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農業類的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就會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國家對于農業是有很強的優惠政策的,那么對于這部分的內容你了解嗎?如果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農產品減免稅政策有哪些內容?
1、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是免征增值稅,見《增值稅暫行條例》。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除了增值稅優惠,是否能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還要注意:《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1、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企業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農業稅收減免政策有:
1、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允許加工企業購進免稅初級農產品按一定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并從2018年5月1日起,銷售農產品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納稅人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
2、對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依法免征或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對個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者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取得的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4、對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5、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征印花稅。
以上就是有關農產品減免稅政策的具體內容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印花稅不足1元需要繳稅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文件《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的規定,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特殊情況,按租賃金額0.1%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印花稅不足一元如何貼花?
目前印花稅1元以下的稅票已經取消,印花稅不足一元的部分應如何貼花,是四舍五入還是按實際貼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定額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不足0.1元的,免繳印花稅。應納稅額在0.1元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0.05元的不計,滿0.05元的按0.1元計算繳納。
免征印花稅的優惠條例
根據現行的印花稅政策,我們將相關優惠條例整理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憑證可以免征印花稅:
1、若正本繳納過印花稅,副本及抄本無需繳納,但將其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權者將財產無償贈給政府、社會福利機構、學校等所簽訂的合同書據;
3、政府指定的農副產品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或農民本人簽訂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業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相關生產資料的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或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或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簽訂的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征收印花稅:
1、農林牧畜等保險合同;
2、書報刊的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訂購的居民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
4、經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準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或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或者購買住房。
以上就是關于印花稅免交的詳細介紹,希望本內容對你有所幫助及收獲 。更多內容請繼續關注會計網(kuaiji.com)。
會計人員平時工作中經常會處理印花稅相關問題,通常股票交易、簽訂購買合同都需要繳納印花稅。那么對于建工企業來說,怎么計算繳納印花稅?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建工企業印花稅怎么計算?
把握計算公式:
公式:(主營業務成本占主營業務收入的70%)*0.03%,一般稅務局會將所有收入都確定為有合同的前提,70%的成本是來源于材料設備或其他的購銷。
其他把握要點:
1、按照發票和按照利潤表上都是相同的,除了收入是以建筑合同的原則進行確認的。一般來說,國家以票作為依據,確認收入和納稅;
2、對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按照收取費用0.5‰貼花;
3、對于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額0.3‰貼花。
印花稅知識
平時我們見到的股票交易、簽訂購買合同、日記賬、明細賬等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是指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時所征收的稅。
印花稅納稅人包括:
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事業單位、軍事單位、行政單位、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及其他個人。
印花稅征收方式:
印花稅以不同征稅項目為依據,分為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的征收方式。
公司哪些憑證能免征印花稅?
通常無息、貼息貸款合同;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財產所有人向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捐贈財產時,所立的書據;由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等等都能免征印花稅。
2021年初級會計報考工作馬上就要開啟了,受疫情影響,很多考生都選擇轉戰明年的考試,在備考之前,會計網在此針對《經濟法基礎》科目出幾道習題考考大家,記得做完題再去對答案哦。
《經濟法基礎》 |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行政復議機關是( )。
A.國務院
B.國務院相關部門
C.省級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法院
2.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是( )。
A.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3.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只能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B.只能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時提出
4.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由( )管轄。
A.基層人民法院
B.中級人民法院
C.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5.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的是( )。
A.甲某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兩企業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兩人的繼承遺產糾紛
D.甲、乙兩對夫婦間的收養合同糾紛
下面是答案
做完之后才能看哦~
1.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機關。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本級復議)。
2.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的特殊地域管轄。訴訟管轄可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可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不動產糾紛屬特殊地域管轄的一種類型,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答案:C
【解析】(1)選項AB: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選項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3)選項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4.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訴訟管轄一級別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2)海關處理的案件(3)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4)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5.答案:B
【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包括:(1)與人身有關的婚煙、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2)行政爭議;(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來源: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而言,與本社成員簽訂農業產品購銷合同時,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印花稅的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規定,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財稅字[1988]第225號)第十三條規定,根據條例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對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簽訂的購銷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稅。
購銷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
購銷合同印花稅有2種征收方式:
1、按合同賬載金額貼花:按購進銷售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
2、按銷售(營業)收入核定征收:銷售合同:含稅銷售額*核定比例*0.03%;購進合同:含稅銷售額*核定比例*0.03%。
具體合同比例各地區省市不一致,請參照當地文件規定。
《經濟法基礎》是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難度最低、最為基礎的科目,為了進一步加強考生對知識點的掌握,下面會計網出幾道關于《經濟法基礎》單選題訓練考考大家。
《經濟法基礎》 |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行政復議機關是( )。
A.國務院
B.國務院相關部門
C.省級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法院
2.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是( )。
A.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3.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只能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B.只能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時提出
4.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由( )管轄。
A.基層人民法院
B.中級人民法院
C.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5.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的是( )。
A.甲某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兩企業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兩人的繼承遺產糾紛
D.甲、乙兩對夫婦間的收養合同糾紛
題目答案
1.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機關。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本級復議)。
2.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的特殊地域管轄。訴訟管轄可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可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不動產糾紛屬特殊地域管轄的一種類型,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答案:C
【解析】(1)選項AB: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選項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3)選項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4.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訴訟管轄一級別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2)海關處理的案件(3)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4)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5.答案:B
【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包括:(1)與人身有關的婚煙、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2)行政爭議;(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目前,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備考工作已經正式開始,除了看書復習以外,做題也是備考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下面會計網出幾道有關《經濟法基礎》科目單選題練習,看看大家答對幾題。
《經濟法基礎》 |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行政復議機關是( )。
A.國務院
B.國務院相關部門
C.省級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法院
2.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是( )。
A.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3.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只能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B.只能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時提出
4.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由( )管轄。
A.基層人民法院
B.中級人民法院
C.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5.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的是( )。
A.甲某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兩企業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兩人的繼承遺產糾紛
D.甲、乙兩對夫婦間的收養合同糾紛
題目答案
1.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機關。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本級復議)。
2.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的特殊地域管轄。訴訟管轄可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可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不動產糾紛屬特殊地域管轄的一種類型,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答案:C
【解析】(1)選項AB: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選項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3)選項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4.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訴訟管轄一級別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2)海關處理的案件(3)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4)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5.答案:B
【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包括:(1)與人身有關的婚煙、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2)行政爭議;(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地方稅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稅,它屬于地方財政的固定預算收入。我國地方稅有很多,比如印花稅。那么地方稅務局印花稅填錯該怎么辦?
地方稅務局印花稅填錯處理方法
地方稅務局的印花稅一般都是按季申報,如果錯報了,可以在下次申報時,一并調整。比如,三季度申報時多報了,可以在第四季度時少報,只要在年終通算時申報正確就可以。印花稅只是申報而不是直接扣款。
不同征稅項目的印花稅,分別實行從量計征和從價計征兩種征收方式。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憑證件數×固定稅額
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印花稅稅率分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類。除權利、許可證照及營業賬簿中的其他賬簿使用定額稅率(按件貼花5元)之外,其他征稅項目使用比例稅率。
哪些憑證可以免征印花稅呢?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副本或抄本。
但副本或者抄本作為正本使用的應當另行貼花。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業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需要根據資金賬簿繳納印花稅,那么企業注冊資金印花稅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注冊資金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哪些憑證免征印花稅?
1、應稅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為獲得館舍書立的應稅憑證;
3、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書立的應稅憑證;
4、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購買農業生產資料或者銷售農產品書立的買賣合同和農業保險合同;
5、無息或者貼息借款合同、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提供優惠貸款書立的借款合同;
6、財產所有權人將財產贈與政府、學校、社會福利機構、慈善組織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7、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藥品或者衛生材料書立的買賣合同;
8、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等情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免征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預習工作正火熱進行中,現階段大家基本以做題方式來了解掌握考點內容,下面會計網出幾道《經濟法基礎》習題考考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經濟法基礎》 |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行政復議機關是( )。
A.國務院
B.國務院相關部門
C.省級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法院
2.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是( )。
A.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3.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只能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B.只能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時提出
4.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由( )管轄。
A.基層人民法院
B.中級人民法院
C.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5.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的是( )。
A.甲某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兩企業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兩人的繼承遺產糾紛
D.甲、乙兩對夫婦間的收養合同糾紛
題目答案
1.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機關。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本級復議)。
2.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的特殊地域管轄。訴訟管轄可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可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不動產糾紛屬特殊地域管轄的一種類型,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答案:C
【解析】(1)選項AB: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選項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3)選項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4.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訴訟管轄一級別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2)海關處理的案件(3)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4)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5.答案:B
【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包括:(1)與人身有關的婚煙、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2)行政爭議;(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模式已經全面開啟了,考生要想提高答題正確率,每天的做題訓練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會計網出幾道單項選擇題給大家,看看對知識點掌握得如何。
單選題
1.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的是()。
A甲某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兩企業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兩人的繼承遺產糾紛
D甲、乙兩對夫婦間的收養合同糾紛
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不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的是()。
A中國境內的出租人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B從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C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D因任職、受雇、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3.下列關于房產稅的說法,表述不正確的是()。
A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
B納稅單位無租使用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C對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的經營性房產,由實際經營(包括自營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房產稅
D融資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出租人為納稅義務人
4.下列法律責任形式屬于民事責任的是( )。
A暫扣許可證
B拘役
C繼續履行
D沒收非法財產
1.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考點】仲裁的適用范圍。
【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包括:(1)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2)行政爭議;(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2.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選項A: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才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3.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房產稅的納稅人。融資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 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 照房產佘值繳納房產稅。
4.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題考查票法律責任的種類。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違反了約定或法定的義務所應承擔的不利民事法律后果。根 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11種: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修理、重作、更換;
(7)繼續履行;
(8)賠償損失;
(9)支付違約金;
(10)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11)賠禮道歉。
選項A、D屬于行政責任中的行政處罰,選項B屬于刑事責任中的主刑。
來源:會計網初級會計題庫
西南民族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2023年招生簡章已經發布,會計網根據西南民族大學官網發布的《西南民族大學2023年工商管理碩士(MBA)招生簡章》,整理了西南民族大學2023年MBA招生的相關信息,僅供大家參考。
一、學校簡介
西南民族大學坐落于有“天府之國”美譽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成都,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直屬綜合性民族高校,擁有武侯校區、航空港校區、太平園校區三個校區,占地面積近3000畝。現有博士后流動站2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6個,專業學位授權點21個。作為“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和“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50強高校”,學校正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綜合改革,提高育人質量,為建設黨和人民滿意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學而努力奮斗。
二、MBA項目簡介
西南民族大學MBA項目始于2008年,是全國第七批MBA培養單位,也是國家民委所屬第一所、四川省第五所MBA培養院校。秉承“和合偕習、自信自強”的民大精神,以培養熟悉市場經濟運行一般規律、系統掌握現代管理知識和經濟學基礎理論、有較強應變能力、決策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環境適應能力的復合型管理人才為目標。歷經歲月的積淀,立足西部,面向全國,已為我國西部地區經濟建設培養了一大批商界英才。
三、培養方式
1.西南民族大學MBA培養全部為非全日制,實行學分制與彈性學年制相結合,使用周末開課的基本培養方式。
2.西南民族大學MBA非全日制學生的學制為3年。
四、培養方向
MBA項目設置4個方向,分別是:
(1)戰略與人力資源管理;
(2)市場營銷管理;
(3)金融與財務管理;
(4)服務與運營管理。
五、招生規模/學費
(招生計劃和學費數據僅供參考,實際信息以西南民族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
1.招生規模
西南民族大學碩士(MBA)面向全國招生,2023年計劃招生60人。(所列招生人數為計劃招生人數而不是實際招生人數,實際招生人數待國家招生計劃下達后方能確定。)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人員。
2.學費
2023級學費為每年19000元/生。
六、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5.考生報考須符合上述報考條件,我校將在考生報名、初試、復試、錄取、新生入學等階段對考生的各項信息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網上預報名時間: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
參考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
2.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請及時關注各省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和報考點發布的公告。
八、考試與錄取
1.初試
考試時間:2022年12月底
專業代碼、名稱及研究方向:125100工商管理碩士(01戰略與人力資源管理、02市場營銷管理、03金融與財務管理、04服務與運營管理)
考試科目: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②204統考英語二或203統考日語
備注:復試科目:政治、綜合能力測試。同等學力加試科目:1.管理學、2.企業管理案例。
2.復試
考生聯考成績達到學校劃定的初試合格分數線后,按照相應的復試政策參加學校組織的復試。復試辦法和程序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主頁公布。
3.錄取
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及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規定,根據本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九、其他說明
1.考生報考須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在復試時進行審查,一經查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將取消報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以上所有內容如與本校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沖突,均以西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招生主頁信息為準。本文所有政策若遇國家及學校相關政策調整,則以國家及學校政策為準。本招生信息的最終解釋權歸西南民族大學商學院。
中央民族大學位于首都北京,是國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共建高校。學校前身為1941年成立的延安民族學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經中央政府批準,1951年在北京成立中央民族學院,1993年11月更名為中央民族大學;1999年、2004年學校先后進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2017年進入“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行列;2022年順利進入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
一、培養目標
1.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能夠積極主動承擔引領時代發展的社會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和職業能力。
2.了解我國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和現代管理理論的新發展,全面把握組織內外部環境,并做出正確管理決策。
3.具有戰略思維能力、卓越的領導能力以及創新能力,能夠運用創造性和變革性思維方式尋求商業問題的解決方案。
4.掌握比較寬廣的現代管理知識和必要的基礎理論與方法,具有較強的分析與解決管理問題的能力,能夠勝任企業和經濟管理部門的高級管理崗位。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在公開刊物上發表過至少兩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的人員,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有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5.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學習方式
學制2年,學習年限:2~4年,周六、日上課。
非全日制原則上只招收定向考生,定向學生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
非全日制學生沒有宿舍,不在學校住宿。
四、課程設置
公共核心課程+專業方向課程+選修課程+實踐課程
五、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年限之內,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完成碩士學位論文撰寫并通過答辯,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六、學費
120000元/人,按學年分兩次繳納。
七、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確認手續。
選擇“中央民族大學”考點的基本要求參見《中央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公告》。
1.網報日期: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請考生仔細閱讀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中央民族大學的網上公告或通知。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網上確認:所有考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信息。
八、初試
考生應當按照研招網上時間要求,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1.初試科目:①綜合能力(數學、邏輯和寫作)200分;②英語二100分。
2.初試日期: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試地點:以教育部及報考點公布的通知為準。
九、復試
1.復試預計于2024年3-4月在中央民族大學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復試考試形式一般為面試+筆試。
3.復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英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4.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5.復試時將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進行考查,不合格者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十、錄取
在教育部招生錄取政策的指導下,綜合考慮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考試成績和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擇優錄取。
非全日制考生需簽訂定向就業三方協議、單位開具同意定向就業證明。
十一、其他說明
1.MBA非全日制專業碩士2024年不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及“雙少”考生。
2.2024級MBA非全日制專業碩士新生在海淀校區就讀。
3.中央民族大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不指定參考書目,不提供歷年考題。
4.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責任自負。
5.在整個招生過程中及入學后,中央民族大學將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多次審查,對不符合規定和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6.其他未盡事宜參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及中央民族大學研究生院有關通知要求執行。如中央民族大學公布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中央民族大學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上述內容來源于中央民族大學管理學院官網,僅供參考,詳情請咨詢在線老師!
根據中央民族大學管理學院發布的《中央民族大學2024年會計專業碩士(MPAcc)招生簡章》,會計網(http://www.lvechang.cn/)整理了中央民族大學2024年MPAcc招生的相關信息,需要的同學可以參考!
中央民族大學位于首都北京,是國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共建高校。學校前身為1941年成立的延安民族學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經中央政府批準,1951年在北京成立中央民族學院,1993年11月更名為中央民族大學;1999年、2004年學校先后進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2017年進入“雙一流”建設A類高校行列;2022年順利進入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
一、培養目標
中央民族大學會計碩士專業教育基于對中國資本市場研究,遵循“國際化、本土化、專業化”發展理念,不斷深化專業素養與人文素養并重的教學體系,致力于培養具有國際視野、深諳中國資本市場發展規律,并將在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投資銀行、銀行保險及公募與私募基金等金融機構從事會計、財務及審計的復合型高級管理人才。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已獲碩士、博士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學習方式
全日制:學制2年,上課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根據學校正常教學時間安排。
非定向考生人事檔案須轉入學校,畢業可派遣。定向考生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須有就業協議書或者單位同意就讀證明。
符合條件者可通過學校研究生院申請教育部留學基金委的出國交換項目。
四、課程設置
公共核心課程+專業方向課程+選修課程+實踐課程
五、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年限之內,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完成碩士學位論文撰寫并通過答辯,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六、學費
全日制50000元/人,按學年分二次繳納。
七、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選擇“中央民族大學”考點的基本要求參見《中央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公告》。
1.網報日期: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請考生仔細閱讀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中央民族大學的網上公告或通知。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網上確認: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信息。
八、初試
考生應當按照研招網上時間要求,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1.初試科目:①綜合能力(數學、邏輯和寫作)200分;②英語二100分。
2.初試日期: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試地點:以教育部及報考點公布的通知為準。
九、復試
1.復試預計于2024年3-4月在中央民族大學舉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復試考試形式一般為面試+筆試。
3.復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英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4.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5.復試時將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進行考查,不合格者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十、錄取
在教育部招生錄取政策的指導下,綜合考慮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考試成績和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擇優錄取。
錄取(報考)類別為“非定向”的考生須將檔案轉入學校;錄取(報考)類別為“定向”的考生需簽訂定向就業三方協議、單位開具同意定向就業證明。
十一、其他說明
1.MPAcc專業碩士2024年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但不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不招收“雙少”考生。
2.2024級MPAcc專業碩士新生原則上在豐臺校區就讀,畢業年級原則上回到海淀校區就讀。
3.中央民族大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不指定參考書目,不提供歷年考題。
4.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責任自負。
5.在整個招生過程中及入學后,中央民族大學將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多次審查,對不符合規定和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6.其他未盡事宜參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及中央民族大學研究生院有關通知要求執行。如中央民族大學公布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中央民族大學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報考中級會計職稱的學歷要求是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對于博士學位或者已經取得經濟、統計、審計等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人員,也可以直接報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這些條件旨在確保考生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以滿足中級會計職稱的專業要求。
一、報考中級會計職稱的學歷要求是什么?
報考中級會計職稱的學歷要求是: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如果考生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也可以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
二、中級會計報名工作年限怎么證明?
中級會計報名工作年限的證明方式有以下幾種:
1.在職證明:考生可以向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申請審核并蓋章,以證明其在該單位工作的時間及職位信息。
2.離職證明:對于離職未工作的考生,無法獲得工作單位的蓋章,部分地區可以加蓋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公章,具體需以當地財政局發文為準。
3.輔助證明:考生可以通過參加繼續教育、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情況等途徑輔助證明工作年限。例如,可以提供參加過的培訓證書、繼續教育證書等來證明自己的工作年限。
三、中級會計報名信息表要給單位蓋章嗎?
中級會計報名信息表需要考生自行下載打印并加蓋公章,這一步是為了確保考生所填信息地真實性。考生在填寫工作單位時,如果是在職人員,只要是在職公司的公章即可,無須是報考地的單位公章。如果是待業人員,只要符合報名條件,提供當地居民委員會的加蓋公章就能夠報名。
因此,沒有工作單位也不會影響報名和參加考試。
但是,如果填寫了工作單位,就需要提供單位的蓋章證明,證明該單位同意申請人參加考試。如果暫時沒有單位蓋章證明,也可以先進行報名,然后及時辦理資格信息變更手續,可以找到社區居委會蓋章即可。
千等萬等,終于把2024年高級經濟師考試大綱給等來啦,大家先趕緊看看今年2024年高級經濟師考試大綱有沒有什么變化吧!
2024年高級經濟師(農業經濟)考試大綱
考試目的和要求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具有從事高級農業經濟實務的綜合能力素質。要求應試人員全面了解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實基礎,熟練掌握農業經濟重要理論方法和政策法規,準確把握國家農業農村重大發展戰略,具備根據上述知識開展農業農村事務管理和服務的能力。
考試涉及的專業知識與實務
本科目題型設置多樣,考核點復合程度較高。應試人員作答試題需要綜合、靈活地應用習近平經濟思想、有關專業理論和政策法規,合理、深入地進行判斷、分析或評價。考試涉及的專業知識與實務范圍如下:
1.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與國家重大戰略。包括新時代“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城鄉融合發展,農民增收致富;糧食安全戰略、建設農業強國戰略、鄉村振興戰略。
2.農業重要地位與農業經濟重要理論。包括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農業多種功能和鄉村多元價值;農村公共投資理論與應用,農業技術進步理論與應用,可持續發展理論與應用,城鄉關系理論演變與應用,收入分配理論與應用。
3.農村改革實踐與探索。包括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實踐;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演變,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的探索;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實踐,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探索,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實踐;農村金融改革與實踐。
4.農業生產要素與服務支撐。包括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經營體系建設與實務;財政支農政策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村金融與農業保險實務。
5.農產品市場與農業產業理論與實務。包括農產品供求理論,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互聯網+”時代農產品市場營銷策略與應用,農產品品牌建設理論與實務;農產品質量安全理論與實踐,農業綠色發展理論與實踐;農業生產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農業專業化與區域化生產理論與實務,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內涵與要求;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的理論與實踐。
6.農業農村重要法律法規與實務。包括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評價等農業經營管理法律法規與實務;種子、農藥等農資生產經營法律法規與實務;農村土地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相關法律法規與實務;村民委員會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律法規與實務;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法律法規與實務。
7.農業農村重要政策與實務。包括糧食生產支持保護政策與實務,耕地保護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政策與實務;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村環境整治政策與實務;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政策與實務,鄉村特色產業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業防災減災政策與實務;鄉村建設與鄉村治理政策與實務。
8.農業農村經濟管理實務。包括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投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融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統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
2024年高級經濟師《農業經濟》考試大綱已于3月15日公布,大家可以參照大綱進行備考復習啦!
一、考試目的和要求
測查應試人員是否具有從事高級農業經濟實務的綜合能力素質。要求應試人員全面了解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實基礎,熟練掌握農業經濟重要理論方法和政策法規,準確把握國家農業農村重大發展戰略,具備根據上述知識開展農業農村事務管理和服務的能力。
二、考試涉及的專業知識與實務
本科目題型設置多樣,考核點復合程度較高。應試人員作答試題需要綜合、靈活地應用習近平經濟思想、有關專業理論和政策法規,合理、深入地進行判斷、分析或評價。考試涉及的專業知識與實務范圍如下:
1.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與國家重大戰略。包括新時代“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城鄉融合發展,農民增收致富;糧食安全戰略、建設農業強國戰略、鄉村振興戰略。
2.農業重要地位與農業經濟重要理論。包括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農業多種功能和鄉村多元價值;農村公共投資理論與應用,農業技術進步理論與應用,可持續發展理論與應用,城鄉關系理論演變與應用,收入分配理論與應用。
3.農村改革實踐與探索。包括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實踐;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演變,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的探索;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實踐,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探索,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實踐;農村金融改革與實踐。
4.農業生產要素與服務支撐。包括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經營體系建設與實務;財政支農政策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村金融與農業保險實務。
5.農產品市場與農業產業理論與實務。包括農產品供求理論,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互聯網+”時代農產品市場營銷策略與應用,農產品品牌建設理論與實務;農產品質量安全理論與實踐,農業綠色發展理論與實踐;農業生產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農業專業化與區域化生產理論與實務,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內涵與要求;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的理論與實踐。
6.農業農村重要法律法規與實務。包括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評價等農業經營管理法律法規與實務;種子、農藥等農資生產經營法律法規與實務;農村土地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相關法律法規與實務;村民委員會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律法規與實務;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法律法規與實務。
7.農業農村重要政策與實務。包括糧食生產支持保護政策與實務,耕地保護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政策與實務;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村環境整治政策與實務;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政策與實務,鄉村特色產業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業防災減災政策與實務;鄉村建設與鄉村治理政策與實務。
8.農業農村經濟管理實務。包括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投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融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統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
以上就是【2024年高級經濟師《農業經濟》考試大綱已發布!】的全部內容。想知道自己是否具備2024年經濟師報考資格?趕緊點擊免費測!
關于2024年中級會計師報名照片的審核時間,其實它并不是固定的。特別是在報名的高峰期,由于提交的照片數量眾多,審核的進度可能會相對較慢。但通常情況下,報名照片會在提交后的第二天就得到審核結果。當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最長可能需要一周的時間才能審核完畢。
一、2024年中級會計師報名照片審核要多久?
一般來說會在1~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最遲一周。今年中級會計報名時間周期是6月12日至7月2日。考試報名統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繳費統一在7月2日18:00截止。
中級會計報名需要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分別為網上審核、現場審核以及考后審核。具體各地區如何進行資格審核,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當地的報名簡章!中級會計報名流程較多,建議各位考生提前準備好相關報考材料,報名時仔細核對信息,順利完成報名。
二、制定中級會計報名計劃要注意什么?
在制定中級會計報名計劃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關鍵事項:
1.報名時間: 首先,要清楚了解中級會計師考試的報名時間。通常,各地區的報名時間會有所不同,因此需要關注當地發布的具體報名時間。
2.考試科目: 根據個人情況選擇考試科目,并了解各科目的考試形式和內容,以便有針對性地準備。
3.備考計劃: 制定詳細的學習計劃,合理分配時間用于復習和練習,確保全面掌握考試內容。
4.注意變化: 關注考試政策的變化,及時調整報名和備考計劃。
5.官網信息: 最后,建議定期訪問官方網站或與當地財政部門聯系,獲取最新的考試信息和指導。
三、中級會計報名信息表需要單位蓋章嗎?
中級會計報名信息表通常需要單位蓋章。這一要求的主要目的是證明考生在報名時在該單位工作,并且符合報考條件。單位蓋章的作用在于證實考生的工作經歷和資格,確保報名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在報名過程中,考生需要將報名信息表下載下來加蓋單位公章后再掃描上傳至報名官網。此外,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還需要拿著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的考生信息表進行資格審核。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考生應耐心查看報考所在地的報名簡章,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
如果暫時沒有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可以不寫,也可以先暫時不加蓋公章,但需要及時辦理資格信息變更手續,可以找到社區居委會蓋章。中級會計師報名信息表有一項工作單位需要填寫,但這個不是必填項。待業人員只要符合報名條件,提供當地居民委員會的加蓋公章就能夠報名。
2024年西南民族大學MBA招生簡章!2024年西南民族大學MBA招生簡章包含報考流程、報考條件及學制學費等信息,對于考生來說非常重要。目前,2025年西南民族大學MBA招生簡章暫未公布,以下是2024年西南民族大學MBA招生簡章的詳細信息,想要報考西南民族大學MBA的同學快來查看吧!
一、學校簡介
西南民族大學坐落于有“天府之國”美譽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成都,是國家民委直屬綜合性普通高校,國家民委、教育部、四川省、成都市共建高校。學校現有26個學院,有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后流動站、1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26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1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二、MBA項目簡介
西南民族大學MBA項目始于2008年,是全國第七批MBA培養單位,也是國家民委所屬第一所、四川省第五所MBA培養院校。秉承“和合偕習、自信自強”的民大精神,以培養熟悉市場經濟運行一般規律、系統掌握現代管理知識和經濟學基礎理論、有較強應變能力、決策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環境適應能力的復合型管理人才為目標。歷經歲月的積淀,立足西部,面向全國,已為我國西部地區經濟建設培養了一大批商界英才。
三、培養方式
1.西南民族大學MBA培養全部為非全日制,實行學分制與彈性學年制相結合,使用周末開課的基本培養方式。
2.西南民族大學MBA非全日制學生的學制為3年,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總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四、培養方向
MBA項目設置4個方向,分別是:
(1)戰略與人力資源管理;
(2)市場營銷管理;
(3)金融與財務管理;
(4)服務與運營管理。
五、招生規模/學費
1.招生規模
西南民族大學碩士(MBA)面向全國招生,2024年計劃招生64人。(所列招生人數為計劃招生人數而不是實際招生人數,實際招生人數待國家招生計劃下達后方能確定。)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我校20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人員。
2.學費
2024級學費為每年26000元/生。
六、報考條件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報考須符合《西南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http://yjsglxt.swun.edu.cn:8080/002/89283.jhtml)的報考條件。我校將在考生報名、初試、復試、錄取、新生入學等階段對考生的各項信息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
參考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n
2.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請及時關注各省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和報考點發布的公告。
八、考試與錄取
1.初試
考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24日
專業代碼、名稱及研究方向:125100工商管理碩士(01戰略與人力資源管理、02市場營銷管理、03金融與財務管理、04服務與運營管理)
考試科目:①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②204統考英語二或203統考日語
備注:復試科目:政治、管理綜合能力測試。
2.復試
考生聯考成績達到學校劃定的初試合格分數線后,按照相應的復試政策參加學校組織的復試。復試辦法和程序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主頁公布。
3.錄取
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及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規定,根據本校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024年高級農業經濟師報名時間集中在4月7日-4月25日,但具體的報名時間可能會因地區和年份而有所不同。
一、高級農業經濟師報名時間是什么時候?
近幾年高級經濟師報名時間可以作為參考:2024年為4月7日-4月25日;2023年為4月26日-5月15日;2022年為4月6日-4月25日;2021年也為4月6日-4月25日;而2020年則為7月6日-7月22日。
請注意,具體報名時間以當地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通知為準。建議考生在報名前仔細閱讀相關通知,確保自己符合報名條件,并按時完成報名手續。
二、高級農業經濟師考試考哪些內容?
高級農業經濟師考試考《農業經濟高級經濟實務》一個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如下:
1.我國“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與國家重大戰略。包括新時代“三農”事業發展現狀,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城鄉融合發展,農民增收致富;糧食安全戰略、建設農業強國戰略、鄉村振興戰略。
2.農業重要地位與農業經濟重要理論。包括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農業多種功能和鄉村多元價值;農村公共投資理論與應用,農業技術進步理論與應用,可持續發展理論與應用,城鄉關系理論演變與應用,收入分配理論與應用。
3.農村改革實踐與探索。包括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實踐;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演變,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形式的探索;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與實踐,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探索,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實踐;農村金融改革與實踐。
4.農業生產要素與服務支撐。包括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業經營體系建設與實務;財政支農政策體系建設與實務,農村金融與農業保險實務。
5.農產品市場與農業產業理論與實務。包括農產品供求理論,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互聯網+”時代農產品市場營銷策略與應用,農產品品牌建設理論與實務;農產品質量安全理論與實踐,農業綠色發展理論與實踐;農業生產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農業專業化與區域化生產理論與實務,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內涵與要求;農業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的理論與實踐。
6.農業農村重要法律法規與實務。包括食品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評價等農業經營管理法律法規與實務;種子、農藥等農資生產經營法律法規與實務;農村土地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相關法律法規與實務;村民委員會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律法規與實務;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法律法規與實務。
7.農業農村重要政策與實務。包括糧食生產支持保護政策與實務,耕地保護與高標準農田建設政策與實務;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村環境整治政策與實務;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政策與實務,鄉村特色產業發展政策與實務,農業防災減災政策與實務;鄉村建設與鄉村治理政策與實務。
8.農業農村經濟管理實務。包括農業經營主體經營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投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業項目融資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農村集體經濟統計的主要內容、方法與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