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最新政策,明確取消24張申報表,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行財產行為稅各稅種合并申報!
近日,多地稅務局發布《關于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的公告》,公告明確,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行財產行為稅各稅種合并申報,實現多稅種“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解決了財產行為稅原有分稅種納稅申報入口多、表單多、數據重復采集、錯報、漏報等問題,進一步減輕了企業辦稅負擔,提高辦稅質效。這個政策是全國范圍內的,很多地區稅務局都已經發布公告了,比如:為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切實減輕企業申報負擔,按照《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48號)要求,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決定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12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二、調整資源稅和印花稅納稅期限,資源稅和印花稅實行按季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計征的,納稅人應當于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三、本公告第一條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不再使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7號)發布的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煙葉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9號)發布的煙葉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號)發布的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0號)發布的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2號)發布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4號)發布的資源稅納稅申報表。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關于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7號
為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切實減輕企業申報負擔,按照《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48號)要求,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決定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12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二、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期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資源稅的納稅人,實行按季申報繳稅,納稅人應于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三、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2018年第7號)發布的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煙葉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2018年第39號)發布的煙葉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5號)發布的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30號)發布的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的公告》(2019年第32號)發布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2020年第14號)發布的資源稅納稅申報表,不再使用。特此公告。 附件:1.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doc
2.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doc
為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切實減輕企業申報負擔,按照《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于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稅總發〔2020〕48號)要求,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決定實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納稅申報,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12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中一個或多個稅種時,使用《財產和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二、納稅申報時,各稅統一采用《財產行為稅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新申報表”)。新申報表由一張主表和一張減免稅附表組成,主表為納稅情況,附表為申報享受的各類減免稅情況。納稅申報前,需先維護稅源信息。稅源信息沒有變化的,確認無變化后直接進行納稅申報;稅源信息有變化的,通過填報《稅源明細表》進行數據更新維護后再進行納稅申報。不同納稅期限的財產和行為稅各稅種可以合并申報。(https://etax.chongqing.chinatax.gov.cn/)或市內各辦稅服務廳申報窗口進行綜合申報。四、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不再使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7號)發布的環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煙葉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9號)發布的煙葉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征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號)發布的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0號)發布的耕地占用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2號)發布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稅征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4號)發布的資源稅納稅申報表。
附:12月征期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