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先租廠使用,隨后再轉為出租的情況。那么廠房轉租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廠房轉租會計分錄
租入的廠房,屬于固定資產范疇:
1、租入固定資產:
借:其他業務成本/長期待攤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2、轉租出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接受轉租:
借:制造費用
貸: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
固定資產的核算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取得、折舊、清理等業務。固定資產的取得,可按其來源不同分為其他單位投入、購入、融資租人、自建、接受捐贈和盤盈等。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對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的那部分價值,在其有效使用內進行分攤,形成折舊費用,計入當期成本。
該科目借方反映增加的固定資產原值,貸方反映固定資產減少的原值,借方余額反映銀行期末各種固定資產的原值總額。
其他業務收入會計核算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所有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其他業務收入屬損益類科目,其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通常是在月底結轉其收入到“本年利潤”科目是做借方結轉會計分錄,期末無余額。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租入固定資產時,有時會將其轉租出去以獲取一定的收益,那么企業將租入的固定資產再轉租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固定資產租入后再轉租的會計分錄
租入固定資產:
借:其他業務成本/長期待攤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等
出租出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接受轉租的: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也構成其他業務成本。
長期待攤費用是什么?
長期待攤費用是賬戶用于核算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工資、折舊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租賃費、咨詢費、訴訟費、其他等。
公司門面轉租出去,取得的收入一般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對于公司門面轉租的情況,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公司門面轉租出去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其他應收款——租賃費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門面轉讓會計分錄
如果轉讓費金額不大,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其他”科目。如果轉讓費金額大,建議計入“長期待攤費用-轉讓費”科目。
借:長期待攤費用 (按使用期限攤銷)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轉讓費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借:長期待攤費用 (按使用期限攤銷)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同時還支付了半年的房租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然后每月進行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及攤銷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股票發行費用等。
長期待攤費用的特征:
(一)長期待攤費用需在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二)長期待攤費用本身沒有價值,不能轉讓;
(三)長期待攤費用具有集合費用的性質。
公司在有閑置辦公樓的情況下,可以將其用于出租以增加公司收入。請問轉租辦公室怎么開具發票?
轉租辦公室如何開票?
一般來說,轉租辦公室后,應按簽訂的租賃協議,前往所在的稅務局開具房屋租賃發票。
租入的辦公室再轉租出去,對于裝修費的處理,應按照金額的大小區分,當裝修金額較小時,承租人可一次性記入當期的費用;當裝修金額較大時,則計入待攤費用核算,分期進行攤銷。但是攤銷期不能超過一年,也可以按金額大小在租賃期內平均分攤。
如果是新開的企業,開業期間的費用,可以在開業后一次性計入開辦費。在五年內進行攤銷。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開辦費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
或者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
之后再按期攤銷
借:管理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
辦公室租賃費的會計分錄
1、支付租金
一般按季或者按年支付
借:長期待攤費用——租金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按期攤銷
按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租金
貸:長期待攤費用——租金
不少企業會發生轉租業務,轉租通常是指企業租入倉庫然后又轉手將其租出去,那么租出倉庫的轉租收入可以沖減租賃費嗎?
答:不可以。租入倉庫轉租收入不可以沖減租賃費。轉租收入作為其他業務收入,租入成本作為其他業務成本。
1、收到租金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
2、計提相關稅金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什么是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所有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使用權實施許可、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其他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成本的區別
(1)其他業務收入是損益類賬戶,用來核算企業確認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如銷售材料,出租固定資產,出租無形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商品以及用材料進行非貨幣交換的或債務重組等實現的收入。
貸方登記本期各項其他業務收入的發生數,借方登記期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數,結轉后應無余額。
(2)其他業務成本是損益類賬戶,用來核算企業確認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包括銷售材料成本,提供勞務,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者攤銷額等。
A公司租入一套房屋,后來因業務發展需要將其轉租給其他公司,那么A公司轉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因此由于A公司作為轉租者,不是產權所有人,因此A公司取得的房產轉租收入不用繳納房產稅。
房租收入可做以下會計分錄:
收到租金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房屋租賃合同在印花稅相關法律規定中,屬于應稅憑證,按照財產租賃合同的稅目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如果現在承租人租賃了房屋,之后再轉租給其他人,所簽訂的合同憑證還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轉租憑證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轉租所簽訂的合同憑證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承租人租賃的財產屬于印花稅列舉范圍的,之后轉租給其他人所書立的憑證,還是按照財產租賃合同稅目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除此之外,各單位和個人租賃的財產屬于印花稅列舉范圍的,其財產收取的折舊費或其他名稱的費用所書立的憑證合同等,也是按照財產租賃合同稅目1‰的稅率繳納印花稅。
租賃合同印花稅
關于租賃合同要注意,雖然房屋租賃的租金是按季度或者年度進行還款。但是印花稅是根據合同上的金額為計稅依據。比如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期限20年,每年租金18000元,那么印花稅是20*18000*1‰=360元。印花稅一次性繳納,以后租賃合同終止或者金額減少印花稅也沒有退回的。
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最好明確區分房租和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因為物業管理費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簽訂合同的時候,房租和其他費用區分開來,計算印花稅還是按照房租金額為準。還有合同還要注明是住房還是商鋪,因為個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稅。但是出租商鋪寫字樓等時,是要繳納印花稅的。
如果租賃合同只說明了租金標準,沒有說明具體租賃期限。對這類計稅金額不確定的合同,可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先按定額稅率也就是按照五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我司在某市區商業中心租賃了場地用于日常辦公,目前已對其進行裝修,并將其中的一部分進行轉租,對于租入再轉租的房屋,要不要繳納房產稅?
答: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相關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雖然貴司承租以后進行了裝修,然后再轉租,但是仍不屬于該房產的所有人,因此,貴司即使租入再轉租,也無需繳納房產稅。
我司屬于一般納稅人生產企業,2015年承租了一處場地用作倉庫,對方開具了5%征收率的租賃發票。我司今年準備將部分場地租賃轉租出去,請問能否也按照簡易計稅的方法,給下家開具5%征收率的發票?
答: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根據取得的時間確定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第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動產,需要按照9%稅率開具發票。
根據描述,由于貴司是在2015年租賃的場地,符合選擇適用簡易計稅的條件。因此,貴司在轉租時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給下家開具發票。
租入固定資產是向外單位租賃取得使用權,并且需要支付租金,但其不屬本企業所有,因此不在“固定資產”賬戶核算,租入固定資產入后再進行轉租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固定資產租入后再轉租的賬務處理
租入固定資產:
借:其他業務成本/長期待攤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等
出租出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接受轉租的: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其他業務成本怎么理解?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但不僅限于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
“其他業務成本”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周轉材料、累計折舊等
“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應當按照其種類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期末,“其他業務成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其他業務成本”科目無余額。
什么是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在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其他業務收入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較小。
“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企業除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的收入,如代購代銷、材料銷售、包裝物出租等收入,并且應當按照其他業務的種類,如“代購代銷”、“材料銷售”、“包裝物出租”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公司租了一塊地作辦公用途,后來因應實際需要把這塊地的一部分轉租給其他公司。取得的轉租收入是營業外收入還是其他業務收入?兩者有何區別?
營業外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的區別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6051其他業務收入”: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資產、出租無形資產、出租包裝物和商品、銷售材料、用材料進行非貨幣性交換或債務重組等實現的收入。
“6301營業外收入”: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虧利得、捐贈利得等。
轉租收入屬于其他業務收入
公司轉租取得的收入,建議計入到“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其他業務收入是公司從事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經常發生,每筆業務金額一般較小,占收入的比重較低等特點。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房屋出租人為房東,承租人為房客。房客從原房東手里租下房子,然后再整體或分房轉租給他人,稱為“二房東”。房客變身為“二房東”要繳哪些稅呢?
二房東轉租涉及的稅務處理
1.增值稅
“二房東”轉租同樣是出租行為,轉租房屋應當按照出租不動產計算和繳納增值稅。
2.所得稅
“二房東”轉租房屋的收入,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租金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出租房屋分住房和非住房,適用不同的稅率。
3.房產稅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因此,租用房屋又轉租的“二房東”所取得的房租收入不用再繳納房產稅。
4.印花稅
印花稅是一種行為稅,只要發生應稅行為就需要繳稅。 承租合同和轉租合同,均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
二房東轉租收的房租和水電費的會計記賬
房租——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水電費——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代收水電費
需要注意的是,二房東轉租經營模式稅務處理不是唯一的,小規模納稅人企業跟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做賬、交稅上有所差異。
A公司與B公司于2021年1月份簽訂了一份轉租房產的合同,那么對于雙方而言,簽訂該份合同時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因此,轉租房產合同屬于財產租賃合同,而財產租賃合同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因此簽訂轉租房產的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繳納印花稅,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等
企業作為不動產承租方,將承租的不動產租賃給第三方即為“轉租”。不動產轉租行為要繳納房產稅嗎?
答:對于轉租行為是否征收房產稅,稅務總局對此未做出規定。
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
也就是說,房產稅的實際承擔人應當為產權人,而轉租人對于轉租房產不具有所有權,僅有使用權,轉租行為是無需繳納房產稅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有規定,對承租人轉租的房產,由轉租人按其所得租金收人扣除轉租房產所支付的租金后的余額計算繳納房產稅。因此不動產轉租行為具體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建議承租方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以避免不必要的稅收風險。
不動產轉租行為涉及的稅:
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轉租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適用一般計稅的應按照9%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轉租(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企業所得稅
企業轉租取得的收入屬于租金收入,需要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印花稅
企業出租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屬于財產租賃合同,需按規定繳納印花稅,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我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現在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別的公司。在租入時出租方按5%征收率開具租賃發票,現在我司再次出租可以按5%開具發票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2016年第16號)第二條規定:
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以下簡稱出租不動產),適用本辦法。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第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二)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因此,對于一般納稅人企業,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如果公司是在2016年后租賃的該房屋,需要按照一般計稅方法,按照9%稅率開具發票。
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16號)第四條第(五)款規定,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低價值資產租賃,承租人可以根據租賃的具體情況進行簡化會計處理。我司已經開始執行了新租賃準則,作為承租人,如果想把相關資產進行轉租賃,是否仍可以適用簡化會計處理?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關于承租人會計處理規定,對于低價值資產租賃,承租人可根據每項租賃的具體情況作出簡化會計處理選擇。低價值資產同時還應滿足本準則第十條的規定,即只有承租人能夠從單獨使用該低價值資產或將其與承租人易于獲得的其他資源一起使用中獲利,且該項資產與其他租賃資產沒有高度依賴或高度關聯關系時,才能對該資產租賃選擇進行簡化會計處理。
如果承租人已經或者預期要把相關資產進行轉租賃,則不能將原租賃按照低價值資產租賃進行簡化會計處理。
因此,企業作為承租人預期要把相關資產進行轉租賃,不能將原租賃按照低價值資產租賃進行簡化會計處理。
一般情況下,對于經營租賃的承租方而言,租金的賬務處理一般是按月支付租金,并以每月的租金發票和付款單據入賬。免租期指免除房租的期限,客戶一般會以“房屋要進行簡單裝修和布局等”為由,希望房東給予一定時間,在期間內不收取客戶房租。
免租期的房租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一般情況下,對于經營租賃的承租方而言,租金的賬務處理一般是按月支付租金,并以每月的租金發票和付款單據入賬。
免租期指免除房租的期限,客戶一般會以“房屋要進行簡單裝修和布局等”為由,希望房東給予一定時間,在期間內不收取客戶房租,如簽訂租用一年的合同,合同中規定免租期一個月,客戶實際支付給房東十一個月租金,且第一期租金必須在入住前付款,不可以因為有免租期的條款就拖到免租期后再付房租。
免租期房租具體處理方法
一般是按月支付租金,并以每月的租金發票和付款單據入賬,但也存在特殊情況,比如租期較長時,出租方一般會給承租方一定的免租期,或為鼓勵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較長租期的租金,約定一次性支付兩年租金會贈送一年的租期。
會計準則規定對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承租人則應將租金總額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個租賃期內,按直線法或其它合理方法進行分攤,免租期內應當確認租金費用。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每個月分攤租金收入:
借:預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租金
免租期內可以轉租嗎?
有些合同約定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可以進行轉租,由于租賃期包括免租期在內,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在免租期內不得進行轉租,否則構成違約。但有些合同中,出租人會賦予承租人轉租權,但由于免租期內承租人并不用繳納租金,免租期較長的情況下,有些承租人會將房屋轉租收取受轉租人的租金,這與出租人給予免租期的初衷是不相符的。所以在允許轉租的情況下,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對承租人是否可以在免租期間通過轉租獲取租金利益或如何分配該租金利益作出細致約定。
免租期可以進行調整嗎?
有些出租人給予承租人的免租期較長,承租人利用較短時間裝修完畢開始經營活動,這也與免租期是由于裝修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理由相悖,所以合同中可以約定承租人提前完成裝修開始經營的,可以提前結束免租期。當然,若沒有相關約定,出租人沒有權利要求提前結束免租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