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有六門考試科目,其中《經濟法》考試內容較廣泛,涉及的法律條規多,難記憶。那么高效實用的備考方法有哪些呢?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備考方法
經濟法的法律條款較多、內容瑣碎,是屬于偏重記憶的科目。但是由于不容易記憶,很多考生對于這個學科會感到頭疼,其實這個學科的整體學習應以理解為主、記憶為輔。考生可以結合相關案例增強法條的理解記憶,緊抓考點、有的放矢,做到高效備考。
《經濟法》備考總體規劃
2020年11月-2021年3月(大綱前)為預習階段:
零基礎學員要在本階段掌握學科的大框架,基本法律制度和原理。培養法律思維。對簡單的章節,如第一、二、五章節,在學習完之后,針對尚未掌握的知識點,可以整體瀏覽一遍講義或者學習筆記,進行理解記憶。之后再重點學習較難章節,如第七章證券法,可以重點標注未掌握的知識,后續加強學習。
2021年3月-7月上旬(大綱后)為基礎階段:
緊跟課程進度,聽課學習,練習習題,制作思維導圖聯系各章知識點加強理解,加深對法律條款的記憶;
2021年7月中旬-8月上旬為強化階段:
強化階段,集中練習重點章節,掌握其主觀題做法,串聯關聯知識點,訓練解題思路,可按照“回顧知識點—刷題—鞏固易錯知識點”三步法進行強化階段的學習。針對重點進行回憶,之后刷題,按照章節出題類型進行重點練習。最后總結錯題,利用錯題本查漏補缺,發現自己的弱點并重點攻破。
2021年8中旬月-考前為沖刺階段:
可以在電腦上進行模擬測試,熟悉機考的模式。嚴格按照考試時間(2小時)進行,提高做題速度。及時進行查漏補缺,整體回顧復習,尤其是自己容易出錯的知識點要更加注意并且多加練習。
通過以上幾個階段的學習,相信同學們可以較好的掌握經濟法的知識,祝愿大家能考到理想的成績。
不能。行政罰金不允許稅前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企業受到行政處罰有什么影響?
行政處罰會被記入企業的信用信息,對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會收到影響。這些項目會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行政處罰對企業的影響多久?
一般是為五年。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不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情形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出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二)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并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
(四)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股權轉讓收入相關政策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第七條 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第八條 轉讓方取得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各種款項,包括違約金、補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權益等,均應當并入股權轉讓收入。
第九條 納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滿足約定條件后取得的后續收入,應當作為股權轉讓收入。
第十條 股權轉讓收入應當按照公平交易原則確定。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一共有三門科目,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是最容易通過的。科目三主要涉及法律條規,專業術語和概念較少,偏向于文科,以理解記憶為主。
基金從業考試哪科最好考?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三科當中,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是最容易通過的。科目三主要涉及法律條規,專業術語和概念較少,偏向于文科,以理解記憶為主。考試內容涉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概念、分類、參與主體、募集與設立、投資、投資后管理、項目退出、股權投資基金的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等。70%的題型都是考查法條類,30%的題型為金融知識。科目三相比科目一、科目二難度要小,比較容易通過。
考生報考如果選擇科目一+科目三,則通過考試后可以獲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業資格,可以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工作,不能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的業務。
基金從業考試學習策略
1、網課學習
對于零基礎考生其實更需要進行報班學習,通過網課老師的指導,可以更清晰明確自己的學習方向,知道自己該往哪個方向去學,抓住重點內容學習,你的學習效率自然會有所提高。更何況,基金從業培訓班的課程費用并不算很貴,考生通過花一點點資金來提高學習效率,提升考試通過率可是非常值得的事情,最起碼大大節省了時間成本。
2、時間高效利用
根據往年情況,報考基金從業考試人群大多數都是在職的上班族人士,因為他們白天工作,晚上下班還要處理家庭、生活上的事情,因此往往會出現沒有時間學習基金從業等問題。
在平時工作時候,考生可以利用好空閑、瑣碎的時間進行學習,比如上班、下班坐公交的時間、中午午休時間、晚飯時間等,每天堅持騰出2~3個小時進行學習,熟讀掌握教材的內容,基本能夠順利通關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供電合同不用交印花稅。供電合同一般指供電局與電力用戶之間簽訂的電力供應與用電的協議。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二條規定:對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按購銷合同征收印花稅。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根據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如下:
可見,供電合同不在上圖所列舉的印花稅征稅范圍內,不繳納印花稅。
最近,有粉絲在會計網后臺提問了一個問題,稱不清楚個人所得稅的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包括有哪些,下面會計網針對這個問題跟大家一一詳解。
問:個人所得稅的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答:一、根據《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第六條規定:“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定。”
二、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二十七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數額的費用。”
第二十八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是指:
(一)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二)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第二十九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為1300元。”
第三十條規定:“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參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下面小編將為大家介紹關于消費稅的主要計稅方法,來一同了解下吧!
消費稅的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的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的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1)、用于連續生產應稅的消費品的,不納稅;
(2)、用于其他方面的如: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的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征稅范圍包括哪些?
1、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及社會秩序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比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比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3、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比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比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比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品等。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幾種消費稅計稅方法,若大家后續還有疑問,請持續關注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