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一般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從以一般納稅人當中衍生出來的概念“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具體是指什么?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的介紹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指的是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制度的一般納稅人。新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3個月;其他一般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期限為6個月。
主要核實為以下幾個內容是否正常:
(1)納稅評估的結論是否正常;
(2)實地查驗的結果是否正常;
(3)企業申報、繳納稅款是否正常;對增值稅的進銷稅是否能核算正常。
做好當地的審核調查工作情況,確定審批意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需要返還給納稅人,做好歸檔工作。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納稅人實行輔導期管理執行:
(1)偷稅額達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百分十以上,以及金額在十萬人民幣以上。
(2)有騙稅的違法情形(出口稅)。
(3)違法違規開增值稅專業發票抵扣。
(4)國家稅務局的其他規定情形。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抵扣的賬務處理
企業認證后:
借:庫存商品(或其他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行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相關科目)
收到比對結果后: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行稅額
新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以及其它一些符合輔導期管理條件的企業,需要進行納稅輔導期管理。關于輔導期管理都有哪些規定呢?
哪些企業需要進行納稅輔導期管理?
一、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對下列一般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
(一)按照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新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
(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一般納稅人。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10]40號)
第三條 認定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所稱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是指注冊資金在80萬元(含80萬元)以下、職工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批發企業。只從事出口貿易,不需要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除外。
批發企業按照國家統計局頒發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中有關批發業的行業劃分方法界定。
第四條 認定辦法第十三條所稱“其他一般納稅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納稅人:
(一)增值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二)騙取出口退稅的;
(三)虛開增值稅扣稅憑證的;
(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23號)
(八)試點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后,發生增值稅偷稅、騙取出口退稅和虛開增值稅扣稅憑證等行為的,主管國稅機關可以對其實行6個月的納稅輔導期管理。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與正式一般納稅人的區別
主要區別是對于輔導期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實行限量限額發售專用發票。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多次領購發票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稅?
如果輔導期一般納稅人需要多次購票,需要預先繳納增值稅。根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辦法規定,輔導期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及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應當在交叉稽核比對無誤后,方可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輔導期結束后,納稅人因增購專用發票發生的預繳增值稅有余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在納稅輔導期結束后的第一個月內,一次性退還納稅人。
期指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股指期貨,他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我們一般稱之為股票指數期貨、股指期貨、期指,我們在長期的股票交易實踐中,人們發現了完善的股票價格指數,能夠基本上代表整個股票市場上所有的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以及幅度。
在金融市場中,期指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領域,他對于市場參與者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的要求都是非常高的。
例如我國的中證500指數和上證指數,滬深300指數以及國外的道.瓊斯工業指數,日經225指數等等,這些都是股票指數,而股票指數能夠作為一個市場價格變動的指標,為我們反映股票市場整體變動情況的價格平均水平,倘若我們把股票價格指數看作一種可以買賣的貨物,那么我們就可以通過買賣股票價格指數,掌握整個股票市場的價格和趨勢,因此,交易股票價格指數是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買賣貨物是一種最常態化的運動,而我們買賣的貨物一般分為兩種,一種就是現貨,另一種則是期貨,買賣現貨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而買賣期貨則是憑借信譽,通過簽訂合約或者是買賣合同,且雙方繳納一定的信譽保證金而達成的交易,這種合約在中途可以轉讓的,例如我們常常買的期房就是類似于買賣期貨。
我們也可以通過字面意思理解股指期貨,股指期貨中的“期”代表的是未來一段時間或者時期,而股指期貨中的"貨"則是代表著交易者所選定的用于交易買賣的股票指數對象,因此股指期貨和股指現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股指期貨是在股指現貨市場基礎上對股票指數的未來價格的預判和交易。
賬期是指從生產商、批發商向零售商供貨后,一直到零售商付款的這段時間周期。
生產商或者批發商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零售商一定的信用額度,零售商在信用額度內無需付款就可以進貨,但零售商須在規定時間內回款,這個規定的時間周期就稱為賬期。零售商的額度和賬期一般情況下可以根據合作的情況進行調整,回款信用越好,額度越大。
賬期的本質是什么?
賬期的本質是零售商(賣場)利用時間差對供應商資金的占用,零售商憑借規模優勢和對終端客戶的占領,享用著對供應商資源的侵占和掠奪。
賬期對供應商造成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1、資金負擔。供應商大部分以現款支付給生產商,零售商的賬期付款對供應商的資金周轉形成很大負擔。
2、經營風險。賬期可能會導致供應商的資金周轉不順暢,對于促銷、進貨、繳稅費投入等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存在著正常運營的風險,同時也存在著賣場應經營不善突然關閉、倒閉甚至老板卷款逃跑等風險。
3、對經營情況不能及時評估。由于賬期未按時結算,則無法準確體現經營業績,以至于資金的使用率無法評估。
4、資金壓力影響后期的業務發展。供應商的資金是有限的,每個品牌全年的資金使用已經提前做好了規劃,因此賣場貨款若無法及時支付,則后期進貨、促銷等業務無法正常開展。
5、由于員工過分關注對賬期,對于正常的業務行為不夠用心。供應商業務員的回款指標考核占比非常大,一旦賣場結算出現了問題,業務員需要花費很多精力去解決,這必然影響到正常的賣場業務維護、促銷活動開展等工作。
納稅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又稱為“納稅義務人”、“課稅主體”,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納稅人權利有哪些
一、知情權
納稅人有權向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包括: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辦理稅收事項的時間、方式、步驟以及需要提交的資料;應納稅額核定及其他稅務行政處理決定的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和計算方法;與稅局在納稅、處罰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納稅人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濟途徑及需要滿足的條件。
二、保密權
納稅人享有保密權。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為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保密,主要包括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納稅人、主要投資人以及經營者不愿公開的個人事項。
注意:根據法律規定,稅收違法行為信息不屬于保密范圍。
三、稅收監督權
納稅人對國家稅務總局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如稅務人員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等,可以進行檢舉和控告。同時,也可以對其他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有權進行檢舉。
四、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
納稅人可以直接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但采取郵寄或數據電文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的,需經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五、申請延期申報權
納稅人如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國家稅務總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核準,可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經核準延期辦理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稅法規定的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六、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權
如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可以參照省稅務機關的批準權限,審批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七、申請退還多繳稅款權
對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經國家稅務總局發現后,將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如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國家稅務總局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國家稅務總局將自接到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辦理退還手續,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
八、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權
納稅人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書面申請減稅、免稅。減稅、免稅的申請須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查批準機關審批。減稅、免稅期滿,應當自期滿次日起恢復納稅。減稅、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國家稅務總局報告;不再符合減稅、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九、委托稅務代理權
納稅人有權就以下事項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稅款繳納和申請退稅、制作涉稅文書、審查納稅情況、建賬建制、辦理財務、稅務咨詢、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提起稅務行政訴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十、陳述與申辯權
納稅人對我們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如果納稅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行為合法,國家稅務總局就不得對其實施行政處罰;即使納稅人的陳述或申辯不充分合理,國家稅務總局也會解釋實施行政處罰的原因,不會納稅人的申辯而加重處罰。
十一、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拒絕檢查權
國家稅務總局派出的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當向納稅人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對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納稅人有權拒絕檢查。
十二、稅收法律救濟權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十三、依法要求聽證的權利
十四、索取有關稅收憑證的權利
國家稅務總局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時,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納稅人義務有哪些
一、依法進行稅務登記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登記主要包括領取營業執照后的設立登記、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后的變更登記、依法申請停業、復業登記、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注銷登記等。
二、依法設置賬簿、保管賬簿和有關資料以及依法開具、使用、取得和保管發票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從事生產、經營的,必須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
三、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軟件備案的義務
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應當報送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納稅人的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抵觸的,應依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稅收的規定計算應納稅款、代扣代繳和代收代繳稅款。
四、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義務
國家根據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積極推廣使用稅控裝置。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不得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如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國家稅務總局將責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據情節輕重處以規定數額內的罰款。
五、按時、如實申報的義務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我們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實際需要要求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六、按時繳納稅款的義務
納稅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國家稅務總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七、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
如納稅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
八、接受依法檢查的義務
納稅人有接受國家稅務總局依法進行稅務檢查的義務,應主動配合國家稅務總局按法定程序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地反映自己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執行財務制度的情況,并按有關規定提供報表和資料,不得隱瞞和弄虛作假,不能阻撓、刁難國家稅務總局的檢查和監督。
九、及時提供信息的義務
納稅人除通過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提供與納稅有關的信息外,還應及時提供其他信息。如納稅人有歇業、經營情況變化、遭受各種災害等特殊情況的,應及時向國家稅務總局說明,以便稅局依法妥善處理。
十、報告其他涉稅信息的義務
掉期交易(Swap Transaction)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交易形式。更為準確地說,掉期交易是當事人之間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等價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交易。
掉期交易的特點
1、買與賣是有意識地同時進行的;
2、買與賣的貨幣種類相同,金額相等;
3、買賣交割期限不相同。
掉期交易的目的
掉期交易的目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軋平外匯頭寸,避免匯率變動引發的風險;二是利用不同交割期限匯率的差異,通過賤買貴賣,牟取利潤。
掉期交易的作用
掉期交易的作用具體表現在:
1、有利于進出口商進行套期保值;
2、有利于證券投資者進行貨幣轉換,避開匯率變動風險;
3、有利于銀行消除與客戶單獨進行遠期交易承受的匯率風險。
常見的掉期交易
較為常見的是貨幣掉期交易和利率掉期交易。
貨幣掉期交易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交換交易、在一般情況下,是指兩種貨幣資金的本金交換。
利率掉期交易是相同種貨幣資金的不同種類利率之間的交換交易,一般不伴隨本金的交換。掉期交易與期貨、期權交易一樣,是發展迅猛的金融衍生產品之一,成為國際金融機構規避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重要工具。
靜態投資回收期是以投資項目經營凈現金流量抵償原始總投資所需要的全部時間,簡稱回收期。投資回收期一般從建設開始年算起,也可以從投資年開始算起,計算時應具體注明。其單位通常用“年”表示。它有“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兩種形式。
靜態回收期的優缺點
靜態回收期的優點為:回收期法計算簡便,并且容易為決策人所正確理解,可以大體上衡量項目的流動性和風險。
靜態回收期的缺點為:不僅忽視了時間價值,而且沒有考慮回收期以后的現金流,也就是沒有衡量盈利性。
靜態回收期沒有考慮貨幣時間價值,直接用未來現金凈流量累計到原始投資數額時所經歷的時間作為靜態回收期。
靜態回收期包含的內容
它有“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PP)”兩種形式。其單位通常用“年”表示。靜態投資回收期是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時收回初始投資所需要的時間,應滿足下式:
前t項之和(CI——CO)的第t項=0,式中:CI—現金流入,CO—現金流出;—第t年的凈收益,t=1,2,···Pt;Pt—靜態投資回收期。計算出的靜態投資回收期應與行業或部門的基準投資回收期進行比較,若小于或等于行業或部門的基準投資回收期,則認為項目是可以考慮接受的,否則不可行。
動態投資回收期的含義是按現值計算的投資回收期,動態投資回收期也稱現值投資回收期。動態投資回收期法克服了傳統的靜態投資回收期法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的缺點。
動態投資回收期的含義
動態投資回收期的含義是按現值計算的投資回收期,動態投資回收期也稱現值投資回收期。動態投資回收期法考慮時間因素對貨幣價值的影響,克服了傳統的靜態投資回收期法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的缺點。
投資的含義
投資的意思是國家或企業以及個人,為了特定目的,與對方簽訂協議,促進社會發展,實現互惠互利,輸送資金的過程。投資是貨幣收入或其他任何能以貨幣計量其價值的財富擁有者犧牲當前消費、購買或購置資本品以期在未來實現價值增值的謀利性經營性活動。
投資的作用
投資的作用包括:
1、投資能夠促進技術進步。一方面,投資是技術進步的載體,任何技術成果應用都必須通過某種投資活動來體現,它是技術與經濟之間聯系的紐帶;另一方面,技術本身也是一種投資的結構,任何一項技術成果都是投入一定的人力資本和資源(如試驗設備等)等的產物。投資推動技術進步的產生和應用。
2、投資對經濟增長有促進的作用。投資與經濟增長的關系非常緊密。在經濟理論界,西方和我國有一個類似的觀點,即認為經濟增長情況主要是由投資決定,投資是經濟增長的基本推動力,是經濟增長的必要前提。可以從要素投入和資源配置來分析投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投資回收期的分類
投資回收期包括靜態投資回收期和動態投資回收期。
1、靜態投資回收期是在不考慮資金時間價值的條件下,以項目的凈收益回收其全部投資所需要的時間。投資回收期可以自項目建設開始年算起,也可以自項目投產年開始算起。
2、動態投資回收期是把投資項目各年的凈現金流量按基準收益率折成現值之后,再來推算投資回收期,這就是它與靜態投資回收期的根本區別。動態投資回收期就是凈現金流量累計現值等于零時的年份。
當期損益,表現為利潤或者虧損,一般是將收入與費用的差額作為當期損益,那么計入當期損益,應如何理解?
計入當期損益是指什么?
當期損益是指損益類科目的當期發生額,一般將收入與費用的差額作為當期損益,表示當期的凈利潤或者虧損。計入當期損益是指月末時,按照會計核算方法將當月發生的所有收入、成本、費用結轉至 "本年利潤"的借方或貸方。
當期損益包括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營業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其他收益、投資收益、資產減值損失、信用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等影響利潤總額的利潤或虧損。
本年利潤指的是什么?
本年利潤是指企業某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或凈虧損),屬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他是由企業利潤組成內容計算確定的,是企業從公歷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計而形成的一個動態指標。
本年利潤是一個匯總類賬戶。其貸方登記企業當期所實現的各項收入;借方登記企業當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支出。借貸方發生額相抵后,若為貸方余額則表示企業本期經營經營活動實現的凈利潤,若為借方余額則表示企業本期發生的虧損。本年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它是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實現的收入減去費用后的余額。
計算公式:
本年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
作為一般納稅人,涉及的稅費包括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等,對于這些稅費,具體應怎么計算?
一般納稅人稅費的計算公式
一般納稅人需要繳納13%或9%的增值稅、7%的城建稅、3%的教育費附加、1%的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25%、20%、15%、10%的企業所得稅和發放工資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一般納稅人涉及的稅費計算公式為:
1、增值稅=銷售收入×稅率;
2、城建稅=繳納的增值稅×稅率;
3、地方教育費附加=繳納的增值稅×稅率;
4、教育費附加=繳納的增值稅×稅率;
5、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
6、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后的利潤)繳納;
7、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一般納稅人認定流程
申請條件
年應稅銷售額或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或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的程序如下:
(一)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附件1),如實填寫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等信息,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二)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登記;
(三)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政策依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 )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賬務處理
購進商品: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銷售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當月應交未交增值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當月上交上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一般納稅人一般指的是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自2020年開始在,只要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就不能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2022年一般納稅人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嗎?
一般納稅人不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可以登記轉為小規模納稅人,但是自2020年開始,就沒有符合一般納稅人轉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政策了。
一般納稅人的定義是什么?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納稅人。
什么是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應稅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增值稅納稅人,其增值稅按照“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計算。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2022年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種類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2年可免征;一般納稅人稅率為6%、9%、13%。
2、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在一段時間產生利潤而征收的稅。現在小微企業稅收優惠,100萬部分2.5%征收;100-300萬部分5%征收。
3、個人所得稅:如果股東分紅,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這個稅收是股東承擔,但是有分配利潤的企業代扣代繳。
4、印花稅:公司實繳注冊資本、簽訂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但是印花稅稅率很低。
5、附加稅費:就是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這個是在增值稅上的附加稅費;特殊商品還需要繳納如消費稅、資源稅、煙葉稅;如果企業購買車輛會涉及車輛購置稅,買賣房產土地會涉及房產稅、契稅等。
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的基本規定
1、征收率:增值稅征收率為3%或5%。
2、應納稅額: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3、簡易計稅開具專用發票規定:除另有規定外的,選擇簡易計稅辦法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計稅方法變更:一經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為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都是我國稅收財政收入的主要對象,國家根據實際情況對兩類納稅人出臺了不同的稅收政策,納稅人可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申請調整,那么小規模納稅人想要轉為一般納稅人如何做?
小規模納稅人想要轉為一般納稅人怎么做?
小規模納稅人計算的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了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認定,當然如果年應稅銷售額沒有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如果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也是可以申請一般納稅人的,具體如下:
①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②能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賬簿,能提供準確稅務資料,也能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認定
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應在500萬元以上。
申請轉為一般納稅人所需資料
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要向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證件及資料,具體如下:
1、一般納稅人的申請報告:著重說明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的具體理由及履行一般納稅人的義務能力
2、公司的營業執照
3、納稅人的章程、合同、協議等資料
4、銀行賬號的證明資料。
5、注冊資金的證明資料。(商貿企業)
6、法人代表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的證件)。(商貿企業)
7、房屋產權證明資料、房屋的租賃合同等證件。(商貿企業)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證件。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分錄怎么做?
交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會計處理
①初次購買時:
借:固定資產(全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②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等
發生技術維護費的會計處理
①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等
②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管理費用
我國的納稅義務人有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之分,這兩者屬于不同的納稅人群,享受的稅收優惠也是因人而異的,自然而然的,兩者的賬務處理有所不同。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賬務處理
(1)購票商品,開具發票
1、一般納稅人:
借: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小規模納稅人
借:庫存商品等
貸:銀行存款等
注:購買商品時不能抵扣進項稅的是小規模納稅人哦!
(1)在銷售商品時稅率的不同
1、一般納稅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注:都是需要繳納稅費的,只是稅率不同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
1、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未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
2、稅率不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適用3%稅率,一般納稅人一般適用6%,9%,13%幾檔稅率;
3、抵扣進項稅不同,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進項,只能用作成本沖減所得稅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作為當期進項稅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