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企業占用資金利息的事情多是發生在母子公司,一般大家會在母子公司碰到這類的問題比較多,或者是同一個法人的2家公司,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上市公司的關聯企業占用資金利息如何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第四十六條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債權性投資和權益性投資的范圍進行了原則性地界定。根據該條規定,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支付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
關聯方占用資金利息要不要計提?
如果公司一直將資金無償借給關聯方使用,利息是否要計提?主要還是要看金額的大小,不是絕對的事情,還要結合公司的具體狀況,如果占用的資金是高額的,那么就需要計提,而且董事會開會的時候也會表明態度,如果占用的金額較小,那么一般在申報期內計提就可以了,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申報期之前,也是沒必要專門去計提的。
關聯方和非關聯方資金占用費利息計提
利息的計提,還是應當以相關的合同條款為依據(無論是對關聯方還是非關聯方),確保所計提的應收利息在法律上是一項可以執行的債權,即無條件向對方收取一定金額款項的權利。合同雙方應當就是否計收利息協商一致,并體現在合同條款(包括補充協議條款)中,據以確定會計處理。如果稅務機關對關聯交易進行特別納稅調整,但雙方仍然約定不計提利息的,則不能計提該筆利息收入和應收利息。
以上就是有關公司的關聯企業占用資金利息要不要計提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關聯企業大部分是在財務報表分析的時候會出現,那么關聯企業和關聯方是什么意思?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所謂關聯企業,是指與其他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或間接控制關系或重大影響關系的企業。相互之間具有聯系的各企業互為關聯企業。關聯企業在法律上可表現為由控制公司和從屬公司構成。而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的形成主要在干關聯公司之間的統一管理關系的存在。這種關系往往籍助于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實質上的控制而形成
有下列關系之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為關聯企業:
1、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系
2、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在財務審計中,什么是非關聯方,什么是關聯方?
《企業會計準則》明確了關聯方的判定標準,即: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就可視為“關聯方”。主要指:
1、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其他企業或者其他企業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兩個或多個企業;
2、合營企業;
3、聯營企業;
4、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
5、受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除以上的條件以外的就是非關聯方
以上就是有關關聯企業、關聯方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納稅籌劃是什么意思?什么樣的企業會采取納稅籌劃呢?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背國家稅法的前提下,以適應政府稅收政策導向為前提,在稅法允許的范疇內,采用稅法賦予的優惠措施,對企業的經營、投資、分配等進行管理的一項財務活動。管理者采用先進的處理技巧和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科學、合理的安排和規劃,達到少繳、緩繳稅款,從而實現節稅的一種財務管理方案,納稅籌劃的內容包括避稅、節稅、規避“稅收陷阱”、轉嫁籌劃和實現零風險五個方面
一般什么樣的企業會采取納稅籌劃?
納稅籌劃等多是大企業,尤其是集團性企業,因為納稅籌劃除了個人所得稅是利用級差尋求更合適的稅率以外,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都離不開關聯方交易,而只有集團化的企業才可能產生和利用關聯方,單個企業只能利用納稅地點、納稅人選擇(小規模或一般納稅人)來進行納稅籌劃,而更高級別和更多的納稅籌劃單個企業是無法實現的
增值稅的納稅籌劃主要從以下三方面考慮:
一、企業設立的增值稅籌劃
二、企業采購活動的增值稅籌劃
三、企業銷售活動的增值稅籌劃
以上就是有關納稅籌劃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由于資金不足問題等發生的借款,相應的利息支出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借款利息符合條件,可以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對企業發生的向金融企業的借款利息支出,可按向金融企業實際支付的利息,在發生年度的當期扣除。所說發生年度,應該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即使當年應付(由于資金緊張等原因)未付的利息,也應當在當年扣除。對非金融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予以稅前扣除,包括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也可以在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
財稅〔2008〕121號文件規定: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例如,某企業注冊資金2000萬元,其中有關聯方企業的權益性投資1000萬元。又向其借款(債權性投資)3000萬元,支付利息只能按2∶1的比例確認,只對2000萬元發生的利息可以扣除。而且同樣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利息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1、如果是單利,利息=本金*年利率/12*月份數。
2、如果是復利,利息=本金*(1+利率)的n次方—本金。
利息收入賬務處理
企業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計入到財務費用科目,企業在財務費用下設置手續費、利息收入等二級科目,一般收到利息收入時,做如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
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是什么?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企業借入長期借款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將借款存入銀行,由銀行監督隨時提取;另一種是由銀行核定一個借款限額,在限額內隨用隨借。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抵償某項債務,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提供等待單位接收的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種借款,主要有經營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賣方信貸、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等。
同一個老板控股的兩家公司。A公司把旗下無形資產高價賣給B公司,B公司是否可以用此無形資產的攤銷做稅前扣除?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準予扣除。但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攤銷不可以稅前扣除。
同時,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企業與其關聯方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則進一步明確獨立交易原則,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獨立交易原則,是指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價格和營業常規進行業務往來遵循的原則。
因此,A公司賣給B公司的無形資產要符合商業合理性,公平性原則。在此原則下的交易,B公司支付給A公司和生產經營相關的成本支出,在取得A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后,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而該無形資產與生產經營無關的,軟著、專利、品牌等無形資產攤銷不可以稅前扣除。
1.預期信用損失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確定企業金融資產預期信用損失的方法是()。
A.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
B.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
C.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的現值
D.應收取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與預期收取的現金流量之間差額的現值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預期信用損失”知識點。預期信用損失,是指以發生違約的風險為權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損失的加權平均值,企業應按照原實際利率折現的、根據合同應收的所有合同現金流量與預期收取的所有現金流量之間的差額,即全部現金短缺的現值,確認信用減值損失。
2.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下列各項關于或有事項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因或有事項預期可獲得補償在很可能收到時確認為資產
B.或有資產在預期可能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確認為資產
C.基于謹慎性原則將具有不確定性的潛在義務確認為負債
D.在確定最佳估計數計量預計負債時考慮與或有事項有關的風險、不確定性、貨幣時間價值和未來事項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知識點。根據資產和負債不能隨意抵消的原則,或有事項中預計獲得的補償只有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才可以確認相應的資產,選項AB不正確;或有事項有關的義務確認為負債需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2)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3)該義務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具有不確定性的潛在義務不能確認負債,選項C不正確。
3.會計信息質量要求
下列各選項關于會計信息確認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企業對不重要的差錯可以無需進行差錯更正
B.企業對不同會計期間發生的相同的會計事項或交易,可以采用不同的會計政策
C.企業對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報告
D.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尚未全部掌握信息的交易或事項無需進行會計處理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會計信息質量要求”這個知識點。對于不重要的差錯,企業不需調整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但應調整發現當期與前期相同的相關項目。故選項A不正確;根據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可比性原則,會計政策一旦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對不同會計期間發生的相同的會計事項或交易,應當采用相同的會計政策,故選項B不正確;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下,企業對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保持謹慎,故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尚未全部掌握信息的交易或事項也需要進行會計處理,故選項D不正確。
4.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的估計
為了資產減值測試的目的,企業需要對資產未來現金流量進行預計,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對其進行折現,以確定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期限應當是()。
A.5年
B.永久
C.資產剩余使用壽命
D.企業經營期限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的估計”這個知識點。在預計了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和折現率后,企業將該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按照預計折現率在預計的資產使用壽命內加以折現,即可確定該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故選項C正確。
5.關聯方關系認定
甲公司是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母公司,丁公司和戊公司分別是乙公司的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己公司和庚公司分別是丙公司的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下列各種關系中,不構成關聯方關系的是()。
A.甲公司和丁公司
B.乙公司和己公司
C.戊公司和庚公司
D.丙公司和戊公司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關聯方關系認定”知識點。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兩方或兩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構成關聯方。但受同一關聯方重大影響的企業之間不構成關聯方,即戊公司與庚公司之間不構成關聯方,故選項C正確。
6.限定性收入與非限定性收入
民間非營利組織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將收入區分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在判斷收入是否存在限定時,應當考慮的因素有()。
A.時間
B.用途
C.來源
D.金額
【參考答案】AB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限定性收入與非限定性收入的區分”知識點。如果民間非營利組織資源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資產或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的使用設置了時間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則所確認的相關收入為限定性收入;所以選項AB正確。
7.股份支付條件的種類
下列各項中,影響企業對股份支付預計可行權情況作出估計的有()。
A.市場條件
B.服務期限條件
C.非可行權條件
D.非市場條件
【參考答案】BD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股份支付條件的種類”知識點。市場條件和非可行權條件不影響企業對股份支付預計可行權情況作出估計,選項BD正確。
個人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因不符合獨立原則而進行納稅調整,若是需要補繳個稅,是否需要加收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第二十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利息,應當按照稅款所屬納稅申報期最后一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自稅款納稅申報期滿次日起至補繳稅款期限屆滿之日止按日加收。納稅人在補繳稅款期限屆滿前補繳稅款的,利息加收至補繳稅款之日。
綜上,個人與其關聯方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時,可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若是涉及補繳個稅的,則應補繳稅款,并加收利息,不加收滯納金。
值得注意的是,納稅人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屆滿后補繳稅款的,自屆滿后繳納稅款的,在屆滿之后期間仍需加收滯納金。
問:A企業需向其關聯方B企業支付一筆技術服務費,該筆技術服務費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企業做出特別納稅調整的,應當對補征的稅款自稅款所屬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的期間,按日加收利息。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
綜上所述,A企業支付其關聯方B企業技術服務費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具體標準應符合營業常規。具體可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
獨立交易原則:是指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價格和營業常規進行業務往來遵循的原則。
關聯企業之間支付技術服務費要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具體標準符合營業常規。具體可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
技術服務費會計分錄
技術服務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技術管理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對方開具的服務費增值稅發票,可作以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技術服務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近期,微博上關于CPA考試話題真是接連不斷,很多人都聽說明年注會考試有可能提前至8月舉行,不論消息是否真實,考生很有必要為明年注會做好準備,目前2021年注會教材尚未發布,哪些科目可以提前學習?我們來看看吧。
哪些科目教材存在變動?
一、稅法
稅法的教材每年都在改變,所以每年會計網都不建議考生提前復習。
今年因為疫情原因,國家頒布了不少政策,具體變動如下:
1、在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方面,新頒布許多政策。
2、城建稅、契稅頒布新稅法。
3、資源稅正式實施。
4、車輛購置法有一定程度的調整。
二、經濟法
今年5月份,繼承法、現行婚姻法、收養法、民法通則、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擔保法、合同法、民法總則被廢止,會直接影響到2021年注會考試大綱和教材的編寫。
三、會計
11月,財政部發布《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4號(征求意見稿)》,將在企業會計準則方面會發生變動,主要變化的內容有:無形資產、或有事項、收入、借款費用、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租賃等。
注會哪些科目可以提前學?
及新教材未曾發行,但考生可以先利用舊教材進行復習,后期再換成新教材,除開變動較大的科目,以下這幾科都可以提前復習!
1、會計:會計雖然有可能變動,但是有變化的內容大概集中在兩個章節:企業會計準則和所得稅,其余的章節大概率不會改變,所以考生可以先復習其他章節。
2、財管:了解注會的都知道,財管涉及大量公式,公式是一成不變的,所以考生可以放心備考!
3、審計:審計這一科存在不確定性,今年中注協曾頒布《五項審計準則》,內容為:職業懷疑、函證、收入確認、關聯方以及貨幣資金審計五項內容。
但是大致來看,變動不是很大,考生可以提前學習。
4、戰略:這一科一般不會發生改變。可以說是6科里最穩的一科了,可以提前學習,但是戰略的內容偏重記憶,會計網建議大家可以利用零碎的時間加強記憶!
企業經營利潤應繳納的所得稅,稱為所得稅費用,屬于損益類科目,實務中主要涉及哪些費用?
所得稅費用包括什么?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所得稅費用和遞延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經營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所得稅費用”,核算企業負擔的所得稅,是損益類科目。
所得稅費用的計算公式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收益),其中,當期所得稅就是當期應交所得稅,即: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什么是企業所得稅?
是對企業的各項收入所得征收的稅。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用企業當年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彌補以前虧損后的金額。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一般是25%。
1、企業所得稅的特別納稅調整指的是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如果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會根據相關規定合理方法進行調整。
2、企業不提供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情況的,稅務機關有權力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所得稅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時期對個人的應納稅收入,其定義和征收的百分比都是不相同并且是有區別的,還分稿費收入、工資收入以及偶然所得,所得稅又可以說是所得課稅、收益稅,指國家對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一定時期內所的各種所得征收的一類稅收。
根據現行稅法相關規定,關聯方利息支出既要滿足稅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也要滿足關聯債資比例規定,對于關聯方利息支出,按規定稅前扣除比例為多少?
關聯方利息支出扣除比例
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
(一)金融企業,為5:1;
(二)其他企業,為2:1。
公司關聯方是什么?
企業關聯方是指在股東、資金、經營、購銷,工商、稅務、政府主管單位(如質量、物價、安全)等,以及有關自然人股東、董事、監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等,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系、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關系、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
下列各方構成企業的關聯方:
(一)該企業的母公司。
(二)該企業的子公司。
(三)與該企業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業。
(四)對該企業實施共同控制的投資方。
(五)對該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投資方。
(六)該企業的合營企業。
(七)該企業的聯營企業。
(八)該企業的主要投資者個人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主要投資者個人,是指能夠控制、共同控制一個企業或者對一個企業施加重大影響的個人投資者。
(九)該企業或其母公司的關鍵管理人員及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關鍵管理人員,是指有權力并負責計劃、指揮和控制企業活動的人員。與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是指在處理與企業的交易時可能影響該個人或受該個人影響的家庭成員。
利息支出會計分錄
計提利息的時候: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實際支付的時候: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如果直接支付,不計提的話: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會計》和《審計》科目是注冊會計師考試公認最難的兩個科目,那么在2022年注會考試中,《審計》科目的考試大綱有哪些?又有什么變化呢?
注會《審計》科目考試大綱
1、掌握財務報表審計基本原理,包括審計抽樣、審計概述、審計證據、審計計劃、信息技術對審計的影響,以及審計工作底稿;
2、掌握財務報表審計測試流程,包括風險識別和評估(風險評估程序、信息來源以及項目組內部的討論,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風險應對(針對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總體應對措施,針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3、掌握財務報表審計中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審計,包括銷售與收款循環、采購與付款循環、生產與存貨循環以及貨幣資金的審計;
4、財務報表審計中對特殊項目的考慮,包括對舞弊和法律法規的考慮、審計溝通、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利用他人的工作,以及對會計估計、關聯方和期初余額等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
5、審計工作的完成與審計報告;
6、企業內部控制審計;
7、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和審計項目的質量管理;
8、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包括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和概念框架、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
2022年《審計》科目考綱變動情況
《審計》從大綱的角度來看,內部控制審計和質量管理兩章發生了重大變化。其他章節主要涉及章節標題同義詞的替換,不涉及實質性更改。
獨立交易原則也稱“公平獨立原則”、“正常交易原則”或“公平交易原則”,指完全獨立的無關聯關系的企業或個人,依據市場條件下所采用的計價標準或價格來處理相互之間的收入和費用分配的原則。
獨立交易原則的含義
通俗來講,就是兩個關聯企業間的交易應與獨立企業之間的交易一樣,參照與第三方獨立企業的交易來確定交易價格,如因交易價格不合理造成未取得應有利潤,稅務機關將根據獨立企業間的交易情況進行適當調整。獨立交易原則如今已被大多數國家接受與采納,也成為稅務當局處理關聯企業間收入和費用分配的指導原則。
企業所得稅的獨立交易原則是什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所稱獨立交易原則,是指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價格和營業常規進行業務往來遵循的原則。
獨立交易原則的具體運用舉例:
X企業向第三方企業Y銷售某產品,在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下,雙方商定產品銷售單價為3000元。在交易條件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X企業向其關聯企業Z銷售同種產品時,應遵循獨立交易的原則,產品銷售定價應為3000元。如X企業向關聯企業Z銷售產品的單價僅為1000元,明顯偏低且無合理理由的。我國稅務機關將根據總局2017年6號公告,在可比性分析的基礎上,選擇和使用恰當的轉讓定價方法,對X企業違反獨立交易原則的關聯交易實施特別納稅調整。
業務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應如何調整?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予以調整。
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所稱合理方法,具體包括:
1、可比非受控價格法,是指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往來的價格進行定價的方法;
2、再銷售價格法,是指按照從關聯方購進商品再銷售給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方的價格,減除相同或者類似業務的銷售毛利進行定價的方法;
3、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進行定價的方法;
4、交易凈利潤法,是指按照沒有關聯關系的交易各方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業務往來取得的凈利潤水平確定利潤的方法;
5、利潤分割法,是指將企業與其關聯方的合并利潤或者虧損在各方之間采用合理標準進行分配的方法;
6、其他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方法。
其他債權投資是屬于資產科目,其他債權投資是核算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十八條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其他債權投資可按金融資產類別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的科目有“成本”“利息調整”“公允價值變動”等。
債權性投資,是指為取得債權所作的投資,如購買國庫券,公司債券等。債券是一種定約證券,它以契約的方式明確規定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的權利與義務,無論被投資的企業是否盈利,投資企業均有定期收回本金、獲取利息的權利。
其他債權投資包括哪些?
其他債權投資包括關聯方通過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債權性投資;無關聯第三方提供的、由關聯方擔保且負有連帶責任的債權性投資和其他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具有負債實質的債權性投資。
其他債權投資和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區別是什么
其他債權投資和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區別是核算的內容和使用的科目不同,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核算企業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而其他債權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其他債權投資屬于長期投資嗎?
其他債權投資一般屬于長期投資,一般來說,長期投資具有投資只能按約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的特點;其他債權投資可以轉讓,但在債權債務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一般不能要求債務單位提前償還本金;其他債權投資與其他債權一樣,存在一定的債權風險,所以其他債權投資是長期投資的一種。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現行有效),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
企業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政策規定:
一、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外,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
(一)金融企業,為5:1;
(二)其他企業,為2:1。
二、企業如果能夠按照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并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三、企業同時從事金融業務和非金融業務,其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應按照合理方法分開計算;沒有按照合理方法分開計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條有關其他企業的比例計算準予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業自關聯方取得的不符合規定的利息收入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附注的主要審查內容包括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審查、或有事項的審查、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審查和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審查,具體如下:
①獲取被查單位提供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說明,與前期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比較,以識別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
②查閱被查單位董事會、股東大會、管理部門有關會議記錄及會計準則法規,判斷會計政策變更的合法性和合規性。
③獲取并審查與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相關的資料,判斷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合理性。
④審查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相關的會計記錄,確定其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或有事項是依據會計謹慎性原則對由企業某一特定經濟業務造成將來可能會發生某種意外情況,而由被查單位所承擔的潛在債務和損失,這些可能發生的債務和損失,到被查單位資產負債表日仍不能確定。當或有損失、或有負債很有可能發生時,且數額可以合理估計時,則該或有損失或或有負債應作為資產負債表的應計項目予以反映;當可能發生的損失或負債無法合理估計,或者如果損失或負債僅僅是有些可能,則只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反映,而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企業發生的或有資產和或有收益依據謹慎原則應不予列示或說明,但當其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則應在報表附注中說明。
或有事項主要有: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未決訴訟、仲裁所形成的或有負債;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等。
或有事項的審查主要包括:
①可以向被查單位管理部門詢問其確定、評價與控制或有事項的方針政策。
②向被查單位的法律顧問或律師函證有關未決訴訟或未決稅款估價方面的資料。
③索取被查單位與銀行間的往來函件,以查找有關應收賬款抵借和對其他債務的擔保。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至會計報表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對會計報表產生影響的事項,它包括調整事項和非調整事項。調整事項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前已存在,報表日后出現補充證據的事項,該事項發生需調整會計報表。非調整事項是指資產負債日前不存在,而報表日后發生的需在報表上披露而非調整的事項:如被查單位合并;偶然性的大筆損失;發行股票或債券等。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審查主要包括:
①向被查管理部門詢問有關信息。
②審閱被查單位資產負債表日后編制的內部報表及其他相關管理報告。
③審閱被查單位資產負債表日后編制的會計記錄和有關會計記錄。
根據我國會計準則判斷關聯方關系的標準為:“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則也視為關聯方。關聯方關系往往存在于控制或被控制、共同控制或被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各方,即建立控制、共同控制和施加重大影響是關聯方關系存在的主要特征。”但是在具體運用關聯方關系判斷標準時,應當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
關聯方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
一些企業從自身利益出發,為了提高企業形象或體現領導的經營業績等目的,往往利用非公平交易基礎上的關聯方交易,在財務報告中提供虛假信息,粉飾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企業必須在會計報表中披露關聯方及其交易信息,以使社會公眾能夠對該企業的經營業績做出合理評價。
現階段正是中級經濟師備考強化時期,小編這里整理許多2023年中級經濟師《金融》易錯題,供大家復習鞏固知識點。
金融租賃公司面臨的風險及管理
【單選題】
按照目前的通行做法,我國金融租賃公司負債方確定利率的基準是()。
A、央行確定的存款基準利率
B、央行確定的貸款基準利率
C、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
D、金融租賃當事人協議利率
C【點評】本題考查金融租賃公司面臨的風險及管理。按照目前通行的做法,金融租賃公司的資產方(主要是應收融資租賃款)與中央銀行確定的貸款基準利率掛鉤,而負債方(主要是銀行借款)則是基于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加點確定。
答案:金融租賃公司的監管要求
【多選題】
根據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金融租賃公司不符合監管要求的行為包括()。
A、對單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為資本凈額的40%
B、對單一集團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為資本凈額的40%
C、對一個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為資本凈額的40%
D、對全部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為資本凈額的40%
E、同業拆入資金余額為資本凈額的40%
AC【點評】本題考查金融租賃公司的監管要求。選項A錯誤,對單一承租人全部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30%。選項C錯誤,對一個關聯方的全部融資租賃業務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30%。
答案:注會er們,你們心心念念的的CPA官方教材開始預售了!大家可以按需購買!24年CPA教材預售封面如下,六科總售價386元:
對比23年與24年的價格可知,24年有3科教材價格發生了變化,分別是變化是《稅法》科目增加了4元,《經濟法》科目增加了7元,《戰略》科目減少了14元。
每科具體價格如下:
科目 | 2023年 | 2024年 |
會計 | 82元 | 82元 |
審計 | 68元 | 68元 |
財管 | 53元 | 53元 |
稅法 | 61元 | 68元 |
經濟法 | 54元 | 61元 |
戰略 | 68元 | 54元 |
24年CPA教材變動詳解
科目 | 2023年 | 2024年 | 變化 |
會計 | 774頁 | 774頁 | — |
審計 | 646頁 | 646頁 | — |
稅法 | 632頁 | 632頁 | — |
經濟法 | 568頁 | 583頁 | 5頁 |
財管 | 504頁 | 520頁 | 16頁 |
戰略 | 506頁 | 521頁 | 15頁 |
一、《會計》教材變化
各章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新增、刪除和修改,變化比例約為25%。
從注會《會計》2024年教材來看,會計整體變動差不多25%
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13章、第14章、第16章、第17章、第18章、第23章、第25章、第27-29章均有增加內容,大多為增加相關表述
②第6章新增相關例題
③第3章、第4章、第6章—第10章、第22章、第24章、第28章、第30章均有刪除相關內容
④其余章節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與完善
整體來看,新增表述較多,對考試影響不大
具體變動為:
第2章和第4章新增了“數據資源作為存貨或無形資產成本”的確定,
第3章刪除了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的定義、未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管理費用的表述,修改了固定資產取得方式”相關內容;
第5章新增了“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存貨”相關表述內容;
第6章新增了“因其他投資方對其子公司增資而導致本投資方持股比例下降,喪失控制權但能實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相關內容,刪除了“金融資產轉換為成本法處理原則”的相關表述;
第8章刪除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內容;
第9章刪除了“自有房屋等無償提供給職工或租賃住房供職工無償使用”的相關內容等;
第10章修改“取消或結算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的相關表述;
第12章修改“或有事項的概念和特征”“產品質量保證確認預計負債同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待執行合同變為虧損合同”的相關表述;
第14章新增了“賣方兼承租人在對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賃負債”相關內容;
第15章修改“持有待售的長期股權投資”相關表述;
第16章完善了“以前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的具體內容;
第17章增加“一段時間內履行的履約義務”相關表述,修改了“費用的確認”“營業外收入”相關內容;
第22章刪除“記賬本位幣變更調表”“外幣交易兩項觀點”“外幣預收賬款和預付賬款等折算原則”“外幣報表折算原則的”的具體表述;
第27章“一攬子交易被整體撤銷的處理思路”;
第28章新增“可轉換公司債券計算稀釋每股收益分母調整”“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虧損時仍應考慮稀釋每股收益”相關內容,刪除了“與合并財務報表一并提供的母公司個別報表每股收益計算”相關表述;
第30章刪除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合同”相關內容
二、《稅法》教材變化
1、教材變化比例:20%。
2、教材變化概括:
從注會《稅法》2024年教材來看,稅法整體變動差不多20%:
①總共14章,每一章均有新增知識點,第二、四、五、六、七、八、十、十一章新增知識點主要集中在稅收優惠上、且對于考試相對比較重要,應特別關注
②第十三章新增一整節知識《第九節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與基本準則》
③第七章增加“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例題”
④其他內容章節均有不同程度的完善調整與刪除
整體來看,新增知識點較多,但對考試影響不大
三、《經濟法》教材變化
從注會《經濟法》2024年教材來看,經濟法整體變動差不多40%:
①總共12章,除了第十章,其余每一章均有新增知識點
②第六、七根據最新規定均進行全面的調整新增、對于考試相對較重要,應特別關注
③第一、二、三、四、五、八、九、十一、十二章節的新增知識點較少,且對考試沒有實質性的影響
④其他內容均有不同程度的完善調整與刪除
整體來看,新增主要集中在六、七章,對考試影響較大,應予以重視。
四、《審計》教材變化
除第17章關聯方有較大改動,其他章均有不同程度的增減及完善,其中部分修改會影響全書。整體變化幅度約12%。
整體:
從《審計》2024年教材來看,審計整體變動差不多15%
整體變動較小,主要變動體現在第十七章(關聯方審計)、第三章(函證)、第五章(數據分析)和第十四章(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等內容上。
具體變動:
④第3章:主要為對“通過電子函證方式發出詢證函時采取的控制措施”的調整
⑤第5章:新增“數據分析的基本步驟”具體內容;刪除“數據分析的作用及應用”中關于應用的內容
⑥第14章:刪除“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相關內容;新增補充事項中新增例子簡單提及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⑦第17章:新增“關聯方審計——風險評估程序和相關工作”中增加了“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交易的例子”和“項目組內部分享與關聯方有關的信息”。刪除關聯方審計中無法確定關聯方交易是公平交易時要求管理層撤銷相關披露的處理。
⑧第八章、第十一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無實質性變動。
整體來看,變動較小,且對考試影響不大
五、《財務成本管理》教材變化
整體變化約為15%。
從注會《財務成本管理》2024年教材來看,財管整體變動差不多15%:
①第二章、第七章、第十二章均有增加公式
②第二章、第五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均有增加知識點
③第四章、第五章、第十四章均有增加例題
④第十七章、第十九章各增加了一個整節的內容;
⑤其他內容章節均有不同程度的完善和調整
整體來看,變動較小,且對考試影響較小
六、《戰略》教材變化
各章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調整、重編和新增,變化比例約為40%。
從注會《戰略》2024年教材來看,戰略整體變動差不多40%
①形式上:2024教材章節未發生調整,整體框架體系依然保持8章,無實質性變化。
②內容上:第3、4、5章變動較大,新增和重編內容較多,第1、2章;6-8章變動較小,主要是相關表述的調整,未發生實質性變化
第一章:新增創新管理流程模型,其余為細節文字表述的調整
第二章:新增及調整部分內容
第三章:新增藍海戰略——商業模式;重編了市場營銷戰略、研究與開發戰略2部分內容
第四章:新增了ESG績效衡量。其余為部分調整,注意ESG績效衡量及調整部分內容
第五章:公司外部治理機制中新增了“外部監督機制”的內容。刪除了:
1.公司治理基礎設施
2.“隧道挖掘”問題的表現中超額股利
第六-八章:主要為細節文字表述的調整
整體來看:新增、重編、刪除知識點都比較多,尤其是第3、4、5章,對考試影響較大,建議同學們備考要以新教材為準,課程也要聽24年的CPA課,推薦高頓教育的CPA課程,詳情可在線咨詢了解!
如何利用新教材備考
一、完成一輪學習的同學
完成部分科目一輪學習的CPAer們,已經領先大部分同學啦~
相信你對整科知識點已有基本掌握,建議你可以將新舊教材對比起來學習。
1.針對變動部分
注會考試歷年來“逢新必考”,所以針對新增、變動知識點建議同學們重新學習,并通過做題來加深理解和記憶。
注意:CPA每年教材,都會結合時事熱點,考生學習時要注意理論與實踐結合。
2.針對未變動部分
建議同學們根據知識點的掌握情況來進行復習。
①掌握扎實:建議利用筆記、講義或課程溫習知識點,并通過做歷年真題來檢驗學習效果、查漏補缺、鞏固知識點;
②掌握較弱:建議通過表格或思維導圖將龐雜的知識點進行整理,使知識變得條理化、系統化,進而熟練掌握基本概念、原理等,才能在解題時信手拈來、舉一反三。
二、學了一段時間的同學
學了一段時間的同學,在新教材發布后,最擔心的就是學過的知識點發生變動,導致前期學習打水漂。那么該如何應對呢?
1.如學過的內容未變動
那么只需要對學過的知識點進行復習鞏固即可;
2.如學過的內容變動或前期有知識點掌握不牢
建議同學們重新學習這部分內容!因為教材變動內容,歷年來幾乎都是重點、難點、考點,一定要徹底掌握并熟練應用。
三、備考尚未開始的同學
尚未開始備考的同學們,對注會考試可能還不夠清楚,建議按照以下4步驟,循序漸進開啟24年CPA備考。
1.了解注冊會計師:注會是什么?你能不能報考?考些什么?
2.確認報考科目:注會考試要求5年內考過6科,同學們可以根據自身時間多少、基礎強弱等情況與科目難度、特征等,選擇24年報考幾科、哪幾科。
3.了解注會教材
注會教材是考生備考的基礎材料,涵蓋考試涉及的所有知識點。
建議同學們收到教材后,首先通過閱讀教材目錄的方式,對科目建立總體印象,再結合講義和習題對教材正文展開具體學習。
4.制定學習計劃
同學們可以根據備考科目的知識點情況,分配好每周甚至每天的學習任務,讓長期的學習目標具體化,更有利于自律備考!
不大。注冊會計師教材雖然每年都有變化,但是變化并不大,在每年相關財會政策發布后,注會的教材也會隨之發生改變。按照規定,次年教材的變動,都取決于上一年度的政策、條例等的變動,截止日期為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
注會考試方向比較偏向實務,考題非常靈活。大家在備考的時候,可以多關注一下實務工作方面的內容。注會每年教材變化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是審計準則的變化;
二是國家財稅政策的變更;
三是老師決議。
2024年注會教材變化
《會計》教材變化
各章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新增、刪除和修改,變化比例約為25%
從注會《會計》2024年教材來看,會計整體變動差不多25%
①第2章、第4章、第5章、第6章、第13章、第14章、第16章、第17章、第18章、第23章、第25章、第27-29章均有增加內容,大多為增加相關表述
②第6章新增相關例題
③第3章、第4章、第6章—第10章、第22章、第24章、第28章、第30章均有刪除相關內容
④其余章節都有不同程度的修改與完善
整體來看,新增表述較多,對考試影響不大
具體變動為:
第2章和第4章新增了“數據資源作為存貨或無形資產成本”的確定,
第3章刪除了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的定義、未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管理費用的表述,修改了固定資產取得方式”相關內容;
第5章新增了“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存貨”相關表述內容;
第6章新增了“因其他投資方對其子公司增資而導致本投資方持股比例下降,喪失控制權但能實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相關內容,刪除了“金融資產轉換為成本法處理原則”的相關表述;
第8章刪除了“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內容;
第9章刪除了“自有房屋等無償提供給職工或租賃住房供職工無償使用”的相關內容等;
第10章修改“取消或結算作為加速可行權處理”的相關表述;
第12章修改“或有事項的概念和特征”“產品質量保證確認預計負債同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待執行合同變為虧損合同”的相關表述;
第14章新增了“賣方兼承租人在對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賃負債”相關內容;
第15章修改“持有待售的長期股權投資”相關表述;
第16章完善了“以前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的具體內容;
第17章增加“一段時間內履行的履約義務”相關表述,修改了“費用的確認”“營業外收入”相關內容;
第22章刪除“記賬本位幣變更調表”“外幣交易兩項觀點”“外幣預收賬款和預付賬款等折算原則”“外幣報表折算原則的”的具體表述;
第27章“一攬子交易被整體撤銷的處理思路”;
第28章新增“可轉換公司債券計算稀釋每股收益分母調整”“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虧損時仍應考慮稀釋每股收益”相關內容,刪除了“與合并財務報表一并提供的母公司個別報表每股收益計算”相關表述;
第30章刪除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合同”相關內容
《稅法》教材變化
1、教材變化比例:20%。
2、教材變化概括:
從注會《稅法》2024年教材來看,稅法整體變動差不多20%:
①總共14章,每一章均有新增知識點,第二、四、五、六、七、八、十、十一章新增知識點主要集中在稅收優惠上、且對于考試相對比較重要,應特別關注
②第十三章新增一整節知識《第九節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與基本準則》
③第七章增加“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例題”
④其他內容章節均有不同程度的完善調整與刪除
整體來看,新增知識點較多,但對考試影響不大
《經濟法》教材變化
從注會《經濟法》2024年教材來看,經濟法整體變動差不多40%:
①總共12章,除了第十章,其余每一章均有新增知識點
②第六、七根據最新規定均進行全面的調整新增、對于考試相對較重要,應特別關注
③第一、二、三、四、五、八、九、十一、十二章節的新增知識點較少,且對考試沒有實質性的影響
④其他內容均有不同程度的完善調整與刪除
整體來看,新增主要集中在六、七章,對考試影響較大,應予以重視。
《審計》教材變化
除第17章關聯方有較大改動,其他章均有不同程度的增減及完善,其中部分修改會影響全書。整體變化幅度約12%。
整體:
從《審計》2024年教材來看,審計整體變動差不多15%
整體變動較小,主要變動體現在第十七章(關聯方審計)、第三章(函證)、第五章(數據分析)和第十四章(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等內容上。
具體變動:
④第3章:主要為對“通過電子函證方式發出詢證函時采取的控制措施”的調整
⑤第5章:新增“數據分析的基本步驟”具體內容;刪除“數據分析的作用及應用”中關于應用的內容
⑥第14章:刪除“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相關內容;新增補充事項中新增例子簡單提及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⑦第17章:新增“關聯方審計——風險評估程序和相關工作”中增加了“超出正常經營過程的交易的例子”和“項目組內部分享與關聯方有關的信息”。刪除關聯方審計中無法確定關聯方交易是公平交易時要求管理層撤銷相關披露的處理。
⑧第八章、第十一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二十一章、第二十二章,無實質性變動。
整體來看,變動較小,且對考試影響不大
《財務成本管理》教材變化
整體變化約為15%。
從注會《財務成本管理》2024年教材來看,財管整體變動差不多15%:
①第二章、第七章、第十二章均有增加公式
②第二章、第五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均有增加知識點
③第四章、第五章、第十四章均有增加例題
④第十七章、第十九章各增加了一個整節的內容;
⑤其他內容章節均有不同程度的完善和調整
整體來看,變動較小,且對考試影響較小
《戰略》教材變化
各章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調整、重編和新增,變化比例約為40%。
從注會《戰略》2024年教材來看,戰略整體變動差不多40%
①形式上:2024教材章節未發生調整,整體框架體系依然保持8章,無實質性變化。
②內容上:第3、4、5章變動較大,新增和重編內容較多,第1、2章;6-8章變動較小,主要是相關表述的調整,未發生實質性變化
第一章:新增創新管理流程模型,其余為細節文字表述的調整
第二章:新增及調整部分內容
第三章:新增藍海戰略——商業模式;重編了市場營銷戰略、研究與開發戰略2部分內容
第四章:新增了ESG績效衡量。其余為部分調整,注意ESG績效衡量及調整部分內容
第五章:公司外部治理機制中新增了“外部監督機制”的內容。刪除了1.公司治理基礎設施
2.“隧道挖掘”問題的表現中超額股利
第六-八章:主要為細節文字表述的調整
如何使用注會教材
拿到教材后,考生們可以先看目錄,明確整本書分為幾個部分,包含了多少章節。對教材的知識體系有初步的了解后,考生就要開始學習教材了。
如果考生的時間充裕,建議大家多讀幾遍教材。正所謂書讀百遍,其義自見,讀的次數多了,對知識點的理解也就更加透徹。
注會教材幾月份出來?一般在2月下旬至3月份發布,在教材發布前,我們可以先參考往年的教材,那么,注會教材每年變化大嗎?下面跟著會計網小編來詳細看看吧!
一、注會教材幾月份出來?
注會教材一般在2月下旬至3月份發布,以近幾年注會教材發布時間為例:
2021年:考試教材于3月11日發布。
2022年:考試教材于3月6日發布。
2023年:考試教材于2月20日發布。
二、注會教材每年變化大嗎?
注會教材每年都會有變化,但總體來說變化并不大。
以2024年為例,注冊會計師教材的變化情況如下:
1.會計:整體變化比例約為25%,各章均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新增、刪除和修改。
2.稅法:整體變動差不多20%,新增知識點主要集中在稅收優惠上,且對于考試相對比較重要。
3.經濟法:整體變動差不多40%,新增主要集中在第六、七章,對考試影響較大。
4.審計:整體變動差不多15%,主要變動體現在關聯方審計、函證、數據分析等章節。
5.財務成本管理:整體變化約為15%,新增了多個公式和知識點,并刪除了部分內容。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