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上線,我們迎來了新個稅的首次年度匯算。不少朋友有疑問:辦理年度匯算一定會產生退稅嗎?不一定哦,具體情形來一起了解吧。
問題:我準備辦理年度匯算了,是不是一定會產生退稅呀?
回答:不一定哦,根據個人實際情況不同,辦理年度匯算可能會產生退稅或者補稅,具體可以參照以下三種情形判斷:
情形1:如果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就會產生退稅;
情形2:如果已預繳稅額小于年度應納稅額,則需要補稅;
情形3:如果已預繳稅額等于年度應納稅額,既不需要退稅,也不需要補稅。
年度匯算常見問題解答
1.工作單位每個月都有代扣代繳,個人還需要匯算清繳嗎?
答:有這些情形的,比如更改年終獎申報方式可能會退稅的;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沒有填寫的可能會退稅,需要匯算清繳。
2.去年換了幾份工作,因此同一年度內有多個任職受雇單位,該怎么選擇?
答:多個扣繳單位的,可以選其中一家單位,做為匯算的地點。(可以是現在單位,也可以選擇之前的單位,不影響匯算清繳申報)
3.“享受免申報”是什么意思?可以不申報嗎?
答:如果您需要補稅但年度綜合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年度匯算清繳需補稅金額≤400元,已經依法預繳稅的,點擊“享受免申報”,提交后不用補稅。補申報對個人沒有影響。
4.收入超過12萬如果不進行匯算清繳,會對個人有什么影響?
答:個人匯算清繳補稅超過400元,沒有辦理匯算清繳,嚴重的會影響個人征信。
參考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的通知》(發改辦財金規〔2019〕860號)
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網絡整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自開和代開有不同的蓋章要求嗎?在蓋章方面的要求以及如何規范蓋章的問題,會計網整理了詳細的說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增值稅專用發票自開蓋章要求
增值稅專用發票分為三聯版和六聯版兩種,三聯版由記賬聯、抵扣聯、發票聯三聯組成;六聯版前三聯是基本聯次,后三聯根據納稅人實際需要使用。
納稅人選擇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單位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蓋章要求
未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 )第十一條,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 )第二十八條,納稅人選擇代開專用發票的,應在開具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因此可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需要代開企業在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在蓋章的時候要記住不能蓋住重要信息,比如金額、稅額等。
綜上所述,結合國家相關規定,不管是自開還是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應由開票單位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切記發票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不能同時使用并且在蓋章的時候,一定要蓋到發票右下角的位置。章要蓋正,不能倒了,也不能蓋得模糊不清!請大家規范蓋章,不要讓發票因為章的問題而作廢重開,切記切記!
代開和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蓋章要求是否一樣?以下是會計網整理的相關內容介紹,來一起理解吧。
1、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
2、申請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
根據上述的兩條規定,也就是說如果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當由代開企業在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和發票聯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綜上所述,不管是自開,還是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都應當由開票單位在抵扣聯和發票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企業本年度分配股東上年度利潤時,一般通過利潤分配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本年度分配股東上年度利潤分錄
1.企業按規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2.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分配現金股利或利潤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應付股利
3.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轉入
4.將本年利潤轉入利潤分配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一般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但如今許多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開具專用發票,那么小規模企業自開的收購發票要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小規模企業自開收購發票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發票含稅金額)
貸:主營業務收入(發票不含稅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銷項稅額)(發票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的區別在于能否抵扣所得稅,開出去的發票核算方法相同。
稅務機關在什么情況下有權核準納稅人應繳納的稅款?
1、依照相關法律、行政管理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會計賬簿應當但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置。
3、擅自銷毀會計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相關資料的。
4、雖然設置了賬簿,但賬目混亂或成本數據、收入憑證、費用憑證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進行納稅管理義務,未按照相關規定的期限辦理企業納稅申報,經稅務行政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未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沒有正當理由的。
7、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信息以及臨時經營的納稅人。
企業跟員工發生沖突也是比較常見的情況,很可能會出現員工自離的情況,既然是自離的在工資方面肯定有所欠缺,如果員工自離不結算工資,那么企業應如何做具體的賬務處理?
員工自離不結算工資的會計分錄
1、如果公司的員工離職了,但是走之前并沒有領工資,那么對于沒有發放出去的工資,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
2、如果該離職工人始終不領工資,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這一會計科目,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小規模納稅人是以全部的銷售額按一定的征收率計算增值稅的,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如果業務需要,可以向稅務局申請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應該如何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申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填寫示范
舉例:某汽車修理廠是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選擇按月申報。2022年1月,提供維修和更換服務取得不含稅收入9萬元,其中開具普通發票3萬元,開具專用發票3萬元,不開具發票3萬元。
業務分析:納稅人取得的不含稅總收入為9萬元,不超過免稅標準。但是,由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為3萬元,根據政策規定,本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繳納的稅款,必須按照規定收回全部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或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方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否則應繳納稅款。其余6萬元可免稅。
報表填寫:開具3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部分,正常填寫主表“貨物及勞務”列第1、2欄,剩余6萬元可免稅,填寫主表“貨物及勞務”列第9欄“(四)免稅銷售額”、第10欄“其中小微企業免稅銷售額”(如為個體納稅人,填寫第11欄“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同時對應的免稅額填寫主表“貨物及勞務”列第17欄“本期免稅額”、第18欄“其中:小微企業免稅額”(如為個體納稅人,填寫第19欄“未達起征點免稅額”)。同時,如果代開具專用發票時已預繳稅款,則應納稅額可由申報過程中已預繳的稅款抵銷,“本期補(退)稅額”為0。
2022年度云南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時間為:2022年8月26日08:30-11:30《會計》、13:00-15:00《稅法》、17:00-19:00《經濟法》(均為第一場考試);2022年8月27日08:30-11:00《審計》、08:30-11:00《財務成本管理》(第一場)、13:00-15:30《財務成本管理》(第二場)、17:00-19:00《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2022年8月28日08:30-11:30《會計》、13:00-15:00《稅法》、17:00-19:00《經濟法》(均為第二場);綜合階段考試時間:2022年8月27日8:30-12:00《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14:00-17:30《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備考注冊會計師的做題技巧
備考注冊會計師時,模擬題、歷年試題的練習是必不可少的。做題時,大家必須嚴格遵守時間就像正式考試一樣。對自己有嚴格要求的時間,不能翻書看答案等,先做題,答題完畢再統一核對答案,把做錯的題記在錯題本上,標出錯誤原因,然后在教材中找到對應的知識內容,加深理解,溫故知新。錯題本非常關鍵,考前一定要拿出來復習。歷年試題是最接近考試題的習題,考生在做歷年試題時,應該注意薄弱環節,集中精力進行訓練,逐漸提高答題準確性。
注冊會計師考試學習技巧
1、關聯學習知識點
注會考試很多章節之間的知識點有一定的關聯,當學習到后面的知識點的時候一定要聯想起前面的知識點,然后再將他們總結到一起,方便之后做題的時候將這些知識點弄混淆。
2、課后及時鞏固
考生在剛學完新的知識后不要立馬就合上教材和筆記,剛剛學習的新知識點在我們腦中正處于記憶的巔峰狀態,大家一定要將這些內容再重新看一遍,梳理一遍,不要圖快,把沒一點知識學好是最重要的。
3、運用記憶的黃金時間
一日之計在于晨,早上是記憶的黃金時間,考生可以利用早晨復習昨天所學的知識或者是難點內容。臨睡前用來總結一天所學內容效果更好,考生可以整理筆記,查看今日所學是否有遺漏。
2022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題型
《會計》與《財務成本管理》的考試題型有單選題、多選題、計算分析題和綜合題;《審計》與《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的考試題型有單選題、多選題、簡答題和綜合題;《稅法》的考試題型有單選題、多選題、計算問答題和綜合題;《經濟法》的考試題型有單選題、多選題和案例分析題;《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的題型為案例分析題。
還沒有公布2024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一般各省份報名時間會在7月初發布的中級經濟師報考簡章中公布,可以參考2023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集中在7月25日-8月28日。
目前還不知道2024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可以一起來看看往全國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吧!
2023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7月25日-8月28日;
2022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7月19日至8月22日;
2021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7月19日-8月22日;
2020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7月28日-8月31日;
所以從近幾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可以預測一番2024年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將在7月底開始報名,當然不同地區中級經濟師報名時間也有所差異。
1.網上報名的步驟一般為:網上填寫報名信息--現場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確認繳費
2.網上填寫報名信息,要注意各類年限(工作年限、專業年限)要按照符合中級報考條件的時間來填寫,并且是真實可以提供相應證明的,以免審核不通過。
3.現場資格審核:一般需要提供(1)報名信息表;(2)身份證原件;(3)學歷證明原件;(4)工作證明年限證明原件;(5)有些省份需要個人誠信證明等。注意有些省份是考后審核,報名的時候,信息確認完畢,即可繳費。考完試憑通過的成績單去指定現場進行審核。
4.確認繳費。必須要確認繳費完成了,才算報名成功。
cpa證書在財會類證書中有很高的含金量,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報考。一般情況下,cpa考試在8月舉行,分3天考。想知道更多相關內容,來和會計網CPA小編一起看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一、cpa是幾月考試?
在2020年以前,cpa專業和綜合兩個階段考試都是分開舉行,專業階段考試一般在10月,綜合階段考試一般在8月。到2020年時,“專業”和“綜合”兩個階段考試統一安排在10月。后續自2021年起,cpa兩個階段考試時間都調整至8月。
(2017-2023)cpa考試時間安排:
年份 | 專業階段考試時間 | 綜合階段考試時間 |
2023年 | 8月25日-8月27日 | 8月26日 |
2022年 | 8月26日-8月28日 | 8月27日 |
2021年 | 8月27日-8月29日 | 8月28日 |
2020年 | 10月11日、10月17日-10月18日 | 10月11日 |
2019年 | 10月19日-10月20日 | 8月24日 |
2018年 | 10月13日-10月14日 | 8月25日 |
2017年 | 10月14日-10月15日 | 8月26日 |
二、cpa考試內容有哪些?
cpa考試分為“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其中,專業階段科目共計6科,綜合階段科目共計1科。
1.專業階段
會計、審計、稅法、經濟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財務成本管理
2.綜合階段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三、cpa考試題型有哪些?
cpa考試時,考生題目都是由機考系統隨機進行抽取,每門科目均實行100分制,合格標準為60分(綜合階段試卷一、試卷二分別為50分,額外設置5分英文附加分,兩張試卷合計60分為合格分數線)。
1.會計
單選題 | 多選題 | 計算分析題 | 綜合題 | |
---|---|---|---|---|
題量 | 13 | 12 | 2 | 2 |
分值 | 2*13 | 2*12 | 9*2 | 16*2 |
2.審計
單選題 | 多選題 | 簡答題 | 綜合題 | |
---|---|---|---|---|
題量 | 20 | 15 | 6 | 1 |
分值 | 1*20 | 2*15 | 5*5+6 | 1*19 |
3.稅法
單選題 | 多選題 | 計算回答題 | 綜合題 | |
---|---|---|---|---|
題量 | 26 | 16 | 4 | 2 |
分值 | 1*26 | 1.5*16 | 4*5 | 14+16 |
4.經濟法
單選題 | 多選題 | 案例分析題 | |
---|---|---|---|
題量 | 26 | 16 | 4 |
分值 | 1*26 | 1.5*16 | 50 |
5.財務管理
單選題 | 多選題 | 計算分析題 | 綜合題 | |
---|---|---|---|---|
題量 | 13 | 12 | 4 | 1 |
分值 | 2*13 | 2*12 | 36 | 14 |
6.戰略管理
單選題 | 多選題 | 簡答題 | 綜合題 | |
---|---|---|---|---|
題量 | 26 | 16 | 4 | 1 |
分值 | 1*26 | 1.5*16 | 26 | 24 |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2024年度辦稅日歷請收好!
2024年度申報納稅期限
1月:截止當月15日;
2月:截止2月23日;
3月:截止當月15日;
4月:截止4月18日;
5月:截止5月22日;
6月:截止6月19日;
7月:截止當月15日;
8月:截止當月15日;
9月:截止9月18日;
10月:截止10月24日;
11月:截止當月15日;
12月:截止12月16日。
內容來源稅務總局新媒體,會計網整理發布。
2024年度注會報名時間是幾號?流程是什么?中注協已發布公告確定了2024年注會報名時間,報考人員可以在2024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期間,登錄到網報系統中提交報名信息。接下來,會計網小編來詳細介紹一下,請看下文!
一、2024年度注會報名時間是幾號?流程是什么?
2024年度注會報名時間已經確定,定在2024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報考人員在選擇好報考科目之后,即可登錄到網報系統中提交報考信息。
?報名入口
PC端: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cpaexam.cicpa.org.cn,簡稱網報系統)
移動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簡稱中注協)官方微信公眾號
?報名步驟
注會考試報名入口有兩個,故報名方式是有兩種的,大家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報名即可。報名步驟如下圖所示:
二、2024年注會報考條件是什么?
2024年注會報考條件暫未公布,參考23年報考條件,如下:
1、參加注會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考生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參加注會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考生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三、注會報名與交費分開進行,是否取得了有效的成果?
2021年,中注協首次將考試的報名時間和交費時間予以分開,4月共有188萬多名考生報考483萬科次,但在6月底僅有141萬人完成交費,減少近47萬人100萬科次。
2022年,據數據顯示,4月報名審核階段,全國共有近188萬人通過資格考核。截至6月30日晚8點,完成報名交費人數為137.57萬人,比報名時減少約50萬人。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公告〔2024〕第5號
根據《稅務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4〕1號),現將2024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2.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員,不得報名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
1.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被取消登記,自取消登記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以前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中因違紀違規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二、報名時間
(一)報名時間:2024年5月8日10:00至7月8日17:00。
(二)補報名時間:2024年8月6日10:00至8月16日17:00。
報名人員請于截止日期前完成報名流程,逾期將無法辦理。
三、報名程序
報名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人員,應當通過“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s://ksbm.ecctaa.c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報名。報名人員可以通過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網(www.cctaa.cn)的“稅務師考試”欄目,或者通過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方微信公眾號的“考試服務”進入報名系統。
(一)首次報名人員報名
首次報名人員應當首先在報名系統完成實名注冊,之后按指引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符合規定的證件照片,選定報考科目并完成交費。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報名人員應填寫真實的工作履歷。
報名前應當準備好符合要求的最近一年電子版免冠白底證件照片,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寬295像素,高413像素,此照片將被用于準考證和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注:照片在首次報名流程完成后及后續報名期內均不得更換)。
(二)非首次報名人員報名
非首次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核對個人信息,確認無誤后,選定報考科目并完成交費。
核對個人信息應當逐項核對、填寫,如信息發生變動,應當及時更正或更新。(注: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變更請在報名系統的“個人信息”欄目中提交變更申請。)
(三)交費
1.考試費標準:每科人民幣93元。
2.支付方式:支付寶、微信。
3.支付時間:2024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24:00;2024年8月6日10:00至8月18日24:00。報名人員應于截止時間前完成交費。截止時間前不交費視為報名未成功。
4.報名期內(2024年5月8日10:00至7月8日17:00)已交費報名人員可申請全部或部分科目退費,申請后報名費在報名期結束后原路退回。逾期(2024年7月8日17:00之后)不再受理退費申請。報名期結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考試費不予退還。(注:補報名期間即2024年8月6日10:00至8月16日17:00不受理退費申請。)
(四)報名完成
1.報名完成后,報名人員可在報名系統查詢個人報名狀態及報名信息表。
2.補報名期間,報名完成后,報名人員可增加或調整報考科目,不可調減報名科目,不受理退費申請。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1.報名期內(2024年5月8日10:00至7月8日17:00)暫未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學歷或學位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可在“是否在校生”處選擇“是”,并填寫相關信息。
2.持國(境)外學歷證書的報名人員,學歷證書編號欄應填寫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
3.學歷證書遺失、損毀的報名人員,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本人學歷信息;查詢不到的,可以向學信網或相關機構申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先工作后入學的成人、自考等相關專業大專應屆畢業生,應當如實填寫工作履歷。
四、免試申請
(一)申請條件
符合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免試相應科目:
1.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2.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免試人員應當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二)申請時間
申請期:2024年5月8日10:00至6月7日17:00。
補申請期:2024年8月6日10:00至8月12日17:00。
(三)申請程序
1.登錄報名系統,進入“免試申請”頁面,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符合要求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信息頁照片。
2.以往年度已審核通過的,繼續有效。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審核。審核時間約10個工作日。
五、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一)考試科目
《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
(二)考試大綱
《2024年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詳見附件1)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審定,由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公布。
(三)考試用書
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用書由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專家委員會編寫,中國稅務出版社出版,將于5月上旬公開發行。報名人員可通過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方授權書店、中國稅務出版社微店、各地新華書店、京東、當當網等正規渠道購買正版書籍。
六、考試方式、考試時間、考試城市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考試系統支持以下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搜狗五筆輸入法。不提供手寫板等輔助輸入設備與軟件。
(二)考試時間
2024年11月2日:
09:00—11:30稅法(一)
13:00—15:30稅法(二)
16:30—19:00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2024年11月3日:
09:00—11:30財務與會計
14:00—16:30涉稅服務實務
(三)考試城市
具體考點城市信息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
七、準考證、考試成績、資格證書
(一)準考證打印
報名人員應當于2024年10月28日10:00至11月3日15: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未完成報名流程和報名期內全部科目退費的報名人員,不能打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報名期內已選擇部分退費的,已退費科目不在準考證上顯示,不能參加已退費科目考試。
注:應試人員需持身份證原件和打印的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不可持電子身份證和電子準考證參加考試。
(二)考試成績認定
1.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3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140分)的60%(84分)。
2.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考試成績查詢公告后,應試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考試成績,打印成績單。
3.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人員須在連續5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的考試;免試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三)職業資格證書申領
1.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發布資格證書申領公告后,已全科考試成績合格(含免試)的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完成證書申領程序。
2.為保障軍隊院校或2001年(含)前取得本公告第一條相關學歷的全科合格人員能順利申領證書,請上述有關人員登錄學信網或到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受理機構申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并妥善留存。(注:因認證報告申請周期較長,請務必提前辦理)
3.經審核,符合領證要求的全科合格人員可取得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監制,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4.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的效力。
持證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點擊“證書查驗”查詢并下載本人電子證書。
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報考事宜
(一)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參加考試的相關問題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可以自愿選擇在內地城市或在香港考試。
2.選擇在內地考區考試的人員,考試報名程序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3.選擇在香港地區考試的人員應當按以下程序報名:
(1)在2024年5月8日10:00至2024年7月12日17:00或2024年8月6日10:00至8月13日17:00之間將填寫好的報名信息表電郵香港稅務學會審核(報名信息表見附件3)。聯系方式:
電話:852-28100438
Email:tihkadm@tihk.org.hk
(2)報名人員報名資格現場審核事項委托香港稅務學會承辦。
(3)每科考試費人民幣900元或港幣1100元。報名人員現場審核報名資格時直接交香港稅務學會。
(4)報名人員可在公告統一規定的日期內通過“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5)應試人員憑核發的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香港考區指定考場應試。
(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地區居民,可申請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經審核通過者,可免試該科目,考試成績管理為4年有效滾動。
(二)臺灣地區居民參加考試的相關問題
臺灣地區居民參加考試的人員按照本公告執行(第八條第一項除外)。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應當仔細閱讀《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須知》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報名完成視為認同并承諾遵守。
(二)報名條件與免試條件中所涉工作年限和取得畢業證書時限的默認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三)報名人員應當在交費前正確填寫開票信息,發票將于報名期結束后開具。
(四)考試問題咨詢
1.報名人員可在報名系統首頁“問題解答”欄,查詢問題解答。
2.報名人員可在報名系統首頁詢問“在線客服”咨詢。
3.咨詢電話:4000033955、021-61651875(工作日9:00—17:00)。
(五)考試投訴
1.電話投訴:010-8375 5892(工作日9:00—17:00)。
2.郵件投訴:ksb@cctaa.cn。
(六)特別提醒
1.考試報名人員應當按本公告規定的辦法登錄報名系統,切勿通過其他陌生鏈接登錄,防止個人信息泄露。
2.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報名人員切勿輕信虛假宣傳,謹慎選擇社會培訓,防止個人信息泄露或被詐騙。
3.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培訓機構及個人舉辦相關考前培訓,報名人員應當防范不法分子的各類詐騙活動。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將協助公安機關打擊以“保過”“真題”“查分、改分”為幌子的違法犯罪活動。
特此公告。
附件: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評價與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4月24日
內容來源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注冊會計師審計推薦哪個老師?推薦韓自清老師!韓自清老師是審計學碩士,專業實力超強,擁有多年的審計教學經驗,聽她的課能讓大家輕松理解和掌握晦澀的審計專業術語。更多詳情,快隨會計小編一起來看看下文吧!
一、注冊會計師審計推薦哪個老師?
推薦韓自清老師!韓自清老師是一位資深的注冊會計師審計講師,擅長搭建審計知識框架,重點突出,跟她的審計課,妥妥過!以下是韓自清老師的詳細介紹,大家可以看一下:
◆講師資歷
1、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碩士;
2、從事多年審計教學,具有豐富的面授、網課教學經驗;
◆授課風格
1、授課內容緊扣考試,針對性強;
2、重點突出,擅長歸納總結,對考試中的重點會在授課中穿插著反復強調,幫助同學們牢記重點;
3、講課幽默風趣,瀟灑激情,特別擅長將審計教材講解的生活化、框架化,讓學員在“聽故事、畫框架”的過程中掌握重難點。
◆適合學員特點
1、有一定審計基礎或有審計實務經驗,對審計相關概念有基本認知;
2、備考時間有限,希望抓大放小,緊跟考試重點進行學習。
3、框架性,邏輯性差,需要老師幫助梳理框架邏輯及做題思路步驟。
二、注冊會計師審計考試題型有哪些?
2024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試題型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大類,具體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綜合題、簡答題。詳情如下表所示:
單選題 | 多選題 | 簡答題 | 綜合題 | |
---|---|---|---|---|
題量 | 20 | 15 | 6 | 1 |
分值 | 1*20 | 2*15 | 5*5+6 | 1*19 |
三、注冊會計師審計考多少分算過?
60分及以上!注冊會計師審計考試滿分是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詳情如下表所示:
科目 | 合格線 | 滿分 |
會計、審計、稅法、經濟法、財管、戰略 | 60分 | 100分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一) | 兩科一共60分 | 100分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二) |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從2024年8月的CFA?(特許金融分析師)考試開始,對CFA考試入場證件的要求將恢復為:國際旅行護照為唯一有效的入場證件,不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作為考試當天的入場證件。具體情況下面請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詳情吧~
一、證件須滿足如下要求:
1)考試當日未過期
如果考生的護照在考試日已過期,考生需要申領新的護照,并攜帶新的證件(原件)參加考試。
2)確保護照是有效的
無效的身份證件包括護照復印件、護照卡、居民身份證、國內護照、限制性旅行文件以及被剪過、打過孔或注明已注銷的護照。
3)姓名拼寫一致
護照上姓名拼寫須與護照信息頁中姓名部分的英文拼寫一致。
若存在姓名信息不匹配的問題,包括但不限于打字錯誤、拼寫錯誤、昵稱及護照上未顯示的后綴,考生將無法進入考場。強烈建議考生現在就核對信息,如需要,及時進行信息更新。
*CFA Institute也通過郵件向適用該情況的8月考生通知了該信息。如果考生在5月21日之后進行了考位預約變更,改選至中國內地之外的其他地區,因數據同步稍有延遲,考生也有可能收到該通知郵件。考生無需擔憂,請以CFA Institute賬號中顯示的最新考場預約信息為準。
二、哪些情況無需進行姓名更新?
姓名顯示如存在姓和名順序顛倒,大小寫或者所用空格不同等問題(如下表示例),可以無需更新。
如何進行姓名更新
-首次參加考試的考生
自助更新:掃描上方二維碼,進入頁面,完成更新。考生需要在考試窗口的起始日(8月16日)前至少10天完成更新。若錯過截止日期,可以嘗試通過下文所述“在線提交申請”方式進行姓名更改。
-非首次參加考試的考生
三、在線提交申請,進行姓名更改。說明需要更改姓名,并提供如下信息:
考生全名
CFA Institute ID
護照身份信息頁(包含證件照的那一頁)的掃描件或者照片(請務必保證掃描件或者照片上的文字清晰可見)
重要提醒:請在預約的考試日期前提前至少30天提交申請。如考生沒有至少提前30天提交更改申請,CFA Institute將無法保證所提交的申請能夠被及時處理完成。
四、常見問題
1)如果我的護照過期了,更換了新的護照,怎么在CFA Institute賬號中更新護照號?
考生無需在CFA Institute賬號中更新護照號。如果新的護照上的姓名和CFA賬號中的姓名不一致,考生需進行姓名更新。
2)如果我報名時使用的是護照,但無法攜帶護照參加考試,可以攜帶身份證嗎?
從2024年8月的CFA考試開始,對CFA考試入場證件的要求將恢復為:國際旅行護照為唯一有效的入場證件,不再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作為考試當天的入場證件。
另外,CFA Institute還接受如下替代性證件(全球適用)。若考生需要使用這些證件參加考試,同樣須保證這些證件在考試當日未過期,且姓名拼寫與CFA Institute賬號中的姓名拼寫一致。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ravel Document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Document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s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aca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Travel Permit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afarer’s Passport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員證
計劃申報淄博2024年度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的人員請注意:淄博2024年度職稱評審公告發布,淄博2024年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材料系統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10日。具體通知如下!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24年度我市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和評審范圍
(一)申報范圍
1.凡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按規定的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
2.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屬地原則由所在地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薦上報。勞務派遣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分別由勞務派遣單位、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申報人現工作單位推薦申報,并由勞務派遣單位、人事代理機構按隸屬關系,逐級審核上報。自由職業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者所在社區、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履行審核、公示、上報等程序。
3.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參加我市職稱申報評審須符合相應職稱系列(專業)的標準條件,可不受原職稱資格限制。
4.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二)評審范圍
1.各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規定的系列(專業)范圍和授權評審的要求組織評審,不得超越權限和范圍受理申報材料和進行評審。
2.中央、省屬駐淄單位和外市委托我市評審高、中級職稱的,須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開具委托評審函,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評委會辦事機構方可受理,相關程序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簡化中央駐魯單位高級職稱委托評審手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63號)規定執行。
二、申報評審條件和相關政策
(一)申報評審條件
1.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和《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以及我省現行的職稱評價標準條件執行。相關政策文件和標準條件可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
和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左下角“職稱評定·繼續教育”專欄(http://hrss.zibo.gov.cn/col/col14237/index.html)查詢。
2.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須完成2024年之前(包括2024年度)相應年限的繼續教育學時,具體年限按照標準條件規定的申報年限確定。“服務平臺”將自動提取近5年的繼續教育數據。繼續教育學時需要通過“淄博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云平臺”(http://sdzb.yxlearning.com/)進行學習、考試(包括補學、補考)獲得。
3.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與所在專業技術崗位要求的職稱系列(專業)相一致。事業單位未設置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的,不得推薦評審相應系列(專業)的職稱(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未按規定取得相應系列(專業)職稱的,不得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除外。
5.對中、初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翻譯、出版等8個職稱系列和我省統一“以考代評”的檔案、快遞工程、大數據工程、衛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網絡安全工程、飼料獸藥工程等8個職稱系列(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對國家或我省高級職稱統一實行“考評結合”的會計、統計、審計、經濟、檔案、快遞工程、大數據工程、衛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個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須參加國家或我省統一組織的相關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并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二)相關政策
1.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放職稱服務管理權限和建立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2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高層次人才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函〔2023〕150號)執行。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3.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東西協作援派人才、一線醫務人員等有特殊政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4.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關于加快落實基層職稱制度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42號)有關規定享受直評政策。
5.基層職稱證書換發與年度職稱申報評審同步進行,申報時間、申報程序、申報渠道、公示公布、證書發放等均與正常申報職稱人員相同。基層衛生副高級職稱證書換發材料受理事項由市衛生健康委另行通知。
6.經批準兼職或離崗創新創業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按照《中共淄博市委組織部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8部門關于貫徹落實魯人社字〔2020〕28號文件進一步支持鼓勵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72號)有關規定執行。
7.專業技術人才因工作崗位變動,新舊崗位所對應的職稱不屬于同一系列(專業),可以申報改系列(專業)職稱評審。改系列(專業)職稱申報,應當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一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報系列(專業)的職稱標準條件,申報的職稱應當與原取得的職稱同層級,申報的系列(專業)應當與現專業技術崗位相一致,當年度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改系列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計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以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依據,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專業),應當參加相應考試。
8.鼓勵發展復合型人才。已取得一個系列(專業)職稱并聘用在相應崗位上的專業技術人才,經所在單位批準,可結合從事工作再申報評審或報考其他系列(專業)同級別的職稱,不受所在單位崗位限制。
9.企業工程技術人才中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按照《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壯大企業工程師隊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人社發〔2024〕9號)文件規定執行。
10.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符合工程、農業、體育、工藝美術、文物博物、藝術、實驗技術、技工院校教師職稱系列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參加相應系列職稱評審。
11.實行“專精特新”企業職稱申報舉薦制,有關政策按照《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創新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職稱評審機制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2〕97號)有關規定執行。
12.非企事業單位(含參公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交流聘用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在現工作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職稱申報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
13.事業單位人員申報職稱須進行崗位核準,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淄人社發〔2024〕11號)規定執行。
14.職業資格制度與職稱制度的銜接,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23〕11號)規定執行。
15.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向開發區下放特色專業職稱評審權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208號)規定,青島、煙臺、臨沂、東營、威海等5市開發區(高新區),開展工業互聯網、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物聯網、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纖維復合材料等特色專業職稱評審,我市有特色專業職稱需求的同行業專業技術人才可自主申報,評審結果省內通用,具體要求請查閱相關市的通知公告。
16.職稱評審費的收取按照《關于改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638號)規定執行。
17.根據《省會經濟圈一體化發展“369”行動方案》,我市與省會經濟圈內濟南、泰安、聊城、德州、濱州、東營等市實行職稱互認,專業技術人才調入我市后不再辦理職稱確認,可持在上述城市獲得的職稱證書參加我市職稱評審。
三、申報和審核要求
個人填報申報材料、用人單位審核,以及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審核,均通過“服務平臺”(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進行,“服務平臺”可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左下角“職稱評定·繼續教育”專欄“職稱申報系統”登錄。
(一)個人填報
1.申報人自行登錄“服務平臺”進行填報。按要求提供佐證材料和能夠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水平、能力、業績的代表性成果或受獎項目等,《推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六公開”監督卡》為必上傳件,職稱申報評審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申報人對本人申報行為負責,承諾申報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
2.申報人在完成信息填報后,要打印、上報紙質《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一式3份),在“誠信承諾書”的“承諾人”處親筆簽名。
3.涉及國家秘密的申報材料,一律采取線下填報,不得上傳“服務平臺”,申報人應按評審委員會明確的涉密材料填報辦法報送。對違規填報、上傳、流轉國家秘密的,一經發現,按照國家、省保密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單位審核
1.用人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重點審查申報人在業績成果形成、評價、發表及科研誠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為。經審核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對擬推薦人員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推薦上報。
(三)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審核
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辦事機構)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由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書面告知申報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不符合填寫規范,3.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4.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5.有弄虛作假行為;6.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四、評審組織要求
(一)評委會組建及調整
1.2024年度市級高級評委會新增新型職業農民高級評委會,在工程技術、藥品技術各級評委會增設技術轉化運營服務專業方向。
2.盲人醫療按摩專業,我市不組建初級評委會,由市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并聯系好委托評審事宜,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委托函后統一委托評審。我市組建評委會的,不得委托評審。
3.授權山東淄建集團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組建本單位工程技術中級評委會,授權榮昌制藥(淄博)有限公司組建本單位藥品技術中級評委會。
4.職稱自主評聘單位委托省、市相應評委會評審的,需向受委托評委會組建單位出具委托函。評審結束后,由相應評委會書面反饋評審結果。
5.調整后的2024年度市級評委會名單詳見附件1-4。
(二)評委會評審
1.各評委會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評審,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制定的標準條件。評審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分類評價的原則,不唯學歷、不唯資歷、不唯論文、不唯獎項,科學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評委會評審應當使用“服務平臺”的職稱申報評審系統,實現全程追溯可查。
2.各評委會辦事機構應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查、整理、分析、匯總工作,制定《職稱評審工作方案》,并在評審會議召開5日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組織評審。
五、公示及核準公布
(一)評審結果公示
評審結束后,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及時在“服務平臺”和組建單位官方網站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問題或出現爭議的,要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根據調查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具體規定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職稱評審公示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32號)執行。
(二)審核備案和行文公布
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評審結果鑒證單、評委會會議紀要、評審工作報告等核準備案材料。符合備案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及時行文公布,職稱取得時間自評審通過之日起算。
(三)證書發放
申報人可以登錄“服務平臺”下載打印電子證書。
六、時間安排和組織管理
(一)時間安排
1.總體安排。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原則上應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一般情況下,應于10月中旬之前完成組織申報、評議推薦和呈報工作;11月底前完成評審工作;12月底前完成審核、備案、公布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延期評審的,應于11月底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送書面申請,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評委會組建單位可自行確定具體時間安排,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2.材料報送截止時間。嚴格材料報送時限,逾期不再受理。
(1)省高評委負責評審的高級職稱材料申報時間及要求,按各高評委有關規定執行,具體通知可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左下角“職稱評定·繼續教育”專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查詢。
(2)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評審的工程技術副高級、基層工程技術正副高級、經濟副高級職稱評審材料系統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10日。
(3)我市其他評委會職稱評審工作的有關具體通知在區縣、部門(單位)門戶網站公布。
(二)組織管理
1.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評委會組建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評審工作方案、遴選專家組建評委會,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審查把關,確保職稱評審工作有序進行。
2.評審工作結束后,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評委會組建單位要進行認真總結,并就下年度如何改進評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形成書面材料于2024年12月31日前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延期評審的于評審結束10日內報送總結材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對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評委會組建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3.職稱申報、評審的相關政策、信息等,可登錄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左下角“職稱評定·繼續教育”專欄查詢。
七、紀律要求
(一)嚴肅評審紀律。各區縣、各部門(單位)要按照國家、省、市職稱相關政策要求,加大政策落實力度,確保各項改革舉措盡快落地、發揮實效,不得放寬標準條件推薦申報,嚴肅認真做好本區縣、本部門(單位)職稱工作。信訪、投訴問題主要由用人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呈報部門指導下調查核實,接受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得報送,并按有關規定處理,保障職稱評審公平公正,對于職稱申報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人員,各區縣、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中,涉嫌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管理權限予以核查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評委會和用人單位要建立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將職稱評審工作作為廉政風險防范的重要內容,主動邀請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檢查,評委會組建單位要與評審專家簽訂遵守評審紀律承諾書。有條件的評委會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監督,建立全程監督機制,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認真進行核查,經查屬實的,要嚴格按規定予以處理。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所屬評委會辦事機構的檢查,指導其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的紀律教育,進一步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完善監督制約機制。
(三)強化責任追究。用人單位負責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組織推薦,主管部門負責審查申報條件和申報程序等,呈報部門負責審核申報材料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齊全,評委會辦事機構負責指導本系列(專業)職稱申報和材料審核工作,做好評審前材料分類整理、準備工作和評委會評審組織服務工作;評委會具體負責標準條件、工作程序、評審質量;職稱管理部門負責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各環節要嚴格實行“誰審核,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對發現問題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評委會辦事機構對提交的申報材料,發現其審核不認真或者違反評審政策、違反評審程序的,可以采取通報的方式,指出相關單位工作失誤,提出整改意見。被通報單位拒不改正,影響評審材料按時申報或者評委會如期開評的,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職稱評審規定,嚴肅處理。各級評委會辦事機構不得擅自擴大、增加或減少受理及評審范圍;不得違反評審程序和規定,隨意降低評價標準。對評審結果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評委會組建單位,由核準備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視情況予以暫停或收回職稱評審權,并按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八、專項行動
(一)面向民營企業、新型職業農民、自由職業者持續開展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專項行動。各區縣要結合本地實際,重點做好職稱政策宣傳講解工作,編制發放職稱政策“明白紙”和職稱申報“流程圖”,開設職稱政策直播課堂、錄制微視頻等,線上線下結合,努力做到職稱政策宣傳及時精準、通俗易懂,增強相關人才獲得感和滿意度,激發創新發展活力。
(二)開展規范評審組織專項行動,重點檢查各級評委會是否及時將評審通知、結果公示、公布文件在“服務平臺”公開,是否按規定將評審方案、評審結果在“服務平臺”備案,是否全程使用“服務平臺”進行職稱評審,是否及時發放職稱電子證書,著力提升工作監管效率,進一步打造公開、規范、陽光的評審環境。
九、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現行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附件:
1.2024年度淄博市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
2.2024年度淄博市市級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
3.2024年度淄博市市級初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
4.2024年度淄博市所屬企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
5.推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六公開”監督卡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1-4:2024年度淄博市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名單.xls
附件5:推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六公開”監督卡.doc
附件請在原公告地址查看下載:https://hrss.zibo.gov.cn/art/2024/7/22/art_8160_2832219.html
中級會計考試2024年度還能報名嗎?中級會計考試2024年度報名已經結束,本年度不再安排報名。想要了解中級會計考試2024年度報名時間更多信息的考生快和小編一起看一下吧!
一、中級會計考試2024年度還能報名嗎?
中級會計考試2024年度報名時間已經結束,本年度將不會再安排報名。其中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是6月12日-7月2日,報名截止時間是7月2日12點,繳費截止時間是7月2日18點,目前報名時間已經結束,想要報考的考生可以等到2025年再進行報考。
二、中級會計考試報名條件
中級會計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中級會計考試難度大嗎?
中級會計考試難度相對較高,這主要體現在中級會計考試內容的廣度、深度以及復雜性上。備考中級會計考試不僅要求考生掌握扎實的會計基礎知識,還需要考生具備不錯的綜合應用能力和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中級會計考試內容涵蓋了會計、財務管理以及經濟法等多個領域的知識,且每年會計知識體系都會有所更新,這就需要考生能夠不斷學習,更新自己的知識體系。
好消息!2024年度甘肅高級經濟師考試設省線!“高級經濟實務”省內合格標準均為55分(滿分100分),有效期為5年。具體通知如下!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告》有關要求,現將我省202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高級)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一)國家合格標準
202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高級)各專業“高級經濟實務”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滿分100分)。
(二)甘肅省內有效合格標準
202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高級)各專業“高級經濟實務”科目省內合格標準均為55分(滿分100分)。
二、成績合格證明使用范圍及有效年限
對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人員,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
對達到甘肅省內合格標準的人員,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省范圍5年內有效。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8月19日
青海2024年職稱評審工作自即日起開始,2025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2024年11月完成申報推薦工作。
各市、自治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會議部署,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及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加快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充分激發釋放人才創新創造活力,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和《青海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青人社廳發〔2022〕115號)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一)優化評價標準
落實破“四唯”立“新標”要求,結合職稱評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分類完善、修訂職稱評價標準,推動形成相對固定、管長遠的職稱評價標準,積極構建體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力、創新成效、決策咨詢、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多維度的評價指標,鼓勵專業技術人員潛心鉆研、深耕業務。
2024年,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已分別完成自然科學研究、自然資源工程、中小學、中職教師系列評價標準修訂工作,職稱評審執行新制定的評價標準。
(二)動態調整評審專業
在職稱系列保持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對職稱評審專業實行動態調整、拓展優化,進一步暢通人才職業發展通道。
1.在經濟系列中新增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初級、中級實行以考代評方式,副高級職稱采取考評結合方式,正高級職稱采取面試答辯、成果展示與同行評議相結合方式進行,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制定評價標準、負責組建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組織開展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在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新增技術經紀人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由省科技廳組織實施。
2.圍繞國家和我省重大戰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探索將發展態勢好、從業人員較多、人才需求量多的專業納入職稱評審范圍。新設科學傳播、非醫療機構藥學專業,啟動新職業專業職稱評審。科學傳播專業職稱評審,由省科協制定評價標準、組建評委會;非醫療機構藥學職稱評審,由省市場監管局制定評價標準、組建評委會。
(三)加大重點領域人才支持力度
積極推進職稱評審與重點產業發展有序銜接,鼓勵行業部門結合國家和我省重大戰略需求、產業發展需要設立特色評審專業,開展專項評審,逐步實現“一產一策”。落實《青海省集聚綠色算力人才的十條措施》(青辦字〔2024〕65號),破除論資排輩的思想觀念,進一步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制定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審辦法,對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和引進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進行及時評價,堅持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識別人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審辦法和評審工作通知另行印發。
(四)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
1.進一步下放職稱評審權,為用人單位“松綁”。對青海理工學院、青海職業技術大學下放高教系列副高級職稱評審權,支持青海職業技術大學自主開展高等職業學校教師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促進用人單位發揮主體作用。兩所高校要結合實際制定不低
于全省統一標準的單位評價標準,將工作績效、創新成果、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作為評價的核心內容。
新制定的評價標準,須廣泛征求意見、充分論證,經本單位黨委會專題研究后,將起草說明、調研報告、征求意見等材料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2.優化繼續教育政策,為專業技術人員“減負”。從2024年起,將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課學時由每年45學時調整為30學時,避免“交叉學”“重復學”。繼續教育專業課程學時及工作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函〔2024〕192號)和我省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3.加強職稱評審全過程監管,提升管理效能。職稱申報、單位推薦、逐級審核、組織評審、監督管理、審批(備案)全流程各環節工作按照《青海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青人社廳發〔2022〕115號)執行。各級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評委會組建單位、用人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4〕56號)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切實維護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平性、嚴肅性。
4.加強職稱評審服務,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建立職稱評審專業目錄,實行動態清單式管理,面向社會公開公布(附件4)。加大民營企業服務力度,全省各級各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一律向評審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開放。民營企業注冊地所在各縣(區、市、行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積極主動提供服務,幫助民營企業建立職稱申報賬戶,指導民營企業為職稱申報人員建立個人申報賬戶。鼓勵民營企業自主建立職稱晉升激勵機制,將職稱評審結果與職務晉升、績效、薪酬待遇等掛鉤。
(五)持續推進跨區域職稱互認
1.做好人才跨地區流動職稱確認服務工作。從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部委所屬企事業單位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到我省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從事與原取得的職稱系列一致的工作,其在外省、原單位取得的全省統一使用的、中央部委核準的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職稱工作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核驗、確認后,可在我省用于申報原系列高一層級職稱。
對持上述職稱證書在我省申報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本著“誰用人、誰負責”原則,可由用人單位、所屬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稱申報程序,結合證書原件及相關批文材料、系統網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稱評審信息查詢記錄系統網址:https://www.12333.gov.cn/shiro-cas)等進行核驗,并對核驗真實性負責。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職稱工作管理權限依規協助辦理。通過國家統一考試的職稱不再辦理重新確認手續。重新確認在專業技術人員與用人單位建立1年以上勞動(人事)關系后辦理。
2.推動職稱評審信息資源共享。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單位要持續做好歷年職稱證書信息歷史數據歸集、填報、管理工作,督促指導專業技術人員依托我省職稱評審系統及時填報信息,為實現職稱評審信息查驗和省內共享、跨省互聯互通提供服務保障。
二、需要明確的有關事項
(一)關于事業單位職稱申報前的崗位審核。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須填報《2024年青海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情況年度審核表》(附件2),按管理權限到同級人社部門審核備案本單位高級、中級職稱申報數額,在經過審核備案的職稱申報數額內進行本單位的職稱申報推薦工作。未進行審核備案的,各級職稱評審辦事機構不得受理職稱申報材料。
涉及機構改革、編制調整等情況的事業單位,應按規定及時調整崗位設置方案,尚未調整到位的,可由同級人社部門根據編制調整、崗位設置結構比例等實際情況確定職稱申報數量。對現有高級、中級專業技術崗位“評聘矛盾”突出的事業單位,繼續實行2022年明確的過渡性政策,退出人員統計時間為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常態化開展基層“雙定向”職稱評審,各地區事業單位“雙定向”高級、中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單獨核定(附件1)。其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雙定向”高級、中級崗位,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有關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22〕58號)有關要求核定。
(二)關于網上職稱申報評審賬號的創建。申報人員通過“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申報端”(網址:https://qhrsggfw.org.cn/rsrc/zcsb)完成職稱申報事項;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和各級評委會通過“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系統管理端”(網址:https://qhrsggfw.org.cn/rsrc/ZCGL)全流程網上辦理職稱審核、評審、發證、查詢等事項。創建網上職稱申報評審賬號要求:
1.各企事業單位(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臨聘人員、檔案托管人員)、民營企業、非公經濟組織、民辦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在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的現用人單位)申報職稱,其個人申報賬號由用人單位創建。單位賬號按照《青海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組織機構創建規則》(附件3)自上而下逐級創建。已創建的單位無需再次創建。
2.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向所在地縣(市、區、行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創建個人賬號,直接向縣(市、區、行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申報職稱。
(三)關于援青人員、參加疫情防控醫務人員、高技能人才等人員職稱申報
1.援青人員:今年下半年的援青人員職稱評審工作與全省
2024年職稱評審工作同步安排,不再另發通知。援青人員(包括援青博士服務團成員)職稱申報評審按照《進一步做好援青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辦發〔2020〕3號)、《關于鼓勵援青博士團成員延長服務時間或留青工作的若干措施》(青組字〔2021〕212號)等有關政策執行。各部門、各級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要組織專項評審,評審工作須于12月底完成。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援青人員所在單位要主動靠前服務,為援青人員提供有關政策文件、評價標準,及時回應咨詢問題,提高政策知曉度、執行力。
援青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表,登錄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在“職稱用表”欄目下載。
2.參加疫情防控人員:參加疫情防控醫務人員,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新階段醫務人員保護關心關愛工作若干措施》(青冠指〔2023〕3號),開展職稱申報評審。享受政策人員以各地各單位審核后向省衛生健康委備案的名單為準。
3.高技能人才:按照《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23〕96號)等有關政策要求申報職稱。
4.民營企業人才:對本科畢業后在民營企業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或大專畢業后在民營企業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8年并現仍在民營企業工作的人才,可跨過初級職稱層級(國家要求的“以考代評”專業除外),按照評審條件直接申報中級職稱,繼續教育按照我省現行政策執行。
5.農牧民實用人才:省農業農村廳對全省第三批農牧民職稱評審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五)其他事項
1.各類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申報職稱時,無需提供聘任證書;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按要求提交聘任證書或聘任文件。
2.聘任在管理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上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調整到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在轉換專業技術崗位前,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后,按規定和評價標準申報相應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以考代評”的系列(專業),由用人單位、行業主管部門嚴格審核把關后,按照有關規定和報考條件參加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
3.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現有事業身份人員中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核定的階段性崗位設置方案內,按照職稱工作有關規定正常申報職稱。
4.青海省自然資源博物館、青海青藏高原自然博物館中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申報科學傳播專業職稱。
5.用人單位履行推薦、公示等程序后,申報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填寫申報信息,并按要求掃描上傳清晰、準確、有效的電子版佐證材料(不得提交涉密涉敏職稱評審資料),因申報人上傳的個人材料不清晰、不準確,導致出現漏報、錯報等情況,由申報人自行承擔責任。各系列(專業)行業主管部門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
6.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列或專業外,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可按照本人長期從事專業申報職稱。各系列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本系列(專業)領域工作,在本系列(專業)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通知中明確專業要求。各系列職稱評審中以專利作為申報業績的,要重點考察其專利質量、轉化運用、轉化效益情況。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職稱: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的專業技術人員,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專業技術人員;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
職稱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我省統一政策執行,確保各項政策落地不走樣、實施見實效,切實維護職稱工作的嚴肅性和公信力,確保今年職稱評審工作順利推進。
(一)壓實工作責任。按照全省統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各級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職稱評審辦事機構、用人單位,在職稱申報、推薦、評審各階段工作中,按照“誰推薦、誰審核、誰負責”的管理主體責任制,依法依規履行審核職責,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匯總后逐級反饋,不得推諉、扯皮。
(二)強化誠信申報。嚴格執行職稱申報誠信承諾制度,申報人對本人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誠信承諾,在職稱評審系統提交《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對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的,取消申報資格,納入全國和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依規依紀進行處理。申報人員應熟練掌握網上申報操作流程,避免出現反復刪除、重新填報、事后更改等情況,上傳個人材料應清晰準確,避免出現漏報、錯報、未放指定位置、超過規定時限等情況,由此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員自行承擔。申報材料報至評委會后,原則上不再補充材料。
(三)逐級推薦審核。用人單位要充分發揮職稱正向激勵和用人主體作用,結合考核履職情況擇優確定推薦人選,并在推薦前完成論文著作審核、證書核查、業績真偽辨別等工作,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對申報材料不完整、不清楚的,各單位應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職稱管理權限認真審核,堅決杜絕審核“一鍵推送”行為,對通過破格、綠色通道申報職稱人員更要嚴格把關。
(四)嚴密組織評審。各職稱評委會組建單位按規定對專家評委庫進行更新,組建年度職稱評委會。應在召開年度職稱評審會議前10天,按照職稱工作管理權限,將評審工作方案(資格審查情況、評審工作準備情況等)向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備后組織實施。各級評委會評審專家由各評委會組建單位在核準備案的評委庫中隨機抽取產生,不得指定評審專家。與企業相關的評委會、專家庫,應吸納一定比例的民營企業專家。加強評審專家的管理,對專家履職情況開展評估,加強對評估結果的運用。落實評委會的評審會議記錄制度,嚴格執行評議保密制度,堅持民主評議,確保評審質量。
(五)加大監督力度。申報人所在單位、行業主管部門、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認真履行公示程序,加大公開公示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用人單位和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要建立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將職稱評審作為人事管理、干部評價的重要依據,作為紀律建設、作風建設、學風建設和廉政風險防范的重要內容,抓好主體責任落實,主動邀請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監督檢查。有條件的評審委員會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監督。對評審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或群眾舉報,要及時組織核查,杜絕各類違紀違規問題發生。
(六)把握時限要求。2024年職稱評審工作自即日起開始,2025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不得推遲。對確有困難需調整時間的,應書面征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方可延遲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1.2024年10月,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各地區、省直各行業部門、各自主評審單位按本通知要求進行安排。考評結合的系列行業主管部門,可先行部署,待國家公布合格標準后再組織申報。
2.2024年11月,完成申報推薦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制定職稱申報推薦方案,公布本單位申報政策、申報崗位數額、申報條件和程序,切實做好公開公示工作和擇優推薦。
申報人員業績從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后起算。資歷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底。申報人員提交的載有論文的期刊(專著)以及業績材料、科研成果證書、獲獎證書、畢業證書等,取得時間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底。
3.2024年12月,逐級開展審核工作。各級各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完成審核、評委庫的補充、調整等工作。同時要注重與人社部門和部門內外的協調溝通,對于投訴、舉報問題,及時核查、穩妥處理,確保評審工作平穩推進。
4.2025年1月,完成評審備案工作。完成網上職稱評審工作,評審結果經公開公示無異議后,按照職稱管理權限以正式文件形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或備案。
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職稱工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工作中,如遇有關政策調整,按照新的政策執行。
職稱評審相關政策及各系列(專業)評價標準,請登錄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rst.qinghai.gov.cn/):網站首頁“職稱政策”專欄查閱。
四、聯系方式
(一)工作日職稱申報系統技術咨詢
15500597407徐工
(二)政策咨詢電話
職稱評審政策咨詢:專技處
0971—8258153/8258157/8258155/8258152
崗位管理政策咨詢:事業處
0971—8258132/8258137
附件:1.2024年青海省基層事業單位單獨核定“雙定向”專業
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表
2.2024年青海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聘任情況年度審核表
3.青海省職稱評審系統組織機構創建規則
4.2024年度青海省職稱評審委員會一覽表
很多財會領域的同學可能聽說過香港cpa比賽,這個香港cpa比賽具體是什么呢?下面給大家帶來HKICPA2024年度大獎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一、香港cpa比賽是什么
香港cpa比賽是由香港會計師公會舉辦的「2024最佳企業管治及ESG大獎」(“大獎”)。香港cpa公會希望通過大獎持續的反映良好企業管治及環境、社會和管治(“ESG”)報告和實務對上市公司(“公司”)、公營/非營利機構及其投資者與持份者的重要性。獎項旨在鼓勵公司及機構達成高水平企業管治及ESG標準,并盡可能將兩者之監督及實施納入其價值、商業策略及營運之中。
二、香港cpa比賽歷史
香港cpa大獎自2000年設立以來,為本港公私營界的企業管治披露和報告設立公認的標準。另外,自2011年首次推出可持續發展獎以來,大獎也成為了優秀ESG水平樹立典范。對獲獎企業而言,大獎更是一份重要的殊榮及高成就的標桿。
三、香港cpa比賽報名條件
2024年度大獎現正接受報名,歡迎上市公司及公營/非營利機構參與:
目標
1、提高大眾對企業管治及ESG的認知及理解,并認識到實施良好企業管治和ESG對公司的重要價值。
2、推動企業管治及ESG的披露及實務水平,及兩者能在公司決策中更緊密整合。
3、表揚公司及機構在企業管治與ESG披露及實務方面樹立良好典范。題。
參選資格與評選組別
上市公司:
主板
恒生指數(恒指)成份股公司
主板或創業板
非恒指成份股公司:
?大市值
?中市值
?小市值
H股公司與其他內地企業
公營╱非營利機構
大型機構、中小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