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家的工資條上可能都會看到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這兩個欄目,那么應付職工薪酬會計科目到底是實發工資還是應發工資呢?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應付職工薪酬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的金額既不是實發工資,也不是應發工資,而是應發工資+個人應補-個人應扣的余額,當然如果這兩項都為零,則就是應發工資的金額。
應付工資與實發工資有區別嗎?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應注意應付工資與實發工資之間的區別,不能按實發工資直接進行賬務處理,應付工資和應扣款項都應進行賬務處理,才能符合稅務和會計的規定。
公司的工資表包括哪些部分?
一般企業的工資表包括:應發工資、應扣款項、實發工資、領款人簽章和備注五個部分,應發工資包括標準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等,應扣款項包括應扣個人負擔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個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應扣職工請假、罰款等.應發工資減去應扣款項等于實發工資。
應扣款項即應發工資與實發工資之間的差額,稅務和會計如何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五險一金),準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相關的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2、計提五險一金
借:管理費用--五險一金
借:其他應收款--五險一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五險一金
貸:銀行存款
3、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五險一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以上就是有關應付職工薪酬是實發工資還是應發工資以及相關的會計分錄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會計人員處理工資的賬務時,一般需先計提工資,發放的工資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那么計提和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計提和發放工資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社保時:
借:生產成本-工資
制造費用-工資
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住房公積金
制造費用-住房公積金
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銷售費用-住房公積金
生產成本-社保
制造費用-社保
管理費用-社保
銷售費用-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社保和申報個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工資是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根據會計核算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應每月按應發工資金額計提應付職工薪酬,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
企業財務人員核算職工工資時,一般在月末計提,次月發放。計提工資和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應該如何編制?
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
制造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工資個稅的計算方法
個人工資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五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工資,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出現計提工資大于實發工資的情況,相關的會計分錄該如何處理?
計提工資大于實發工資分錄
企業計提工資的時候,做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如果企業實際計提的工資大于實發工資的時候,實際未支付的部分,企業做相反的分錄進行沖減,其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工資(負數)
貸:應付職工薪酬(負數)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春節支付員工過年車費,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科目進行核算。
1、員工過年車票報銷,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企業支付過年車票費用,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3、期末結轉本年利潤,會計分錄為: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福利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員工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及其他相關支出,在會計中屬于負債類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其二級科目包含了“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義務”、“辭退福利”等等。
應付職工薪酬既不屬于實發工資也不屬于應發工資,而是應發工資+個人應補-個人應扣的余額,該計算公式所得出的數額才為應付職工薪酬。當然如果這兩項都為零,則應付職工薪酬就是應發工資的金額。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應付工資與實發工資之間的區別,企業不能按實發工資直接進行賬務處理,應付工資和應扣款項都應進行賬務處理,才能符合稅務和會計的規定。
職工福利費是指用于增進職工物質利益,幫助職工及其家屬解決某些特殊困難和興辦集體福利事業所支付的費用。其開支范圍有:1、職工醫藥費;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4、集體福利的補貼;5、其他福利待遇。企業職工福利費扣除標準為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