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會有各式各樣的交易方式,交易時可通過簽訂書面或者口頭協議的方式,當會計人員遇到售后回租的情況時,應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售后回租的會計分錄
某項資產被企業出售給其他單位,售價100萬,出售方已經收到了價款,并且簽訂書面或口頭協議,有關資產劃轉手續也已經辦妥,約定在5年內回租,按年支付租金10萬,并在未來的特定時期,企業可以無條件以原售價將貨物購回(這也是購貨方購買貨物的前提)。
第一步,確定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結果,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
1、形成結果是融資租賃(以固定資產為例)
(1)結轉出售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出售固定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3)年末分攤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攤銷額)
貸:制造費用——折舊費
(4)租金年末支付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2、交易形成的結果是經營租賃
(1)結轉出售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賬面價值)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原值)
(2)出售該固定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3)年末分攤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攤銷額)
貸:管理費用——租賃費
(4)年末支付租金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售后租回的一般情況是企業與出租人簽訂協議,將自有的固定資產出售給購買人,后期為了緩解企業的經濟壓力會選擇售后租回產品,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售后租回的會計分錄
1、出售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融資租賃,售價低于賬面)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為實現售后租回損益(融資租賃,售價高于賬面)
2、融資租賃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售后租回是什么?
售后租回交易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租賃業務,指賣方將一項自制或外購的資產出售后,又將該項資產從買方租回,習慣稱之為“租回”。在售后租回方式下,賣方同時是承租人,買方同時是出租人。
1、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屬于銷售
(1)賣方兼承租人應當按原資產賬面價值中與租回獲得的使用權有關的部分,計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權資產,并僅就轉讓至買方兼出租人的權利確認相關利得或損失。
(2)買方兼出租人根據適用的其他準則對資產購買進行會計處理,并根據新租賃準則對資產出租進行會計處理。
(3)如果銷售對價的公允價值與資產的公允價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場價格收取租金,企業應當進行以下調整:
①銷售對價低于市場價格的款項作為預付租金進行會計處理;
②銷售對價高于市場價格的款項作為買方兼出租人向賣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額外融資進行會計處理。
同時:
承租人按照公允價值調整相關銷售利得或損失,出租人按市場價格調整租金收入。在進行上述調整時,企業應當按以下二者中較易確定者進行:
①銷售對價的公允價值與資產的公允價值的差異;
②合同付款額的現值與按市場租金計算的付款額的現值的差異。
2、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資產轉讓不屬于銷售
(1)賣方兼承租人:不終止確認所轉讓的資產,而應當將收到的現金作為金融負債(如:長期應付款),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
(2)買方兼出租人:不確認被轉讓資產,而應當將支付的現金作為金融資產(如:長期應收款),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會計處理。
攤回賠付支出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攤回賠付支出”會計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損益類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處理,最終應當無余額。
攤回賠付支出是指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1、攤回賠付支出科目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企業(再保險分出人)也可以單獨設置“攤回賠款支出”、“攤回年金給付”、“攤回滿期給付”、“攤回死傷醫療給付”等科目。
2、攤回賠付支出科目可按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1、企業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確認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2、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賠付成本的調整金額,借記或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或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
3、對于超額賠款再保險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的,應按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抵扣的發票是否可以沖回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也是會計實務操作中必須掌握的的內容。發票涉及的知識范圍比較廣泛,操作過程中難免會遇到難題。本文就針對抵扣的發票是否可以沖回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起了解下吧!
抵扣的發票能不能沖回?
答:抵扣的發票是可以沖回的。
由對方前往稅務機關提交申請單,你方需要憑借稅務機關出具的開具紅字發票的通知單進行沖紅,沒有取得通知單之前,你方是不可以擅自沖紅的。
已抵扣發票沖紅對公司有沒有影響?
答:一般正常情況下,已抵扣發票沖紅對公司是沒有影響的。但是如果在開多了的情況下,就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了。
例如:如果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已經超過了9萬元,平時不加以注意,到了季度末才開始控制,發生大量紅沖或作廢的情況就會引起稅局檢查。
把不能抵扣的發票抵扣了怎么做賬務處理?
1、當月未認證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貨款
2、在下個月認證了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已經認證抵扣的增值稅發票開紅字發票后賬務處理怎么做?
1、銷售方開具紅字專票時,可以用來沖減前期已確認的收入及銷項稅額。
2、銷售方開具藍字專票時,可根據藍字專票在當期確認收入及銷項稅額。
3、購買方按照《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沖減前期已確認的采購成本,同時作進項稅額轉出。取得紅字專票后,可以將其作為沖減分錄的附件。
4、購買方取得藍字專票后,按照藍字專票在當期確認采購成本及待認證進項稅額(進項稅額)。
以上就是關于抵扣的發票是否可以沖回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有關抵扣的發票的內容,請持續關注會計網!
有關融資性售后回租財稅問題,會計網以案例的形式來給大家做具體的分析。想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的小伙伴,快來一起學習吧。
融資租賃與融資性售后回租
融資租賃:你買一個你尚未擁有的東西,找融資租賃公司,要融資租賃公司去買,買完之后你付租金,租這個東西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后,東西的所有權歸你。
【融資租賃專業表述: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或者不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租賃物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租賃物,以擁有其所有權。】
融資性售后回租:你已經擁有了一個東西,但是你缺錢且還想用這個東西,就找融資租賃公司,把這個東西賣給融資租賃公司(所有權轉移),你拿到一筆流動資金。然后你再去付租金,租這個東西的使用權。合同期限屆滿后,東西的所有權歸你(所有權完璧歸趙)。
綜上:融資租賃業務屬于“現代服務業”內的“租賃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是把自己買到手的資產實物租給你,是傳統租賃服務。
融資性售后回租屬于“金融服務業”內的“貸款服務”。因為對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他們相當于抵押了你的實物資產,給你一筆錢,然后你分期還本付息以保證你實物資產的使用權,是貸款服務。
淺析有關融資性售后回租財稅問題
【案例】
Q公司是生產企業,一臺大型塑鋼機于2013年1月購入,不含稅價為900萬,增值稅153萬,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不考慮殘值,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2015年1月,Q公司決定與融資租賃公司K(經批準,有資質的)簽訂售后回租協議。
合同具體約定:
合同成交價:1 000萬。
租賃期: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共計4年。
附加保證金條款:K公司收取保證金100萬,因此2017年1月Q公司實際收到款項900萬。等到租金全部還清后,K公司會返還保證金100萬。
租金支付方式:年利率12%,Q公司每年12月支付租金加利息,共支付4次(保證金不計息)。
【解析】
一、Q公司是否在出租日確認收入并開具發票?
不征收增值稅,實質上該設備并沒有形成流轉,因為折舊仍由承租人計提,所以不需要開具發票,而且進項稅額不需要轉出。企業所得稅也不需要確認收入。
二,會計處理:
1.結轉出售固定資產的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 7 200 000
累計折舊 1 800 000
貸:固定資產 9 000 000
2.向K公司出售塑鋼機
借:銀行存款 9 000 000
其他應收款 1 000 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7 200 000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2 800 000
3.確認本年度應分攤的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350 000
貸:制造費用——折舊費 350 000
4.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較低者作為資產入賬價值
租金假如為15 000 000元,即含本金及利息,等額4年,12%,年金系數3.0373,算出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1 500萬除以4乘以3.0373=11 389 875元 ,大于公允價值10 000 000元,則
借:固定資產 10 000 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 5 000 000
貸:長期應付款 15 000 000
5.支付租金及分攤未實現售后回租損益
根據實際利率法
借:長期應付款 3 750 000
貸:銀行存款 3 750 000
借:財務費用 1 850 00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1 850 000
相關拓展
還本銷售方式是先銷售商品后,然后分期支付購買者購買價款的銷售方式。
增值稅法規定,采用還本銷售方式銷售的,其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還本銷售,企業所得稅沒有明確的規定。計算所得稅時,雖然已確認了收入,但所還本金可以作為銷售成本在稅前扣除。
攤回賠付支出會計分錄主要涉及三種情形,具體如下:
1、在再保險業務中,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確認支付賠款金額的當期,做以下分錄: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攤回賠付支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再保險分出人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應做以下分錄:
借:攤回賠付支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分保賬款
3、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科目
期末,原保險人將損益類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分出保費”科目,同時借記“攤回分保費用”“攤回賠付支出”“攤回未決賠款準備金”“攤回壽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損益類科目應無余額。
借:本年利潤
貸:分出保費
同時:
借:攤回賠付支出/攤回未決賠款準備金等
貸:本年利潤
攤回賠付支出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攤回賠付支出”會計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損益類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處理,最終應當無余額。
攤回賠付支出是指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攤回賠付支出科目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企業(再保險分出人)也可以單獨設置“攤回賠款支出”、“攤回年金給付”、“攤回滿期給付”、“攤回死傷醫療給付”等科目,該科目可按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銷售商品時回籠的資金,稱為回款。對于銷售商品回款,應設置應收賬款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銷售商品回款的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如下:
銷售發出商品,未收到貨款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回款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庫存現金是什么?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
應收賬款是伴隨企業的銷售行為發生而形成的一項債權。因此,應收賬款的確認與收入的確認密切相關。通常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應收賬款。該賬戶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于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庫存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現金收支的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庫存現金的核算,還應包括它的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
庫存現金的總分類核算是通過設置“庫存現金”賬戶進行的。“庫存現金”賬戶是資產類賬戶,借方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貸方反映庫現金的支出,余額在借方,表示庫存現金的余額。
企業購買的原材料或庫存商品,在貨到票未到的情況下,應按規定進行暫估入庫處理。對于沖回暫估入庫業務,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沖回暫估入庫分錄處理
暫估入庫的時候: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不含可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沖回暫估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借方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貸方紅字
根據發票入賬: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是會計科目的一種,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通常是指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而發生的債務,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由于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
暫估費用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管理費用——暫估
貸:銀行存款等
收到發票時,做相反分錄紅字沖回
借:銀行存款等(紅字)
貸:管理費用——暫估(紅字)
按正確的做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暫估,是指按照現行會計準則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謹慎性的質量要求,在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中,一種與預計負債不完全相同的業務。
預計負債指的是依照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具體包括對外擔保、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等,沖回多計提的預計負債時,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沖回預計負債分錄處理
沖回多計提的預計負債的會計分錄:
借:預計負債
貸:銷售費用
多計提的預計負債做沖減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
預計負債的賬務處理
1、如果企業對外提供擔保、重組義務而產生相應的預計負債,應借記“營業外支出”等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由產品質量保證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由發生資產棄置義務而產生的預計負債,應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預計負債”。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之內確定各期應負擔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貸記“預計負債”。
2、實際清償或沖回的預計負債,應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借記“預計負債”,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如需要調整增加的預計負債,借記有關科目,貸記“預計負債”;需要調整減少的預計負債做相反的分錄。
虧損合同產生的預計負債的賬務處理
假如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時,合同存在標的資產的應當該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確認減值損失,一般不確認為預計負債。合同不存在標的資產的,如果虧損合同相關義務滿足規定條件時應當確認預計負債。比如商品銷售合同在其售價低于成本時,該合同即轉變為虧損合同。該合同存在存貨的,應當確認減值損失和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合同存貨,則企業應在滿足確認條件時確認預計負債。
每年年度終了,企業對應收賬款進行全面檢查時,對于一些沒有把握收回的應收款項,可以計提壞賬準備。若是處理沖回原計提壞賬準備的情況,會計人員應怎么做會計分錄?
沖回原計提壞賬準備會計分錄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信用減值損失是企業因購貨人拒付、破產、死亡等原因無法收回,而遭受的損失。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應用指南,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預期信用損失應通過“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核算,不再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
壞賬準備屬于哪個會計科目?
壞賬準備屬于資產備抵科目,為資產備抵賬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于沒有把握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相關會計分錄
提取壞賬準備時: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確實無法收回應收款項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
已確認壞賬損失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時:
借: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
一般情況下,流動資產的減值可以轉回,但固定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的資產不允許轉回。以下是關于沖回資產減值損失賬務處理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資產減值損失沖回如何做賬?
例如,一項存貨,賬面價值是1000萬元,可變現凈值是900萬元,說明減值了100萬元,就需要提資產減值損失100萬元。會計分錄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200
第二年,如果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上升了,假定上升為950萬元,說明價值恢復了50萬元,則原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需轉回50萬元。資產減值損失轉回的會計分錄是:
借:存貨跌價準備 50
貸:資產減值損失 50
哪些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
可以轉回的資產減值損失包括:存貨跌價準備、壞帳準備、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貸款損失準備、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損余物資跌價準備、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值準備、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等。
資產減值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區別
資產減值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主要區別在于:對應科目不同。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資產減值范圍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其對應科目是各種資產減值準備。
信用減值損失是指因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其對應科目是壞賬準備。
攤回分保費用會計分錄主要涉及四種情形,分別是再保險分出人在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收取的純益手續費;對再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核算;結轉本年利潤,具體如下:
1、再保險分出人在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相應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攤回分保費用
2、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收取的純益手續費時,將該項純益手續費計入當期損益。相應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攤回分保費用
純益手續費只有再保險接受人實際上有“純益”時才給付。其實質是對再保險分出人經營再保險業務的“額外”補償。因此,純益手續費與分保手續費性質類似,確認應取得的純益手續費時應作為攤回分包費用核算。
3、對再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核算。
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計算確定攤回分保費用的調整金額:
借:攤回分保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分保賬款
4、結轉本年利潤。
借:攤回分保費用
貸:本年利潤
1、攤回分保費用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攤回分保費用”會計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攤回分保費用”會計科目,核算內容為再保險分出人向保險接收人攤回的分保費用,本科目期末余額應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核算,最終余額為零。
2、攤回分保費用是指分保業務賬單中標明的應由再保險接受人負擔的手續費、稅款及雜項等費用份額。這些份額不應屬于再保險分出人負擔的,應予以攤回。攤回分保費用使再保險分出人與再保險接受人分別承擔了各自應承擔的費用份額,做到了收入與費用的配比。
攤回分保費用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該科目可按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在日常的學習和工作中,我們經常遇到預計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這些應收款項可稱為“壞賬”,我們也應對其進行壞賬計提處理。那么有關原計提壞賬準備被沖回的業務,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沖回原計提壞賬準備分錄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壞賬準備是企業對預計可能無法收回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應收預付款項所提取的壞賬準備金。
信用減值損失是企業因購貨人拒付、破產、死亡等原因無法收回,而遭受的損失。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應用指南,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預期信用損失應通過“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核算。因此,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后,其發生的壞賬準備應通過“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核算,不再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
壞賬準備沖回是否要納稅調整?
在稅法上,會計上計提的還沒發生的壞賬準備,減值準備,在稅法上也是不允許稅前扣除,得等到損失實際發生后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當我們計提時,如果所得稅已經調整過了,那么沖回時就不再需要調整了。
當壞賬準備發生時才可以確認損失抵扣所得稅,所以我們在計提壞賬準備時還是不能直接抵扣所得稅。當我們計提了壞賬準備,那么我們就需要在計算所得稅時,都要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調增我們所計提的壞賬準備。當我們的壞賬準備余額沖回了,壞賬準備科目沒有余額時,會計利潤不做調增;反之,當我們沖回后,壞賬準備科目還有余額時,就要對會計利潤進行調增。
預計負債指的是依照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具體包括對外擔保、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等,當企業沖回多計提的預計負債時,應如何做相關的會計分錄?
沖回預計負債的會計分錄
沖回多計提的預計負債時,
借:預計負債
貸:銷售費用
多計提的預計負債做沖減時,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預計負債?
預計負債是指根據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
銷售費用是什么?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
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