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繳稅款要不要先計提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預繳稅款可以將其理解為在實際納稅時間之前就已繳納稅金,比如對于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所取得的預收款需要預繳增值稅。本文就針對預繳稅款要不要先計提做一個相關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預繳稅款是否要先計提?
答:預繳稅款不需要先計提,直接做借方即可。
預繳稅款指的是預先交納稅金,也就是實際納稅時間到來之前,就已經把稅金交了。
預繳增值稅是否需要計提?
答:預繳增值稅不用計提。發生增值稅專用發票購進貨物做進項增加,發生銷售做銷項稅。增值稅在購銷時是同時入賬的。
以下這些情況需要預繳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的,應當預繳增值稅;
2.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當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適用的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
3.納稅人出租的不動產其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應當預繳增值稅;
4.對于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個體工商戶轉讓其購買的住房這兩種情況,應當預繳增值稅。
本月有預繳地稅應該怎樣計提稅費?
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交上個月的國稅和地稅及附加稅會計分錄具體如下:
1、計算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時: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帳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計算應交消費稅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3、計算應交營業稅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4、計算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5、計算應交教育費附加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6、計算應交資源稅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
以上就是關于預繳稅款要不要先計提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持續更新更多有關預繳稅款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收到退稅款如何做會計分錄?
做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由于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多了,多退少補,企業收到退稅款怎么做會計分錄?反之,需要補繳稅款又是怎么做會計分錄呢?企業實行不同的會計準則,會計分錄所用的科目又會有哪些不同呢?具體的介紹資料如下.
一、企業補繳稅款怎么做會計分錄?(實行企業會計準則)
1、計提稅款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同時調整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補繳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補繳稅款怎么做會計分錄?(實行小企業會計準則)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實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退稅則做與補稅相反分錄即可。
二、企業收到退稅款怎么做會計分錄?(實行企業會計準則)
1、如果在本年度退回的情況:
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費用
結轉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本年利潤
2、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情況:
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調整以前年度損益: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結轉以前年度損益: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政策退稅的處理:
按"政府補助"處理即可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所得稅退稅
知識拓展:
實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才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實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對以前事項的調整適用未來適用法,即無需追溯調整,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即可,所以《小企業會計準則》是沒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
以上就是關于企業退稅、補稅的會計分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會計小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計價增值稅稅款會計分錄是什么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征收范圍十分廣泛。每年幾乎所有企業都要按時申報增值稅。本文就針對計價增值稅稅款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計價增值稅稅款會計分錄
第一種:月底,如果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那么不進行賬務處理,直接作為留抵稅額;
第二種:月底,如果銷項稅額大于進項稅額,則做以下會計分錄:
(1)計算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以前留抵進項稅額=本期應交增值稅
(2)結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稅金
(3)繳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減免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額
一般納稅人月末增值稅結轉會計分錄怎么做?
1、一般納稅人上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如下所示: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如果企業收到稅務機關退回多繳的增值稅時,則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2、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日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稅額自“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支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3、當月上交上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全——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介紹
增值稅屬于價外稅,是一種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流轉稅。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增值稅有著不重復征稅,具備中性稅收的特征。稅收范圍比較廣泛,能夠平衡稅負,促進公平競爭。
增值稅征稅范圍包括四個環節,分別是貨物的生產、批發、零售和進口。另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也在增值稅征稅范圍內。增值稅稅收類型包括生產型增值稅、收入型增值稅和消費型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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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計抵減”政策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那么加計抵減減免的稅款怎么做賬務處理呢?來一起了解吧。
加計抵減減免的稅款的會計分錄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預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減免稅款”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人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現行稅控設備抵減增值稅優惠政策便是在此核算,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貸:“管理費用”等科目。
在相關文件未明確規定前,采用與稅控優惠一致性的處理,計入此科目為宜。
加計抵減減免的城建稅(或教育費附加)需要做會計分錄嗎?
根據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相關規定,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為實際繳納(而非應當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所以加計抵減的應納增值稅稅額不需要繳納增值稅附加稅。因此加計抵減減免的城建稅(或教育費附加)是不需要做會計分錄的。
城市維護建設稅實行地區差別比例稅率:①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②納稅人所在地縣城和鎮的的,稅率為5%;③納稅人在其他地區的稅率為1%。
教育費附加的稅率:教育費附加統一稅率3%;地方教育附加2%。
以上內容就是加計抵減減免的稅款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企業經常會遇到漏繳或少交稅款的情況,對于稅務局檢查后涉及補稅的,應設置“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科目核算。那么有關補繳稅款的會計分錄,具體應如何編制?
補繳稅款會計分錄
一、補繳當年的增值稅及滯納金罰款分錄:
借:相關科目(根據補稅原因而定)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罰款)
貸:銀行存款
借方相關科目取決于補稅原因,可能有很多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比如:
1、應作銷售而未作導致少記銷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應收賬款(庫存現金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2、因取得假發票,虛開、代開發票以及其他不符規定發票須轉出進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二、補繳去年的增值稅
例如:小規模企業,稅務自查時查出,上年有筆未入賬的收入,要求補繳增值稅。請問補繳去年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應收賬款、現金等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三、補交所得稅
例如:匯算清繳過程中,發現有費用不正規,且未做調整,需要補繳所得稅的(與增值稅無關),應如何做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罰款)
貸:銀行存款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根據以上分錄調整資產負債表年初數及利潤表上年數。
補繳稅款滯納金怎么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7號)有關規定:滯納金的計算從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
因此,“滯納金”就是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計算公式如下:滯納金=滯納稅款×0.05%×滯納天數。
房地產企業出租房屋時,一般會涉及預繳稅款的問題。今天會計網整理了關于納稅人出租不動產計算應預繳稅款的方法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如何計算應繳稅款?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規定:
第七條 預繳稅款的計算:
(一)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9%)×3%
(二)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除個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三)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第八條 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款:
(一)出租住房: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1.5%
(二)出租非住房:
應納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交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預繳稅款是為了保證稅款均衡入庫的的一種手段,對于建筑企業而言,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的,需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下面會計網將為大家詳細介紹建筑業外地預繳稅款的賬務處理。
建筑業外地預繳稅款會計分錄
一般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小規模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建筑業外地預繳稅款時,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應預繳稅款: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3、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
4、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建筑業異地預繳稅款多了怎么辦?
根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相關規定:
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區域提供建筑服務,應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區域提供建筑服務,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因此建筑業異地多預繳的增值稅,在申報時,可以在當期抵減應納增值稅額。尚未遞減完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我司是一家建筑企業,提供外地建筑服務時,向當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時預繳多了,該怎么辦?
答:根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相關規定:
一、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區域提供建筑服務,應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計稅方法,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二、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區域提供建筑服務,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因此,根據建筑業在異地多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在機構所在地申報時,可抵減應納增值稅,尚未遞減完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建筑業異地預繳稅費如何做賬?
1、預繳稅時: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費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費
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2、月末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已交稅金)
3、月末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無需做會計處理。
4、月末個人所得稅及附加費做以下賬務處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勞務費/人工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個人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費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費
應交稅費——印花稅
對于建筑企業而言,提供異地建筑服務的,應按規定預繳增值稅。那么異地預繳稅款時,需攜帶哪些資料?
建筑業異地預繳稅款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在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時,需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并出示以下資料:
(一)與發包方簽訂的建筑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二)與分包方簽訂的分包合同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三)從分包方取得的發票復印件(加蓋納稅人公章)。
異地提供建筑服務如何計算增值稅預繳稅款?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2、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建筑業外地預繳稅款會計分錄
1、一般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做以下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2、小規模納稅人,預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建筑施工企業跨區域提供建筑服務的,應按現行稅法規定預繳增值稅稅款。以下是會計網整理的關于異地項目預繳稅款賬務處理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異地預交稅款會計分錄
一、簡易計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月末時: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二、一般計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建設維護費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月末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異地提供建筑服務怎么計算增值稅預交稅款?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 )第四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第五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
(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的,可結轉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扣除。
納稅人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預繳。
企業繳納的地稅,主要有城建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繳納的稅費,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交地稅稅款分錄
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稅,屬于地方稅主要有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契稅等等稅種。交地稅稅款時,分錄如下:
1、企業進行地稅稅費的計提,根據不同稅種計入對應二級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應交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2、企業繳納稅費,根據不同稅種計入對應二級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其中,企業繳納耕地占用稅及契稅時,應將其計入相關的土地成本中。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稅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應該上繳國家暫未上繳國家的稅費)。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耕地占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一些行業通常會跨地區開展業務,一般來說都會采用預付支付形式進行交易,同時企業繳納稅款也會在異地進行預繳納,對于異地預繳稅款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異地預繳稅款的會計分錄
1、企業當月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繳)
貸:銀行存款
2、上期未繳納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增值稅預繳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結轉: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增值稅是什么?
應交增值稅是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活動本期應交納的增值稅。本項目按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之間的差額填寫。應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納稅人企業進項稅大于銷項稅,致使應交稅金出現負數時,該項一律填零,不填負數。
應交增值稅的計算方法:(1)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同時注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項目。
(2)執行簡易征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征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征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征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
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可能都會面臨繳納滯納金的情況。一般而言,滯納金都是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進行核算的。那么發生滯納金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支付稅款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固定資產盤虧等。
滯納金概述
滯納金主要指的是不按照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在還款期限內歸還貸款,按所滯納的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滯納金屬于行政強制強制執行的方式。作為一種行政強制執行行為,征收滯納金具有懲罰性。出現以下六種行為將會面臨收取滯納金。
1、未按法律規定繳納稅款;
2、因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的少繳稅款;
3、偷稅;
4、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少繳應納稅款;
5、欠稅;
6、抗稅。
值得需要注意的是,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是不允許扣除的。
企業在外地經營也需要繳納相應的稅款,這些稅款一般計入“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那么外地經營預繳稅款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外地經營預繳稅款的會計分錄
1、異地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申報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稅費。應交稅費有余額,在借貸方都有可能。應交稅費余額在借方表示多交的稅費和尚未抵扣的,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交未交的稅費。
未交增值稅是什么?
未交增值稅是“應交稅費”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增值稅的,平時無發生額,月末結賬時,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時,為應繳增值稅,應將其貸方余額轉入該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未繳的增值稅;當“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為多交增值稅時,應將其多繳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多繳的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末可無余額,也可能有余額,可能是貸方余額,也可能是借方余額。“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期末如借方余額,則反映企業多交的增值稅額。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都應當依法繳納增值稅,有時會遇到多交稅款的情形,當企業收到多交的稅款時,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退回多交稅款的會計分錄
1、在本年度退回,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費用
借:所得稅費用
貸:本年利潤
2、在下年度退回,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
應交稅費的借貸方向
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什么?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誤的更正,包括計算錯誤、會計分錄差錯以及漏記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應在股東權益表中予以報告,以稅后凈影響額列示。對于報表期間之前發生的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將改變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
地方稅費若未繳納齊全,在匯算清繳時還需補交,對于補交地稅稅款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補交地稅稅款的會計分錄
1、補記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科目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稅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應該上繳國家暫未上繳國家的稅費)。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地方稅指的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稅,企業應按規定合法繳納相關稅費,針對交地稅稅款的會計分錄應當怎么做?
交地稅稅款的會計分錄
1、企業進行地稅稅費的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應交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2、在企業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科目是什么?
應交稅費指的是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消費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應當設置“應交稅費”這一會計科目,總括反映的是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這一科目的借方登記的是已交納的各種稅費,貸方登記的是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如果是期末借方余額,則反映的是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如果是期末貸方余額,則反映的是尚未交納的稅費。
銀行存款科目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
建筑行業由于其建筑業務的特殊性,其稅款的申報與其他行業有所不同。建筑公司的建筑工地不在建筑公司所在地的,發生異地預繳稅款的,應當如何申報增值稅?
建筑公司一般納稅人異地預繳稅款的申報
納稅人在預繳稅款時,填寫預繳稅款的期間,當期已預繳的稅款可以在納稅申報時予以抵扣。
一般納稅人應先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四)第三行第二欄填寫當期發生額。本期無需納稅的,在稅務局預繳的部分只需填寫附表四對應的第二欄,其他部分不需要填寫;如果本期需要繳納稅款,則在附表四第2欄填寫本期所有預繳稅款(包括本地預繳稅款和異地預繳稅款),在第4欄填寫需要扣除的實際預繳稅款(需小于或等于主表第24欄),然后將可抵扣稅款納入主表第28欄“分期預繳稅款”。
提示:對于跨省預繳的稅款,稅務系統可能不會提取預繳稅款的數據。需要攜帶相關納稅憑證和其他材料的詳細信息到主管稅務局進行信息核實。
什么是預付稅款?
預繳稅款就是預先交納稅金,即實際納稅時間尚未到,但稅款已經預繳。納稅是指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不同方式繳納稅款的過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及時足額繳納應納稅款,全面、徹底履行應納稅義務。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稅,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稅款。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建筑公司的建筑工地或提供的建筑服務通常發生在異地,即與建筑公司所在地不在同一個地方,需要建筑公司異地預繳稅款。那么異地預繳稅款申報表怎么填報?
異地預繳稅款申報表的填報
增值稅預繳表的填寫:
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時,首先填寫增值稅預繳表,該表是一份單獨的報告,發生一次預繳義務,就需要填報一次,預繳一次。
實務中,預繳的具體時間把握至關重要,逾期不預繳將會面臨處罰風險。建筑業企業在納稅義務發生后,應及時支付分包單位款項并取得分包發票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憑證(實際工作中,總包方預繳稅款時,稅務機關會要求提供分包方已在本稅務機關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才允許扣除分包款)。
項目編號:由異地提供建筑服務的納稅人填寫《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上的編號,根據相關規定不需要申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服務項目不需要填寫。
項目名稱:填寫建筑服務項目的名稱。
項目地址:填寫建筑服務項目的具體地址。
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一欄“建筑服務”行次填寫相關信息:第一列“銷售”,填寫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含稅)或收到的預收款金額;第二列“扣除金額”,填寫支付的分包款金額(含稅);第三列“預征收率”,提供建筑服務項目對應的預征率或者征收率(一般計稅預征率2%,簡易計稅征收率3%);第四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費。
解繳稅款和繳納稅款的區別主要在于定義不同,具體如下:
解繳稅款的定義
解繳稅款,即解庫,指的是稅款繳納方式分為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稅款、代扣代收的代繳人代收或扣繳稅款后再向稅務部門解繳代收或扣繳的稅款以及稅務部門向國庫上解稅款(實際過程分為上解和入庫兩步,主要是銀行結算要有個過程。)
稅款繳納的定義
稅款繳納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實現的稅款依法通過不同方式繳納入庫的過程。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稅法規定的期限及時足額繳納應納稅款,以完全徹底地履行應盡的納稅義務。
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有哪些
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有如下:
1、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解繳稅款完稅憑證須注明增值稅額等抵扣進項稅額。
2、注明增值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注明增值稅額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繳納稅款會計分錄
繳納稅款涉及較多稅種,以下舉例部分繳納稅款會計分錄:
1、繳納印花稅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銀行存款
2、繳納增值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繳納企業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繳納稅款的期限
1、增值稅、消費稅一個月為一期納稅的,納稅人應自期滿后十日內繳納稅款;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為一期納稅的,納稅人應自期滿后五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2、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納稅人應于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內資企業在四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五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