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小伙伴們比較關心社保費相關問題。對于上月交的社保費下月收到發票到底該如何做賬務處理呢?這也是財務人員處理工作中常見的實務操作問題。今天,會計網小編就在這里和大家聊聊上月交的社保費下月收到發票到底如何做賬務處理?
上月交的社保費下月收到發票如何做賬務處理?
1、當期繳納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注: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注: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的時候,收回單位代交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回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①當期如何做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②發工資時照扣個人應交部分,如何做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以后期間,企業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企業核算的時候應當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如果屬于負債類賬戶,則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應當登記在借方科目,而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應當登記在貸方科目。到了月末,余額是在貸方科目的(也就是指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本賬戶明細賬戶上,應當按照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進行設置。
當企業各種應付、暫收或者退回有關款項的時候,應當以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為借記科目,將其他應付款作為貸記科目。支付相關款項的時候,借記科目是其他應付款,而貸方科目為銀行存款。
如果企業融入資金是采用售后回購的方式,則應按照實際收到金額,以銀行存款為借記科目,貸記本科目。對于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產生的差額,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應當按期對利息費用進行計提。
借記科目為財務費用,貸記本科目,依照合同約定對該項商品等購回時,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以銀行存款為貸方科目。
社會保險在職的,一般工資方面,當月會扣當月的,繳費時間通常為下個月。如果是自己個人繳納的,則當月需繳納當月的。
社保就是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五個險種,企業代繳社保時,應該如何寫會計分錄?
社保的會計分錄
1、繳納社保時,應做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計提時,應做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我國的社保費用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社保費分為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兩部分。對于社保費繳納,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社保會計分錄
社保費相關業務會計處理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社保的計算公式:社保月繳費基數*社保繳費比例。
應付職工薪酬會計核算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社保費一般按月進行繳納,企業發放職工薪酬的同時扣除相應的社保費,對于本月的社保費,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本月社保費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支付人員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等(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超過個稅起征點要交稅)
繳納社保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等
貸:銀行存款
社保減免的會計分錄
如果社保有減免的情況,則會計分錄為:
直接減免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如果已經繳納后減免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在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或是在為了獲得員工提供的勞力服務而給予相應的勞動報酬或其他形式的補償。一般包括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補貼和其他職工的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計入貸方,實際發放職工的薪酬計入借方,期末科目的貸方有余額,表示企業有未付的職工薪酬。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企業一般會以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企業社保會計分錄
企業工資計提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社保提取(企業部分)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現代社會保障的核心內容,是一國居民的基本保障。即保障勞動者在失去勞動能力,從而失去工資收入后仍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在我國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有老年保險、失業保險(待業保險)、醫療保險、疾病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傷殘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如今,每年企業都會為員工購買社保,關于這筆社保費用基本上都是由企業每個月進行代扣代繳的,很多財會人員不太清楚計提社保費怎么做會計分錄,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計提社保會計分錄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計提住房公積金會計分錄
單位負擔部分(按工資總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樣):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個人部分:
付工資時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什么是計提?
計提,指計算和提取。按規定的比率與規定的基數相乘計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個規定的基數上(如支付的合法員工薪酬),乘以規定的比率(如應付福利費全國規定的都是工資的14%),按此方法計算出來的就是應提取的應付福利費過程,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就是對后一句話的解釋。
計提的功能
1、在權責發生制前提下,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費用。
2、根據制度規定,計算、提取有關的(留存、減值)準備。
3、預計某些應付賬款。
4、其他符合會計制度的預計項目。
如今,企業基本上都會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而這筆社保費用通常都會在職工工資上進行扣除,很多財會人不清楚這筆社保費怎么做會計分錄,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社保費用會計分錄:
發放員工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社會保險:
借:管理費用等—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企業負擔部分也可先計提再繳納: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養老、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因職工提供服務而產生的義務。
社會保險費是什么?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雇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并按照給付標準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厘定保險費率的標準。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眾所周知,基本上所有的企業都會為員工繳納社保,然而很多財會人員在計提社保費時不清楚怎么做會計分錄,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解。
計提社保費怎么做會計分錄?
1.分配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擴展內容
五險的會計賬務處理
(一)個人負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按個人繳納比例,從中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庫存現金(實際發放的金額)
(二)企業負擔部分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事業、工傷、生育保險)
(三)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單位+代扣個人應繳的金額)
貸:銀行存款(總交納的金額)
繳納社保費是在財務工作中很常見的業務處理,當會計人員碰到給多收社保費的情況時,通常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多收員工社保費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XX員工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公司職工社保一般由企業代繳,本月發生的社保費,核算時,一般涉及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其他應付款科目等,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本月社保費分錄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支付人員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等(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超過個稅起征點要交稅)
繳納社保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等
貸:銀行存款
社保減免的會計分錄
如果社保有減免的情況,則會計分錄為:
直接減免時:
借: 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如果已經繳納后減免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職工福利等。因此像高溫補貼這樣的職工福利費是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計入貸方,實際發放職工的薪酬計入借方,期末科目的貸方有余額,表示企業有未付的職工薪酬。
公司繳納社保費時,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繳納社保費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企業為員工補繳的社保費,分為單位承擔部分、代扣代繳的個人部分,可分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補繳社保費時,相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補繳社保費分錄
1、企業補繳社保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企業計提補繳的社保費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部門計入對應的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3、企業發放工資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核算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
其他應收款核算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一般來說,企業為員工代扣代繳的社保費需要提前預繳,如果企業在多交后收到退回的社保費,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收到退回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收到退回的社保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沖銷之前計提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等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社保費是什么?
社保即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參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風險情況下提供物質幫助(包括現金補貼和服務),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減少經濟損失的制度安排。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在籌集社會保險基金過程中,按照規定的期限和數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費用。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費用與個人的工資水平和繳費比例有關。不同的地區根據其經濟發展水平,制定的社保繳費比例也不同,繳費基數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進行確定。
對于繳納社保費的賬務處理,企業通常設置“應付職工薪酬”“管理費用”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1、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
社保費用一般由職工所在單位代繳,單位支付社保費時,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從工資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