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高級經濟師考試合格證明預發放公告發布!除提供現場領取證書服務外,同時提供證書郵寄網上申請服務,考生可自主選擇。具體公告如下!
2024年度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預發放公告
2024年度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近期將發放給各位考生。為切實提高考試服務水平,方便廣大考生,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除繼續提供現場領取證書服務外,同時提供證書郵寄網上申請服務,考生可自主選擇。
現場領取證書的考生請考生攜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湘府中路154號湖南人才市場三樓湖南人事考試院(317辦公室,聯系電話:0731-85063746)領取;選擇證書郵寄的考生即日起可通過手機微信客戶端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湖南省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微信服務號,進入“考生服務”—“我的證書”欄目按系統提示操作進行申請。
郵寄合格證明業務僅限于持證人本人辦理,不允許他人代辦。考生通過證書郵寄系統填寫相關信息,微信實名認證后申請證書郵寄業務(證書原則上只能由本人簽收,請務必真實準確填寫本人聯系方式和地址)。如有違反,所產生的后果以及法律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我院將聯系快遞公司(郵政EMS)免費寄發給申請人。
湖南省人事考試院
2024年8月30日
公司發放員工工資,一般是本月計提下月發放,有時候員工因經濟緊張會向公司提前預支工資,那么員工預支下月工資怎么做賬?如何繳納個稅?
員工預支工資會計分錄
1、預付給職工工資時:
借:其他應收款——某人
貸:庫存現金
2、從工資扣除預付的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銀行存款
注:如果應付工資大于借支,再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員工提前預支工資記賬分為兩種情況:其一是員工在職,屬于借款的性質。借款金額不大于應付工資額,用借條,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實際發工資時收回;其二是員工離職,屬于提前支取的性質,用支款單,并由會計簽署,應計入"應付工資(或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預支工資怎么繳納個稅?
答:員工預支工資,也是需要繳納個稅的。何時發放工資,何時計稅、申報繳納。
如果本月預付了之后兩個月的工資,屬于全額月工資的情況,則可以分兩個月來計算,但須有人事部門提供的紙質文件,并且明確注明這是之后兩個月的工資,由財務部門留存備查。預發工資屬于月工資的一部分,或沒有相關紙質證明文件,則應與當月工資合并計稅。
發放員工工資相關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3、繳納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
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4、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會計人員處理工資的賬務時,一般需先計提工資,發放的工資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那么計提和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計提和發放工資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社保時:
借:生產成本-工資
制造費用-工資
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住房公積金
制造費用-住房公積金
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銷售費用-住房公積金
生產成本-社保
制造費用-社保
管理費用-社保
銷售費用-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社保和申報個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是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根據會計核算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應每月按應發工資金額計提應付職工薪酬,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
企業財務人員核算職工工資時,一般在月末計提,次月發放。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應該如何編制?
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
制造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工資個稅的計算方法
個人工資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五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工資,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出現計提工資大于實發工資的情況,相關的會計分錄該如何處理?
計提工資大于實發工資分錄
企業計提工資的時候,做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如果企業實際計提的工資大于實發工資的時候,實際未支付的部分,企業做相反的分錄進行沖減,其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工資(負數)
貸:應付職工薪酬(負數)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工資和社保是會計人在日常工作中會涉及比較多的,那么對這部分的計提你了解嗎?如果不清楚這部分的內容,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計提工資的相關分錄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有關社保的相關會計分錄
1、上交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在沒辦理之前是不能夠計提的,而且計提五險一金每個城市的比例是不一樣的,企業如果是按照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那么可以計入管理費用會計科目。
有關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1、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2、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以上就是有關計提工資社保以及公積金的相關會計分錄,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會計相關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