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一般是指基本醫療保險,是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對于醫療保險,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企業醫療保險分錄
計提醫療保險費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股份支付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隨著新時代的發展企業社保將要全面移交稅務,為職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責任和義務,關于繳納醫療保險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繳納醫療保險的會計分錄
1、當期繳納時,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注: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注: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放工資,從職工工資中扣回并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
①當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诎l工資時依照扣掉個人應交的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后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職工醫療保險屬于社保的一部分,企業為職工代繳醫療保險時,可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職工醫療保險分錄
計提醫療保險:
對于企業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在實操中,企業暫收的,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計入到其他應付款科目,并按實際項目來設置二級科目。
一般情況下,企業職工的醫療保險費都是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的,對于企業支付的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會計人員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企業支付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的會計分錄
1、計提個人負擔金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醫保(個人負擔金額)
2、繳納時:
借:管理費用——醫保(單位負擔金額)
其他應付款——醫保(個人負擔金額)
貸:銀行存款
如何理解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主要有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等。
而企業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法律應該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大致有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待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多數企業都會為職工提供五險一金的福利,除了五險一金,有些企業還會購買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對于補充醫療保險,會計人員應如何做賬?
補充醫療保險怎么做賬?
1、計提補充醫療保險費時,按照職工服務的對象計入有關成本費用賬戶。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補充醫療保險
2、實際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補充醫療保險
貸:銀行存款
根據相關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繳納為全體雇員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應付職工薪酬明細科目包含“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義務”、“辭退福利”等。
應付職工薪酬的會計核算: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學習,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當代社會,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保屬于給予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而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種,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時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會計分錄
1、若職工以參加社會保險,所交的住院費用可以找社保中心報銷。分錄如下:
(1)單位支付的住院費用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XXX住院費用
貸:銀行存款
(2)出院后,到社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分錄如下:
收到社保報銷住院費后
借:銀行存款(社保報銷部分)
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不能報銷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XXX住院費用
2、若未參加社會保險,所交的的住院費用,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住院費和醫藥費均屬于福利費的核算范圍,除了職工自己必須出的費用,其他都可報銷。新會計準則中明確指出發生的福利費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如果職工所在公司還沒有執行新會計準則,福利費則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具體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
前幾天,會計網收到了一名粉絲的問題,稱其公司是一家醫療機構,雇用多名的外籍醫生,并且也為他們購買了國外的醫療保險,對此,面對這種情況她并不知道該如何繳稅,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問:我單位是一家盈利性的醫療機構,雇用的醫生多數為外籍人士。為了給他們也提供醫療保障,我單位為這些外籍人員繳納了美國的一種醫療保險——AETNA保險,并將該保險費用并入了工資總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請問對于此項費用我單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繳5%的營業稅和10%的企業所得稅?
答:一、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9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條例第9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因此,對于企業付給境外企業(個人)的勞務費,無論其勞務發生地在境內還是在境外均應視為境外企業(個人)為境內企業提供的勞務,而根據新營業稅條例中的上述規定,接受勞務的單位在境內,均屬于上述應征營業稅范圍。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第9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根據問題所述,AETNA(美國安泰保險金融集團)所從事的保險業屬于我國營業稅征收范圍,對于企業所繳納的該項費用,可以視為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個人在境內,因而應扣繳其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對于問題所述的情況,企業直接將此款項匯給境外的AETNA,而該公司如果也未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則對于境外保險公司其所提供的勞務確實發生在境外,則不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對于非居民企業應僅就其來源于境內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境內企業也無需為其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一位粉絲的咨詢,稱并不清楚補充醫療保險和大額互助金,能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進行稅前扣除,針對這個問題會計網就跟大家一一解答。
問:補充醫療保險和大額互助金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方面有何規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到目前為止,財政部、稅務總局并未明確相關的范圍及標準,參照會計及企業財務通則相關規定,對其計提比例應按照《財政部、勞動保障部關于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文規定的按工資總額4%以內的比例或按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進行所得稅扣除。
其中《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貫徹實施〈企業年金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建立企業年金的單位,其單位繳費應先在企業應付福利費中列支,福利費不足列支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費用),其中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準予扣除。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和經營型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兩個規定的通知》,進行文化體制改革試點的單位和按照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關于印發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98號)進行企業年金試點的中關村高科技園區的單位,單位繳費在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以列入成本(費用),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準予扣除。4%以外的部分,在應付福利費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導致福利費發生赤字。
對于大額互助金問題,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企業為員工額外購買補充醫療保險作為給員工的福利。為員工購買的補充醫療保險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位為員工支付有關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18號)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并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以及《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包括保險賠款、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以及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等。
另外,根據財稅[2017]39號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7號規定,每月200月以內的商業健康險(含補充養老保險)屬于征收范圍內的免稅額,超過部分應繳納個稅所得稅,如果要享受每月200元的個稅稅前扣除優惠,必須獲得稅優識別碼。
因此,企業給員工繳納的補充醫療保險應當取得有稅優識別碼的保單,可以按照每月200元以內免征個人所得稅。否則,不能享受每月200元的個人所得稅免征優惠,而需要并入到員工的工資收入當中,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河南省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征收工作已開始。全面了解繳費事項,一起看看吧。
一、集中繳費時間
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繳費期,全省統一為: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繳費標準
個人繳費標準:380元/人,財政補助標準:640元/人。
三、繳費渠道
為方便繳費人繳費,稅務部門提供了線上線下共8個多元化繳費渠道。
(一)線上繳費,共有“河南稅務”微信公眾號、“支付寶”、“豫事辦”、“河南稅務”APP4個渠道供你選擇。
1、在“河南稅務”微信公眾號里,點擊底部菜單“微服務”-“社保費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進行查詢及繳費;
2、在“支付寶”里搜索“社保繳費”,點擊“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按照系統提醒進行查詢及繳費;
3、在“豫事辦”里,可以用支付寶搜索“豫事辦”小程序,點擊“社保繳費”-“居民醫療保險繳費”,進行查詢及繳費;
4、在“河南稅務”APP里,點擊“辦稅”-“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繳納”,按照系統提醒操作進行查詢及繳費。
?。ǘ┚€下辦理,線下也有4個渠道供你選擇繳費。
1、各地簽約銀行網點;
2、自助辦稅機;
3、社保費管理客戶端;
4、辦稅服務大廳。
以上8個渠道,繳費人可根據個人需要,自主選擇渠道,為個人或家人進行繳費。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許昌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