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補償金要不要交個稅呢?離職補償金應該怎么計算才正確呢?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補償金需要繳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規定: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離職N+1補償金額是怎么計算的?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往前推12個月加起來再除以12就是你的12個月平均工資
拓展內容:
1、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3、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4、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
5、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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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狀態如何報考中級會計?只要符合中級會計師報名條件就可以報考中級會計考試,即使離職狀態也可以。下面就跟高頓小編一起看看離職狀態如何報考中級會計考試吧!
一、離職狀態如何報考中級會計?
處于離職狀態的考生只要滿足中級會計報名條件就可以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考試。離職后報名表上的章可以去檔案所在地去蓋。離職后,在填寫報名信息表時,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地址、單位性質、所在會計崗位的職務都可以不填,這些都不是必填選項。
二、中級報名表各欄次填寫要點及方法
1、“專業資格”:通過全國統考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初,中級資格的同學填寫,其他專業資格或者沒有上述職稱的同學,請選“其他”;
2、“學歷”:根據自己的學歷層次,在其下拉菜單中選擇;
3、“畢業院校”:“畢業證編號”,“畢業時間”根據自己畢業證上的記錄填寫,如果沒有畢業證編號的,這一欄請填四個0就可以;
4、“所學專業”:會計,財管,審計選擇“財經專業”;其他專業的同學,選擇“其他”;
5、“何時從事會計工作”:要看本省的審核口徑:假如明確以會計證時間為準的,應該填寫會計證的獲得或者注冊時間,否則填寫畢業證的時間;
6、“會計年限”:從“何時從事會計工作”起算,只能填寫數字。
三、中級會計備考各階段如何做題?
中級會計備考需要做題,不同階段備考做題的核心要點也不一樣,比如,基礎階段是考生逐章學習基礎知識的階段,此階段主要是為后續學習打下夯實的基礎,所以,每學習完一章內容后,要及時做對應的章節習題。目的是為了鞏固和檢驗所學內容。到了強化階段,考生就要做歷年真題,歷年真題是最貼近當年考試的習題,通過做真題,考生可以了解考查方向,出題特點等,所以,一定要吃透真題,不要只做一遍就完事了,一定要多做幾遍。到了沖刺階段,大家就要做高質量的模擬習題,模擬試卷都是成套的習題,可以幫助考生模擬真實考試,一方面可以檢驗所學,查漏補缺,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答題速度。
在離職之前,大家就要提前做好交接工作,那么離職后的交接清單包括哪些內容呢?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會計離職前的交接清單內容
1、月份表
(1)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記賬憑證”
(2)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利潤表”
(3)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
(4)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國稅申報表”
(5)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地稅綜合申報表”
(6)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
2、季報表
企業所得稅無論是“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 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季度”至接賬“季度企業所得稅”報表
3、年報表
(1)賬務指標報表
(2)印花稅申報表
(3)年報“企業所得稅清算匯繳”
(4)年檢“工商年檢表”
4、單位員工應交社保、醫療、住房公積金的每一個員工的各基數
5、每一個月單位發放工資是本月計提本月發放還是本月計提下月發放的
6、社保和醫療前期會計所做的科目是“其他應付賬款”還是“其他應收款”, 還是應付職工薪酬一---應付職工養老等(一定要與發放的工資借貸對上要相符)
7、特別是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折舊年限、折舊率、月折舊額、已折舊年限、未折舊年限
8、銀行未達賬項調節表
9、單位的各種證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購買發票登記本、銀行辦理手續證件、購買發票用誰的身份證
10、單位的銀行賬戶名稱、單位賬戶賬號、有幾個賬號、個人的存款賬號、一般做賬用的是那些賬號
以上就是有關離職前的交接清單部分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會計人員離職,沒有進行工作交接,或者交接工作沒有完成,可能會承擔非常大的風險。如何在離職時把工作干干凈凈交接好,避免之后的煩惱?以下交接注意事項一定要注意。
1.交接時間充足
會計人在提出離職后,要留出充足的時間進行交接工作。會計事多而瑣碎,有些工作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會做一次,特別容易忘記,一旦忘記,可能會給公司和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日常的賬務處理
只要是自己經手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匯算清繳表,特殊事項申請表等等。這些資料的紙質和電子版都要進行移交,然后在交接表上做好說明和簽字。
3.與發票相關的一切
發票重要性不言而喻,不管是自己開出去的,還是收回來的,是裝訂成冊的,還是零散發票,務必將發票的具體信息一一在交接表上標明。
4.對內對外重要信息的移交
對內對外的重要信息包括由會計保管的印章、網銀等公司重要物品,銀行、稅務、工商、社保等系統、操作平臺的登錄賬號密碼,公司供貨商及服務商的聯系方式。交接時要詳細登記在交接表中,并確保交接人員能看懂,以免你走后還各種打電話過來詢問。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離職前一定要去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財務負責人或辦稅人的信息變更,以免走后還要背鍋。
4.監交人員必不可少
很多時候工作交接時只有交接雙方,沒有人負責監交,這是很危險的一件事情。一旦出事,離職的你肯定是處于劣勢。因此交接過程至少要求一名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交接完成,核對過所有資料無誤后,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員工離職補償金是否計入工資總額?離職當月是否要繳納社保?關于這些問題,有90%的財務都會做錯,對此,小編今天就為大家逐一詳解。
關于員工小李12月從公司離職,會計小王要考慮的事情還真不少……
離職員工的工資問題
1. 給小李發的離職補償金是否計入工資總額?
每年咱們要計算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和職工福利費“三費”都涉及到工資總額,那公司發給員工的離職補償金是否計入工資總額里呢?
在企業所得稅法中對工資薪金有這樣的規定↓
由此可見,工資薪金包含的內容是與在職受雇員工有關,與離職員工無關,所以離職補償金不能計入工資總額。
2.離職補償金是否要繳納個稅?
是否要繳納個稅得看這筆補償金的金額有多少。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有如下規定:
3. 繳納殘保金的時候是否把小李考慮在內?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會計小王在明年繳納殘保金的時候是否把小李作為2019年的在職職工呢?
要把小李作為一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來計算殘保金。
在上述公式中,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算上年度的在職職工的平均人數。比如公司1—4月在職人數是20人,5—7月是25人,8—10月是23人,11—12月是26人,那么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20×4+25×3+23×3+26×2)÷12=23人,小李已經被算進這23人里了。
擴展:季節性用工要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公司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不計入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4. 離職當月是否要為小李繳納社保?
要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當月做社保減員,部分地區當月減員次月生效,當月費用仍需繳納,所以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當月也該為其繳納社保。具體規定還以當地官方政策為準。
離職人員的申報問題
小李離職后,會計小王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怎么處理他的信息呢?
1. 在“人員信息采集”界面找到小李;
如果有多人離職的,可以點開“展開查詢條件”來搜索查找。
2. 找到小李的名字并點擊,在彈出的人員信息編輯界面中,把右上角的“人員狀態”改為“非正常”,右下角選擇小李的離職日期,然后點擊“保存”;
有人問過小編“我把離職員工的信息刪掉啦,下個月申報應該不會出現他的信息了吧”之類的問題,注意,不能把離職人員的信息刪掉,要通過在系統上修改信息使此人顯示為離職狀態!非正常表示小李從公司離職了。
也有粉絲問過,我把離職員工的人員狀態已做“非正常”,稅務局說身份信息不通過,但我的電腦上提示已通過,這是怎么回事啊?
這種情況一般是存在對比不符,大家可以查詢是否存在納稅人的信息填錯等情況,如果沒有錯誤,再與稅務溝通處理。
3. 保存離職信息后,點擊界面上的“報送”和“獲取反饋”。
如果會計小王誤操作,把小張錯看成小李了,只需要在人員信息采集模塊下把小張的人員狀態改回正常,把任職受雇從業類型改為雇員,刪除離職時間,保存;也可以重新將員工小張重新添加并報送。
作者:lolo 財會人俱樂部原創首發
初級會計考后審核時離職了的考生,若需要出具工作證明,可以咨詢離職前的工作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并加蓋公章;若離職前的工作單位無法出具證明的,考生也可以咨詢所屬地區的財政局或考試管理機構,了解是否可以由所屬考區的居委會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不同的地區具體處理辦法不一樣,具體情況還需考生自行咨詢當地財政局。
1、考后資格審核地區報名流程
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生成報名注冊號→網上交費→報名結束。(考后資格審核的地區,考試結束之后需資格審核才能領取合格證)
2、現場審核地區報名流程
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生成報名注冊號→打印報名注冊表→到報名點審核、驗證→領取報名回執表→網上交費→報名結束。
3、系統自動審核地區報名流程
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生成報名注冊號→網上交費→報名結束。
具體以當地會計管理機構規定為準。
需要單位蓋章的只有報名信息表,網上報考結束后即打印報名信息表(報名信息表只在報考期開放打印),若考生提前打出來蓋章收好的話,那什么問題都沒有了。
如果是考初級前已經審核完了,那就影響不大,如果還沒進行審核準備換工作的話,需要先把會計信息變更為最新單位名稱,這樣領取證書不會受到影響。
如果考生所在單位可以正常提供相關報名材料,則與單位相關負責人溝通并提前準備好相關資料,審核時根據當地具體政策要求攜帶即可。
如果考生遇到所在單位暫時無法提供相關報名材料,或考生報名后離職等情況,在工作不穩定的狀態下,報名信息中工作單位處不填寫內容,審核時也就無需準備相關資料。
想要追求詩和遠方,但在瀟灑告別原單位的時候,別忘了還有社保這回事!
第一,核實社保停保時間
記得向原單位核實社保交到了哪個月份,也可進入廈門稅務微信公眾號,點擊“社保服務”,然后點擊“社保繳費及查詢”進行自助查詢。
第二,當月離職當月入職
如果在離職當月即入職新單位,聯系新單位進行社保參保登記即可,這樣社保即能連續。
第三,離職之后暫不入職
如果離職后還沒打算好入職新單位,那么可以先以獨立個人身份在稅務部門辦理參保,等接到新部門入職通知后,把獨立個人社保辦理停保,然后在新單位進行參保登記,這樣在空檔期也可以享受到社保待遇。
獨立個人社保的參停保,可通過廈門稅微信公眾號進入“掌上辦稅廳”,隨后進入“自然人入口”,點擊下方“個人參保”或“個人停保”進行業務辦理即可。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出納移交職員與接受職員需要辦清交接手續;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交接要求進行財產清算,核對相關賬項。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出納離職交接需要注意什么?
出納移交職員與接受職員需要辦清交接手續;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交接要求進行財產清算,核對相關賬項。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移交清冊必須包括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冊頁數、份數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移交清冊一般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并存檔一份。
出納交接資料有什么?
出納的交接資料包括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出納賬簿,指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現金或現鈔、金銀珠寶及其他貴重物品;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債券、商業匯票、股權證書等;支票簿;收款收據;相關印章含現金收訖印章、現金付訖印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和合同章等;相關發票如空白發票、已用或作廢發票存根聯及作廢發票其他聯等;會計文件、用品及其他會計資料,如銀行對賬單或由出納人員保管的合同、協議等。
出納離職不交接違法嗎?
出納離職不交接是違法的。《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通常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即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則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負責監交。
出納交接后發現問題由誰負責?
出納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時期內發生的,移交人員應對這部分會計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負責,即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沒有發現接受的會計資料在真實性與完整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現仍然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給他人而推卸責任。
身為企業會計人員,離職前交接工作沒做好究竟會有什么后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會計離職前必須做好交接工作,否則,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案例引入:
張曉是一名出納會計,一個月前從A公司離職,由于個人因素,離職手續辦得匆忙,移交賬務時,只是大致核對了一下。但最近,A公司發現賬目上少了一筆錢,并將責任推到張曉身上,要求其進行賠償。但張曉自己認為既然已經離職,何來責任之談?
根據《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二十五條也規定:“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因此,案例當中張曉作為A公司的會計人員,在離職前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若是對之前賬務交接不準確完整的,應對之前賬目負責。
會計離職交接工作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日常的賬務處理
會計人員離職前,需要向接管人員移交自己經手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匯算清繳表等紙質版和電子版資料,應在交接表上做好說明,并簽字。
2、發票相關事項
無論是自己開出去的,還是收回來的,是裝訂成冊的,還是零散發票,會計人員離職前都應在交接表上注明發票的具體信息。
3、稅務信息變更
會計離職如何變更辦稅人員信息?會計人員離職前,務必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財務負責人或辦稅人的信息變更,避免走后還要背鍋。
4、監交人員的重要性
會計人員離職前交接工作,做好交接單后,必須要有第三人在場,作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核對所有的資料后,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離職員工由于工資多發而將工資退回原單位的,對于退回的工資,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具體如何做會計分錄?
離職人員退回工資如何做賬?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同時做之前計提工資的沖銷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勞務成本等科目
離職補償金會計分錄
一般來說,離職補償金應該計入管理費用-工資列支。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計提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用分錄
借:管理費用-公司經費-工資
管理費用-董事會費-工資
制造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五險一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工資數)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發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代扣代繳金額)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金額)
3、實際交納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發放工資用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工資所得個人所得稅(實發生額)
銀行存款(實發生額)
庫存現金(實發生額)
金三銀四正是跳槽的旺季,有的人因為目前公司待遇不好而辭職;有的人覺得未來發展沒有前景而辭職。那么會計辭職理由通常都有哪些呢?離職需要做哪些準備?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最近在辦公室聽到一個同事說,她的朋友離職了。
細問之下,原來是因為她的朋友所在的公司附近沒有好吃的,喜歡的店也不在外賣配送范圍內,她不得不每天早上一大早起床做便當帶到公司吃,一段時間之后,實在是受不了要每天早起,所以辭職了。
實在太理解這位朋友的心情了,畢竟方圓一公里之內沒有好吃的,跟要了吃貨的命有什么區別!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開始工作以來,也聽說過各種各樣的辭職理由,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
腸胃不好,消化不了老板畫的大餅。
哈哈哈哈哈,沒遇到過給你畫大餅的老板,不足以談職場人生!
老板問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理想是不上班,所以我辭職了。
我們上班就是為了掙錢,真的求求老板們別再跟我們談理想了!
真事,前兩年聽說隔壁部門的男同事,去了道教拜師,所以辭職了。
工作不一定能讓人暴富,但可能會令人看破世俗......
老板沒給我能夠找對象的錢,還拖垮了我用來找對象的身體,更重要的是,辦公室里沒有適合搞對象的同事!
我沒有對象,怎么想都是老板的錯!
本來只是想回家過個年,好好休息一個禮拜,沒想到搶不到回程的票,不能按時上班,干脆辭職了。
春運搶不到票的痛苦,經歷過的人都懂!
最近吃太多,太胖了穿不上公司的正裝。
大概所有職場人的愿望里都是一樣的:讓我只漲薪不長肉吧,求求了!
我家的貓快生了,要休個“產假”,保她們母子平安。
養貓一時爽,一直養貓一直爽!
小會聽到以上的辭職理由的時候,覺得大家都太皮了!
不過細想之下,雖然這些辭職理由看似奇葩,但真實的情況,可能遠比表面上的輕描淡寫要復雜得多。
在知乎上,“什么情況下你會毫不猶豫地辭職”這個話題的關注人數高達7.9萬,同樣是辭職,但原因卻反映了真實的職場百態。如果不是因為忍無可忍,我想很多人還是不會輕易離職的。
所以在這里建議大家,辭職前還是要深思熟慮一下。例如辭職的理由是什么,是對工作環境不滿意,還是遇到了職業瓶頸?到了新公司之后,這些問題該如何避免?辭職對于自己的生活影響大不大?
從多個角度對自己的情況進行分析,權衡利弊之后再做決定。畢竟大多數人辭職都是為了更好的生活,所以考慮周全也是對自己的一種負責。
如果一定要辭職,在辭職前盡量預留一些時間來做辭職前的準備。
1. 找好下家之后再辭職
雖然這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但還是要說一下。原因很簡單,在職時找工作,如果一時沒有條件比較合適的公司,你也可以留在原來的公司繼續工作。而裸辭后,一部分人可能會因為房租、生活費等經濟壓力,不得不將就接受沒那么滿意的工作,這樣可能就會違背了當初離職時,想去更好的公司的初衷了。
2. 做好職業規劃
如果你已經有了辭職的打算,那么對于下一份新工作,大體上也是有一定的方向的。因此可以在離職前,有目標有計劃地去提升自己,讓自己在面試時更有籌碼,同時也能更快地適應新工作。
3.注意社保繳納問題
很多城市的福利待遇是以連續繳納當地社保為前提才能享受的,尤其是一線城市,一旦斷繳,繳納社保連續期限就得重新計算了。
很多公司都會在每個月的15號-20號左右繳納社保,如果打算辭職后就繼續找新工作,那么,建議在當月的15號之后離職,并在下個月15號之前辦理好新公司的入職手續,以便讓社保可以連續繳納。不過以上的時間點只是參考,具體還是要大家咨詢所在公司的社保繳納時間。
如果辭職后不打算馬上工作,而是休息一段時間,那就可以自行到社保中心自己繳納。
辭職需要考慮的事情有很多,以上只是其中的幾點,雖然現在的工作機遇很多,想找到新工作也不難,但是大家在辭職之前,還是要考慮清楚辭職會對自己未來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什么樣的影響,盡量做好準備,降低自己的損失。
4.注意做好離職交接 會計離職要交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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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雖不如勞動合同經常被提及,但如果開具錯誤,很容易導致法律賠償問題,所以今天就和大家來聊一聊開具離職證明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不開具離職證明有哪些風險?離職證明應該怎么開?
舉個栗子:
2011年4月,季某入職某科技公司從事采購工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
2013年8月14日,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同年10月底,該公司為季某出具離職證明。季某認為某科技公司未及時向其出具離職證明,導致其失去了就職高薪職位的機會,雙方因賠償問題產生爭議。
經法院判決,以季某離職前的收入水平,科技公司賠償季某11000元。
若公司因未及時開具離職證明,造成員工損失,法院可判決公司依法支付賠償金。
所以,勞動合同的終止并不是員工離職的完結,HR一定要依法、及時為離職員工辦理好離職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那么,不開具離職證明有什么后果,而開具離職證明又應該注意哪些細節呢?
二、不開離職證明會有哪些風險?
離職證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一項附隨義務:不屬于合同內容,但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必須履行。
對公司而言,離職證明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終結勞動關系的明確證據,是對其他用人單位和社會的公示。
對離職員工而言,離職證明是轉移社保和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證明和必要材料。若因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造成離職員工損失的,勞動者有權要求公司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離職員工不配合工作交接,公司也必須為其開具離職證明。那有的會計能會問,這樣不是讓公司吃虧了嗎?
其實不然:
遇到惡意不交接工作(需有證據證明)卻要求公司強制開具離職證明的,可在其離職證明中注明:“該員工尚未與本單位完成工作交接”
為防范有不辭而別的員工,HR應在公司規章中寫明:勞動者在離職時,可隨時到人事部門領取離職證明。如果離職員工主張公司未為其開具離職證明,那么他必須先舉證自己曾到過人事部門要求領取離職證明。
總之:
員工離職時,一定要為其開具離職證明,避免法律風險;
員工離職15內,必須為其辦理社保轉移;
員工不交接工作也必須為其開離職證明,出具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的前提條件。但可以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前拒付經濟補償金。
三、離職證明如何開具?
離職證明雖然只是一個小材料,但是其中也包含了必備項和可備項。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
離職證明必須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離職證明必須注明以上法律條例中注明的必備項,同時還應寫明開具證明的具體日期,并加蓋公司公章。
除此之外,離職證明也可作為產生勞資糾紛時的重要憑證。基于其用途,離職證明還應該包含一些可備項:
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入職日期、離職日期,所在部門、擔任職務及其他競業協議需交代的事項。
開具離職證明時,還應注意一些細節:
1.工作年限或在職時間不能隨意填寫
有時候勞動者基于增加工作經驗或其他原因的考慮,要求單位多寫在職時間或工作年限,此后卻因各種原因導致爭議,從而對單位不利。
2.不能按照勞動者意愿隨意填寫離職原因
根據立法規定,離職原因并不是必要項,可寫可不寫,但千萬不能按照勞動者的意愿隨意填寫,否則,有法律風險。
3.若員工嚴重違紀被辭退,可不開具離職證明
如果員工是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公司可為其開具開除證明書,而非離職證明。
4.離職證明最好一式兩份
離職證明是一段勞動關系結束的憑證,也是這份工作經歷的憑證,所以離職證明最好開2聯,公司留存一份,員工留存一份。
并且為了離職證明的權威性,防止他人冒用公司公章,在公司存根、員工留存的兩聯離職證明間可蓋騎縫章。
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是工作的完結,離職證明中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細節。希望各位一定要謹記以上細節,站好每一班崗!
本文轉自薪人薪事企小薪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合同時,勞動者按規定可取得一定的經濟補償。企業支付的離職補償金,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經濟補償金如何做賬?
1、企業辭退計劃預期在其確認的年度報告期間期末后12個月內完全支付的,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支付辭退福利款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2、企業實質性辭退工作在一年內實施完畢但補償款項超過一年支付的,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后的金額計量應計入當期損益,該金額與實際支付的辭退福利金額之差,作為未融資費用計入“財務費用”科目,分錄為:
確認因辭退福利產生的預計負債時:
借:管理費用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各期支付辭退福利款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同時,折現后的金額: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本科目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給予職工的經濟補償,即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所指的辭退福利;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員工離職,可以取得相應的離職補償金。那么離職補償金如何做賬務處理?
員工離職補償金分錄
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離職補償金會計分錄
(1)進行計提時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2)實際支付時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3)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離職補償金發放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意思?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具體包括: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歸為此類)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每年年底,公司都會出現員工陸續離職現象。對于財會人而言,年底離職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來我們來聊聊財會人年底離職的一些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1:切忌盲目選擇,看看自己經驗是否足夠
對于財會人而言,工作經驗及工作能力非常重要。如果沒有一定工作經驗,并且工作能力不咋地,你憑什么認為自己能夠找到更好的工作?又憑什么認為之后個人具備更強的職場競爭力?所以如果財會人年底打算離職,一定要考慮清楚,自己目前工作經驗是否配得上豐富一詞?能力上是否有優勢?一定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慎重考慮。因為盲目的選擇,只會讓你之后后悔不已!
只有實力夠強大的前提下,之后找工作的過程中,你才更有主動權!
注意事項2:明確工作要求,是否有發展空間
當財會人選擇年底離職時,你要知道:接下來你會面臨新的工作選擇,如果你要到這家公司工作,你期望公司給到你的薪資是多少?有哪些福利?工作強度能接受多大程度?是否有發展空間?這些問題,自己首先要明確。如果自己心里沒譜,沒做好周全考慮,還想要找到一份自己滿意的工作,簡直就像笑話。
自己要明確心中所想,有了更深的設想,你才能更堅定自己往后要走什么樣的道路。
注意事項3:確定跳槽的公司是否合適自己,合心意很重要
財會人跳槽如果過于頻繁,往往不利于之后的職業發展。并且對找工作也會有所影響。HR一看到你一年就換了四五份工作,往往會對個人能力及忠誠度產生懷疑。所以,財會人跳槽之前,一定要先了解跳槽的公司是否真的合適自己。可以從公司經營方式、發展前景、工作環境等考察。
你要記住:只有合心意的公司,工作才能更有拼勁,更有沖勁!如果只是一時沖動選擇了它,最后發現看公司啥啥啥都不喜歡。這對于個人未來發展無疑弊大于利。
注意事項4:做出決定后,堅定心意往前走
財會人跳槽通常會犯猶豫不決的毛病。但一味糾結,只會讓自己心情更加糟糕,更加迷茫。如果你下定了決定,就要堅定自己的心意。想好了未來如何走才是自己想要的,就繼續努力向前,為自己開辟更寬廣的發展道路!
2020年也即將要到來了,財會人若是想離職,以上這些事項一定要注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