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經濟法相對來說不難,主要涉及較多要背誦的內容,考試主要考查考生對相應知識點的記憶,只要考生認真背誦記憶就能順利通過。
經濟法內容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相關法律制度等,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1、尋找合適的備考地點,排除干擾。選擇安靜的環境進行備考,盡可能排除身邊的干擾,能讓人更專注,提升備考效率。
2、先理解后記憶,如果對知識點都不理解,死記硬背的話效果很差,在考試時也不能靈活運用相應知識點,要在理解知識點的基礎上找到適合自己的記憶方法,對知識點進行梳理歸納,嘗試用口訣記憶、諧音記憶等記憶方法。
3、及時復盤。人對知識點的記憶會有一個遺忘周期,在學完知識點后要及時有規律地復習,鞏固記憶,否則在學習完一段時間后記憶就會很模糊。
4、合理安排時間,勞逸結合。熬夜是會影響記憶力的,要合理規劃自己的備考和休息時間。
1、利用好各類學習資料,包括考試大綱、官方教材、歷年真題等,掌握好基礎知識點。
2、及時做好各章節的筆記,在學習過程中就及時整理好相應內容有利于梳理知識體系,也有利于后續的復習。
3、多加練習。做題是備考中級會計師考試必不可少的環節,做題的過程不是單純的完成題目,要做到學練結合,在練習過程中必須不斷回看相應知識點以鞏固對內容的理解,在做題中查漏補缺。
中級會計中經濟法內容主要是一些法律法規,內容相較于其他兩科較少一點,但是需要記憶的內容也很多,大家在備考過程中可以利用一些口訣來進行記憶,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些相關的口訣希望可以幫助到同學們快速記憶。
1.(老)公特毒
法定的非訟案件:公告催告程序、特別程序、督促程序
2.三選一認定
特別程序: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案件
3.小監工特毒
審判制度特殊情況一審終審:適用公告催告程序、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和簡易程序中的小額訴訟程序審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審判決、裁定
4.監工毒必獨任 普通基層清楚可獨任獨任制:簡易程序;特別程序(選民資格案、重大疑難案除外);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基層法院審理基本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使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
5.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民事訴訟時效不適用:a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b.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6.約上弒君
合伙企業內部損益分擔規則: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7.人才不明外翻譯
民事訴訟不適用簡易小額訴訟程序情形:a人身關系、財產確權案件;b涉外案件;c需要評估、鑒定或者對訴前評估、鑒定結果有異議的案件;d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e當事人提出反訴的案件
單選題考察的是考生對單個知識點的熟悉程度,一般采取的方法是排除法,先排除最不可能的選項,最后留下正確的選項,題型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下面是一些經濟法的單選題習題,大家可以試著做做看 。
1. 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伙企業財產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權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不得由合伙人自行協商確定
B.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C. 合伙企業的原始財產是全體合伙人實際繳納的財產
D. 合伙企業清算時,其財產首先用于繳納所欠稅款
【答案】B
【解析】(1)選項A: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2)選項C:合伙企業的原始財產是全體合伙人“認繳”的財產,而非各合伙人“實際繳納"的財產。(3)選項D:合伙企業的財產首先用于支付合伙企業的清算費用。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下列行政行為侵害其合法權益,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的是()。
A.市場監督管理機關作出的行政扣押決定
B.稅務機關作出的征收稅款的決定
C.財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許可決定
D.公安機關作出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
【答案】B
【解析】(1)選項B:屬于征稅行為,應當先議后訴;(2)選項ACD:也屬于行政復議受案范圍,但屬于或議或訴案件,不必“應當復議”而是“可以復議”
3. 甲、乙二人共同出資購買了一頭牛,輪流使用。在甲使用期間,某天,此牛突然狂奔,撞傷一小孩,花去醫藥費若干,于是小孩的家長找到甲、乙要求賠償,但甲、乙互相推卸責任。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應當由甲、乙按出資比例對小孩承擔賠償責任
B. 應當由甲對小孩承擔賠償責任
C. 應當由甲、乙對小孩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 應當由甲或乙一方對小孩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C
【解析】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系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系的除外。
中級會計經濟法不難考,中級會計考試三個科目中,經濟法相較于另外兩科是比較簡單的,考察的內容知識點雖然多,但大部分都是記憶型的,且知識點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考生很容易聯想記住。
1、甩掉拖延癥。備考時間并不多,工作、家庭包括娛樂,留給學習的時間是有限的。中級會計考試具有一定難度,如果初級會計是一顆星,那么中級則是三顆星。內容更為復雜深奧,考生們要盡早備考,進入備考狀態。
2、計劃是先決條件。備考中級切忌沒有計劃,盲目的備考只會茫然。科學高效的計劃能達到事半功倍,保證學習的進度,同時樹立信心。明確目標才能將該做的任務做好。
3、遇到難題保持耐心和恒心。備考過程中難免磕絆,部分覺得已經掌握的知識點在做題時卻屢屢出錯。這就需要考生們集中精神發現和解決問題,遇到不懂的地方要及時解決,堅持按計劃完成當天的任務。
4、形成系統的知識體系。時??偨Y,將各章節相關或相似知識點匯總整理、分類記憶、串聯記憶,形成清晰的知識框架圖。那么遇到考題時則能夠迅速地篩選出有效信息應對自如。
《中級會計實務》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和綜合題。《財務管理》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和綜合題?!督洕ā奉}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和綜合題。
中級會計師每年報名的考生越來越多,但通過率卻一直不高。自2015年起,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通過率就維持在10%左右,并且呈上升趨勢,2019年增長到11.82%,平均通過率是10.13%。
中級會計經濟法難在涉及的知識點范圍較廣且較細碎,需要考生背誦記憶的內容較多,主要涉及各類法律法條,其語言邏輯嚴密,所以考生在理解和記憶方面會有一定的難度。
經濟法內容包括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相關法律制度等,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1、尋找合適的備考地點,排除干擾。選擇安靜的環境進行備考,盡可能排除身邊的干擾,能讓人更專注,提升備考效率。
2、先理解后記憶,如果對知識點都不理解,死記硬背的話效果很差,在考試時也不能靈活運用相應知識點,要在理解知識點的基礎上找到適合自己的記憶方法,對知識點進行梳理歸納,嘗試用口訣記憶、諧音記憶等記憶方法。
3、及時復盤。人對知識點的記憶會有一個遺忘周期,在學完知識點后要及時有規律地復習,鞏固記憶,否則在學習完一段時間后記憶就會很模糊。
4、合理安排時間,勞逸結合。熬夜是會影響記憶力的,要合理規劃自己的備考和休息時間。
《經濟法》以各類法條等要記憶的內容為主,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采取正確又高效的學習方法,其中建立知識框架就是很好的鞏固記憶的方法??忌梢詮墓俜娇季V和教材目錄入手,將科目按章節和部分劃分主干,再去補充主干知識下每個知識點的細節內容,最后再建立內容之間的相互聯系,重新回到構建知識體系去中,使得考點邏輯體系完整地建立起來。
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時間安排在9月7日至9日,具體每天安排時間為18:00-20:00經濟法。參加中級會計考試的考生請注意好自己的具體考試時間,然后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不要錯過此次考試。
一、經濟法考試內容有哪些?
經濟法考試內容包括以下這些:
總論 (一)法律體系 (二)法律行為與代理 (三)經濟糾紛解決途徑;公司法律制度 (一)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二)公司登記管理(三)有限責任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六)公司股份和公司債券 七)公司財務、會計 (八)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解散和清算;合伙企業法律制度 (一)普通合伙企業 (二)有限合伙企業 (三)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物權法律制度 (一)物權法通則;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法律制度概;金融法律制度 (一)票據法律制度;財政法律制度 (一)預算法律制度等內容。
二、經濟法備考時應該注意些什么?
考生在備考經濟法考試時一定要注意的就是,不要死記硬背。因為經濟法科目要記憶背誦的知識點非常多,所以更應該找到合理的理解記憶的方法,而不是死記硬背。經濟法的知識點和實際生活的聯系還是較為密切的,所以考生在備考經濟法時,對于不熟悉理解不通的知識點,可以與實際情況聯系起來去理解記憶。
三、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時間
202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時間已經公布,具體的考試時間如下,中級會計考試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舉行,共3個批次,《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65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135分鐘,《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8:30-11:15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財務管理
18:00-20:00經濟法
從中我們可以清楚知道經濟法考試時間安排在18:00-20:00,考試時長共120分鐘。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經濟法科目是三門考試科目中相對來說最為簡單的一門,主要是因為內容比較通俗易懂,但是所要記憶的內容也很多,而且很多條文比較類似,容易記混淆,所以在備考過程中,要加強習題的練習,經常檢驗和總結。下面是一些經濟法的單選真題練習,同學們可以嘗試做一下,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
1.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人員中可以擔任公司監事的是( )。
A.財務負責人
B.獨立董事
C.總經理
D.職工代表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不得兼任監事的情形。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2.楊某入伙時甲普通合伙企業負債 30 萬元,楊某退伙時甲企業已負債 80 萬元。后甲企業解散,尚欠 100 萬元不能清償。關于楊某對甲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下列 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楊某對其退伙前的 80 萬元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楊某對其入伙前的 30 萬元債務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楊某已退伙,不再對甲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D.楊某對甲企業解散時的 100 萬元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后的責任承擔問題。新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事項中,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不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A.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
B 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C 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D 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中級會計中經濟法內容主要是一些法律法規,內容相較于其他兩科較少一點,但是需要記憶的內容也很多,大家在備考過程中可以利用一些口訣來進行記憶,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些相關的口訣希望可以幫助到同學們快速記憶。
1.才10日,盼中秋(15)
民事訴訟上訴期: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
2.(老)公特毒的婚姻調解不了
民事訴訟不得調解:a適用公示催告程序,特別程序,督促程序的案件b婚姻等身份關系確認案件
3.震(非省級)驚海外水岸
行政復議機關確定:一個領導(上級機關):政府(非省級)、金融、海關、外匯管理稅務、安全部門
4.海鮮(豆)腐大(補)鍋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一審行政案件:a海關處理的案件;b對國務院部門或者具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c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
5.開檔兒童
行政訴訟簡易程序適用:a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b被訴行政行為是依法當場作出的;C.案件涉及款額2000元以下;d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
6.一名植物人在輸血
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過的事項:1.將合伙人除名;2.普通合伙人以其財產份額出質;3.普通合伙人死亡,繼承人為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成為有限合伙人;4.普通合伙人被認定為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否則該合伙人退伙;5.訂立書面合伙協議
7.國獨國企上公益
可以成為有限合伙人,但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如何學習?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主要靠理解性記憶加背誦。
一、中級會計考試時間怎樣安排的?
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時間已經公布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定于9月7日-9日舉行,共三天分為三個批次。其中具體考試時間安排為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濟法
注意:三場考試是連續性的,一般為一天時間內考完三科??忌杏洸灰e過考試,錯過被視為棄考。
二、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如何學習?
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如何學習?中級會計考試經濟法主要靠理解性記憶加背誦。
經濟法是三科里內容最多的一本書,但是卻是最簡單的一科??忌趥淇紩r主要以背誦為主,同時可以結合大量具體案例進行理解記憶。不要死記硬背,對內容不理解就算在怎么背在考試時都會記不清楚??忌鷳嗨鸭鎸嵃咐浜暇唧w文字加深理解。
三、中級會計考試成績查詢的時間安排
2024年中級會計職稱成績查詢時間將于10月31日前公布,考生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進行成績查詢。
成績查詢流程:
1.登錄“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http://kzp.mof.gov.cn/)。
2.點擊左下方“成績查詢”的指示。
3.選擇自己所報考的級別、年度、省份然后輸入身份證號及驗證碼,確認無誤后點擊“查詢”。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成績合格后,考生就可以準備打印成績合格單,但時如果有以下問題,如
一科/兩科成績合格,并沒有三科都通過的是不可以打印的。但是因一次沒通過全部考試的考生不用害怕,中級會計職稱成績查詢系統會自動留存以往考試成績,兩年內考生三科成績全部通過后,就可以去打印成績合格單。然后等待所在地區相關安排,全部通過后就可以領取證書了。
制定一個科學合理的中級會計經濟法春節學習計劃對于備考者來說至關重要。在春節期間,盡管有許多家庭聚會和休閑娛樂活動,但只要我們能夠合理安排時間、調整心態,并采取有效的學習方法,就能夠在這段時間內高效備考中級會計經濟法。本文將從時間規劃、學習方法和心態調整三個方面進行闡述,為大家提供備考指導。
一、時間規劃
在春節期間備考中級會計經濟法,需要制定一個合理的時間規劃。春節通常是人們休息放松的時候,但也可以利用這段時間進行集中復習和模擬考試??梢愿鶕约旱那闆r,在每天或每周制定一個詳細的學習計劃,并將復習、練習和休息等內容有機地結合起來。同時,要注意平衡好家庭聚會和備考之間的關系,避免過度壓力影響效果。
二、學習方法
在備考過程中采取適當的學習方法非常重要。建議考生可以采用以下學習方法:
1、要系統地掌握教材內容??梢酝ㄟ^閱讀教材、參加培訓班或在線課程來深入理解知識點,同時也可以結合做題來檢驗自己對知識點的掌握程度,并找出薄弱環節進行針對性強化。
2、在學習過程中要注重總結歸納,形成自己的思維導圖或筆記,便于復習時快速回顧和理解。此外,還可以與其他備考者交流經驗并互相鼓勵支持。
三、心態調整
在備考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心態非常重要。春節是一個團圓和喜慶的時刻,在享受家庭團聚的同時也不要忘記自己的目標和夢想。要保持積極向上的心態,并給自己一些適當的放松時間。如果感到壓力較大或遇到困難,請及時尋求幫助并與他人交流分享經驗。相信自己并堅持下去,成功就在不遠處。
備考中級會計《經濟法》,建議考生先熟悉考試大綱,把握重點和難點,同時結合章節習題,鞏固所學的知識點,對于一些不易理解的知識點做標記??忌獙W會對所學的知識體系做一個系統化的梳理,碰到一些模糊的知識點和不會做的題,應結合教材加強理解。在備考中后期,考生需要做一些歷年真題和模擬題,及時查漏補缺,注意做題方法的總結??忌谧瞿M題時,按照考試時間的要求來做模擬題的練習,對于一些不熟悉的知識點和錯題,再次回顧教材,加深對相關知識點的理解和記憶。《經濟法》科目需要記憶的法律法條非常多,考生可以歸納總結、對比記憶。同時考生還需要注重法律法規的變化,掌握涉稅內容其原理并多加練習。
《經濟法》重點考查總論、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等相關法律制度內容中級會計考試科目《經濟法》有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和綜合題五種題型。《經濟法》科目內容多、雜、細、枯燥,但考題靈活,所以需要大量的記憶,但不建議考生枯燥地死記硬背,可以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背誦。
備考中級會計經濟法建議整理錯題集。錯題的整理是很關鍵的一步,每完成一章的練習都要及時總結錯題原因,記錄下易錯的題型和知識點,標注自己掌握不透徹的典型習題,反復研究,這樣再遇到類似題目的時候,就可以避免再犯同樣的錯誤;整理錯題集可以為后期復習提供方便,使復習更有針對性。考生備考中級會計《經濟法》一定要合理規劃時間,把控學習進度。
不可以。參加中級會計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會計資格證書。中級會計考試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忌ㄟ^中級會計考試后,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中級會計考試與注冊會計師考試都有《經濟法》科目,但是兩個考試的《經濟法》科目內容、題型、難度都不相同,總的來說,注冊會計師的《經濟法》難度更大,更需要考生下功夫進行學習。
中級會計與注冊會計《經濟法》題型不同
中級會計《經濟法》:單項選擇題30道,每道1分,共30分。多項選擇題15道,每道2分,共30分。判斷題10道,每道1分,共10分。簡答題3道,每道6分,共18分。綜合題1道,每道12分,共12分。
注冊會計《經濟法》:單項選擇題26小題,每小題1分,共26分;多項選擇題16小題,每小題1.5分,共24分;案例分析題,4小題共50分,其中一道小題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須全部使用英文,答題正確的,增加5分,案例分析題,最高得分為55分。
中級會計與注冊會計《經濟法》內容不同
中級會計的《經濟法》分為經濟法和稅法兩部分,一共8章,經濟法部分在前5章,稅法部分在后3章,涉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稅種。注冊會計師考試的《經濟法》中除了能全面涵蓋中級《經濟法》的前五章外,還包含物權法、破產法和反壟斷法等中級沒有的內容,可以說,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的范圍肯定是大于中級《經濟法》的內容。
中級會計與注冊會計《經濟法》難度不同
注冊會計的《經濟法》考試難度肯定是在中級之上的。
大家在學習經濟法知識時,閱讀教材有助于考生熟悉知識框架、區分主次章節,有所側重,認真備考,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不要死記硬背,相信堅持就是勝利,大家一定可以實現升職、加薪雙豐收。
經濟法在中級會計考試中是需要記憶內容最多的一個科目,考生在備考時要多刷題,結合真實案例去理解記憶。
1.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伙人除名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應當自除名決議作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B.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提出異議的,除名決議不生效
C.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D.發生合伙協議約定事由的自動除名,無需經合伙人決議
2.甲有限責任公司四位股東的下列非貨幣財產中,不能用作出資的是()
A.丙公司的某快餐特許經營權
B.乙公司的非專利技術
C.趙某的新能源汽車
D.錢某的商標權
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于2021年1月成立,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未作特別規定。作為發起人之一的魏某持有甲公司10%的股份,且未在甲公司任職。2022年3月,魏某擬將所持甲公司1%的股份轉讓。下列關于轉讓股份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魏某轉讓股份無需經其他股東同意
B.其他發起人可主張優先購買權
C.由于甲公司成立時間不足2年,魏某不得轉讓股份
D.魏某有權要求甲公司收購其股份
4.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主體中,可以成為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的是( )。
A.乙上市公司
B.丁普通合伙企業
C.丙律師協會
D.甲國有獨資公司
5.甲普通合伙企業(以下簡稱“甲企業")的合伙協議對決議規則沒有特別約定。下列事項
中,不需要經過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A.甲企業合伙人為甲企業提供擔保
B.改變甲企業的名稱
C,轉讓甲企業的知識產權
D.改變甲企業的經營范圍
中級會計中經濟法內容主要是一些法律法規,內容相較于其他兩科較少一點,但是需要記憶的內容也很多,大家在備考過程中可以利用一些口訣來進行記憶,小編為大家總結了一些相關的口訣希望可以幫助到同學們快速記憶。
1.建議訴訟和擔保查閱賬簿和報表
(1)建議訴訟和擔保:督促其行使權力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2)查閱賬簿和報表: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2.四問選女婿:性別、年齡、家庭、財產
(1)性別: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
(2)年齡:公司應自成立后經營時間“3年以上
(3)家庭:有健全的組織機構
(4)財產:資產質量良好,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正常。
3.姑(股)娘閉簾選夫婿,提親人家有10名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
4.債券公開發公眾循規蹈矩滿3年
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債券,發行人“最近3年”無債務違約或者遲延本息的事實
5.3A信用等級棒發行條件都有3
3A信用等級棒:債券信用評價達到“AAA級”
6.匯1本2支10
票據中的提示付款期限:
(1)銀行匯票:出票日起1個月內
(2)商業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
(3)銀行本票:出票日起2個月內
(4)支票:出票日起10日內
7.341
股票上市條件:
(1)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
(2)股本總額<4億→公開發行>股份總數x25%
(3)股本總額>4億→公開發行>股份總數x10%
8.512億
基金上市條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規定
(2)基金合同期限為5年以上
(3)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4)基金募集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
9.敞亮
行政訴訟中可以調解的案件:
(1)行政賠償、補償案件
(2)行政機關行駛法律、法規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
母題是各門學科中最基本的知識點所匯總而成的原型題,掌握了母題的做法,就能快速且高效率地掌握學科的學習,下面有一些關于中級經濟法知識點的母題,大家快來試試吧!
1. 某會計師事務所為特殊普通合伙企業,其中合伙人甲和乙承接一項審計業務后,因與客戶串通做假賬被處以罰款。對此罰款的承擔,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由合伙企業承擔無限責任
B.由甲和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不承擔責任
C.由甲和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承擔有限責任
D.由甲和乙承擔有限責任
【答案】C
【解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2.根據我國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或者擁有表決權的股份達到一定比例,應當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該比例是()。
A.達到或超過 5%,但未超過 10%
B.達到或超過 10%,但未超過 20%
C.達到 10%,但未超過 30%
D.達到 20%,但未超過 30%
【答案】D
【解析】根據我國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或者擁有表決權的股份達到 20%,但未超過 30%時,應當編制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3.根據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商業責任險的被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起計算。
A.保險事故發生之日
B.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之日
C.第三者請求賠償之日
D.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侵害人之日
【答案】B
【解析】商業責任險的被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之日起計算。
單選題考察的是考生對單個知識點的熟悉程度,一般采取的方法是排除法,先排除最不可能的選項,然后最后留下正確的選項,題型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下面是一些經濟法的單選題習題,大家可以試著做做看 。
1. 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張某與甲公司于2022年1月1日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當日進行了預告登記,約定6個月內交付房屋。經告后,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宣布預售房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下列選項中,在預告登記有效期限內,最晚進行登記的時間應是()。
A.6月30日
B.7月30日
C.8月29日
D.9月28日
【答案】D
【解析】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6月30日不動產登記之日起90天,即最晚為9月28日。
2. 甲保險公司的代理人張某向王某推銷一款保險產品,王某符合該保險的承保條件。張某向王某出具了一份投保單,王某口頭同意投保,張某代替王某在投保單上簽字,王某向甲保險公司繳納了保險費。由于內部工作流程問題,甲保險公司遲遲未向王某簽發保險單,后在保險期間發生了保險事故。下列關于保險合同效力及保險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 王某已經繳納保險費,甲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B. 保險合同未生效,甲保險公司無須承擔責任
C. 張某代替王某簽字,該合同對王某不生效
D. 張某代替簽字有過錯,應當承擔對王某的保險責任
【答案】A
【解析】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代為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交納保險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為的追認,保險合同生效,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中級會計考試中《經濟法》在這個科目,在備考時就是需要多家記憶和理解記憶的科目??忌趥淇紩r要在平時多用功,多去記憶,用早起、睡前時間去背誦《經濟法》的知識點是很有用的。下面小編也為大家準備了一些知識點一起來看看吧。
一、法律行為
1、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為成立。
2、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 責任。但是,無償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3、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生效要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即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即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只能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法律行為以及與其年齡智力或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法律行為,其他法律行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而實施。
③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但可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 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4、附條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1)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必備要件:①是將來發生的事實 ②是不確定的事實,③當事人任意選擇的事實,④是合法的事實;⑤不與行為的內容相矛盾。
(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期限是必然要到來的事實。
5、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無效法律行為的種類: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或者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6、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①受欺詐的:受欺詐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可撤銷,但“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當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才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②受脅迫的: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 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③乘人之危:乘人之危、顯失公平的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
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
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