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的房產了!”這種文章看上去就像聳人聽聞的謠言,實際上還真不一定,今天就跟您說一下五種子女不能繼承的財產。
這5種財產不能被繼承
親生子女也不行
第一種情況,被繼承人與他人共有的財產中,屬于他人的部分
什么意思?就是財產表面上看來是屬于被繼承人的,實際上被繼承人并不擁有全部的所有權,最常見的情況是夫妻共有財產。
老張夫婦有兩個兒子,夫婦倆婚后買了一套房子,登記在老張名下,老伴去世后老張和小兒子一起住著。現在老張也去世了,留下一份遺囑寫明房子歸小兒子。
那是不是大兒子就分不到房了?不是,大兒子還能分到1/6的房產。為啥啊,我給您看張圖您就明白了
您看,實際上老張的太太也有1/2房子的所有權,如果老張的太太去世前沒立遺囑,那按照法律規定,老張的太太手里1/2的房產會由老張、大兒子和小兒子平分。分配結果就是,老張占2/3產權,大兒子和小兒子各占1/6產權。而老張的遺囑只能決定這房子2/3的產權歸屬。網上說獨生子女有可能不能繼承自己的房子,也是這個道理。怎么解決這些問題?簡單,立個遺囑說明白就行了。
先說農村宅基地,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這塊兒土地是歸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所以,宅基地不能算個人的遺產。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是個人財產,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而且就算兒女的離開農村轉成城市戶口也能繼承。
再說公有住房,個人對公有住房只享有使用權,而它的產權歸國家或單位所有,因此不屬于個人遺產。不過,如果公房“房改”后轉為產權房,就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了。
比如人身權、知識產權 。老張寫了一部暢銷書,每年都有可觀的版權收入,老張去世后,獨生子小張作為繼承人,仍然可以享有版權收入,但是老張作為作者在這部作品上的署名權、 包括修改作品的權利等,小張都不能繼承。因為這份財產一般是在被繼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獲得,是對死者近親屬的經濟補助和精神撫慰。注意了!這是給死者近親屬的,因此不屬于死者的遺產,不能被繼承。
保險金是否可以做為遺產被繼承,看情況。一般來說,如果保險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險人死亡后,保險金應該屬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險人的遺產,當然特殊情況除外。上述5種中,爭議比較大的的是第2種中的宅基地,其實之前稅政君就寫過相關的文章,告訴大家哪6種宅基地不再屬于自己,提醒大家別不小心“弄丟”了宅基地!
這6種宅基地不再屬于自己
子女無法繼承
子女與父母已經分戶,且有自己宅基地的就無法再繼承父輩宅基地了。
小劉和妻子結婚后和父母分戶了,費盡千辛萬苦申請了一塊自己的宅基地,小兩口激動萬分,合計著將來再把父母的宅基地繼承過來,干一番大事業。
他能如愿嗎?
原則上分戶了,就意味著變成了“兩家人”,雖然血緣上是親人,但是如果再允許子女繼承父輩的宅基地,那子女就擁有了兩塊宅基地,違反一戶一宅的原則,所以是不能繼承的。
創業青年小胡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蓋了座廠房,想做一點農產品加工的生意來增加收入。
宅基地是讓村民建房居住的,小胡這種做法就屬于擅自改變了土地的性質,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這樣的宅基地自然就是違法宅基地。
如果宅基地是父輩的,原則上子女是無法繼承的。阿萍一家在城里買了房,戶口也遷到了城里,父母還住在老家。放假的時候阿萍會回到老家休息,享受鄉村的愜意,她覺得這樣的生活十分美好。可這種生活也不是永久的。
大家都知道,能享受宅基地權益的基礎就是本村集體成員,如果喪失了村集體成員身份,那么自然無法再繼續享受宅基地權益了。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繼承,等房屋自然毀損,滅失之后,不可翻新,村集體可以收回宅基地。杜爺爺是位鰥寡老人,一直由村里供養,最近他得了重病,不知道從哪兒來了一個自稱老人遠房親戚的人,說愿意照顧老人直到百年,并表明希望繼承杜爺爺的宅基地。五保戶,就是無兒無女,由村集體供養的成員,他們去世之后,宅基地是被直接收回的,無所謂繼承問題。況且這個遠房親戚,動機不純。李剛的父親最近去世了,身為兒子,李剛繼承了父親的120平方米宅基地。
但在辦理繼承手續時,卻被告知只能繼承100平方米多一點,因為另外的部分屬于私自擴大的。
在農村,對宅基地的面積有嚴格的限制,很多人擴大了自家的宅基地面積,私自擴大的部分,也就是超出了規定面積標準以外的部分,無法被繼承。
甚至有專家建議,超出面積的宅基地要征稅,或者收歸村集體。小伙張某一家人都在城里打工謀生,天有不測風云,張某在城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為這個事全家人都在忙活。
待塵埃落定,一家人回到老家時,卻被告知宅基地要被收回了。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申請下來宅基地,卻長期閑置未使用的,村集體有權利收回,這個長期閑置指的是閑置超過兩年以上。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依據我國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所有權是集體的,使用權是房屋所有人的。
也就是說前文我們所說的宅基地繼承,實際上說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
就算繼承,也只是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