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在期末的時候都是需要結轉的,而未交增值稅的結轉都是需要通過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來核算的。關于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處理實務大家是否都清楚呢?會計網為大家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
轉出未交增值稅期末有余額怎么辦?
如果每個月的賬沒錯,從未付增值稅應付稅費中轉出的投入和產出項目將沒有余額。
1.月末,“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結算。余額借記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預扣稅(當月的投入大于產出)。此時,不需要任何會計處理,預扣稅將在下個月繼續扣除;由于月中預付稅款大于本月應付稅款,結算前支付的額外稅款轉入“未付增值稅”借方:
借款:應付稅款-未付增值稅
貸項: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轉出超額增值稅)
2.月末,“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結算,余額在貸方,即應交增值稅。結算前的未付稅款轉入“未付增值稅”貸方:
借款:應付稅款-應付增值稅(轉出但未支付)
貸方:應付稅款-未付增值稅
3.結算后,“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貸方無余額,借方余額為預扣稅;“應付稅款-未支付增值稅”借方余額是多支付的增值稅,貸方余額是未支付的增值稅。增值稅納稅申報和增值稅支付應在次月的前10天內完成:
借款:應付稅款-未付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期末增值稅結轉會計分錄怎么做?
1.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
貸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2.將本月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科目。
3.當月上交本月增值稅時:
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當月上交上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記“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
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稅。
“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多交的增值稅;貸方余額,反映未交的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為什么要轉出呢?轉出的未交增值稅應該怎么做會計分錄?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轉出未交增值稅是什么意思?
“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核算企業月終轉出應繳未繳的增值稅。月末企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貸方余額時,根據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轉出未交增值稅只有在月末增值稅貸方余額時,結到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不是登記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內的,它不是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的三級科目,而是應交稅費明細賬的二級科目
為什么未交交增值稅要轉出?
月末企業“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貸方余額時,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結轉到“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科目;根據“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出現貸方余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轉出未交增值稅的余額為什么是借方?
為了核算企業應交增值稅的發生、抵扣、進項轉出、計提、交納、退還等情況,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兩個明細科目,一般納稅人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賬的借、貸方設置分析項目,在借方分析欄內設“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等項目;在貸方分析欄內設“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項目
以上就是有關轉出未交增值稅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發票進項稅轉出的知識點我們已經了解過,那么未認證的發票進行進項稅轉出時會計應該怎么做賬呢?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進項發票未認證時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費——待抵扣增值稅進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認證通過后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增值稅進項
在正常的銷售情況下,,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或簡易計稅應納稅額,這部分稅額因其不參與成本和損益的計算,直接在應繳稅費科目中核算,也就不存在是否在所得稅前扣除問題。
購進后發生損失時,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對出口企業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設備,海關免征進口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來料加工企業取得的工繳費收入免征增值稅、消費稅,但其耗用的國內貨物所支付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應計入產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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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企業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的,根據現行稅法規定,財務人員應作相應進項稅轉出處理。轉出進項稅,具體應怎么做會計分錄?
轉出進項稅會計分錄
1.原生產用的外購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如用于企業工程項目或無形資產研發等(用于生產用設備等固定資產除外)
借:在建工程
研發支出等(貨物成本+進項稅額)
貸: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外購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等(貨物成本+進項稅額)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時: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貨物成本+進項稅額)
?。?)實際發放外購貨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跨月進項稅額轉出分錄
借:原材料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發生非正常損失需要轉出進項稅額時,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進項稅額轉出分錄
借:原材料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進項稅額轉出是抵扣了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所以需要從進項稅額里面轉出,不能用來抵扣增值稅銷項稅額。
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
非正常損失轉出:毀損存貨尚有部分處理價值轉出進項稅額;獲得保險賠償的毀損存貨轉出進項稅額;被沒收或被強制低價收購的貨物轉出進項稅額;納稅人低價銷售商品,按“非正常損失”轉出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如何計算?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不含增值稅的價格×增值稅稅率。
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那么如何編制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一)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二)非正常損失貨物進行賬務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損失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三)在產品、產成品非正常損失進行賬務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在產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四)納稅人一般計稅方法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五)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進項稅額轉出的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如果企業的賬務處理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原始憑證作為抵扣進項稅額的依據,則應做一下會計調整:
借: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什么是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進項稅額是企業購進貨物時所發生的增值稅,對于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會計人員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進項稅額轉出分錄
1.原生產用的外購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如用于企業工程項目或無形資產研發等(用于生產用設備等固定資產除外)
借:在建工程
研發支出等(貨物成本+進項稅額)
貸: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外購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等(貨物成本+進項稅額)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1)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時: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貨物成本+進項稅額)
(2)實際發放外購貨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比如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需要做進項稅轉出處理。
進項稅額的含義:具體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結轉進項稅額的會計分錄
結轉進項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對于進項稅額,一般用以下的公式進行計算: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1+稅率)。
企業購進貨物發生的增值稅款,稱為進項稅額。對進項稅額進行轉出處理時,應設置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有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進項稅額轉出分錄
用于非應稅項目,進項稅額轉入相關的項目,比如用于在建不動產時的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其價值為零,進項稅額無法抵扣,應作為進項稅額轉出處理,發現非正常損失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
短缺商品經查屬人為,損失由個人承擔的,其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什么是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庫存商品是什么?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企業符合增值稅免稅條件時,發生免稅收入進項轉出業務時,應設置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具體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免稅收入進項轉出分錄
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注意:企業在購進免稅商品時銷貨方是不會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因此也不會存在增值稅轉出問題。
進項稅額轉出是什么?
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
進項稅額需要轉出的情況: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非正常損失對應的項目: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增值稅減免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貸:營業外收入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應稅行為)在流轉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我國增值稅相關法規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其中,銷售服務是指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建筑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
免稅收入屬于營業收入嗎?
免稅收入是指屬于企業的應稅所得但按照稅法規定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收入。所以免稅收入不是營業收入。
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將進項稅額進行轉出處理,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進項稅額轉出賬務處理
可進行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主要為:發生了非經營性損失或是將改變購進貨物的用途,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表明該增值稅不予以抵扣。
1、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免稅項目(適用一般計稅項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應進項稅額轉出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取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購貨方的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待攤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一般在財務報表計算過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進行進項稅額計算: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進項稅額是已經支付的錢,在編制會計賬戶的時候記在借方。
進項稅額是指當期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在企業計算時,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后的數字,才是應繳納的增值稅。因此進項稅額的大小直接關系到納稅額的多少。
進項稅是購進貨物時發生的增值稅,對于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業務,一般設置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會計處理,有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1、結轉應繳納增值稅(即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的差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實際交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進項稅額轉出?
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
進項稅額需要轉出的情況
1、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非正常損失對應的項目: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3、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4、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購進貨物改變用途等情況時,其進項稅額應當進行轉出處理,進項稅轉出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進項稅轉出的賬務處理
用于非應稅項目,進項稅額轉入相關的項目,比如在建不動產時: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用于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轉出:
借:生產成本-X產品(稅法規定的免稅產品)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轉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其價值為零,進項稅額無法抵扣: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
短缺商品經查屬人為,損失由個人承擔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其他應收款怎么理解?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預付賬款、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等
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進項稅額轉出”指的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其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1、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應進項稅額轉出: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取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購貨方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待攤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什么是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項費用。長期待攤費用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核算,而是應在以后年度內分期進行攤銷。長期待攤費用包括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一般來說,企業產生的進項稅額都可以抵扣,但是如果出現了不能抵扣的情況,就需要將進項稅額轉出。那么企業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進項稅轉出分錄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在建工程、銷售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月底進行結轉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免稅項目、個人消費、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根據企業購進貨物、改變用途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其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進行轉入,并且是不予以抵扣。
當納稅人受的應稅勞務或購進的貨物接不是用來反映增值稅應稅項目時候,而是用于集體福利、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進項稅額就不能從該銷項稅額中進行抵扣。
應交增值稅怎么算?
應交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售額×稅率-當期進項稅額。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
未交增值稅是“應交稅費”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的增值稅,平時無發生額,應在月份終了時進行核算。那么企業在轉出未交增值稅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轉出未交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1)月末結轉未交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1、對于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的科目需要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對于當月多交的增值稅額的科目需要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繳納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1、交納當月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2、交納以前期間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預繳納增值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什么是轉出未交增值稅?
轉出未交增值稅:月末,應將未交增值稅結轉到“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賬戶,實際納稅時再結平。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月末轉入的當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同時,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設置“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
企業在月末發現少交增值稅時,需要用到“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轉出未交增值稅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轉出未交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月末結轉未交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1、對于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的科目需要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對于當月多交的增值稅額的科目需要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2)交納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1、交納當月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小規模納稅適用)
貸:銀行存款
2、交納以前期間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預繳納增值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什么是結轉?
結轉,或期末結轉,指期末結賬時將某一賬戶的余額或差額轉入另一賬戶。這里涉及兩個賬戶,前者是轉出賬戶,后者是轉入賬戶,一般而言,結轉后,轉出賬戶將沒有余額。
什么是未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是“應交稅費”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增值稅的,平時無發生額,月末結賬時,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時,為應繳增值稅,應將其貸方余額轉入該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未繳的增值稅;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為多交增值稅時,應將其多繳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多繳的增值稅。
碰到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購進的貨物改變用途等情況時,財務人員需要將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怎么寫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進項稅轉出的會計分錄
1、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4、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應進項稅額轉出: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取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6、購貨方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待攤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辭退福利、離職后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對于增值隨進項稅額轉出業務,情況不同,核算時設置的科目也有所不同,一般涉及應交稅費科目有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進項稅轉出的會計分錄
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時的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的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兼營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發生應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取得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購貨方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待攤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根據稅法規定應上繳的各種稅款,是應付賬款的一種,主要包括應該交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進項稅轉出一般指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在處理進項稅轉出的業務時一般通過“在建工程”、“應交稅費”等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進項稅轉出的會計分錄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其他相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用于非應稅項目,進項稅額轉入相關的項目,比如用于在建不動產時: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轉出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其價值為零,進項稅額無法抵扣,應作為進項稅額轉出處理,發現非正常損失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
短缺商品經查屬人為,損失由個人承擔的,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根據稅法規定應上繳的各種稅款,是應付賬款的一種,主要包括應該交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進項稅額轉出是指企業在特定情況下,將原本用于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轉移到其他相關科目,這主要發生在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勞務發生非正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或者貨物、勞務的用途發生變更時。
一、做進項稅額轉出有幾種情況?
1.貨物或應稅勞務用途改變:
企業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原本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但后來改變用途,不再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例如,企業購進一批鋼材原本用于生產設備,但后來將其用于修建職工宿舍,此時鋼材的進項稅額需要轉出。
2.發生非正常損失:
企業購進的貨物、在產品、產成品等發生非正常損失,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爛變質、被盜、丟失等,這些非正常損失的貨物及相關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需要轉出。
3.不符合抵扣規定:
企業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如果屬于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范圍,如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等,其進項稅額需要轉出。
4.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
企業收到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存在異常情況,如票面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符合規定等,導致無法正常抵扣進項稅額,此時需要將已計入進項稅額的部分轉出。
5.退稅或減免政策:
在某些情況下,如企業購買原材料后退貨給供應商,或者享受了特定的進項稅額減免政策,可能需要將已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情況下的轉出與上述因用途改變或發生非正常損失而轉出的性質不同,它更多是基于稅務處理的需要。
6.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幾種情況外,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還可能根據實際需要規定其他需要進項稅額轉出的情形。
二、不征收增值稅的項目有哪些?
1. 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于用于公益事業的服務。
2. 單位或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
3.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
4. 各黨派、共青團、工會、婦聯、中科協、青聯、臺聯、僑聯收取黨費、團費、會費,以及政府間國際組織收取會費。(屬于非經營活動)
5. 存款利息。
6. 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7.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