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住宅小區,因有一定數量的經濟適用房,取得了財政部門的補助資金,致使向客戶出售的價格低于成本價。該補助資金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的規定,貴公司收到的財政補助資金如果和所銷售的經濟適用房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否則,不征收增值稅。
相關政策:《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七、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本公告實施前,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繼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3號)執行;已經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可以按現行紅字發票管理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將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從銷售額中扣減。
高新技術企業在政府鼓勵行業的范圍之內,其由于技術過硬,所開發的產品也具備了較高技術含量。因此常常收到來自政府的財政補貼。那么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貼該如何做會計處理呢?怎么做賬?下面快跟著會計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貼如何做會計處理?怎么做賬?
1、國家投資,應當將其作為權益計入。且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者股本。稅務處理和會計處理是一樣的,不計入到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2、本金在資金使用后被要求返還,會計處理的時候,應當將其作為負債在借款或者其他應付款中計入。稅務處理和會計處理一樣,其在企業當年收入總額中是不計入的。
3、企業所取得的其他財政性資金(除了上述兩種情況之外),在做賬的時候,應當將其作為損益,按照原來規定在補貼收入中計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相關規定可得,應當在遞延收益/當期營業外收入中計入。
相關知識延伸:
參考文件:《關于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
根據相關規定可得:
1、對于企業所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了國家投資和使用后,對本金要求歸還的情況外),都應當在企業當年收入總額中計入。
2、企業取得的財政性資金,若是滿足專項用途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及經國務院批準的條件,那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可以從收入總額中進行減除,即,作為不征稅收入。
財政補貼含義:
財政補貼也就是國家對指定事項向企業或者個人所提供的一種補貼。由財政對專項基金進行安排,其目的是實現特定的政治經濟目標。比如價格補貼、職工生活補貼及虧損補貼等現行財政補貼。
收到財政補助資金的會計分錄怎么做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也是會計實務操作中必須掌握的內容。企業收到財政補助資金一般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本文就針對收到財政補助資金的會計分錄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收到財政補助資金的會計分錄
1、收到的政府補助用于企業以發生費用,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收到的政府補助用于長期資產(如購買固定資產)屬于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分攤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國企收到財政補助專項資金會計分錄怎么做?
1、實際收到專項撥款,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2、撥款項目完成,形成各項資產的部分,按實際成本:
借:固定資產(或其它相關科目)
貸:有關科目
同時:
借:專項應付款
貸:資本公積——撥款轉入
3、未形成資產需核銷的部分,經批準:
借:專項應付款
貸:有關科目
事業單位財政補助收入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政府補助收入
但是現在基本都是國庫集中支付,很少直接把款項撥付到單位的戶頭了,如果屬于這種情況,一般是使用時通過國庫支付系統申請支付到需要支付的廠商去,屬于直接支付:
借:事業支出
貸:財政補助收入
如果是通過申請采用授權支付方式,賬務處理如下:
借: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補助收入
企業收到財政補貼收入是否要交所得稅?
按照相關規定可得:
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同時規定,按照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如果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則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綜上所述,企業收到財政補貼如果符合以上條件的,則不用交納所得稅,如果不符合條件的,則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交納企業所得稅。
以上就是關于收到財政補助資金的會計分錄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財政補助資金的內容,請大家繼續關注!
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取得營業收入的,一般在期末時做結轉處理。結轉收入時,具體怎么做會計分錄?
結轉收入分錄
借:主營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結轉指的是期末結賬時將某一賬戶的余額或差額轉入另一賬戶。結轉后,轉出賬戶將沒有余額。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本年利潤:本年利潤是指企業某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或凈虧損),屬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他是由企業利潤組成內容計算確定的,是企業從公歷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計而形成的一個動態指標。本年利潤是一個匯總類賬戶。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不同活動而有所區別,如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產品銷售收入”;建筑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工程結算收入”,交通運輸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主營業務收入”;批發零售貿易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房地產經營收入”;其他行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經營(營業)收入”。企業在填報主營業務收入時,一般根據企業會計“損益表”中有關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上年累計數填寫。
主營業務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非貨幣性交易收益;出售無形資產收益;罰款凈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賬款;教育費附加返還款。
其他業務收入是什么?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其他業務活動的收入不大,發生頻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較小。
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使用權實施許可、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從事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經常發生,每筆業務金額一般較小,占收入的比重較低等特點。
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符合條件的可以取得來自政府的補貼。那么收到的這筆補貼收入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補貼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一、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由以上規定可知:企業取得的政府補貼如果符合以上3個條件,則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政府補助: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具備兩個特征:一是無償性;二是從政府直接取得的。
我國主要政府補助包括財政貼息、研究開發補貼、政策性補貼。
政府補貼收入會計分錄
一、政府補貼用于補貼商品銷售額,則視同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二、政府補貼用于資產、建筑,資產建成后隨資產使用年限進行分攤確認:
1、收到政府補助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每年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時: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3、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貼: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4、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補貼收入要繳納增值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相關規定,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收入,不在增值稅應稅收入范疇,因此不用繳納增值稅。
更多推薦: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貼會計處理
2020年12月份,我司取得一筆政府發放的財政補貼,主要用于職工培訓,請問這筆財政補貼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你公司取得的財政補貼,用于職工培訓的,由于沒有與公司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形成直接掛鉤關系,因此這筆財政補貼收入不用繳納增值稅。
政府補助主要形式包括財政補款、稅收返還、財政貼息等,當企業收到政府補助時,該如何做賬?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收到政府補助如何做賬?
1、收到政府補助時,先放于遞延收益科目,其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2、購進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每年折舊(或無形資產攤銷)時,按照折舊(攤銷)年限每年確認遞延收益。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3、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將其放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4、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能夠當期一次性確認的,其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對企業的無償撥款、稅收返還、財政貼息,以及無償給予非貨幣性資產等。政府補助的主要形式有: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
收到政府補助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的規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本公告實施前,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繼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3號)執行;已經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可以按現行紅字發票管理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將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從銷售額中扣減。
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收到稅費返還或者財政補貼款時,應將補貼收入計入什么科目核算?如何做會計分錄?
補貼收入通過什么科目核算?
新會計準則下,補貼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收入。
補貼收入屬損益類科目,期末其余額應全部轉入本年利潤。
補貼收入是指企業按規定實際收到的退還增值稅以及按銷量或工作量等和國家規定的補助定額計算并按期給予的定額補貼。
補貼收入的會計分錄
收到與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貼,將其放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收到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貼,能夠當期一次性確認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營業外收入包括哪些內容?
(1)固定資產盤盈。它指企業在財產清查盤點中發現的賬外固定資產的估計原值減去估計折舊后的凈值。(新準則中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
(2)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它指處置固定資產所獲得的處置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及該項固定資產賬面凈值與所計提的減值準備相抵差額后的余額。
(3)罰款收入。它是指對方違反國家有關行政管理法規,按照規定支付給本企業的罰款,不包括銀行的罰息。
(4)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它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時,所得價款扣除其相關稅費后的差額,大于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與所計提的減值準備相抵差額的部分。
(5)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它主要是指因債權人單位變更登記或撤銷等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6)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它是指自辦職工子弟學校的企業,在交納教育費附加后,教育部門返還給企業的所辦學校經費補貼費。
財政撥款屬于政府補助的一種形式,從政府的的角度而言,支付是無償的;而從領取款項的企業角度而言,領取財政撥款的同時,也就意味著實際收入的增加。收到財政撥款后,如何做會計分錄?
企業收到財政撥款的會計分錄
1.企業收到財政撥款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XX項目
2.實際使用專項撥款
借:專項應付款——XX項目
貸:管理費用
3.專項研究項目需要購置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XX設備
貸:銀行存款
借:專項應付款——XX項目
貸:資本公積
財政撥款是什么?
財政撥款指的是各級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財政資金。其中包括財政部門撥付給企業購建固定資產或技術改造的專項資金,鼓勵企業安置職工就業而給予的獎勵;財政部門撥付給企業的糧食定額補貼;財政部門撥付給企業的研發經費等等。
財政補貼可以被定義為一種影響相對價格結構,從而可以改變資源配置結構、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的政府無償支出。國家為了實現特定的政治經濟目標,由財政安排專項基金向國有企業或勞動者個人提供的一種資助。中國現行的財政補貼主要包括價格補貼、企業虧損補貼等。
財政撥款的局限性
(1)政府如果長期對某些經濟活動進行大量補貼,會使價格與價值產生背離,從而會削弱價格的經濟調控功能。
(2)財政補貼不利于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業績。
(3)財政撥款加劇了財政收支的矛盾,可能會使政府的財政有沉重的負擔。
企業收到的財政補貼收入,實際會計工作中,可通過設置其他收益科目、遞延收益科目進行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財政補貼收入分錄處理
如果是對已經發生費用的補助: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如果是對將來發生費用的補助: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如果這個補助是專款專用的: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遞延收益和其他收益是什么?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較,在中國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中,遞延收益應用的范圍非常有限,主要體現在租賃準則和收入準則的相關內容中。
其他收益:2017年5月10日,財政部修訂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訂新增的一個損益類會計科目,應當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項目,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在該項目中反映。該科目專門用于核算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但不宜確認收入或沖減成本費用的政府補助。
專項應付款是什么意思?
專項應付款是企業的專項資金對外發生的各種應付和暫收款項。
專項應付款是企業接受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款項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資產或增加其他負債償還的負債。
“專項應付款”賬戶用于核算企業接受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如專項用于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以及從其他來源取得的款項。在“專項應付款”賬戶下,應按專項應付款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為了反映應付、暫收專用款項的增減變動,應設置“專項應付款”賬戶組織核算。專項應付款或專項暫收款發生時貸記該賬戶,支付各項應付、暫收款時,借記該賬戶。貸方余額為專項應付款實有數。
專項應付款屬于“非流動負債”科目。
財政補貼是一種轉移性支出,現行財政補貼包括價格補貼、職工生活補貼等,補貼對象為職工。對于財政補貼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財政補貼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收到財政補貼的時候,首先要準確判斷是否與取得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財政補貼收入是什么意思?
財政補貼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直接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和通過主管部門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包括正常經費和專項資金。在我國傳統的預算體制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制度下,該資金也稱為經費,收到的該筆資金稱為撥入經費。
財政補貼收入僅包括事業單位從財政部門領取的無須單獨報賬的預算內資金。
(1)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利用非財政補助資金,如事業收入、經營收入或附屬單位繳款補助附屬單位的正常業務的資金,應作為附屬單位的上級補助收入,不能作為財政補助收入;
(2)撥入的財政補助限定專門用途且要求事業單位單獨核算并報賬時,不能作為該事業單位的財政補助收入,而應作為撥入專款;
(3)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不包括在財政補助收入中。
財政補貼收入相關會計分錄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1)將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隨著資產的使用而逐步結轉入損益;會計分錄如下:
企業在收到補助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遞延收益
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分期計入損益(按合理、系統的方法)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營業外收入
(2)將補助沖減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反映長期資產的實際取得成本。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此類補助主要是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受益期相對較短,所以通常在滿足補助所附條件時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近年來國家給予的財政補貼越來越多,對企業、職工和城鎮居民實行價格補貼、虧損補貼、生活補貼和利息補貼。那么財政補貼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財政補貼的會計分錄
1、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1)將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隨著資產的使用而逐步結轉入損益:
企業在收到補助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
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分期計入損益(按合理、系統的方法):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等
(2)將補助沖減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反映長期資產的實際取得成本。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這種補貼主要用于補償企業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受益期較短,在滿足補助所附條件時,通常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
銀行存款科目如何理解?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在會計分錄中,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
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有時會收到財政部的補貼款,可用于擴大生產或者維持經營。那么收到財政部補貼款時,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收到財政補貼款的會計分錄
政府補助金作為營業外收入,收到時做以下分錄: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借: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貸:本年利潤
用這筆支出時(如購買材料、購置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日常營業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例如,沒收包裝物押金收入、收回調入職工欠款、罰款凈收入等。
營業外收入的借貸方向
營業外收入屬于損益類的科目,當期期末余額,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期末無余額。
庫存現金是什么?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于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庫存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現金收支的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本年利潤是什么?
本年利潤是指企業某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或凈虧損),它是由企業利潤組成內容計算確定的,是企業從公歷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計而形成的一個動態指標。
企業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后會確認收入,期末時一般將收入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對于企業結轉收入業務,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結轉收入的會計分錄
1、結轉收入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2、企業在期末除了結轉收入,還會將本期發生的期間費用進行結轉,轉至本年利潤的借方,費用科目余額為零。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
3、相關成本支出結轉至本年利潤的借方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營業外支出
4、本期相關稅金結轉至本年利潤的借方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所得稅費用
5、最終將本年利潤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
盈利時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虧損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本年利潤
什么是結轉?
所謂“結轉”,是會計工作中重要的具體業務,通常它是把一個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轉移到該科目或另一個會計科目的做法,這個做法叫結轉。
結轉的目的
一是為了結出本會計科目的余額;
二是為了計算本報告期的成本;
三是為了計算當期的損益和利潤的實現情況;
四是為了保持會計工作的連續性,一定要把本會計年度末的余額轉到下個會計年度。
什么是主營業務收入?
是指企業經常性的、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收入,如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對于取得的收入,年末時應當進行結轉,一般將其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中,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結轉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什么是主營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
什么是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所有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使用權實施許可、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本年利潤是什么?
本年利潤是指企業某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或凈虧損),屬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他是由企業利潤組成內容計算確定的,是企業從公歷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計而形成的一個動態指標。
本年利潤是一個匯總類賬戶。其貸方登記企業當期所實現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等;借方登記企業當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支出,包括主營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凈損失)、營業外支出、所得稅費用等。
公司受疫情影響,在本月收到了政府發放的財政補貼,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因此,公司因疫情原因取得的政府補助,與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不直接掛鉤,無需就取得的補貼繳納增值稅,如補貼或部分補貼與上述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則相關補貼需要繳納增值稅。
營業外收入通常是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企業核算營業外收入時,可以通過本年利潤等科目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營業外收入的會計分錄
取得營業外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營業外收入
結轉損益時,
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債務重組利得、企業合并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
營業外收入的借貸方向
營業外收入是屬于損益類的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需單獨列示。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賬戶下進行,也可在該賬戶下按各種不同的收入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本年利潤是什么?
本年利潤是指企業某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或凈虧損),屬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他是由企業利潤組成內容計算確定的,是企業從公歷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計而形成的一個動態指標。本年利潤是一個匯總類賬戶。其貸方登記企業當期所實現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等;借方登記企業當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支出,包括主營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凈損失)、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等。
企業在交易過程中銷售商品時,應當及時確認收入,對于取得的商品收入,一般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結轉時計入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主要經營活動所獲取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獲取的收入等。企業應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主營業務成本是什么?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企業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用于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
應收賬款是什么?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時,對于取得的收入,一般要記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處理,那么應如何編制具體的會計分錄?
銷售商品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存貨跌價準備(如有)
什么是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各種運雜費等。應收賬款是伴隨企業的銷售行為發生而形成的一項債權。應收賬款包括已經發生的和將來發生的債權。前者如已經發生并明確成立的債權,后者是現實并未發生但是將來一定會發生的債權。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主要經營活動所獲取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獲取的收入等。企業應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庫存商品是什么?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穩崗補貼是給公司的。穩崗補貼是政府為了穩定就業崗位,鼓勵企業少裁員或不裁員而對企業發放的補助的一種積極就業政策,它不是發放給個人,而是發放給企業的。
穩崗補貼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取,是失業保險基金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的一種體現。
穩崗補貼怎么做會計分錄?
穩崗補貼是一項政府補助,企業再收到穩崗補貼后,需要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通常通過銀行存款、遞延收益、營業外收入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具體會計分錄為:
當企業收到穩崗補貼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政府補助
當企業結轉穩崗補貼時:
借:遞延收益——政府補助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當期末結轉本年利潤時:
借: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貸:本年利潤
穩崗補貼可以放棄嗎?
穩崗補貼是可以放棄的。可以去當地的就業中心申請。穩崗補貼是當地政府補助給企業的,而非補貼給員工個人,所以這個補貼無須分發給職工。將該補貼發放給企業后,企業可以用于該企業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穩崗補貼是否繳納增值稅?
穩崗補貼不需繳納增值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第七條明確規定:“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