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會計人可能都沒接觸過印花稅的核定征收申請表,如果你還不了解這部分內容,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為什么要填寫印花稅核定征收申請表?
主要還是納稅人因為憑證管理的原因,不能完整的提供應稅憑證和計稅依據,正確計算和繳納印花稅,所以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采用核定征收的方法繳納印花稅,但是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印花稅核定征收申請審核表,經過批準后,主管稅務機關會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征收印花稅的通知書》。
印花稅核定征收申請審核表應該怎么填?
1、首先是納稅人的名稱和企業類型,聯系電話以及稅務登記號等一定要據實填寫
2、要填寫當地的地稅局的微機號碼(這部分如果不清楚可以咨詢稅局工作人員)
3、企業按照上半年的納稅辦法、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或者自行貼花
4、企業要按照上年度的匯總繳納方法,實際繳納印花稅的金額
5、企業上年實際繳納的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或者自行貼花納稅購花金額之和占銷售收入的比重
6、合同的種類和憑證項目,按照印花稅核定的征收比例幅度表,中的應稅憑證、收入憑證項目和支出憑證項目進行填寫
7、核定征收方法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經常簽訂的應稅憑證以銷售收入業務支出等一定的比例作為計稅的依據,對印花稅進行征收繳納的一種方法,納稅人如果沒有實行核定征收的應稅憑證,比如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等,都是要依照印花稅的有關規定據實納稅的,核定的比例由稅務機關填寫。
印花稅核定征收申請審核表一式二份,由納稅人填寫并且加蓋公章。
應納印花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印花稅稅額=銷售(營業)收入(采購成本、費用等)×核定比例×適用稅率 當期應繳印花稅=計稅依據×核定比例×稅率
以上就是有關印花稅核定征收申請審核表填寫的原因和一些相關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除了公司企業,個體戶也特別多,有一些個體戶會需要外賬公司幫助做賬報稅,那么有關個體戶的個稅征收率有什么新規定呢?如果你還不清楚,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有什么新規定?
1、新《計稅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對于個體工商戶納稅人在2015年3月底之前進行的個人所得稅匯算申報,其稅款所屬期為2014年,不適用新《計稅辦法》,申報時應當繼續按(國稅發〔1997〕43號)的規定進行處理。
2、核定征收方式以及定期定額方式征收的個體工商戶能否適用新《計稅辦法》的問題
新《計稅辦法》規定,實行查賬征收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并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對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或定期定額方式征收管理的納稅人,不適用新《計稅辦法》。
3、個體工商戶都包括哪些納稅人的問題
新《計稅辦法》所稱個體工商戶包括:
(1)依法取得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
(2)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的個人;
(3)其他從事個體生產、經營的個人。
4、個體戶業主本人的私人車輛發生的油費、修理費等是否允許在個人所得稅中扣除的問題
新《計稅辦法》規定,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
5、個體戶經營者(業主)本人取得的工資,能否與個體戶的雇員工資一并計算后,在稅前進行扣除的問題
新《計稅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實際支付給從業人員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個體戶業主所取得的工資不能作為“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稅前扣除項目,但計算個人所得稅時符合稅法規定的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可以減除。
6、個體工商戶為業主以及員工繳納的社保費、住房公積金,能否進行扣除的問題
新《計稅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其業主和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7、個體工商戶為業主以及員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能否進行扣除的問題
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分別在不超過該計算基數5%標準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個體工商戶為從業人員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從業人員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是什么?
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實行源泉扣繳與自行申報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繳。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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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補貼是否需要發票?要不要交個稅?是否需要對核定征收企業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答案是肯定的。有人說企業實行定額定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不需要進行匯算清繳,會計網就來為大家分析一下關于匯算清繳的內容。
核定征收企業是否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本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的計算,確定本年度應繳或退換的稅額,填寫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資料的行為。
具體要根據納稅人的收入或成本核算情況,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兩種方式,其中: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或者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以及其它且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納稅人實行定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否則采取定額征收所得稅方式。
通過以上分析,不論是采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的企業,只要繳納了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客觀上應該在本年度終了后進行匯算請教。
舉例說明
問:一個于2019年3月剛剛成立的公司,企業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辦法,按照收入總額乘以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問該企業是否需要在2020年5月31日前進行匯算清繳?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納稅人實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其所得稅稅率,按下列規定申報納稅:
第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稅額多少對企業進行確定其稅額是按月還是按季度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根據稅務局規定,預繳的方法一經確定,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改變。
第二、納稅人按照實際發生的應納稅所得額,進行預繳。按實際數額預繳有困難的,報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按上一年度應納稅額的1/12或1/4預繳,或者按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
第三、納稅人預繳稅款或年終進行匯算清繳時,應按稅務局的規定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時限內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
根據規定要求,納稅人應當自納稅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對企業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結清稅款。
核定征收的企業要不要匯算清繳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核定征收的優勢體現在簡單明了、便于操作及核算成本低,匯算清繳實際上給予企業的一個全面自查自核的機會。本文就針對核定征收的企業要不要匯算清繳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核定征收的企業是否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答:核定征收的企業分為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不進行匯算清繳,而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是需要進行匯算清繳的。
按照《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實行查賬征收和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都應按照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匯算清繳。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30號)規定可得:
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納稅人具體情況,對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納稅人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的,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確定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
哪些情形下企業實行核定征收?
按照相關規定可得,納稅人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1、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按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然設置賬簿,但是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費用憑證、收入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但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的,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沒有正當理由的。
除了屬于特定納稅人之外,若是企業屬于以上情形之一,則可以實行核定征收。
匯算清繳補交的所得稅賬務處理怎么做?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繳稅金——應繳所得稅
借:應繳稅金——應繳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以上就是關于核定征收的企業要不要匯算清繳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核定征收企業匯算清繳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核定征收是指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企業的產量和銷售額,核定企業應納稅款的行為,即為核定征收。那么企業在匯算清繳時,對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怎么處理呢?快來跟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介紹
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兩種辦法。那么,企業如果是核定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就需要進行匯算清繳,如果是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則不需要匯算清繳。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對其應納稅額進行核定征收:
第一、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第二、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第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第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第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第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相關政策條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第十三條規定:
1.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確定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預繳方法一經確定,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改變。
2.納稅人應依照確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納稅期間實際應繳納的稅額,進行預繳。按實際數額預繳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按上一年度應納稅額的1/12或1/4預繳,或者按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
3.納稅人預繳稅款或年終進行匯算清繳時,應按規定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B類)》,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時限內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定期定額戶要自行申報納稅,各位會計人應該會遇到很多這樣的問題,那么對于這類型的問題你了解多少呢?如果不清楚,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什么是定期定額征收
定期定額征收是由所屬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在一定經營的時間,核定其應納稅收入或所得額和應納稅額,進行分期征收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
定期定額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差別
1、核定的范圍不同
定期定額征收核定的范圍是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征收管理,另外,個人獨資企業稅收定額管理比照執行;核定征收核定的范圍是《稅收征管法[1]》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或者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等情況,其中有個體工商戶、小規模企業、企事業單位等。
2、核定的時間等前提條件不同
定期定額核定是在納稅申報之前,是一種預先的核定,一種事先的推定,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的納稅事實的推定,而不是對已經發生的納稅事實的推定,也可以說是事先確定一個繳納標準,有關納稅人須根據這個標準按照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申報
核定征收是當納稅人違反了申報義務,或者記賬、保存憑證等其他協助義務時,稅務機關進行稅收核定,按規定在其申報之后,以申報為參考進行核定,是對已經發生的納稅事實的推定,是為了確認已經發生的納稅義務,對將來可能的稅收沒有確認作用
3、核定的程序不同
期定額征收核定的程序包括自行申報、核定定額、定額公示、上級核準、下達定額、公布定額等六個必要環節;核定征收核定的程序比較簡單,一般情況下要經過自行申報、核定定額、上級核準、下達定額等幾個環節,沒有定期定額征收核定的程序復雜
以上就是定期定額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區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相信大家都知道企業所得稅分為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兩種方式,這兩種征收方式如何選擇好?哪種對企業更有利?來和會計網一起了解吧。
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區別
核定征收稅款一般是由于納稅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由稅務機關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
查賬征收是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根據賬簿計算自行申報繳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適用于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的納稅人企業。
要注意的是,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業,不管是虧損還是盈利,都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而采用查賬征收方式的企業,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如果企業虧損,也不需要繳所得稅,如果企業能夠把賬目做平,核定征收可能會讓企業交更多稅。
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選擇哪個好?
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選擇哪個好?還是要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來做決定,如果企業利潤微薄,采用查賬征收方式可能更為有利。如果是利潤和收入都較大的,可以對兩種方法測算,選擇對企業有利的方式,要注意是長期利益哦。
對于企業簽訂經濟合同、建立營業賬簿等行為,均應征收印花稅。如果是由稅務機關核定征收印花稅,該如何計算?
印花稅核定征收如何計算?
核定征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賦予稅務機關的,對于符合法定情形的納稅人征收稅款的方法之一。印花稅以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為征收對象,對于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者是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情況,由主管稅務機關在市局確定的幅度范圍內按納稅人的實際生產經營收入,參考納稅人各期印花稅納稅情況及當地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或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應稅憑證簽訂情況,確定核定征收比例。
印花稅繳納方法
(1) 自行貼花。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應稅憑證較少或者貼花次數較少的納稅人。在憑證書立或領受的同時,由納稅人根據憑證上所載的計稅金額自行計算 應納稅額,購買相當金額的印花稅票,粘貼在憑證的適當位置,然后自行注銷。
注銷的方法是:可以用鋼筆、毛筆等書寫工具,在印花稅票與憑證的交接處畫幾條橫線注銷。不論貼多少枚印花稅票,都要將稅票予以注銷,印花稅票注銷后就 完成了納稅手續,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一個時期,以便稅 務人員進行納稅檢查。
(2) 匯貼或匯繳辦法。這種方法,一般適用于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
繁的納稅人。對有些憑證應納稅額較大,不便于在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完稅的, 納稅人可持證到稅務機關,釆取開繳款書或完稅證繳納印花稅的辦法,由稅務機 關在憑證上加蓋印花稅收訖專用章。
(3) 委托代征辦法。這一辦法主要是通過稅務機關的委托,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征收印花稅稅款。
印花稅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2、營業帳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其他帳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13、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對于一些按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企業,一般通過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其應納稅額。那么核定征收的企業還需要做成本賬嗎?
核定征收的企業是否要做成本賬?
核定征收的企業要做成本賬。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選哪個好?
如果企業無法取得發票就是核定征收比較好,如果可以取得發票,就是查賬征收好。
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的區別:
內容不同:
核定征收是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不能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的。
查賬征收是企業財務制度健全,能準確核算收入、成本、費用的。
計稅公式不同:
核定征收均由稅務機關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查賬征收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應納企業所得稅=本年累計利潤*適用稅率-本年度以前月(季度)已納所得稅。
到年底了,相信很多個體工商戶們都在忙著報稅的問題,因為會計網最近收到很多個體工商戶報稅的相關疑問,那今天就來跟大家說說關于個體工商戶相關的問題。
有粉絲問小編:現在是不是還是只有核定征收率征收和查賬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才能進行自行申報。
其實不是的,現在個體工商戶的3種征收方式都可以自行申報納稅,即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也是需要進行自行申報納稅的。
而今年因為疫情關系,個體工商戶的申報納稅是可以延遲進行的,大家可以看看下面的相關規定:
了解了今年的政策,想必大家很想了解的就是個體工商戶的3種征收方式有什么不一樣的點,想對比使用哪種會更好?接下來就和大家一起來談談3種征收方式有什么區別。
首先,先來和大家說說定期定額征收和核定征收率征收它們之間的區別在于哪里,大家可以看下面的圖:
看完了定期定額征收和核定征收率征收之間的區別,接下來我們看看定期定額征收和查賬征收的區別在哪里。如圖所示:
通過以上敘述,你對個體工商戶3種征收方式有一定的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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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小微企業而言,采取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時能否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實行核定應納所得稅額征收的企業,根據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規定需要調減定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程序調整,并及時將調整情況告知企業。
核定征收是什么?
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情況,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后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征收稅款的征收方式。
主要用在完全沒有賬簿的納稅人,一般以個體工商戶居多,但也有少數注冊為公司的納稅人,雖然工商執照是企業,但由于完全無賬簿,稅務機關會當個體管理,一樣執行定期定額征收。
征收內容是:
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經營地點、規模、品種、同行業的稅負、當地的經濟水平等因素,核定納稅人每個月固定要繳納數額相同的稅款,不光是企業所得稅,其他稅種都一并核定。
計算公式:本月(季度)應納企業所得稅=本月(季度)銷售收入*核定的應稅所得率*25% 。
舉例:假如某企業核定的應稅所得率是5%,若某月的收入是100萬元,那么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是100*5%*25%=1.25萬元。
發生以下情況可以核定征收: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個人獨資企業一般規模較小,會計制度不夠健全,往往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進行納稅。那么核定征收的個人獨資企業需要進行匯算清繳嗎?
核定征收的個人獨資企業是否需要匯算清繳?
核定征收的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匯算清繳,查賬征收的企業才需要進行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核定征收不需要進行所得稅匯算清繳。核定征收指的是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在正常經營的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商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后根據稅法規定的稅率征收稅款。
匯算清繳是什么?
匯算清繳指的是所得稅和某些其他實行預繳稅款辦法的稅種,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所得稅的預繳可以按年,按月或按季,年終再以清繳的方式進行征收。所得稅的納稅人需要根據會計處理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納稅調整,將會計所得調整為應納稅所得,再根據適用的稅率計算年度應納稅額,與之前按月或按季預繳稅額相比較的差額,確定企業應該補的稅額或應該退的稅額。
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1)納稅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的綜合所得,年收入額在減去轉向扣除后余額超過6萬元的,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2)納稅人取得稿酬,報酬,特許權使用費中的一項或多項所得,年收入額減去專項扣除的余額如果超過6萬元,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3)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4)納稅人申請退稅則需要進行納稅清繳。
一年一度的匯算清繳工作已經開始了,對于我國境內居民企業,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并沒有統一。很多人不清楚核定征收的企業所得稅是如何計算的,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講解這個問題。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介紹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方法分為核定其應稅所得率和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二種:對于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的;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企業。采用核定其應稅所得率的方法。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兩種辦法以及其他合理的辦法。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辦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稅企業所得稅款,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的辦法,定額征收方式不存在計算問題。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辦法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一)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二)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情形:
包括了該企業未設置賬簿的、不能準確核算成本支出等情形。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以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方式繳納稅款。企業經營涉及到的行業比較多,所以稅率也會不同。企業應繳納的稅費除了與稅率有關,還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相關。
王某開了一家餐館,屬于個體工商戶。其經營所得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請問王某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能否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享受減半征收政策?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可見,上述優惠政策是不區分征收方式的,因此王某作為個體工商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也能享受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在哪些情況下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企業所得稅?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情形
1、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設賬簿的或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2、只能準確核算收入總額,或收入總額能夠查實,但其成本費用支出不能準確核算的;
3、只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支出,或成本費用支出能夠查實,但其收入總額不能準確核算的;
4、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納稅資料,難以查實的;
5、賬目設置和核算雖然符合規定,但并未按規定保存有關賬簿、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的。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辦法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一)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二)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主要有三免三減半政策、技術轉讓所得的費用、加計扣除和研究開發的費用、安置殘疾員工所支付的工資。其中三免三減半的政策主要是指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方面的項目或者是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設施服務而獲得的收入可以獲得優惠。而技術轉讓所得的優惠政策主要是,如果是不超過500萬的部分,可以免征企業的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的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需要征收印花稅。在哪些情況下印花稅可以核定征收?
什么情況下能核定征收印花稅?
首先印花稅的納稅人有下面情況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對其印花稅計稅依據進行核定。
(1)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2)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3)未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印花稅核定征收比例如何確定?
一般來說稅務局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收生產收入,各期印花稅的納稅情況,還有對比當地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經營或收入水平接近的納稅人的情況,來確定核定征收比例。比如批發業務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比例為25%-70%。
如果稅務局確定本企業的印花稅申報為核定征收方式的,會向企業發送《稅務事項通知書》,企業收到通知書,就要按照其規定的方法和期限申報納稅,納稅期限一般是一個月,但是稅額較小的,稅務機關會確定是否改為一個季度進行納稅。在納稅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
印花稅的繳納方式
印花稅的繳納方式除了核定征收,還有自行貼花法和匯總追繳法。
(1)貼花法,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繳納稅額,并登陸電子稅務局進行網上申報納稅。
(2)匯總匯繳,企業如果同一類應納稅憑證較多,貼花頻繁的,或者一份應稅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的話,納稅義務人向當地的稅務機關申請匯總匯繳方式,稅務機關核準的,會發放匯繳許可證,稅務機關會確定匯總繳納的限期限額,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對于不少企業來說,可能會出現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的情況,就需要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也就是核定征收方式進行納稅。那么企業所得稅的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呢?
企業所得稅的核定征收率
由于行業的不同,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也有所差異。
(1)農,林,牧,漁等應稅所得率是3%到10%之間,
(2)制造業的應稅所得率是在5%到15%之間,批發和零售貿易行業的應稅所得率是在4%到15%之間,
(3)交通運輸業的應稅所得率是7%到15%之間,
(4)建筑行業的應稅所得率是8%到20%之間,
(5)飲食行業的應稅所得率是8%到25%之間,
(6)娛樂行業的應稅所得率是15%到30%之間,
(7)其他行業的應稅所得率是10%到30%之間。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適用情形
1、依照行政法規、法律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行政法規、法律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收入憑證、成本資料、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申報的計稅依據無正當理由明顯偏低的。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不得扣除的項目
1.資本性支出。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3.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各項稅收滯納金、罰款和罰金。
5.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6.各類捐贈超過扣除標準的部分。
7.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核定征收的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包括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和定額征收兩種辦法。
1、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預先核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由納稅人根據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辦法。
2、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辦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的辦法。
可以申請退稅的情況
扣繳義務人發生下列情況的,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1、由于工作疏忽,發生技術性差錯而造成多繳或誤繳稅款;
2、征收過程中形成的匯算清繳退稅、結算退稅、減免退稅及調整政策和調整稅率退稅;
3、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代扣、代收稅款已按期繳納入庫后,稅務機關按照規定應給付扣繳義務人的代扣、代收手續費;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不得扣除項目
1.資本性支出。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3.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各項稅收滯納金、罰款和罰金。
5.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6.各類捐贈超過扣除標準的部分。
7.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增值稅是以商品等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那么增值稅可以核定征收嗎?
增值稅可以核定征收嗎?
答案是可以的。核定征收稅款其實是一種因為納稅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等原因導致納稅人的應納稅額難以準確確定而由稅務機關采用的征收方式,因此增值稅是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
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是一種征收方式,指的是在正常的生產經營條件下,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具體情況,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后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征收稅款。
計提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于小規模企業而言: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實際繳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于一般納稅人而言: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用于非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用于免稅項目:
借:生產成本——xx產品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無法抵扣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短缺商品經查屬人為,損失由個人承擔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一般納稅人在經營過程中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一般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的方式有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兩種方式。不同征收方式稅率不同,適用的情形也不同。
一般納稅企業所得稅怎么征收?
1、一般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的方式有兩種: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
①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計算公式:應交所得稅=收入總額*稅務核定的比例*所得稅的稅率。
②查賬征收:查賬征收是按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計算公式: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所得稅的稅率。
2、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主要采取查賬征收的方式,因為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查賬征收適用于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3、查賬征收減半征稅規定:查賬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①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②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預繳時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的區別
1、征收情形不同。一般來說稅務機關為了確保稅款的征收準確性,為根據不同的情況采用不同的征收形式。核定征收適用于納稅人的賬本不健全,并且資料大量確實難以查賬,或者是難以準確查詢納稅人應納稅額,稅務機關依據稅法進行稅款征收。查賬征收則適用于賬本、憑證、財務審核制度相對健全能夠正確計算應納稅款。
2、征收稅率不同。不同的征收方式,所采用的稅率時不同的。查賬征收是由明確的計算方式的,在一定程度上算是定額征收,而核定征收的稅率則時需要根據企業的性質不同來核算稅率的。雖然不同行業的核定征收稅率大不相同,但一般來說采用核定征收的稅款要比查賬征收的稅款低。
一般納稅人的定義是什么?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納稅人。
什么是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的各項收入所得征收的稅。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用企業當年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彌補以前虧損的金額。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一般是25%。
對于賬務不全,但能控制材料、產量等納稅單位或個人,稅務機關按正常生產能力對所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定產量、銷售額并據以征收稅款的方式為查定征收;而查驗征收是稅務機關對應稅產品進行數量的檢查,按市場一般銷售單價計算其銷售收入,并據以計算應納稅款的方式,兩者在本質上存在一定的區別。
查定征收和查驗征收有什么區別?
查定征收是對賬務不全,但可以控制其材料、產量或進銷貨物的納稅單位或個人,由稅務機關按正常條件下的生產能力對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定產量、銷售額并據以征收稅款的方式,用“成本÷成本利潤率”核定納稅人收入后再計算相應稅款;
查驗征收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應稅商品和產品,通過檢查數量,按市場一般銷售單價計算銷售收入,并計算應納稅款的方式,采用“收入×負擔率”公式或“收入×所得率×適用稅率”公式計算應繳納的稅款。
查定征收和查驗征收的區別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查定征收下,稅務局一般不會去現場進行驗證,而是根據預計規模和生產能力予以核定;查驗征收則是根據查驗的結果進行判定。
查驗征收和查驗征收的適用范圍
查驗征收主要適用于生產產品以及經營商品貨物有依據可以查驗的單位和個人;查定征收主要由賬冊不健全或生產不固定的單位所采用。
一般納稅人屬于哪種征收方式?
正常情況下,一般納稅人為查賬征收。據相關規定,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且可以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查賬征收是由納稅人依據賬簿記載,自行計算并繳納,事后經稅務機關查賬核實,若存在不符合規定的,則多退少補的一種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