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教育
從事會計工作人員都需要參加繼續教育,《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第十二、十三條指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分的三分之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參加高級會計師考試,通過考試,折算為9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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