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流動資產的減值可以轉回,但固定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的資產不允許轉回。以下是關于沖回資產減值損失賬務處理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資產減值損失沖回如何做賬?
例如,一項存貨,賬面價值是1000萬元,可變現凈值是900萬元,說明減值了100萬元,就需要提資產減值損失100萬元。會計分錄是: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200
第二年,如果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上升了,假定上升為950萬元,說明價值恢復了50萬元,則原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需轉回50萬元。資產減值損失轉回的會計分錄是:
借:存貨跌價準備 50
貸:資產減值損失 50
哪些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
可以轉回的資產減值損失包括:存貨跌價準備、壞帳準備、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消耗性生物資產跌價準備、貸款損失準備、未擔保余值減值準備、損余物資跌價準備、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值準備、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等。
資產減值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區別
資產減值損失和信用減值損失主要區別在于:對應科目不同。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因資產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資產減值范圍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外的其他資產減值的處理。其對應科目是各種資產減值準備。
信用減值損失是指因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其對應科目是壞賬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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