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享有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債權轉讓是債的關系主體變更的一種形式,它是在不改變債的內容的情況下,通過協議將債的關系中的債權人進行變更。
債權轉讓是指不改變債權的內容,由債權人通過合同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債權人既可以將債權全部轉讓,也可以將債權部分轉讓。債權全部轉讓的,第三人作為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即讓與人的地位,成為新的債權人;債權部分轉讓的,第三人作為受讓人,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受讓人與讓與人按份享有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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