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職工因工作發生事故受到傷害時,企業應當承擔職工的工傷賠償款,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企業支付職工工傷賠償款的會計分錄
1、發生工傷事故,對職工進行賠償: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責任人承擔部分或個人承擔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借方登記減少數,貸方登記增加數。借方是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金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下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義務”、“辭退福利”等二級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的相關會計分錄
1、工資分配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醫療、失業自己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際發放給員工的)
3、交納社保費、住房公積金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單位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福利——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醫療、失業自己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自己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一位粉絲的咨詢,稱她所在的企業一名一名勞務派遣人員發生了工傷,當中涉及的賠償費用支出并不清楚該怎么做賬務處理,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一一解答。
問:我公司某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工傷保險不予賠償的部分,由我公司承擔還是派遣單位承擔?賬務如何處理?我公司作為用工單位,承擔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賠償,相關費用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答:《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第9款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二條規定,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根據上述規定,勞務派遣人員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按相關規定給予派遣人員工傷待遇。勞務派遣人員受派到貴公司工作,貴公司作為實際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貴公司應對勞務派遣者的工傷承擔連帶責任。
貴公司按規定應支付給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賠償,屬于非常損失,應計入“營業外支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該支出與貴公司收入相關,準予在稅前扣除。
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意外受傷,可以取得相應的工傷賠償。對于職工傷亡賠償,應怎么做會計分錄?
職工傷亡賠償如何做會計分錄?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向職工墊付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包括哪些內容?
其他應付款包括應付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的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無形資產的租金、應付的罰款、滯納金、違約金等。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如應付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金、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等。
企業應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其他應付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其他應付款項。
支付工傷賠償款計入哪個科目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員工工作期間因意外造成傷殘時,可以向企業索賠償款。本文就針對支付工傷賠償款計入哪個科目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支付工傷賠償款計入什么會計科目?
答:企業向員工支付的工傷賠償款可以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
支付工傷賠償款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向職工墊付醫藥費,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是企業支付的費用:
借:營業外支出——工傷賠償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收到社保工傷賠償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給員工看病,將票據復印入帳:
借 :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
貸 :其他應付款 ——銀行存款、現金
發票交給社保局,收到賠償款:
借: 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賠償差額)
貸 :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包括: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生活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及工傷期間的工資。
2、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工傷期間的工資、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
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對于職工外出或者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需要視不同情況而定。
如果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則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供養親屬撫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
如果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則其親屬可以獲得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
以上就是關于支付工傷賠償款計入哪個科目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也會持續更新更多有關工傷賠償款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職工因工作發生意外事故,按國家規定,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并取得相應的賠償。那么工傷醫療費包括什么?如何賠償?
工傷醫療費包括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工傷醫療費用主要包括門診費用、治療費、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床位費等。
工傷醫療費,按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具體如下: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醫療費賠償規定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實屬情況緊急的,可以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的費用應當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3、因治療工傷需要住院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發放住院伙食補助費;
4、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由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后,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其交通、食宿費;
5、對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應當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
6、生活護理費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支付,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和30%;
7、勞動能力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工傷保險條例》并沒有對勞動能力鑒定費的負擔問題作明確規定,各省規定也不盡相同。
工傷的員工取得的工傷賠償款,如果是公司賠付給員工而不是社保賠付給員工的,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未繳納工傷保險,按照工傷賠付比例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一般情況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因此,單位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是單位的義務,具有強制性。
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0號)規定,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本通知第一條所稱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同時,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當員工因為工作受傷時,可取得相應的工傷賠款,對于工傷賠款,一般計入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企業支付員工工傷款的會計分錄
老板墊付工傷款:
借:其他應收款-員工名字
貸:其他應付款-老板名字
收到社保退款: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員工名字
借:其他應付款-老板名字
貸:庫存現金
企業支付:
借:管理費用或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
如果還沒入費用:
借:銀行存款--XXX
貸:其他應付款--XXX
如果已經計入費用,沖減當初入賬的費用:
借:銀行存款--XXX
借:管理費用--XXX
營業外支出指的是,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其他應付款指的是,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其他應收款指的是,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如今,當員工因為工作原因而受傷的,當中涉及到的醫療費用將由企業來承擔,很多財會人不知道這筆工傷費應計入到哪個會計科目里,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員工工傷費計入哪個科目?
工傷費應入會計科目:
(1)如果沒有上保險,工傷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2)如果單位上保險了,單位墊付的費用,暫時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工傷買了保險,理賠退費會計分錄;不退費入會計科目:
(1)單位墊付費用時
借:其他應收款--社保
貸:現金
(2)收回理賠費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3)如果不退費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擴展資料:
1、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用、康復性治療費用、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
(1)工傷醫療費用。工傷職工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工傷、職業病,所需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規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費用支付也是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輔助器具安裝配置費用一般采用限額支付方式。
2、傷殘待遇
傷殘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至十級的,按照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補助金。一至十級傷殘職工一次性補助金的標準分別為24~6個月的本人工資。
根據《工傷管理條例》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規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員工會因為各種因素而導致了受傷,而對于因為工作期間而受傷所涉及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將會由企業進行承擔,對于這筆工傷費用很多財會人不清楚該怎么做賬務處理,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一講。
一、工人發生工傷?所支付的醫藥費,應該按照會計制度要求進行帳務處理。
二、如果你單位為職工上保險了,帳務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向職工墊付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注:內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藥費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藥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三、如果你單位沒上保險,全額報銷工人的藥費時
借: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注:內資企業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如果在公司上班的員工認定后為工傷,公司需要賠款,應該怎么做會計處理?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工傷事故后,向員工預付醫療費用
借: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社會保險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如果是全額付款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社會保險
3、如果不能全額支付的
借:銀行存款——管理費/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的一部分)
貸:其他應收賬款——保險公司/社會保險
如果是公司收到保險賠款應該怎么做?
1、資產損失時
借: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
貸:庫存商品(固定資產)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針對購入時有進項稅的)
2、保險賠款時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理賠款
貸: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3、收到保險賠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理賠款
其他應收款的內容包括哪些?
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其他應收款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通常包括暫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以上就是有關工傷賠款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會計相關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員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傷害時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員工工傷保險怎么做賬?就該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員工工傷保險的賬務處理
企業為職工上保險了,應做以下賬務處理: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向職工墊付醫藥費,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藥費時,屬于全額賠付的,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3、不屬于全額賠付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企業沒為職工上保險,全額報銷工人藥費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工傷保險賠償范圍
工傷保險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為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關系解除時,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員工在上班期間受傷屬于工傷,企業是需要承擔責任的,若碰到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情況,會計人員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會計分錄
1、如果公司有為員工購買了工傷保險或者其他保險的情況:
發生工傷事故后,對于給職工墊付的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對于全額賠付的: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如果不是全額賠付的: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2、如果公司沒有給員工上保險的,則需要全額報銷員工的藥費:
借: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注:如果是內資企業公司的,負擔的藥費一般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會計科目;如果是外資企業公司的,負擔的藥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會計科目。
如何理解職工福利費?
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包括:
1、職工醫藥費。
2、職工的生活困難補助,指對生活困難的職工實際支付的定期補助和臨時性補助,包括有因公或非因工負傷、殘廢需要的生活補助。
3、職工及其供養直系親屬的死亡待遇。
4、集體福利的補貼:包括職工浴室、理發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兒所等集體福利設施支出與收入相抵后的差額的補助,以及未設托兒所的托兒費補助和發給職工的修理費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補貼、計劃生育補助、住院伙食費等方面的福利費開支。
在工作的時候,員工有時候會意外受傷,這時候可以申請工傷補償,企業支付工傷補償款時,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向工人支付工傷補償款會計分錄
一、在員工意外受傷后,由企業承擔的應該是扣除工傷保險賠償后的支出,這是屬于醫療統籌以外支付的醫療類費用支出部分,應該列支于職工福利費當中。
二、如若是一次性的傷殘就業補助金,應該在稅前就直接扣除,列入的科目也應是"營業外支出"。因公傷殘的補償金相關證據:傷殘職工的傷殘證明、調解或判決資料、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
1、當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時,企業進行賠償: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營業外支出
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責任人承擔部分或個人承擔部分)
貸:庫存現金
2、保險賠償應由保險公司支付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的會計核算
其他應收款是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以外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是企業應收款項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
“其他應收款”賬戶用于核算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在“其他應收款”賬戶下,明細賬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以及按不同的債務人而設置。
工傷賠付款指的是員工在工作期間因事故導致傷殘,向企業報銷的工傷賠償款,會計人員一般將工傷賠付款計入管理費用、銀行存款等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工傷賠付款的會計分錄
支付時:
借:其它應收款——保險公司
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管理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企業員工因工作意外受傷取得的賠償款,稱為工傷賠款。對于工傷賠款,應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
工傷賠款如何做賬?
墊付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保險公司或社保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保險公司或社保不是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
單位承擔全額醫藥費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利益,屬于損益類科目。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等。
其他應收款包括哪些內容?
其他應收款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剛找到的新工作,試用期內單位不繳納社保怎么辦?相信很多小伙伴都遇到過這個問題,也因此斷繳了一段時間的社保,斷繳帶來的麻煩還是挺大的。
由于我們遇到了太多企業試用期內是不繳納社保的,潛意識就認定了這是一種正常行為,試用期內,我還不屬于正式員工,單位可以先不購買社保,甚至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等轉正了以后再落實這些事項。
但是,認真去想下,試用期內,企業真的可以不給員工買社保嗎?
我去查找了相關資料,在《勞動合同法》中就有明確規定:
里面寫到,我們上班的第一天,就應當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單位就應該為我們繳納社保,試用期也屬于勞動合同期限內。換言之,試用期內企業是要為員工購買社保的,否則是屬于違法行為。
我震驚了,原來之前試用期企業沒有購買社保,竟然是違法的!
那我可以追回未繳納的社保費嗎?
試用期單位不繳納社保怎么辦?
面對企業不繳納社保,該怎么辦呢?可以分兩種情況
①還未入職
如果面試的時候,hr說試用期不買社保,轉正才購買。我們可以擺出條例,與之協商,畢竟不繳納社保是違法的。
如果協商無果,可以采取勞動仲裁,或者向社保局反映舉報,要求企業繳納。
②已入職一段時間
根據有關規定,企業不購買社保是違法行為,不僅需要補足相關社保,還需要繳納滯納金,甚至需要罰款。因此,已入職一段時間的小伙伴,如果有意愿追回沒有繳納的社保,也可以擺出相關條例與公司協商,讓公司補齊應繳納的社保費。
或者想得到相關的經濟補償的話,我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權益,企業會按照規定,補足社保,還會額外支付經濟賠償。
什么情況下單位
才不需要繳納社保呢?
什么情況單位可以不繳納社保呢,根據規定也可以知道,企業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則可以不繳納社保。一般來說,具體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兼職,兼職與企業簽訂合同是看雙方自愿原則,這意味著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是可以不繳納社保的。
另一種是實習生,實習生與企業簽訂的是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不一樣,三方協議并沒有硬性規定企業需要繳納社保,所以這種情況下,企業也是可以不繳納社保的。
試用期多長時間?
上面說了這么多試用期,不得不提一下試用期的期限,很多人以為試用期一律為2-3個月?其實這是個誤區。
勞動法中有相關規定,簽訂3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簽訂1-3年的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簽訂1年以內,3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的,試用期為1個月以內。
因此,試用期并不是固定的,需要看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多長時間,時間越長,對應的試用期時間越長。
綜上,有關試用期社保的內容,你們都了解了嗎?還有疑問的可以私信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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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城市高速道路封閉封鎖目的就是為了在疫情防控關鍵期不再使疫情蔓延,如果控制不住大量外來人員涌入一線城市可能會造成大批人的感染,那么如果是在返崗時候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可以算工傷嗎?接下來一起看看吧。
(一)怎么認定為工傷?
以上的表三的第三項,注明了在廣東省和河南省工傷保險條例中有明確的規定:“員工受企業指派前往疫區工作而被感染”視同工傷處理,很多人還會有疑問,如何界定是在疫區工作呢?像是湖北省所有的地區都算是重災區了,確診病例人數排第二的就是廣東省,第三就是浙江省,但是不僅僅只是確診病例排名前三的省份才算疫區,還有很多地區醫療物資匱乏,連確診病例的試劑盒都不足,所以,整體來說,疫區不僅僅包含確診病例人數排名前三的省份。
(二)疫情影響企業生產,改采取哪些措施降低成本?
如果企業真的存在經營困難的,首先應與已經簽訂合同的客戶協調違約金的問題,接著就是和員工協商調整薪資、輪崗輪休,縮短工期時間等穩崗的政策,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