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規定: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要理解這個概念,要把握以下幾個要點:
1、不分新老項目,合同或招標文件只要有甲供條款,工程承包方都可以選用簡易計稅方法。
2、甲供比例沒有限制,也就是無論發包方甲供比例高低,都是屬于甲供工程。
3、甲供的對象包括設備、材料,也包括動力,常見的動力是電力。
4、工程發包方包括房地產企業,也包括不動產在建工程的投資方,還包括建筑業企業中的總承包企業和專業分包企業。
甲供工程與清包工有什么區別?
甲供工程與清包工有著本質的區別。清包工是指施工方只需帶施工工具即可進場施工;甲供材是指甲方提供施工所用的施工材料。
清包工的業主掌握較大的主動權,所有事情都在其監督控制下,更符合業主的生活習慣,但需要投入大量時間與精力;甲供的質量與施工單位沒有太大關系,但如果是因為施工單位未檢查而使用的材料不合格,施工單位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供工程有哪些類型?
1、差額模式:發包方在合同中約定材料、設備及動力由發包方采購,結算時承包方經營額不包括材料、設備、動力價款,即承包方的承包范圍和產值收入都不包含甲供部分。
2、總額模式:發包方在合同中約定,相應材料、設備、動力屬于承包方的承包范圍,但是由發包方負責采購,供應商將發票開給發包方,并將相應的材料交由承包方使用,結算時承包方經營額包括該部分材料、設備及動力價款,即承包方的承包范圍和產值收入都是包含甲供部分。
建筑服務總包方承接了業主的一個建筑項目,該項目是業主提供主要材料的甲供工程。總包方將其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給了另一個企業,總包方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計算銷售額時應如何申報增值稅?
答: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的規定,甲供工程的建筑服務可以適用簡易計稅。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因此,如果是甲供工程,該業務適用3%的征收率,且計算銷售額時可以扣除分包款。以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繳納增值稅。
在填報增值稅申報表時需要填寫附表一當中的簡易計稅辦法下3%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還需要填報第12列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本期實際扣除金額;然后需要填報附表三中3%征收率的項目。
問:我司于2020年6月5日向甲公司出售一批A貨物,甲公司收到A貨物后,支付貨款10萬元。2020年10月份,甲公司因A貨物出現質量問題,向我司提出退貨要求,我司同意后,甲公司已將貨物退回。請問我司發生的銷售退回應怎么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第(五)款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于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于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因此,貴公司銷售A貨物因質量問題發生退貨,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商品收入。
企業發生銷售退回的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紅字/負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負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負數)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負數)
貸:庫存商品(紅字/負數)
問:甲公司向乙公司購入一批貨物,按合同約定甲公司收到貨物后,應向乙公司支付貨款50萬。但甲公司由于經營不善,資金鏈出現問題,無法償付貨款,那么這筆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綜上所述,確定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屬于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中的其他收入,因此甲公司無法償付的50萬貨款,應當并入該公司收入總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轉銷無法償付的應付賬款的會計分錄
確認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分錄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如果甲公司與乙公司有技術服務業務的往來,當乙公司收到了甲公司的技術服務費發票,那么該如何做賬務處理呢?接下來快跟著會計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公司收到技術服務費發票如何做賬務處理?
1、公司收到技術服務費發票怎么入賬?
答:當公司收到技術服務費發票,財務人員可直接將其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并且設置明細科目核算。
2、收到對方的服務費增值稅發票,怎么寫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技術服務費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注:技術服務費方面,應當征收相應的增值稅。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適用于3%的征收率;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適用于6%的征收率。
技術服務費發票怎么開具?
答:開具技術服務費發票,需提供相應具體的開票信息,其稅率為6%,屬于營改增范疇之內。
參考財稅37號文件相關規定可得,技術服務費是部分現代服務業。對于一般納稅人而言,其增值稅稅率為6%,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應當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所以,技術服務費應當單獨開具6%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會計網總結:對于公司收到的技術服務費,做賬的時候應當將其計入主營業務成本,并設立詳細科目。并且所開具的發票適用于6%的稅率。另外,其涉及的會計分錄,各位小伙伴也應當重點把握!
2020年7月1日甲企業從外地購入一批白酒,7月中旬,甲企業開始銷售這批白酒,請問銷售時是否需要繳納消費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9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
依照以上規定,一般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消費稅。甲企業購入白酒后對外銷售,不屬于在境內生產、委托和進口消費品,因此不需要繳納消費稅。
在注冊會計師考試里,存貨跌價準備的知識點也是常考的,一般是出現在選擇題里比較多,出現在綜合題的可能性不太大,我們今天就來說說期末存貨的計量也就是存貨跌價準備的知識點,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期末存貨的計量
在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該按照成本和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的,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并計入當期損益。
(二)案例分析
去年年初,A公司有甲材料30噸,每噸20萬元,材料用于加工乙產品,能生產10件乙產品,預計加工費用120萬元,銷售每件乙產品時預計銷售費用為5萬元,A公司已經簽訂了不可撤銷的出售合同出售乙產品給B公司,每件的銷售價格為40萬元,年末,甲材料的市場價為每噸36萬元,預計銷售每噸甲材料會發生0.4萬元銷售費用,計算一下A公司期末對于甲材料,應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為多少萬元?
A:10萬元
B:20萬元
C:30萬元
D:40萬元
解析:
1、乙產品的成本為=30*20+120=720萬元
2、乙產品的可變現凈值=40*20-5*20=700萬元
3、乙產品的成本大于可變現凈值,說明乙產品發生了減值,同時也說明甲材料也發生了減值;
4、甲材料的成本為=30*20=600萬元
5、甲材料的可變現凈值=700-120=580萬元
6、甲材料計提減值準備=600-580=20萬元
所以此題的答案為B
期末存貨的計量考點,除了會考單選題之外,還可能會涉及相關的會計分錄,各位考生一定要多注意,想了解更多有關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有關的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哦!
有會計小伙伴過來問會計網,我們公司向甲企業借款,但是甲企業并沒有向我們收取利息,這筆借款我們需要進行繳稅嗎?進行簽訂合同或者協議是不是就不用納稅?
其實對于這個問題,我們是需要分情況進行討論的。首先,可以明確的是,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或者是協議,和需不需要進行納稅沒有關系。
而是要看,企業之間的關系,2個企業之間屬于集團內還是外的關系。如果2個企業是集團內的企業之間無息借款,是不需要進行繳納增值稅的,可一旦視同銷售是需要進行繳納增值稅的;如果2個企業不是集團內的企業之間無息借款,那是需要進行繳納增值稅的。
我們也可以一起來看看相關的政策規定:
肯定有會計小伙伴就會追問,那除了增值稅以外,還也沒有別的稅需要繳納。
那肯定是有的,既然繳納了增值稅,那就意味著需要進行繳納附加稅的。但是否需要交納印花稅?就視情況而定了,具體可參考以下相關的政策規定:
在規定中,并沒有提及到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無息借款需要繳納印花稅,所以是不需要的。
我們在日常工作中也會很常見個人向企業借款、或者是企業向個人借款的情況,那么這兩者之間的一些稅務問題又是什么樣的?接下來也和大家一起說說。
也有不少會計小伙伴問到借款的一些其他問題,這邊也給大家羅列一些日常工作中常見的實操問題,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1、老板想向公司借錢,叫我直接打他的對私賬戶,這樣操作符合規定嗎?
答:如果老板向公司借錢的手續齊全的話,是可以放心大膽地轉的。但是要記住年底是要還的,要不然就會涉及到很多稅費問題,就不僅僅是增值稅的問題了。
2、以其他員工的名義借錢然后私下轉給老板能不能不提前還?
答:根據財稅[2008]83號的相關規定,不管是哪種方式,錢總是會倒老板手里,那肯定是需要進行繳納個人所得稅,還款也是需要年底要還的,可以選擇還了繼續借。
3、員工或者是老板向公司借款需要簽訂合同嗎?
答:簽訂合同是很有必要的。
4、假如老板的錢能是用于經營的,那還需不需要還給老板?
答:如果有合理的憑證或者證明的,可以讓老板進行報銷即可。
5、企業可以通過跟銀行合作的形式向員工借款嗎?
答:跟員工借款最核心的問題是途徑是否合法的問題,比如借款利率等等。跟銀行合作是否合法需要結合具體條款判斷。建議咨詢律師了解。
本文為會計交流圈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清心。
企業為一家貿易公司,與客戶甲簽訂了一份購銷合同,企業已經收到甲公司支付的貨款,并且也向其開具了發票,但尚未發貨,請問企業是否可以確認收入?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規定,企業應當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是指能夠主導該商品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
由于企業并沒有發貨,客戶并沒有取得相關控制權,企業不滿足收入的確認條件,因此企業還不能夠確認收入。賬務處理參考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合同負債
等到貨物發出時: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注冊會計師考試中的《會計》科目,可謂貫穿了整個注會考試,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材料存貨的期末計量知識點,材料存貨的期末價值應該怎么確定?有哪幾種方法?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材料存貨期末計量
應當以所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與成本的比較為基礎加以確定。
1、如果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高于產成品的生產成本,材料應該按照成本計量;
2、如果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那么應按可變現凈值計量,按照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二)案例分析
甲公司主要生產A產品的生產和銷售,生產A產品的主要材料是B,B材料屬于完全外購材料,在去年12月31日,甲公司財務報表中的B材料成本為5700萬元,要是將庫存的B材料全部加工為A產品,那么甲公司還需要發生成本1900萬元,預計加工好的A產品的售價為8000萬元,預計相關的銷售費用和稅費達400萬元,如果將庫存的B材料全部出售,那么價值能達到6000萬元,假設甲公司持有B材料的目的就是為了A產品的生產,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甲公司在對B材料進行期末可變現凈值計算,可變現凈值是多少萬元?
A:4600萬元
B:5600萬元
C:5700萬元
D:3700萬元
解析:B材料的可變現凈值為=(8000-400)-1900=5700萬元
(三)可變現凈值相關內容
1、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那么應按可變現凈值計量,按照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損益類科目)
貸:存貨跌價準備
2、什么時候可變現凈值為零?
2.1、已經變質的存貨;
2.2、過期后沒有價值的存貨;
2.3、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以上就是有關材料存貨期末計量的一些內容,想了解更多注冊會計師的《會計》科目的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注冊會計師考試中的《財務管理》科目,很多考生都很頭疼,像是關于產品單位變動成本等這些知識點,都感覺比較難理解,今天小編就簡單說說有關產品單位變動成本的知識點,以一道例題來說明,接下來一起看看吧。
1、A公司銷售甲乙丙三種產品,固定的成本為10萬元,除了甲產品外,其他兩種產品處于盈利的狀態,甲產品銷售了3000件,單價為110元,單位成本為120元,其中包括:單位直接材料成本25元,單位直接人工成本40元,單位變動制造費用45元,單位固定制造費用10元,假設生產能力無法轉移,在短期內,如果甲產品的單價大于(),就不應該停產。
A:40元
B:110元
C:85元
D:120元
解析:甲產品單位變動成本=25+40+45=110元,在短期內,企業的虧損產品能夠提供正方向的邊際貢獻,就不應該停產,只要甲產品的產品單位變動成本大于110元,就應該繼續生產。這道題主要考察虧損產品是否停產的決策,這方面主要要關注哪些問題。
2、什么叫產品單位變動成本?
如果不理解什么是產品單位變動成本,是做不出上面這道例題的,單位變動成本的含義是指單位產品所包含的變動成本的平均分攤額,簡單來說就是總變動成本和銷量的比值;
計算公式是:
目標利潤=總收入-總支出=銷售量*(單價-單位變動成本)-固定成本
單價-[(總收入-總支出 + 固定成本)/銷售量]=單位變動成本
或者
單價-[(目標利潤 + 固定成本)/銷售量]=單位變動成本
從以上的公式可以看出,如果利潤確定不了,那么單位變動成本也很難確定。
單位變動成本包括哪些方面呢?比如,產品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還有折舊費等等,產品的間接耗費等等,例如,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想了解更多有關注冊會計師《財務管理》科目的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哦!
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內容中有關的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知識點,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是什么意思呢?有關的知識點考察又是怎么考察的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含義
非現金清償債務是指債務人以轉讓其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非現金的方式,給債權人償債。
(二)案例分析
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甲公司無法償還到期債券,經過協商后,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庫存商品償還債務,債務重組日,乙公司應收甲公司債權的賬面余額為3000萬元,已計提壞賬準備2400萬元,甲公司用于償債的商品的價值為580萬元,公允價值為7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88萬元,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前提下,乙公司應確認的債務重組損失金額為多少?
A:96萬元
B:0萬元
C:188萬元
D:288萬元
解析:
乙公司應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庫存商品 70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8萬元
壞賬準備 2400萬元
貸:應收賬款 3000萬元
資產減值損失 288萬元
乙公司因上述的交易應沖減多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金額,并未產生債務重組損失,所以乙公司應確認的債務重組損失金額應為0,答案選B
想了解更多的有關注冊會計師《會計》科目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