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租地建房費用的會計處理,會計人員通常計入“其他業務收入”“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租地建房費用的會計分錄
出租方: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業務收入
承租方: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其他業務活動的收入不大,發生頻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較小。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使用權實施許可、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從事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經常發生,每筆業務金額一般較小,占收入的比重較低等特點。
問:我司是一家物業公司,出租A住宅小區的地下車位時,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第三條規定,出租地下建筑物,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因此你公司出租地下車位所取得的收入,應按規定計算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計算方法
房產稅實行從價計征,適用稅率為1.2%;實行從租計征,適用稅率為12%。
1、從價計征是按照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是按照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3、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房產稅繳納的賬務處理
1、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房產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2、企業繳納當期應交房產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對于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言,除了可以通過售賣樓房取得利潤,也可以通過定期出租地下車位取得收益。那么房地產企業出租的地下車位,是否要繳納房產稅?
地下車位要不要交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相關規定:
1、凡在房產稅征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征收房產稅。
上述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經營、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2、對于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綜上所述,地下車位應按照相關規定繳納房產稅。
繳納房產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繳納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房產稅的征稅范圍有哪些?
房產稅征稅范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其特點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而規定了不同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免稅范圍主要有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房產稅以在征稅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納稅人,房屋產權屬于國家所有的情況下,則由經營管理單位交納稅費;若是房屋產權屬于集體和個人所有,則由集體單位和個人交納稅費。對于產權出典的情況,則由承典人交納稅費;若是產權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屋所在地,則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交納稅費。另外在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情況下,還是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交納稅費。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和計算公式
房產稅計算方式有兩種:
第1種: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根據房產的原值一次性減除一定的比例后的余值計征,適用的房產稅稅率為1.2%。
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減除“一定的比例”,具體多少由地方規定(10%到30%)。
第2種: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根據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房產稅是什么意思?
房產稅以房屋作為征稅對象,以房屋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交納的征收方法。
1、對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的,以生產經營之月起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2、對自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的,以建成之日的次月起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作用是遮風避雨的場所,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
房產是以房屋形態作為表現形式的財產。以下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屬于房產:
圍墻、油池油柜、酒窖菜窖、煙囪、水塔、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變電塔、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等。
車位租金費用會計分錄
1、公司發生車位租金費用,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也負責拆遷業務,會計人員通常設置“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開發成本”等科目來進行會計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房地產開發企業拆遷業務的會計分錄
1、支付拆遷補償款時:
借:開發成本——拆遷補償費和土地征用費
貸:銀行存款
2、銷售房屋給拆遷戶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3、計提稅金及附加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
4、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開發成本核算的內容有哪些?
1、拆遷補償費及土地征用:指的是因開發房地產而征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原有建筑物的拆遷補償費;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的是土地、房屋在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的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指的是房屋、土地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通訊、供電、供水、供氣、綠化、排洪、排污、照明、道路、環衛設施等基礎設施的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費:指的是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施工圖施工以及建筑安裝工程所發生的各項設備費建和筑安裝工程費。
5、配套設施費:指的是在開發小區內發生的,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比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的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費、折舊費、福利費、辦公費、修理費、水電費、周轉房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