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資產屬于資產類科目,簡單理解為企業因將商品已轉讓給客戶而獲取的收款權利。請問合同資產會計分錄怎么做?可以計提減值準備嗎?
合同資產會計分錄
借:合同資產、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資產
合同資產可以計提減值準備嗎?
合同資產可以計提減值準備,與合同資產有關的減值準備應通過“合同資產減值準備”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合同資產發生減值的,計提時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合同資產減值準備
轉回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時:
借:合同資產減值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的區別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并且該權利的取決因素不僅限于時間流逝,也有其他因素。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以履行義務為前提,既核算實際已收到的預收賬款,也核算未實際收到但已擁有收款權利的預收款。
合同資產屬于資產類科目,合同負債屬于負債類科目;對于合同資產,企業擁有收款的權利,而對于合同負債,企業應承擔轉讓商品的義務。
合同資產與應收賬款的區別
合同資產與應收賬款的區別在于:
1、應收賬款為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而合同資產不是無條件收款權,該權利不僅受時間流逝的影響,也會受到其他條件的限制。
2、應收賬款僅承擔信用風險,但合同資產除了要承擔信用風險外,也要承擔其他風險,比如履約風險。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對原收入準則做了較大調整,其中引入了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的概念。請問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屬于什么類科目?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屬于什么科目?
合同資產屬于資產類科目,合同負債屬于負債類科目。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相關規定:
合同資產,理解為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以外的其他因素。比如企業向客戶銷售兩項可以明確區分的商品,企業已交付其中一項商品因此有權利收取款項,但收取款項還取決于交付另一項商品的,此時企業應將收款權利作為合同資產。
合同負債,理解為企業已經收取或應收取客戶對價而應當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比如企業在轉讓承諾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項。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明顯區別在于,前者屬于一項權利,而后者屬于一項義務。
合同資產會計分錄
借:合同資產、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資產
合同負債會計分錄
1、客戶在企業轉讓商品之前,已提前向企業支付了合同對價:
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
2、企業向客戶轉讓商品時: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等
注意:企業應轉讓商品收到的預收賬款,若是適用新收入準則進行會計處理的,則不再使用“預收賬款”科目。
合同資產屬于資產類科目,該項收款權除了取決于時間流逝外,還取決于其他條件。以下主要介紹合同資產的相關知識。
合同資產是什么?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也就是說合同資產不是一項無條件收款權,該項權利除了時間流逝以外,還取決于其他條件。另外,合同資產要承擔信用風險,也有可能承擔履約等其他風險。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有著明顯的區別,合同資產為資產類科目,是一項權利;而合同負債屬于負債類科目,是一項義務。
對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對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注意不能互相抵銷。
合同資產會計分錄
借:合同資產、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資產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應收款項是一項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僅承擔信用風險。
合同資產減值準備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合同資產減值準備
2、轉回時:
借:合同資產減值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合同資產屬于資產類科目,是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合同資產屬于應收款項嗎?如何做賬?就針對以上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合同資產是否屬于應收款項?
合同資產不屬于應收款項
合同資產可以理解為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但這項收取對價的合同權利不同于應收款項。應收款項是企業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僅隨著時間的流逝即可收款。但合同資產不是一項無條件收款的權利,除了要考慮時間流逝的因素,也取決于其他條件才能收取相應的合同對價。所以合同資產與應收款項在風險上也有區別,合同資產承擔信用風險及其他可能發生的履約等風險,但應收款項僅承擔信用風險。
合同資產如何做賬?
借:合同資產、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資產
合同資產減值準備會計分錄
合同資產有關的減值準備可以通過 “合同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核算,發生減值時,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具體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1、計提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合同資產減值準備
2、轉回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時:
借:合同資產減值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可以抵銷嗎?
答: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應用指南,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與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不能相互抵消。
合同資產是企業擁有的收取款項的一項權利,屬于資產類科目,對于很多會計新人來說,分不太清楚什么是合同資產?什么是應收賬款?以下將主要介紹合同資產和應收賬款的區別和聯系。
合同資產和應收賬款如何區分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擁有收取對價的權利,并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以外的其他因素。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合同資產與應收賬款都是企業擁有的有權收取對價的合同權利。
兩者區別在于:
從收取款項的確定性來看,合同資產弱于應收賬款,應收賬款代表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僅僅隨著時間流逝,企業即可收取款項。而合同資產不是無條件收款權利,除了取決于時間流逝外,還要取決于其他條件。這樣一來,合同資產和應收賬款所承擔的風險也就不一樣,應收賬款僅僅承擔信用風險,而合同資產除了承擔信用風險外,也要承擔其他風險,比如履約風險等。
合同資產會計分錄
借:合同資產、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資產
應收賬款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收回應收賬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有一定的區別,從定義上理解,前者屬于資產類科目,是企業具備的一項權利,而后者屬于負債類科目,是企業應履行的一項義務。請問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可以相互抵消嗎?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可以抵銷嗎?
答: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應用指南,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與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不能相互抵消。
一般情況下,企業對其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應確認為合同資產或應收賬款;對其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應按照已收或應收的金額確認合同負債。
合同資產是什么意思?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并且該權利不僅僅取決于時間流逝的因素,也受到其他條件的影響。其與應收賬款有一定的區別,在收取款項確定性上,合同資產弱于應收賬款,并且合同資產除了要承擔信用風險外,還要承擔履約風險,而應收賬款只要承擔信用風險即可。
合同負債是什么意思?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以履約義務作為前提,在商品和交貨期上都是尚未確定的,主要核算實際已經收到的預收賬款和未實際收到但已擁有收款權利的預收款。屬于負債類科目,其借方表示沖減的金額或者減少的金額,貸方表示增加的金額。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相關會計分錄
合同資產:
借:合同資產、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資產
合同負債:
客戶在企業轉讓商品之前,已經提前向企業支付了合同對價 :
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
企業向客戶轉讓商品時: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等
合同結算是新收入準則新增的會計科目,舊準則中則稱為工程結算,那么合同結算科目屬于資產類嗎?
合同結算屬于資產科目嗎?
“合同結算”科目既不是資產也不是負債,是一個具有雙重性質的會計科目。
根據新收入準則相關規定,“合同結算”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涉及與客戶結算對價的合同資產或合同負債。期末余額在借方的,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示為“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期末余額在貸方的,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示為“合同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
合同資資產和合同負債如何理解?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企業向客戶銷售兩項可明確區分的商品,企業因已交付其中一項商品而有權收取款項,但收取該款項還取決于企業交付另一項商品的,企業應當將該收款權利作為合同資產。企業擁有的、無條件(即,僅取決于時間流逝)向客戶收取對價的權利應當作為應收款項單獨列示。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如企業在轉讓承諾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項。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已經收到的合同對價或已經取得的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金額。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按照該已收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向客戶轉讓相關商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企業因違反合同支付的罰款費用,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對于違反合同罰款,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違反合同罰款分錄處理
具體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出售無形資產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其所在地銀行開設賬戶,運用所開設的賬戶,進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種收支轉賬業務的結算。
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會計科目。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銀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記企業銀行存款的增加,貸方登記銀行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企業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的金額。
當履行合同時發生超過預期經濟利益的合同稱為虧損合同,一般設置資產減值損失和營業外支出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虧損合同的會計分錄
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
有標的部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無標的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在產品生產出來后,
借:預計負債
貸:庫存商品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
存貨跌價準備是什么?
存貨跌價準備是指在中期期末或年終,如由于存貨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或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貨成本不可以收回的部分,按單個存貨項目的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差額提取,并計入存貨跌價損失。是一種當存貨的可變現價值低于原成本時,采取的一種會計處理。存貨跌價準備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
預計負債是什么?
預計負債是指根據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確認的各項預計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固定資產盤虧等。是損益類賬戶。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貸方登記期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數,結轉后本賬戶無余額。
合同負債是屬于負債類的科目,類似于預收賬款,主要核算的是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合同負債的會計分錄
1、客戶在企業流通商品前,已經提前向企業支付了合同對價的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
2、企業向客戶轉讓商品時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等
合同負債是什么?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如果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則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將該已收或應收的款項列示為合同負債。合同負債屬于負債科目中的流動負債,借方表示沖減的金額或者減少的金額,貸方表示增加的金額,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
合同負債和預收賬款的區別
以履約義務相關性為前提,當預收賬款尚未被企業收取時,如果能夠認定企業對這筆款項有無條件收取的權利,企業仍應對此確認為合同負債。預收賬款的概念并不強調和已成立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對價不能稱為合同負債,但仍可作為預收賬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要將預收賬款轉入合同負債。兩者都是先確認收入再提供商品。合同負債科目核算企業已收或者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應該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合同資產屬于新收入準則新增的一個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那么合同資產,應屬于什么科目?怎么做會計分錄?
合同資產是什么科目?
合同資產是資產類科目,資產類科目有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等。
資產類賬戶是反映資產增減變動的賬戶。資產賬戶按照資產變現速度(流動性)的快慢又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兩類,用來核算各類資產的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的賬戶。
合同資產的會計分錄
企業在客戶實際支付合同對價或在該對價到期應付之前,已經向客戶轉讓了商品的,應當按因已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做如下分錄:
借:合同資產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資產
合同資產和應收賬款有什么區別?
“合同資產”是新收入準則的新科目,表示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但是該收取對價的權利又不同于應收賬款,簡單理解,從收取款項的確定性來講,合同資產要弱于應收賬款。僅僅隨著時間流逝即可收款的是應收賬款,即應收賬款只承擔信用風險,而合同資產除了信用風險外,還要承擔其他的風險,比如履約風險等。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有哪些區別?
合同資產與合同負責的區別主要是性質的差異,合同資產是一種權利,而合同負債是一種義務。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企業通常設置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來核算,對于合同負債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合同負債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什么是主營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經常性的、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不同活動而有所區別,如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產品銷售收入”;建筑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工程結算收入”;交通運輸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交通運輸收入”;批發零售貿易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商品銷售收入”等。
企業應設置“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期末應無余額。
什么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其所在地銀行開設賬戶,運用所開設的賬戶,進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種收支轉賬業務的結算。正確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是做好資金結算工作的基礎,企業只有在銀行開立了存款賬戶,才能通過銀行同其他單位進行結算,辦理資金的收付。企業應按規定在銀行開設和使用存款賬戶。
合同負債指的是企業已收或是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對于合同負債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合同負債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合同負債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本項指標在各行業會計制度中的名稱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業會計制度或報表定義的口徑進行填報,其中農業企業是指“主營業務收入”;工業企業是指“產品銷售收入”;交通運輸企業指“主營業務收入”;建筑企業指“工程結算收入”;批發及零售貿易企業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企業指“房地產經營收入”等。本項指標應按企業集團各成員企業相加匯總的數據填報。
合同負債是什么?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如果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則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將該已收或應收的款項列示為合同負債。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對于合同負債的會計核算,一般通過銀行存款、主營業務收入、合同負債等科目,相關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合同負債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合同負債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合同負債是什么?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如果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的權利,則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將該已收或應收的款項列示為合同負債。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本項指標在各行業會計制度中的名稱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業會計制度或報表定義的口徑進行填報,其中農業企業是指“主營業務收入”;工業企業是指“產品銷售收入”;交通運輸企業指“主營業務收入”;建筑企業指“工程結算收入”;批發及零售貿易企業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企業指“房地產經營收入”;其他企業指“經營收入”。本項指標應按企業集團各成員企業相加匯總的數據填報簡單的說,就是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中注冊的主營和兼營的項目內容。
營業外收入科目是什么?
營業外收入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具體內容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非貨幣性交易收益;出售無形資產收益;罰款凈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賬款;教育費附加返還款。
合同資產是一項有條件的收款權,屬于資產類科目。對于合同資產,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合同資產的會計分錄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企業在客戶實際支付合同對價或在該對價到期應付之前,已經向客戶轉讓了商品的,應當按因已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做如下分錄:
借:合同資產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資產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經常性的、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在企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較大,它對企業的經濟效益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它屬于損益類科目,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或者沖減的金額,本科目期末需要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期末無余額。
一般包括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的區別是什么?
合同資產與合同負債的區別主要是性質的差異,合同資產是一種權利,而合同負債是一種義務。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一般來說企業雙方簽訂的合同都是公平的,但有時也會出現虧損合同的情況,當會計人員碰到合同虧損情況時,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虧損合同的會計分錄
有標的資產: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無標的資產: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處理虧損合同的原則是什么?
企業對虧損合同的會計處理,需要遵循兩個原則:
1、如果與虧損合同相關的義務不需支付任何補償即可撤銷,企業通常不存在現時義務,不應確認預計負債;如果與虧損合同相關的義務不可撤銷,滿足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和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通常應當確認預計負債。
2、如果虧損合同存在標的資產的,則企業應當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按規定確認減值損失,如果預計虧損超過該減值損失,則應該將超過部分確認為預計負債。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固定資產盤虧等。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計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在日常的工作中,很多財會人并不了解合同資產是什么,并且經常會與應收賬款所混淆,究竟合同資產和應收賬款有哪些區別?我們來看看吧。
合同資產是什么?
合同資產是資產類科目,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且該權利取決于時間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企業向客戶銷售兩項可明確區分的商品,企業因已交付其中一項商品而有權收取款項,但收取該款項還取決于企業交付另一項商品的,企業應當將該收款權利作為合同資產。
合同資產和應收賬款有哪些區別?
合同資產是新收入準則的新科目,表示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但是該收取對價的權利又不同于應收賬款,簡單理解,從收取款項的確定性來講,合同資產要弱于應收賬款。僅僅隨著時間流逝即可收款的是應收賬款,即應收賬款只承擔信用風險,而合同資產除了信用風險外,還要承擔其他的風險,比如履約風險等。
金融資產
是屬于資產,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主要目的的相關資產。金融工具,包含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合同資產,是類似于一個生產成本或預付賬款科目,就是為了履約而發生的相關成本。
應收票據
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簽發、由付款人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的一種書面憑證。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應收票據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簽發、由付款人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的一種書面憑證。應收票據按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按其是否附息分為附息商業匯票和不附息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既可以依法背書轉讓,也可以向銀行申請貼現。在我國,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兌現的商業票據。是一種載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點、付款金額和付款人的無條件支付的流通證券,也是一種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轉讓給他人的債權憑證。
工程尾款一般為工程預算造價的5%,是建設單位為了保證施工企業重視工程的收尾工作,能夠保證質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而保留的部分工程價款。對于工程合同尾款,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工程合同尾款的賬務處理
施工企業可以在建設項目完全竣工并且經驗收合格辦理竣工決算后收回工程尾款。
工程合同尾款收支的會計分錄如下:
1、當少收尾款,應借記“管理費用--壞賬損失”科目,貸記相應科目.
借:管理費用--壞賬損失
貸:應收賬款
2、當少付尾款,應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借記相應科目.
借: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合同中的尾款和余款的區別
尾款是一筆分多次支付款項最后支付的款項;余款是除第一次支付后所剩余的款項。尾款不是法律語言,是通用語言。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基于對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為,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現,意指蓋印合約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諾或保證。合同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為,可分為債權合同(例如買賣)、物權合同(例如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身分合同(例如結婚)等,在公法上也存在合同關系(例如行政合同).
應付賬款核算內容
應付賬款是會計科目的一種,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通常是指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而發生的債務,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由于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通常會與其他企業簽訂合同,按規定收到合同款,未履行義務時計入預收賬款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收到合同款會計分錄
1、收到合同款,未履行義務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XX公司
2、確認收入時:
借:預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主營業務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哪些費用?
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1、直接費用
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所發生的、可以直接計人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費用支出。合同成本。直接費用包括四項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其中。其他直接費用包括有關的設計和技術握助費用、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撤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臉費、工程定位復側費、工程點交費用、場地演理費等。合同成本
2、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昌攤銷、取暇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費用,是指為了服務于主營業務知而發生的開支,財務中指的是三項費用(即財務費用、經營費用、管理費用)。成本,是主營業務的實際本錢。如銷售產品,為購進產品發生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如生產產品,為購買原料的道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如銷售產品,為購進產品發生的開支就是成本,管專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如生產產品,為購買原料的開支就是成本,管理商品和銷售商品而發生的支出,就是費用。實際上,它們都是一種支出。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而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一、借款合同
1.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2.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3.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4.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5.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6.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7.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8.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9.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二、贈與合同
1. 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2.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4. 贈與的任意撤銷
(1)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2)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贈與的法定撤銷
(1)贈與人的撤銷權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①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②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2)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