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付支出會計分錄主要涉及十種情形,具體如下:
1、已結案賠款支出的核算。保險賠款清楚并能及時結案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賠付支出
貸:銀行存款
2、預付賠款的核算。由于賠案較復雜,無法及時確定賠款金額,可按照預估損失的一定比例預付一定賠償的方法,損失核定后再補差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預付賠款
貸:銀行存款
補付剩余賠款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賠付支出
貸:預付賠款
銀行存款
3、理賠費用的核算。保險人根據實際發生的理賠費用金額,記入“賠付支出”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賠付支出
貸:銀行存款
4、應付賠付款的核算。應付賠付款是指公司應付未付給保戶的賠款。確定應付賠付款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賠付支出
貸:應付賠付款
支付應付賠付款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賠付款
貸:銀行存款
5、發生保險金給付時,借記“賠付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賠付款”等科目。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賠付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賠付款)
6、若在保險金給付時貸款本息未還清的情況下,做以下分錄:
借:賠付支出
貸:保戶質押貸款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或應付賠付款)
7、若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寬限期內發生保險金給付,分錄如下:
借:賠付支出
貸:保費收入(或應收保費)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或應付賠付款)
8、若在保險金給付時,有保險公司自動墊繳保費,分錄如下:
借:賠付支出
貸:墊繳保費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或應付賠付款)
9、若在保險金給付時保戶預交保費,應將其退還給保戶,分錄如下:
借:賠付支出
預收保費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賠付款)
10、期末將“賠付支出”科目的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時,分錄如下:
借:本年利潤
貸:賠付支出
賠付支出科目核算什么內容
賠付支出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支付的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和再保險合同賠付款項。企業(保險)可以單獨設置“賠款支出”、“滿期給付”、“年金給付”、“死傷醫療給付”、“分保賠付支出”等科目,可按保險合同和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賠付支出屬于損益類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攤回賠付支出會計分錄主要涉及三種情形,具體如下:
1、在再保險業務中,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確認支付賠款金額的當期,做以下分錄: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攤回賠付支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再保險分出人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應做以下分錄:
借:攤回賠付支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分保賬款
3、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科目
期末,原保險人將損益類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分出保費”科目,同時借記“攤回分保費用”“攤回賠付支出”“攤回未決賠款準備金”“攤回壽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損益類科目應無余額。
借:本年利潤
貸:分出保費
同時:
借:攤回賠付支出/攤回未決賠款準備金等
貸:本年利潤
攤回賠付支出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攤回賠付支出”會計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損益類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處理,最終應當無余額。
攤回賠付支出是指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攤回賠付支出科目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企業(再保險分出人)也可以單獨設置“攤回賠款支出”、“攤回年金給付”、“攤回滿期給付”、“攤回死傷醫療給付”等科目,該科目可按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工傷賠付款指的是員工在工作期間因事故導致傷殘,向企業報銷的工傷賠償款,會計人員一般將工傷賠付款計入管理費用、銀行存款等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工傷賠付款的會計分錄
支付時:
借:其它應收款——保險公司
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賠付支出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賠付支出”會計科目,屬于損益類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賠付支出是指保險公司支付的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和再保險合同賠付款項。
上述原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對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合同。
上述再保險合同又稱為分保合同或第二次保險合。再保險也被稱為“分保”。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賠付支出包括內容
賠款支出的內容包括直接賠款、直接理賠費和間接理賠費。
直接賠款是指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支付給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賠款。直接理賠費用,是指直接發生于具體賠案的相關費用,包括專家費、律師與訴訟費、損失檢驗費以及其他直接費用。間接理賠費用,是指除直接理賠費用之外的其他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理賠勘查費、通賠代理費用等。理賠勘查費是指保險事故勘查理賠過程中發生的與保險事故勘查定損直接有關但不能準確分清到賠案的相關費用,包括差旅費、調查取證費以及相關理賠人員薪酬等。通賠代理費用是指公司系統內部各分支機構之間互相代理理賠處理,根據內部清算所產生的代理費用。
直接賠款應在實際支付賠款時確認,并直接計入相關險種的成本;直接理賠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直接計入相關險種的賠款支出;間接理賠費用按照當期理賠案件數目或其他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相關險種的賠款支出。代位追償款、收回錯賠騙賠款及損余物資折價應沖減賠款支出。
賠付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的當期,借記“賠付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2、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應當確認的代位追償款,借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收代位追償款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計提壞賬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壞賬準備。
3、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應按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損余物資”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處置損余物資,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損余物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損余物資”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計提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跌價準備。
4、再保險接受人收到分保業務賬單的當期,應按賬單標明的分保賠付款項金額,借記“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如今,多數企業都會為員工提供五險一金的福利,如果員工在上班期間受傷,則可以申請相應的理賠。對于工傷賠付款,該如何做賬?
工傷賠付的賬務處理
一、如果企業為員工繳納保險,會計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為員工墊付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如果是保險公司墊付的醫藥費:
假如全額支付: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保險公司承擔一部分,企業承擔一部分時: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或應付職工薪酬(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二、如果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保險,會計處理如下:
全額報銷工人的藥費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工傷認定的基本條件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工傷認定的對象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
審查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應主要掌握以下標準:
①是用人單位是否為依法核準登記的各類企業或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②是職工是否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
攤回賠付支出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攤回賠付支出”會計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損益類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處理,最終應當無余額。
攤回賠付支出是指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再保險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1、攤回賠付支出科目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企業(再保險分出人)也可以單獨設置“攤回賠款支出”、“攤回年金給付”、“攤回滿期給付”、“攤回死傷醫療給付”等科目。
2、攤回賠付支出科目可按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1、企業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確認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2、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賠付成本的調整金額,借記或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或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
3、對于超額賠款再保險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的,應按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企業在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的情況下,如果員工在上班期間受傷或者需要賠償,則保險公司應按規定理賠。對于工傷賠付款,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工傷賠付的會計分錄
一、如果企業為員工繳納保險,會計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為員工墊付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如果是保險公司墊付的藥費時:
假如全額支付: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保險公司承擔一部分,企業承擔一部分時: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或應付職工薪酬(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二、如果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保險:
全額報銷工人的藥費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支付員工工傷醫療費的會計分錄
企業承擔的費用: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支付給員工醫療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受到了小伙伴問起了賠付支出的問題,稱自己不清楚賠付支出如何做賬務處理,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吧。
賠付支出是什么?
賠付支出主要指核算企業(保險)支付的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和再保險合同賠付款項。企業(保險)可以單獨設置“賠款支出”、“滿期給付”、“年金給付”、“死傷醫療給付”、“分保賠付支出”等科目。可按保險合同和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賠付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的當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二)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應當確認的代位追償款,借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收代位追償款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計提壞賬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壞賬準備。
(三)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應按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損余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處置損余物資,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損余物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損余物資”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計提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跌價準備。
(四)再保險接受人收到分保業務賬單的當期,應按賬單標明的分保賠付款項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工傷的員工取得的工傷賠償款,如果是公司賠付給員工而不是社保賠付給員工的,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未繳納工傷保險,按照工傷賠付比例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一般情況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因此,單位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是單位的義務,具有強制性。
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0號)規定,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本通知第一條所稱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同時,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會計也細分為很多行業,那么與工程業相關的會計知識點你了解多少呢?如果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首先我們要先來了解,工程會計做賬的基本流程
1、憑證制單
2、憑證審核
3、記賬
4、對賬
5、其他系統結賬
6、總賬系統結賬
工程會計相關的會計分錄
1、在支付社會保險費時
借:管理費用一一員工保險(公司繳納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一一員工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借:內部往來--XX分公司(按全額)
貸:銀行存款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按未扣除社保費金額)
貸:其他應收款一一員工保險(個人繳納部分)
3、開具工程價款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一一建設單位
借:預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收入一一各項目
貸:應交稅費一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購進工程需要的材料時
借:工程物資
借:應交稅費一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5、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稅金(銷項-進項)
貸:銀行存款
這里要注意的是,全面營改增后,建筑業增值稅稅率為11%,征收率3%
固定資產的結賬的流程是什么
1、收到購進單據
2、在固定資產系統中進行日常處理
3、資產增加
4、固定資產卡片
5、在固定資產系統中生成憑證
6、月末計提折舊
7、與總賬系統核對無誤
8、對固定資產系統進行結賬
固定資產的相關會計分錄
1、固定資產增加時
借:固定資產——各部門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一一折舊費(管理部門用)
借:工程施工一一項目部(生產用、項目部管理用)
貸:累計折舊
以上就是工程會計相關的會計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如果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后,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那么銀行收到的保險賠付款如何做賬?
銀行收到的保險賠付款會計分錄
保險賠償是保險標的發生損失后,保險人給予被保險人的賠償。
一、如果你的公司為員工投保,賬務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向職工墊付醫藥費的情況下所做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庫存現費(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的情況下所做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的情況,所做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或應付職工薪酬費(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二、如果你單位沒上保險,全額報銷工人的藥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企業收到保險公司賠款會計分錄
1、公司支付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費
2、計提保險公司賠款的情況下所做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3、收到保險公司賠款的情況下所做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費(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公司在與對方進行工程合作時,都會簽訂合同,其中會標明工程時間和費用、責任等問題,任意一方出現違約的情況時,需要支付相應的賠償費用,對于工程賠償款,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工程賠償款的會計分錄
1、沒收到錢,先確認罰款收入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實際收到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2、收到錢,直接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換句話就是不在企業營業執照規定范圍內的,與企業正常業務無直接關系的收入。是貸方科目,在利潤表中體現,但并不影響企業營業利潤。
工傷賠償款賬務處理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向職工墊付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管理費用指的是,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等。
企業建造固定資產過程中領用的建筑材料等工程物資,一般設置工程物資、應交稅費等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工程物資的會計分錄
1.外購工程物資時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領用工程物資時
借:在建工程(不含增值稅)
貸:工程物資
3、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是什么?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
在建工程是什么?
在建工程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應交稅費是什么?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工程結算是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根據合同或者已完成的工程量,從而辦理工程價清算的經濟文件,對于工程結算一般可以通過工程施工科目核算,有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工程結算的會計分錄
(1)登記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貸:應付工資/庫存商品/原材料等
(2)登記已結算的工程價款
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
(3)登記已收的工程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4)登記確認的收入、費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主營業務成本
貸:主營業務收入
(5)工程完工時,將“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額與“工程結算”科目的余額對沖
借:工程結算
貸: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是什么?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裝企業歸集核算工程成本的會計核算專用科目,是根據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
什么是工程結算?
工程結算是工程項目承包中的一項重要的工作,是指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根據雙方簽訂合同(含補充協議)進行的工程合同價款結算。工程結算科目為建造承包商專用的會計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本科目應當按照建造合同進行明細核算。企業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應結算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合同完工時,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