否申請留抵退稅?
答:不可以。加計抵減額是根據一般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虛擬計算得出的一個額度,不是納稅人的進項稅額,不計入留抵稅額。因此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不可以申請留抵退稅。
加計抵減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文件,明確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如何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應重點把握以下三點內容:
1、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中所稱的生產、生活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定計提的當期加計抵減額,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時,可以用加計抵減額抵減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未抵減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我們知道出口企業可以免抵退增值稅額,而城建稅等附加稅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依據征收的,如果增值稅免抵退了,城建稅等附加稅還要繳納嗎?答案是需要的。具體來一起了解吧。
出口企業增值稅的附加稅怎么算?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依據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所在地的不同,稅率分為市區的7%,縣城、鎮的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為1%,地方教育附加稅率為2%。
應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際交納的增值稅+實際交納的消費稅)×適用稅率
出口退稅免抵稅額為什么需要交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出口免稅免除的是增值稅或關稅,但附加稅是不能減免的,計算的時候按照免征的增值稅額乘以適用稅率。
目前現行出口貨物增值稅的退(免)稅方法有五種:第一種是免、退稅:即對出口銷售環節的進項稅額增值部分免稅。第二種是先征后退稅:即先按出口貨物離岸價征稅,在單證齊全后予以退稅。第三種是免、抵、退稅:即對出口銷售環節增值部分免稅,從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準予退稅的進項稅額部分,不足抵扣的部分實行退稅。第四種是免稅:即直接免征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第五種是免、抵稅:即免征本環節增值部分,然后在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部分。
出口貨物退(免)消費稅的方法則有兩種,一種是免稅:對生產企業(有進出口經營權的)自營或委托出口自產的屬于應征消費稅范圍的貨物,一律免征消費稅。另一種是退稅:對外貿企業收購后出口的已征消費稅的貨物實行退稅(全額退稅)辦法。
會計人員在進行納稅申報時要填寫納稅申報表。我們在填寫申報表時要按照規定如實填寫,但是符合優惠政策的企業遇到城建稅可以免抵的稅額要怎么填寫呢?來一起了解吧。
城建稅申報表免抵稅額如何填寫?
根據稅法有關規定,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和視同自產貨物及對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列名生產企業出口非自產貨物,免征增值稅,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這里不包括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應納增值稅額。免抵退稅額與應退稅額的差額就是免抵稅額。企業只有在應退稅額小于免抵退稅額時,才會產生免抵稅額,這個稅額既不能留抵下期,也不能退稅。按照稅法規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也應對其免、抵的增值稅征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就是說當期有免抵的增值稅額也要按照適用的稅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建稅的計算
城建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及稅法規定征收“二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其他地區。
城建稅稅率: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適用7%的稅率;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或鎮的,適用5%的稅率;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鎮的,適用1%的稅率。
計算公式為:城市維護建設稅=(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城建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稅金及附加”當月計提隔月繳納,因此城建稅不需要當月支付但需要計提。
自2019年4月1日起,對于符合條件的從事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一般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優惠政策。那么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結轉下期抵減嗎?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是否可以結轉下期抵減?
加計抵減是指符合條件的從事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的稅收政策。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則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全部結轉下期抵減;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比零大,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那么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如果抵減前的應納稅額比零大,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則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對于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加計抵減會計分錄
1、會計準則: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其他收益
2、小企業會計準則: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
貸:營業外收入
加計抵減政策適用哪些行業?
1、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不含本數)的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2、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3、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為2019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多會涉及出口退稅免抵稅額的問題,免抵稅額可以理解為出口退稅額抵頂內銷稅額的部分,以下主要介紹出口退稅免抵稅額的賬務處理。
出口退稅免抵稅額賬務處理
1、貨物出口,實現銷售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外銷
2、免抵退稅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外銷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應退稅額:
借: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免抵稅額:
借: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的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5、次月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免抵稅額要繳納附加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后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25號)第一條規定,經國家稅務局正式審核批準的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應納入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計征范圍,分別按規定的稅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另外根據《山東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辦法》(魯財綜[2010]162號)第四條規定,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免抵的增值稅額,按規定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綜上所述,出口退稅免抵稅額應當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免抵稅額是什么意思?
1、免抵稅額是指出口退稅額抵頂內銷稅額的部分,這部分是不退稅的,它與內銷部分的稅相抵消。
2、免抵稅額視同已征稅額,是增值稅調庫的依據。當期免抵稅額是指當期免抵退稅額減去當期應退稅額之后的余額,它是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基數。
在發生免抵退稅時,會計應該怎么做賬呢?會計處理應該怎么做呢?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出口貨物免稅,反映在賬務處理上是出口銷售時: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出口貨物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賬務處理上表現為企業購進原材料,無論用于生產出口貨物還是用于生產內銷貨物,其進項稅額均可抵扣。
但由于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的情況,因而存在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的情況: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出口企業收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證明》和《生產企業進料加工貿易免稅核銷證明》后,按證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稅額抵減額”用紅字貸記“進項稅額轉出”,同時以紅字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產企業發生國外運費、保險、傭金費用支出時,按出口貨物征退稅率之差分攤計算,并沖減“不得抵扣稅額”,用紅字貸記“進項稅額轉出”,同時紅字借記“主營業務成本”。
3、出口貨物退稅時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專欄,反映出口企業銷售出口貨物后向稅務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按規定計算的應免抵稅額。
以上就是有關免抵退稅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當月用上月留抵稅額是很常見的事情,那么會計應該怎么做賬呢?會計分錄怎么做?如果不太清楚這部分知識點,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本月用上個月留底稅額抵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上期留底不影響會計分錄,只是月末結轉應交稅費時會有兩種結果,首先要計算是否需要交稅,先要查看明細賬上的銷項稅、進項稅和留底數,用本月銷項稅—本月進項稅—上期留底進項稅=本期應交增值稅,計算結果會有兩種情況:
1、如果得數為負數時就不用交稅,繼續做為下一個月的留底稅額
2、如果得數為正數時,就要交稅,月末需做轉出應交增值稅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到下個月做交稅分錄就可以了
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在上月月末的時候計算:本期應交增值稅=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
若存在本期未交增值稅,則月末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下個月報稅時,只需要繳納未交增值稅稅額即可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以上就是有關留抵稅額抵稅的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2020年稅務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在今日9點正式開通,考生可登錄中稅協官方網站進行查分。那么進入查分系統之后怎么操作?需要準備什么資料?我們來看看吧。
一、2020年稅務師考試查分流程
首先,就是通過上面的方法進入考試系統,也可以復制中稅協官方網站鏈接(www.cctaa.cn)到電腦瀏覽器打開,進入登錄界面。根據注冊報名時的賬號進行登錄,進入個人中心。
登錄界面就像下圖,右側選擇通過證件號碼登錄/用戶名登錄。
接下來,在個人中心界面的左側眾多菜單里找到【成績查詢】(如下圖),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成績了(如果你看不到成績,想想自己有沒有參加考試?)。
就這樣簡單的操作流程,大家懂了嗎?
二、稅務師考試成績查詢常見問題匯總
1、如果大家忘記了登錄密碼,可以選擇登錄界面的【找回密碼】
因為網站正在維護,會計網也不能提供這些異常情況的操作截圖,如果有不會查的同學,可以留言給會計網哦!
2、分數查到了,你以為和會計職稱考試一樣60分萬歲?
錯了!稅務師考試每科的合格成績都是84分!因為經歷過考試的考生應該很清楚,稅務師考試每科的總分有140分。140的60%,也就是84分了。
再提醒大家,稅務師考試一共考5科,五年內考完就可以領證啦。而且成績是5年有效的。
3、稅務師考試成績單去哪領取?
一些剛參加完今年稅務師考試的考生對于成績單的相關信息還不了解,稅務師的成績單是要大家查詢完成績以后自行打印的。稅務師證書領取公告會另行通知。
三、2020年考過稅務師考試可以做什么?
1、考過一科可以抵免繼續教育分數嗎?
可以!
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稅務師考試是被認可抵免當年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但是申請方法和分數換算會存在地區差異,請和當地會計人管理機構確認清楚哦。
今年考過了稅務師考試任何一科具體怎么抵免繼續教育?會計網參考江蘇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系統操作給大家介紹一下。
第一步就是進入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大家可以復制【http://kj.jscz.gov.cn/】去瀏覽器打開。接著登錄,就是點擊界面的“去江蘇政務服務網登錄”。
注意,第一次操作還沒有進行信息采集的小伙伴,請先進行信息采集,具體查看【系統操作流程】或者查看【各地區聯系方式】咨詢清楚。
我這邊選擇個人登錄,登錄進入系統之后,查看界面左側的“學分折算申請”。
我們用考試成績來換算繼續教育學分,就是點擊“學分折算申請頁面”,找到“申請學分”。
各地的界面如有不同,請以當地的系統操作流程操作!
申請學分的時候要提供相關信息,就是要填清楚什么考試,還要提供分數。
具體在界面可能是下拉選擇的設置,就像下圖這樣:
帶★星號的都需要填
延伸說明:
【獲取類別】
在這個選項我們可以看到眾多可以抵免繼續教育學分的方法,考試的種類也不局限于職稱考試(初級、中級、高級),還有注會、資產評估師,這些考試考過任何一科都可以折算學分哦。
參考這里的獲取繼續教育學分類別,我們在領證以后,就可以通過參加會議、研究、進修等等方式去安排每年的繼續教育啦。
【組織單位】
小伙伴要記住了,(初級、中級或高級)會計師職稱考試是財政部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組織的,稅務師考試是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組織的,注冊會計師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至于其他的繼續教育形式,參加的時候記得看清楚組織機構。
【年度】
在會計人進行繼續教育之后,每年都要堅持,具體參加的年份折算到當年。例如參加了2020年稅務師考試,就折算到2020年的繼續教育,不可以延伸到前一年或者下一年。如果當年考試遇到突發情況,就好像2020年疫情之下,多地延遲初級會計師職稱考試,需要問清楚當地會計人繼續教育管理部門。
【簡述】
這一項需要手動填寫,寫一下通過哪科的考試科目
【上傳證明材料】
小伙伴有注意到嗎,我們參加的所有考試出成績之后都會提供打印成績單或者成績證明的時間,請務必前往打印,及時只通過一門考試,都去打印一下,這里就可以上傳這份成績證明了。如果沒有打印,肯定有把查詢成績的頁面截圖保存一下吧?也可以提供這個截圖。如果是其他培訓,就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照片。
完成這些★星號的選項或者內容,你的考試折算學分申請就進入審核狀態了。一般來說如果你提交的資料沒有問題,幾分鐘就可以審核通過,如果操作過程遇到其他情況,請務必聯系該網頁客服或者咨詢會計繼續教育管理部門!
2、還可申請技能補貼!
稅務師考試通過了,記得去申請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是一項全國性的政策,但是具體發放辦法由當地制定,大家去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官網查看通知或咨詢吧。我們可以參照山東省濟南地區的發放辦法和標準(見下圖),
根據山東省這個通知,擁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可以對應申請1500元的補貼,而我們考的稅務師證書就是屬于58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之一。
最后會計網再給大家嘮叨一下,技能補貼各地實施措施都不太一樣,大家前往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官網查看通知或咨詢吧。
本文為財稅智囊團(ID:shuizhinang)公眾號整理發布,作者:團團。素材來源: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高頓注冊稅務師考試,如需引用或轉載,請留言授權,并務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違者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關于個人所得稅的問題,一些財會人員還是不太了解,尤其涉及到外籍人員很多人無法判定是否需要繳納個稅,接下來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談一談。
問:我公司有一名從韓國母公司派遣的外籍人員,在中國工作已有4年多,未滿5年。該外籍人員的工資一直由國外公司支付,我公司不支付工資。該外籍人員應在中國境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否需自行申報?如果該外籍人員從國外取得的工資已在國外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申報個人所得稅時是否可以抵免?
答:1、《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不向該外籍人員支付工資,不屬于支付所得的單位,不屬于該外籍個人的扣繳義務人。該外他籍人員沒有扣繳義務人,應自行申報納稅。
2、《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稅法第9條第9款、第二款所說的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是指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所說的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因任職、受雇、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準予其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根據上述規定,該外籍人員被母公司派遣到貴公司工作,取得母公司支付的工資所得屬于外籍人員因任職、受雇、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該所得不屬于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該外籍人員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適用扣除規定。
《中韓稅收協定》第二十三條第二款,關于對韓國居民,避免雙重征稅如下:
按照韓國稅法關于允許在韓國以外的國家應繳納的稅收,可以在韓國稅收中抵免的規定(應不影響本協定總的原則),按照中國法律和本協定的規定,就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應繳納的中國稅收(在股息的情況下,對分配股息前的利潤征收的稅收除外),不論直接支付或者通過扣除,應允許在對該所得應征收的韓國稅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額不應超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占適用于韓國稅收總所得的份額。
依據上述規定,該外籍人員在中國境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允許在韓國稅收中抵免。
免抵稅額就是出口應退稅額抵內銷稅額的部分,這部分是不退稅的。對于當期免抵稅額,一般計入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當期免抵稅額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另一種處理方式是:
1、收到退稅審批通知單后,
借:應收賬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2、在收到出口退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
什么是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所得稅抵免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的規定,企業購置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并且應當按照先后順序進行抵免。
企業所得稅抵扣應納稅所得額:財稅〔2018〕55號規定,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以下簡稱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公司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從合伙創投企業分得的所得;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企業所得稅抵扣賬務處理
借:存貨/費用/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
(1)財稅[2018]99號,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會不會影響期末留抵稅額?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第(三)項規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抵減前的應納稅額等于零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因此,加計抵減額不會對期末留抵稅額造成影響。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采用備抵法進行壞賬準備的計提,將預計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作為壞賬損失及時計入費用,使應收賬款實際占用資金接近實際,消除虛列的應收賬款,避免企業的虛盈實虧,使報表使用者能更為準確了解企業應收款項預期可收回的金額和財務狀況;有利于落實企業管理者的責任,也有利于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如實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作出決策。
備抵法是根據收入和費用配比的原則,按期估計壞賬損失,列為壞賬費用,形成壞賬準備,在實際發生壞賬時,沖銷壞賬準備的方法。這種方法下,企業需要對預期信用損失進行復雜的評估和判斷,履行預期信用損失的確定程序。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應收款項減值的核算應采用備抵法。
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等都需要核算壞賬,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應設置“壞賬準備”科目。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壞賬準備時: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2、轉回壞賬時: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3、核銷壞賬時(企業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后,以后期間這部分應收賬款確實不能收回):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4、已核銷的壞賬準備以后又收回時: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備抵法下估計壞賬準備的方法有四種,分別為:余額百分比法、賒銷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和個別認定法。
賬齡分析法雖然比較直觀的表明了應收款項的估計可變現數額,但是這種方法并沒有將壞賬損失反映于其應屬的會計期間。
賒銷百分比法將應收款項的發生與當期賒銷業務直接聯系,強調了同期收入與費用的準確配比,致力于使損益表正確,但壞賬百分比的估計要盡可能的如實反映客觀情況,企業應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修正所用的百分比。
余額百分比法,是指按應收款項余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并提取壞賬準備的方法,比較簡單易行,但是,估計壞賬率的確定需要分析以往資料。
個別認定法是根據每一應收款項的情況來估計壞賬損失的方法,比較符合實際和準確,但是工作量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