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處理賬務時,常常會碰到繳納公積金相關的賬務處理問題,特別是會計新手,對這問題更是疑惑。今天,會計網小編就在這里和大家詳細聊聊繳納公積金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繳納公積金怎么做會計分錄
1、計提時,會計分錄怎么寫?
借:管理費用 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公積金(單位承擔)
2、發放工資的時候,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 扣公積金(個人承擔)
3、繳納社保的時候,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公積金(單位承擔) 其他應付款-代扣公積金(個人承擔)
貸:銀行存款
住房公積金的相關知識延伸:
1、只有在城鎮,才有住房公積金制度,而農村并沒有建立該制度。
2、住房公積金制度只針對于在職職工而言,無工作的城鎮居民及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及職工個人繳存兩部分組成。單位對職工個人繳存部分進行代扣,兩部分將一同存到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上,具有長期性的特點。也就是除了職工離退休或者發生了其他情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所規定的)之外,職工在職期間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對住房公積金進行繳存。也體現了住房公積金擁有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及強制性四個特點。
5、住房公積金也就是根據相關規定,個人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住房儲金。具備積累性及專用性兩大特征。
許多企業的福利比較全面,一般會為職工代繳公積金,而這一部分款項也是需要進行賬務處理的,那么繳納公積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繳納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公積金(單位承擔)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公積金(個人承擔)
庫存現金(實發數)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公積金(單位承擔)
其他應付款——代扣公積金(個人承擔)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意思?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并且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的貸方表示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借方表示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還應當按照“工資”、“住房公積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一般按月給員工發放工資并且代繳社保和公積金,繳納的社保公積金一般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有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企業繳納社保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1、企業繳納社保公積金時,做如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計提社保/公積金時做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單位部分)
3、企業發放工資時,做如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實發數)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的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類賠償金和罰款,如因企業財產意外損失向相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償金、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等等。該科目借方增加額表示資產增加,貸方增加額表示資產減少。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向員工配偶、子女、受撫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和其他受益人提供的福利也屬于員工福利。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借方減少,貸方增加。借方是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金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說到公積金,一般是指住房公積金。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時,會計人員在記賬時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從工資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市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市私營企業和其他城市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的會計核算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職工薪酬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物業管理企業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企業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用來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該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貸方反映企業發生的應付、暫收款項,借方反映企業支付應付及暫收款項。月末,余額為貸方反映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金額。本賬戶按應付和暫收等款項的類別和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賬。
職工住房公積金一般由企業代繳,繳納時,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付款科目處理。繳納本月住房公積金,如何寫會計分錄?
繳納本月住房公積金分錄處理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從工資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職工社保、住房公積金一般由企業代繳,代繳社保公積金時,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或者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繳納社保公積金時,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繳納社保公積金分錄
一、單位向有關機構繳納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二、在計算企業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三、按規定從工資中扣除職工個人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公積金是指各個單位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具體會計分錄是什么?
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的賬務處理
1、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是需要個人自己出的,可以在工資發放時代扣,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2、繳納公積金時的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3、公司公積金部分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個人繳納公積金部分,屬于代扣代繳還是計提?
個人繳納公積金部分屬于代扣代繳,不需要計提。
公積金的內涵
公積金指住房公積金也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職工住房公積金一般用于購房貸款,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一部分,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計提繳納住房公積金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繳納住房公積金分錄處理
1、計算企業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2、按規定從工資中扣除職工個人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3、單位向有關機構繳納住房公積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
企業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通過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繳納住房公積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期末,對于企業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包括什么內容?
其他應付款包括應付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的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租金、無形資產的租金、應付的罰款、滯納金、違約金等。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如應付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金、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等。
企業應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其他應付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其他應付款項。
住房公積金是企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具有積累性和專用性。今天會計網給大家整理了住房公積金繳存的相關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有些公司由于職工工資很高或很低,因此多數城市戶會規定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及下限。一般情況下,繳存基數不得低于各地的市人力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有些地方是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住房公積金計算方式
1、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手續應提供哪些資料?
繳納住房公積金時,一般單位需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材料:《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申請表》、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國家機關設立批準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住房公積金,是指企事業單位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繳納住房公積金后對于買房會有一定的優惠,對于住房公積金,應如何做賬?
繳納住房公積金如何做賬?
根據職工所屬部門不同,借記不同的科目: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繳納住房公積金時,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收款(職工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職工應承擔的住房公積金從職工每月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實際繳納公積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住房公積金的概念
(1)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2)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3)住房公積金繳存具有長期性
(4)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
(5)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又稱長期住房儲金,具有普遍性和強制性。一般職工公積金由企業代繳。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賬務處理
1、企業當期繳納住房公積金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承擔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承擔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
2、企業發放職工工資時,從職工工資中扣回單位代交的部分,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承擔的部分)
3、如果企業當期未繳納住房公積金: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 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住房公積金具備兩個特征:
1、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
2、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繳納房租。
現在多數公司都會為員工提供五險一金的福利,這里的一金也就是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具有積累性和專用性的特征,由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那么住房公積金需要繳納個稅嗎?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住房公積金要繳納個稅嗎?
1、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所以住房公積金一般情況下不需要繳納個稅。
2、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兩部分構成,單位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過20%。
3、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每年將核定一次,對于超過核定繳存基數或規定比例提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其超過部分應當并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一般不用納稅,超過標準的需要繳納個稅。
住房公積金特征
1、積累性
住房公積金不在職工工資的構成范圍內,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對其進行專戶管理。
2、專用性
住房公積金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在:
(1)購、建、大修自住住房
(2)繳納房租
住房公積金會計分錄
1、單位向有關機構繳納住房公積金時,做以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2、計算企業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3、按規定從工資中扣除職工個人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住房公積金只有在職職工才有,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那么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期末,對于企業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職工個人承擔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會計科目中負債類科目之一。
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非貨幣性福利"、“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
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瞻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職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一般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代職工繳納的,個人無法繳納住房公積金,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時一般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處理,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期末,對于企業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什么是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薪酬的組成部分之一,繳納住房公積金時,可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繳納公積金如何做賬?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繳納時,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期末,對于企業應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歸為此類)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財務會計每個月都要對社保和公積金做計提和繳納的會計處理,那么應該怎么做會計分錄呢?要注意哪些問題呢?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計提社保公積金時
計提企業繳納部分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具體還是要看員工是哪個部門的)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2、繳納社保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代墊的職工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大部分公司的的工資都是這個月計提,下個月發放,但是社保是一定要當月繳納的,所以才會出現“代墊的職工社會保險”這個二級科目。
3、繳納社保有什么好處?
對于員工來說,社保可以免稅;外省務工人員在繳納了一定的年限可以獲得在工作所在地城市的購房資格,還可以獲得落戶的資格,符合人才引進的政策也需要提供繳納一定期限的社保繳納證明;對于企業來說,還可以節省人事管理成本,降低法律風險,為企業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還能給員工帶來福利,能留住人才,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
以上就是有關社保公積金繳納的會計處理和分錄,還有繳納社保對公司和員工的好處,那么,企業社保、工資、費用混亂錯配有哪些涉稅風險?
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一般將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通過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科目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住房公積金是什么?
住房公積金,指的是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準和比例計算,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屬于職工薪酬的一個組成部分,按照相關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是由個人和企業各負擔一部分,然后是統一由企業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
住房公積金是否一定要繳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
單位應當于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的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借方減少,貸方增加。借方是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金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