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人把忙掛在口邊,成為不能盡孝、育兒、戀愛、健身的理由,于是有的單位給職工放“孝親”假、“親子”假,甚至還單位制定了“戀愛”假。你羨慕嗎?
如果你不是以上單位,小會要你們一個可怕的消息,今年的假期已經用完了!更恐怖的是10月大征期正在進行,還有9天CPA專業階段就要考試了!還有26天稅務師就要開考了!
為了緩解這種緊張氣氛,小會決定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現在國家又新定一個假期了,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實施。
寧夏共同育兒假正式入法0至3歲子女父母每年可休10天
寧夏近日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
“按照寧夏之前的規定,女職工的配偶在女性產假期間依法享有25天護理假,此次新條例又為夫妻雙方增加了10天共同育兒假,這在國內尚屬首創。”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聯合會權益部部長周文盈說。
據了解,此條例是寧夏首部省級制定頒布的全面系統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條例,將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聽說這個消息之后,網友們都很興奮,希望這樣的規定能夠在全國推廣:
小編看到這條消息也很開心,雖然自己還沒有孩子,但是以后應該會有的,如果能夠在全國推廣,那對我們來說真的是一個大大的福利!
大家很擔心推廣的問題,小編記得原來獨生子女假期也只有福建地區實施,現在漸漸地在多個省份地區落地實施,所以,大家可以期待一下!
獨生子女可以帶薪休假20天,還有現金補貼!
這兩年,不少地區通知獨生子女可以帶薪休假。
前不久,山西方宣布:對于父母年滿60周歲的計劃生育家庭,父母患病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子女照料陪護,并給予每年不超過15天的照料假,其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2019年起實施。條例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贍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贍養人陪護時間;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20天的陪護假。
按照條例規定,贍養人的父母患病住院或長期臥床生活不能自理,而贍養人又是獨生子女,即可向單位提出享受陪護假的請求。贍養人可以一次性請20天假,也可分期分段享受假期。
其實,不僅僅是山西、內蒙古,早在之前,福建、湖北、廣西、四川、河南在內的各地,就已經零零散散出臺了“獨生子女照料假”政策。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獨生子女,如果你的父母生病了,你不僅可以請15天假期去照料,而且在此期間,工資還不能少!
我們都知道,獨生子女一般壓力比較大,“獨生子女照料假”政策的出臺,可以給眾多的獨生子女省去很多煩心事!
除了帶薪休假,有些地區甚至直接給獨生子女家庭給予一定的現金補貼。
今年年初,人民日報發文表示獨生子女補助標準提高:
小編查閱了相關的文件,原來是國務院在去年8月份印發了《關于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其中,方案指出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參照上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責任中央分檔分擔辦法安排補助資金。
計劃生育補貼主要包含以下3個項目:①計劃生育家庭特殊補貼;②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補貼;③計劃生育家庭少生快富補貼。這3個項目是全國統籌的,也就是說發放的標準是一致的,當然每個地方的具體落實政策不一樣,其他標準可能有所差異。
而且,需要特別注意的是,2019年1月1日起,新的計劃生育補貼就已經正式實施了,所以,團團提醒一下大家,如果有獨生子女證的趕緊到村委會或者街道辦事處去咨詢,趕緊去領這筆補貼!
根據小編的了解,佛山提高獎勵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去年12月29日,佛山市正式出臺《佛山市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獎勵標準增加了!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領200元!
不過小編要提醒大家的是,部分地區的補貼標準可能不太一樣,一定要咨詢清楚。另外,這一項新的政策已經正式實施了,目前《獨生子女光榮證》國家已經停止辦理,這些好政策也只針對已經辦理過的獨生子女家庭。已經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家庭非常幸運,現在是有證就能領錢。
10月,會計還有這些好消息!
除了以上這些好消息,10月份,又有一批新的政策落地實施,其中不乏對咱們會計工作者有利的消息。
一、兩類申報表變了,減輕納稅填表負擔,10月1日起實施!
9月底,國家稅務總局公布《關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的公告》:
為減少納稅申報次數,便利納稅人辦稅,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稅務總局決定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申報表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調整部分數據項目。二、規范部分數據項目名稱。三、合并申報表單。《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這則公告意味著將減少納稅人申報次數,提升辦稅便利化水平,大大減少咱們的工作量,是大大的好處!
二、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力度加碼
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公告,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有關政策。公告稱,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
今年3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曾聯合發布公告,明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此次生活性服務業加計抵減力度加碼,從10%提高到15%,實際上是進一步加大了減稅降費力度,有利于為生活性服務業企業減輕更多負擔。
三、今后,生產這些不用許可證了!
這些消息都對我們都很有利,希望10月大家都過得順利噢!
來源:勞動報、國家稅務總局、新華網、中國政府網、微博等,由注冊會計師整理發布,如需轉載或引用請申請授權,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侵權立刪
中國會計視野訊,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告明確,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7號)規定的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應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服務廳)提交《適用15%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后如需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按以下方式處理(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僅注明一個繳款單位信息的海關繳款書,應當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以下簡稱“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通過選擇確認平臺查詢到的海關繳款書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或未查詢到對應信息的,應當上傳海關繳款書信息,經系統稽核比對相符后,納稅人登錄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注明兩個繳款單位信息的海關繳款書,應當上傳海關繳款書信息,經系統稽核比對相符后,納稅人登錄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
稽核比對結果為不符、缺聯、重號、滯留的異常海關繳款書按以下方式處理(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一)對于稽核比對結果為不符、缺聯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應當持海關繳款書原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數據修改或核對。屬于納稅人數據采集錯誤的,數據修改后再次進行稽核比對;不屬于數據采集錯誤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數據核對,主管稅務機關會同海關進行核查。經核查,海關繳款書票面信息與納稅人實際進口貨物業務一致的,納稅人登錄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
(二)對于稽核比對結果為重號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核查。經核查,海關繳款書票面信息與納稅人實際進口貨物業務一致的,納稅人登錄選擇確認平臺查詢、選擇用于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海關繳款書信息。
(三)對于稽核比對結果為滯留的海關繳款書,可繼續參與稽核比對,納稅人不需申請數據核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通過選擇確認平臺進行選擇確認或申請稽核比對。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31號)第二條和第六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范圍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第一條自2020年2月1日起廢止。
本文來源:中國會計視野
剛剛,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產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退稅比例為70%。
政策速讀:
1、自2019年9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產磷石膏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退稅比例為70%。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附件: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
一、磚類
本文素材來源于: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財稅浪子,稅政第一線
納稅信用可修復啦!稅務總局出臺納稅信用修復范圍及標準!明年起施行!
一、稅務總局明確納稅信用修復有關事項,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政策核心內容大家可以細看一下下方的思維導圖:
二、納稅信用修復范圍及標準
備注:1.30日內糾正,即在失信行為被稅務機關列入失信記錄后30日內(含30日)糾正失信行為。
2.30日后本年糾正,即在失信行為被稅務機關列入失信記錄后超過30日且在當年年底前糾正失信行為。
3.30日后次年糾正,即在失信行為被稅務機關列入失信記錄后超過30日且在次年年底前糾正失信行為。
納稅信用修復申請表
四、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調整表
稅務總局結合新出臺的稅收政策,針對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政策解讀視頻會集中進行政策解讀,提高稅收政策確定性和透明度。7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行2019年第三季度稅收政策解讀會,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張衛、納稅服務司小微企業服務處處長張運增就車輛購置稅法及有關征管規定、《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便民辦稅繳費10條新舉措進行深入講解。
車輛購置稅法及有關征管規定
主持人[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世宇]:2019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正式實施。與原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相比,車輛購置稅法在征收范圍、征管措施等方面都有一些變化。同時,稅務總局通過精簡申報資料,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進一步為納稅人辦稅提供便利。
首先,請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張衛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的重大變化以及有關政策和征管規定進行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張衛]: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對車輛購置稅法及有關政策和征管規定作一下介紹。
一、關于車輛購置稅征收范圍的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1號)第一條規定: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應稅車輛。
為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充分保障和改善民生,車輛購置稅法與原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相比,對征稅范圍進行了一定的調整,將原條例規定的“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5類,調整合并為“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150毫升的摩托車”4類。具體來說:
一是將原條例中屬于“電車”的“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進行了重新歸并,前者并入“汽車”,后者單獨作為一類應稅車輛。
二是取消了“農用運輸車”類別,現行國標已將“農用運輸車”并入“汽車”類別。
三是將原來的“掛車”調整為“汽車掛車”。
四是縮小了“摩托車”的征稅范圍,排氣量150毫升及以下排氣量的摩托車不再屬于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
同時,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1號進一步明確,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于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
自7月1日起,納稅人購置的上述不屬于應稅車輛范圍的車輛,不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二、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車輛購置稅法第十二條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當日。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1號第六條規定: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所取得的車輛相關憑證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6號)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分別不同情形進行了細化: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為購買之日,即車輛相關價格憑證的開具日期;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為進口之日,即《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生效或者開具日期。
根據車輛購置稅法和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1號中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納稅人如果在2019年6月30日前(含)購置屬于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征收范圍,但不屬于車輛購置稅法征收范圍的車輛(例如150毫升及以下排氣量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等),未在2019年7月1日前申報的,在車輛購置稅法實施后,仍然需要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購置日期的確定以購車相關憑證開具或者注明的時間為準。
例如:納稅人A購買一輛排量為125毫升的摩托車,發票開具時間為6月20日,則納稅人A在7月1日以后仍應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三、關于減免稅政策
依據車輛購置稅法第九條,下列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一是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二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三是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四是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五是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另外,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5號)規定,新能源汽車免稅、留學生回國購買國產小汽車免稅、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1輛自用小汽車免稅、防汛專用車免稅、森林消防專用車免稅、掛車減半征收等車輛購置稅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原規定繼續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已經享受車輛購置稅減稅、免稅的車輛,如果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或者改變車輛用途后,不再符合車輛購置稅減稅、免稅條件的,車輛所有人或者原納稅人在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轉移或者變更登記前,應先到稅務機關辦理車輛購置稅繳稅手續。
四、取消最低計稅價格
車輛購置稅法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1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依據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車輛購置稅法實施后,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時,支付給銷售方的全部價款(不含增值稅款)或者進口自用車輛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計算應納稅額。自2019年7月1日起,原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停止執行。
例如:納稅人A6月20日購買一輛發票注明不含稅價為12萬元的應稅小汽車,該車原最低計稅價格為15萬。如納稅人A在6月30日(含6月30日)以前申報車輛購置稅,應按照最低計稅價格計算繳納車輛購置稅(15萬元×10%=1.5萬元);如果納稅人A在7月1日申報車輛購置稅,應按其發票注明的不含稅價格計算繳納車輛購置稅(12萬元×10%=1.2萬元)。
五、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車輛購置稅法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應當依據稅務機關提供的應稅車輛完稅或者免稅電子信息對納稅人申請登記的車輛信息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依法辦理車輛注冊登記。
《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關于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業務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號)第一條、第三條規定:自2019年6月1日起,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納稅人辦理完成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時,不需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自2019年7月1日起,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辦理車輛購置稅補稅、完稅證明換證或者更正等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出具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取消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后,如果納稅人需要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可以通過哪些方式取得呢?一是通過電子稅務局下載打印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二是可以到稅務機關車輛購置稅申報窗口申請出具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
《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修訂
主持人[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世宇]:為進一步維護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稅務總局近期修訂出臺了《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接下來,請納稅服務司小微企業服務處處長張運增講解新修訂的《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小微企業服務處處長張運增]: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新修訂的《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的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
2010年,稅務總局發布《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結合施行過程中的問題,于2015年進行第一次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完善投訴分類、壓縮處理時限、建立回訪機制、簡化投訴文書等。自2015年修訂以來,《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有效指導各級稅務機關做好納稅服務投訴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近年來,面對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稅制改革、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等一系列新形勢、新要求,如何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納稅服務投訴管理工作,解決納稅人關心、關注的問題,是擺在新稅務面前的一道新課題。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稅務總局全面檢視問題,聽取納稅人心聲,認真整改落實,對《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進行第二次修訂,努力以稅務人的“辛苦指數”換取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滿意指數”。
《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以下六個方面:
一、擴大投訴范圍,投訴邊界更清晰
新辦法明確,對投訴人(包括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當事人)對納稅服務(包含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繳服務)的投訴范圍,除了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納稅服務職責過程中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外,還包括對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服務言行及其服務質效的投訴。比如:對稅務服務言行不符合文明服務規范要求,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按規定落實首問責任、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辦稅公開等納稅服務制度,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按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服務承諾辦理涉稅業務等行為均可投訴。
二、拓寬投訴渠道,主體權責更明確
新辦法規定,投訴人可以通過網絡、電話、信函或者當面等方式提出實名投訴,既可以向本級稅務機關提交,也可以向其上級稅務機關提交。稅務機關應于收到投訴后1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辦理或轉辦。對于不予受理的實名投訴,稅務機關應當以適當形式告知投訴人,逾期未告知的,視同自收到投訴后1個工作日內受理。同一投訴事項涉及兩個以上稅務機關的,應當由首訴稅務機關牽頭協調處理。
三、規范受理流程,辦理時限再壓縮
新辦法將各類投訴的辦理時限全部壓縮50%:受理審查環節由2個工作日壓縮為1個工作日,服務質效、權益保護類投訴的辦理時限從20個工作日壓縮到10個工作日,服務言行類投訴的辦理時限從1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
四、建立快反機制,投訴處理更高效
新辦法明確了快速處理機制,對于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準確掌握稅收法律法規等導致納稅人應享未享稅收優惠政策的,自然人提出的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及非稅收入征繳服務的投訴,稅務機關應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于投訴人當場提出投訴,事實簡單、清楚,不需要進行調查的,一定時期內集中發生的同類投訴事項且已有明確處理意見的,稅務機關可即時處理。
五、細化核實程序,投訴處理更規范
新辦法對投訴處理和反饋的要求更加細致明確,進一步規范調查核實程序,明確核實情況、溝通調解、提出意見等基本流程規定。對已受理的投訴,稅務機關在規定時限內向投訴人反饋,告知投訴人投訴是否屬實,對投訴人權益造成損害的行為是否終止或改正;不屬實的投訴,稅務機關要說明理由。
六、增加復核環節,合法權益再保障
新辦法規定,投訴人認為投訴處理結果顯失公正的,可以向上級稅務機關申請復核。既完善了投訴人跟蹤維權的渠道,又加強了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投訴處理的監督管理。
修訂后的《納稅服務投訴管理辦法》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一步,各級稅務機關將按照辦法,規范高效做好納稅服務投訴管理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不斷提升納稅服務質效,改善稅收營商環境,把納稅人、繳費人的獲得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為民服務解難題中踐行稅務人的初心和使命。
便民辦稅繳費十條新舉措
主持人[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世宇]:根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部署,按照“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針對今年上半年減稅降費政策落實中納稅人、繳費人反映的問題,稅務總局認真檢視問題,扎實整改落實,于7月23日推出第一批10條便民辦稅繳費新舉措,以更好地服務納稅人、繳費人。接下來,請張運增處長對此進行解讀并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小微企業服務處處長張運增]:下面,我向大家介紹一下這10條便民辦稅繳費新舉措的主要內容。
新舉措以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為主線,從申報納稅、辦稅繳費、發票使用3個方面,針對當前困擾納稅人、繳費人的突出問題,推出10條改進措施,立行整改、全面提升,力爭實現既為納稅人、繳費人減負,又為基層稅務人減壓的雙贏。這10條新舉措包括申報納稅方面的3條舉措、辦稅繳費方面的4條舉措和發票使用方面的3條舉措。
第一,在申報納稅方面,通過實行稅收優惠“清單辦”、出口退稅“無紙辦”、兩個稅種“合并報”,進一步精簡納稅人報送資料,減少納稅人申報次數。
一是推行稅收優惠清單式管理。稅務總局推行稅收優惠政策“清單式”管理,不定期公布稅收優惠事項清單,除依法須稅務機關核準和向稅務機關備案的特定情形外,一律由納稅人、繳費人“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二是擴大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范圍。在企業自愿的基礎上,各省稅務機關進一步在一類、二類、三類出口企業中擴大無紙化退稅申報的范圍。
三是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合并申報。稅務總局合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納稅期限,減少納稅人申報次數。
第二,在辦稅繳費方面,通過實行實名信息“前置采”、資料不齊“容缺辦”、自助辦稅“更便捷”、探索證明材料“免提供”,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便利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
一是加大部門間信息共享力度。各省稅務機關加強與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溝通,市場主體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時,同步采集法定代表人實名信息,稅務機關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無需再次進行實名信息采集。
二是推動辦稅事項容缺辦理。稅務總局明確“容缺辦理”事項、適用對象及其標準,納稅人、繳費人辦稅資料不齊全時,只要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可“先辦理、后補缺”,納稅人、繳費人作出資料補正書面承諾,可按正常程序辦理。
三是規范統一自助辦稅事項。稅務總局規范統一自助辦稅終端(機)的服務功能、應用界面、運行管理等,拓展納稅人、繳費人自助辦理事項,逐步實現90%的常辦涉稅事項可在自助辦稅終端(機)辦理。有條件地區可探索與金融機構場地共用等合作模式,增加自助辦稅終端(機)布局及數量。
四是探索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試點。稅務總局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對納稅人需提供的有關涉稅證明,以書面形式將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一次性告知納稅人,納稅人書面承諾符合告知的條件、標準、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可免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第三,在發票使用方面,通過實行異常鎖卡“網上解”、抵扣信息“有提醒”、發票信息“一站查”,方便納稅人及時了解發票信息,減少納稅人處理發票事宜時間。
一是推行納稅人網上解鎖報稅盤。稅務總局優化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增加納稅人端異常清卡解鎖功能,納稅人報稅盤異常鎖死時,可網上申請解鎖,稅務機關根據規定流程核實處理,排除風險后及時解鎖。
二是提供應抵扣發票信息提醒服務。稅務總局優化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增加當期應抵扣發票信息提醒功能,避免當期應抵扣發票超過抵扣期限造成納稅人損失。
三是優化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功能。稅務總局優化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功能,納稅人可查詢5年內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信息。集成各省稅務機關發票查驗平臺登錄界面,納稅人可通過統一入口查詢各省稅務機關自印發票信息。
10條新舉措推行后,預期將進一步減少納稅人、繳費人負擔和基層稅務人服務壓力,進一步提升辦稅效率。預計全年為納稅人、繳費人減少申報次數12次,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減少我國納稅次數1次,減少往返辦稅服務廳4次,減少納稅人、繳費人辦稅服務廳排隊等候時間25分鐘,壓縮繳費時間45分鐘,減少納稅時間20小時。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以下是稅務總局特別提醒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易錯之處。
提醒一: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項目,父母雙方的扣除比例應符合政策規定標準。
相關政策: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提醒內容:您需要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雙方填報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過100%。
提醒二:夫妻雙方非婚前分別購買的住房,只能選擇一方扣除住房貸款利息。
相關政策: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確認其住房是否為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如果屬于婚后購買的,只能選擇一方扣除;如果屬于婚前分別購買的,需與配偶溝通確認扣除方式。
提醒三:納稅人填報的贍養老人項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計扣除金額要符合標準。
相關政策: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于約定分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共同扣除人進行溝通,確認各自填報的贍養老人扣除金額之和不超過2000元,且每人分攤額度不超過每月1000元。
提醒四: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納稅人只能選擇一處扣繳義務人扣除。
相關政策: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只能選擇其中一處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檢查是否存在同一項目多處扣除的情況,如果存在應當及時作廢多余的扣除項目。
提醒五:納稅人與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相關政策: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納稅人與其配偶不能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相關政策: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與配偶進行溝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項目和扣除方式,確認沒有同時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納稅人應當確保填報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信息準確。
相關政策:納稅人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檢查填報的子女、配偶、贍養老人身份信息是否與其身份證件上記錄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納稅人填報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享受扣除。
相關政策: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填報技能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扣除的,應當為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并檢查填報證書名稱、證書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批準)時間等信息是否與證書保持一致。
提醒九:納稅人填報學歷繼續教育的,應當為中國境內接受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
相關政策: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提醒內容:提醒納稅人接受繼續教育類型應當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教育,比如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同等學歷申請學位、網絡大學等可享受學歷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
很多人都會將USCPA和中國CPA所混淆,甚至有的人還認為USCPA和中國CPA是互通可以互換的......其實這些想法都是錯誤的,到底USCPA與中國CPA的區別有哪些,USCPA可以在中國考嗎?下面小編逐一解答。
USCPA可以在中國考嗎?
很多人都會以為USCPA與中國CPA一樣,考試都安排在國內統一考,其實并不是!USCPA在國內是沒有考點的,需要到美國參加考試;因美國各個州報考條件不同;只要符合考試條件,美國各個州都可以參加考試。常見的報考州有:關島、阿拉斯加州、西雅圖等。
另外,除了美國,NASBA聯合USCPA協會、Prometric在日本、巴林、科威特、黎巴嫩、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巴西這6個國家以及歐洲英格蘭,德國,愛爾蘭和蘇格蘭設置了考點,這幾個海外考點的考試與美國本土的考試一樣,也是全英文的。
USCPA和中國CPA可以互換嗎?
看了上述的內容,相信大家都很清楚USCPA與中國CPA是不能互換的。其實它們倆并不能混在一塊談,USCPA與中國CPA是獨立兩個證書,如果大家想換的話,最多可以選擇換香港地區的CPA證書。
USCPA與中國CPA有哪些差別?
科目不同
1、中國CPA
考了中國CPA的考生都知道,CPA考試共劃分專業階段以及綜合階段兩種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所考科目分別為:《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會計》《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稅法》,共6科。
綜合階段所考科目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2、USCPA
而USCPA考試一共只有4門科目:分別為:財務會計與報告(FAR)、審計與鑒證(AUD)、商業環境(BEC)、法規(REG)。
考試題型不同
1、中國CPA
中國CPA在考試題型上主要是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以及綜合題。
2、USCPA
而USCPA它的考試題型主要以單項選擇題和模擬案例題為主。
報名條件不同
1、中國CPA
中國CPA報名條件只要是中國合法公民,學歷上符合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即可報名CPA考試。
2、USCPA
USCPA考試資格依照報考的州別不同,而有不同的資格限制,因為美國每一個州都有自己的規定。
一般要求:
學士學位或即將取得學士學位,個別州(例如:Delaware State)可以允許大專學歷 150個以上總學分的規定(未要求修滿150個學分的州如:加州,科羅拉多州等)
具有一定會計學分和商業學分的規定
有個別州(如Alaska)可以以一年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經驗代替所需會計學分
以上要求往往需要同時具備。
總的來說,USCPA與中國CPA存在的區別,主要集中于上述的幾點,區別上還是比較大的,所以大家千萬不能搞混了,根據自身需求去選擇報名對應的考試。
各位小伙伴,想必每天最關注的的事兒就是關于新型肺炎疫情情況如何了。昨天,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財政部、稅務總局最新發布了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的五項稅收政策,具體如何規定呢?接下來一起隨小編來看看吧!
一、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第一項、第二項的解讀
第一項:如果企業屬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因擴大產能而新采購相應設備,對于當期成本費用一次性計入,準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第二項:如果企業性質屬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性企業,那么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方面,可以按月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
小編有話說:從以上可知,支持疫情防控的第一項、第二項稅收政策,主要對象就是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屬于這類單位的會計人員做賬時,需要注意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及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方面。可以這樣理解:
擴大產能所購置的新設備,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時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問題上,會計人員可以申請全額退還。
二、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第三項、第四項的解讀
第三項:如果納稅人在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上取得相應收入,增值稅實行免征。
第四項:2020年度,困難行業企業如果因受疫情較大影響,發生了虧損。則最長結轉年限方面,五年將調整至八年。
小編有話說:由財政部、稅務總局最新公布的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第三項、第四項內容可知,主要對象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納稅人及困難行業企業。前者是增值稅調整為免征,后者是結轉年限可延期。
三、 關于支持疫情防控稅收政策第五項的解讀
第五項:對于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快遞收派服務( 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提供者所取得的收入,納稅時可免征增值稅。
最后,關于以上支持疫情防控五項稅收政策截止日期,還需視疫情情況而定,繼續關注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動態!
小編今天了解到財政局、稅務總局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2月6日最新發布三個公告。其中涉及到的稅收政策舉措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舉措一:針對困難行業企業最長結轉年限進行調整
通過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可知:對于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由于受到疫情較大影響,而發生虧損。在最長結轉年限方面可延期,由5年延長至8年。
這里的困難行業,也就是交通運輸、餐飲、住宿及旅游(涉及到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大方面),判斷執行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進行。
舉措二: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及防疫工作者,在工作補助及獎金上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可知,對于醫務人員、防疫工作者在疫情防控工作過程中所獲得的補助、獎金方面,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舉措三:應對疫情,企業和個人捐贈的現金和物品,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全額扣除
根據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所得,如果企業、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相關途徑,進行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捐贈,這時候的應納稅所得額允許進行全額扣除。
舉措四: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產品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允許免征
根據《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可知,疫情期間,如果防控產品已經進入到醫療器械應急審批程序,且與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密切相關,那么在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費用上面,可以免除征收。
對于已經進入了特別審批程序及能夠治療、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相關藥品,藥品注冊費用上可以免于征收。
在疫情防控期,在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實的同時,還要讓納稅人能挺過這一關,提供給納稅人更便捷的辦稅服務,實實在在的享受到稅收優惠的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就發布了12項與疫情防控有關的稅收優惠措施。大家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 關于防護救治方面
1、取得疫情防控臨時性補助和將近免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用于疫情防控的防護用品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 關于物資供應方面
3、對疫情防控用品生產企業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
4、對提供疫情防控重點物資運輸收入的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5、對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居民必需快遞收派服務的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6、對提供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企業為擴大產量購入的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
7、對于衛生健康部門進口直接用于防控疫情免征關稅
(三) 關于復工復產方面
8、對于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困難企業在2020年度發生虧損延長期限最長延長至8年
(四) 關于公益捐贈方面
9、通過公益性組織捐贈和人民政府及部門的國家機關捐贈有關疫情防控的物資和現金允許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10、直接向疫情防控醫院單位捐贈的允許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11、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2、擴大捐贈免稅進口范圍
2月11日,稅務總局發布了最新文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其中從四大方面解讀了相關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接下來我們來聊聊疫情期間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有哪些?一起來看看稅務總局最新官方回應是什么?
一、關于支持防護救治方面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有哪些?
疫情期間,如何支持防護救治工作。涉及到兩項關于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政策。
其一,對于參加疫情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補助及獎金將免征個人所得稅。(按政府規定標準獲得);其二,對于企業、單位所下發的有關預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藥品、防護用品等實物,免除個人所得稅。
二、關于支持物資供應方面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有哪些?
疫情期間,對于支持物資供應工作方面,最新稅收優惠政策包括了三大稅種,分別是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及關稅。共五項政策內容。
第一,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將實行全額退還;
第二,提供疫情防控相關重點保障物資運輸的納稅人,將實行免收增值稅;
第三,對于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的納稅人,其中涉及的收入所得,一律免征增值稅;
第四,對于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因擴大產能而增加相應設備的情況,其企業所得稅準予稅前一次性扣除;
第五,對于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相關物資,其關稅一律免征;
三、關于支持公益捐贈方面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有哪些?
疫情期間,關于支持公益捐贈上所發布的最新稅收優惠政策,包括了“六稅”,分別是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還包括了“兩費”,分別是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其涉及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分別是:
1、對于企業及個人捐贈的物品,將實行“全額扣除”的稅收優惠。
2、對于直接向醫院捐贈的防疫物品,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方面,一律稅前全額扣除。
3、疫情期間,對于捐贈的貨物,一律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4、疫情期間,對于免稅進口范圍將擴大。
四、關于支持復工復產工作所涉及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有哪些?
關于支持復工復產方面,將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相關優惠政策。也就是如果2020年,企業受疫情較大影響,最終發生虧損。那么關于最長結轉年限方面,將會獲得延期的稅收減免優惠。在原先5年的基礎上延長3年,也就是8年。
2月11日,稅務總局發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其中包括了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疫情防控期間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呢?看看稅務總局如何為我們權威解答。
根據稅務總局對支持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的最新梳理,疫情期間可以享受四個方面,12項稅收優惠政策。四個方面包括了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 鼓勵公益捐贈及支持復工復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疫情防控期間,12項稅收優惠政策:
1、疫情防控期間,取得的個人工作補助及獎金將享有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2、疫情防控期間,取得單位發放的相關預防醫藥防護用品等將享有免征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3、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將享有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的稅收優惠,將給予全額退還。
4、對于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者而言,關于其收入納稅時,將享有免征增值稅的的稅收優惠。
5、對于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人員而言,其獲得的收入在納稅時將享有免收增值稅的稅收優惠。
6、 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因擴大產能的實際需要而購買設備,其企業所得稅將享受稅前一次性扣除的稅收優惠。
7、防控疫情物資,若滿足了“由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前提條件,則關稅一律免征。
8、疫情防控期間,對于公益捐贈相關物資,其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將享有全額扣除的稅收優惠。
9、支持疫情防控,直接向醫院捐贈物品,也將享有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全額扣除的稅收優惠。
10、支持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其將享有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免征的稅收優惠。
11、捐贈免稅進口范圍會進一步擴大。
12、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方面,對于困難行業企業,比如餐飲企業。若是在2020年因疫情影響發生盈虧。則最長結轉年限可享有延期3年(延長至8年)的稅收優惠。
疫情防控期間,四個方面,12項政策的梳理,對于納稅人來說,具有很重要的指導作用。能夠幫助其更準確掌握最新稅收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關于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稱,統籌考慮疫情影響和“五一”假期安排,對于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明確2020年5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20〕73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現將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明確如下:
一、統籌考慮疫情影響和“五一”假期安排,對于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5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遵照執行,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4月27日
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了進一步減輕企業、個人的經濟負擔,國家出臺了不少稅收優惠政策,而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難免會遇到不少關于發票開具等問題。這對這類發票問題,國家稅務總局給出明確答復!
一、在疫情期間,我公司直接向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了醫用口罩等一批醫療防護物資,并享受了國家出臺的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那么發票該怎么開具?
關于這個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對于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原則上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但是,根據國家在疫情期間所發布的《關于支持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貴公司向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醫療物資是符合了政策中的條件,對于免征增值稅的,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業發票的,不過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二、公司在2月份運送了一批疫情防控醫療物資,并且已經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怎么處理才能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根據國家在疫情期間所發布的《關于支持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對于上述該公司的情況,是不能夠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對于已經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需開具對應的紅字發票或者對原來發票進行作廢處理,然后再按規定開具普通的發票。
對于貴公司的情況,假如是在2月份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在2月份進行作廢處理,并且按照好規定開具普通的發票。
三、納稅申報期延長后,納稅人是否需要在原申報期之前報送增值稅發票數據?
相信大家都清楚,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疫情的防控,納稅申報期從原來的2月,已經延遲至5月20日。而在納稅申報期限延長后,稅務機關也會提前采取相應的措施,來保證納稅人能夠正常使用稅控設備。所以,在延長納稅申報期限后,作為納稅人的你需提前登錄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并完成增值稅發票數據報送,確保能夠正常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為促進電影產業發展、提振行業信心,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有關稅費政策公告如下:
關于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
為支持電影等行業發展,現將有關稅費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電影放映服務,是指持有《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專業的電影院放映設備,為觀眾提供的電影視聽服務。
二、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電影行業企業限于電影制作、發行和放映等企業,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絡傳播電影的企業。
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四、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征的稅費,可抵減納稅人和繳費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稅費或予以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5月13日
關于暫免征收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國家電影局 公告2020年第26號
為支持電影行業發展,現將暫免征收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
二、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免征條件,但繳費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繳費的,可抵減繳費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或予以退還。
財政部 國家電影局
2020年5月13日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公布了《關于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禁征收“過頭稅費”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不得組織對某一行業開展多年期、撒網式的風險推送和自查補繳稅費。這相當于叫停了此前個別地方稅務部門向網店推送“風險自查提示”,要求企業自查3年以來存在的稅務漏報問題并補繳稅款的行為。
通知全文: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禁征收“過頭稅費”的通知
稅總發〔2020〕29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精神,進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現就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禁征收“過頭稅費”有關要求進一步強調如下:
一、堅決防止違規征稅收費
各級稅務機關要進一步堅持依法規范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堅決壓實主體責任,嚴禁征收“過頭稅費”、違規攬稅收費以及以清繳補繳為名增加市場主體不合理負擔。堅決不搞大規模集中清欠、大面積行業檢查,堅決禁止采取空轉、轉引稅款等手段虛增收入。建立健全稅費收入質量監控和分析機制,利用大數據完善分區縣、分稅種、分時段的收入實時監控體系,對收入畸高畸低等異常情況,及時分析排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并建立典型案例通報制度,強化以案示警的作用。要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匯報,進一步爭取對依法依規組織稅費收入的支持,避免采取不當的組織收入措施。上級稅務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稅務部門組織收入工作的監督指導,想方設法幫助其化解征收工作面臨的矛盾和壓力。
二、不斷改進稅收風險管理
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稅收風險管理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基于大數據的“雙隨機、一公開”“信用+風險”監管方式,切實增強稅收風險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既有效防范和打擊偷騙稅行為,又盡最大可能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統籌發揮好稅收風險管理服務自主遵從和規范稅收秩序的功能,以服務為導向,強化事前精準提示提醒,不得組織對某一行業開展多年期、撒網式的風險推送和自查補繳稅費,重視和保障納稅人、繳費人對推送風險的自訴權益,促進其及時補正、精準糾錯,避免違法違規風險;以規范為目的,強化事中精準控制、事后精準應對,嚴厲精準打擊“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涉稅違法行為,防止稅收流失,維護國家稅收安全。
三、積極支持新業態健康發展
主動適應新經濟不斷發展的新要求,持續完善支持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興業態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和管理服務措施,大力培育新興經濟增長點。繼續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不得專門針對某一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組織開展全面風險應對和稅務檢查。積極運用稅收大數據,深入分析線上經濟發展情況,完善精準化、精細化稅收服務和管理措施,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支持新興業態持續健康發展。
四、不折不扣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進一步落實落細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系列稅費優惠政策,不斷鞏固和拓展政策實施成效。結合疫情防控,動態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及時通過“云課堂”、線上答疑等方式,回應稅收熱點問題,深入開展針對性政策解讀和輔導,助力納稅人、繳費人應享盡享。適時開展減稅降費督查,狠抓發現問題整改,強化跟蹤問效,暢通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確保減稅降費政策紅利直達困難企業、直達市場主體。
五、持續優化辦稅繳費服務
大力鞏固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進一步擴大網上辦稅繳費事項范圍,確保主要辦稅繳費事項均能網上辦理。簡化優化稅費申報手續,加快推進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主附稅合并申報和財產行為稅一體化納稅申報。繼續深化與銀保監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搭建“稅銀互動”信息共享平臺,擴大受益范圍,增進線上辦理便利,更好滿足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信貸需求,助力緩解市場主體融資難題。
六、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各級稅務機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新情況,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能用老辦法解決新問題,不能用泛泛的方法解決個性化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好稅收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準確把握稅務執法的時度效,提高工作的精準性和精細度,防止粗放式管理和執法。要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稅務網站等渠道和實地走訪、第三方調查等方式,深入開展向納稅人、繳費人問需活動,積極幫助紓困解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以作風建設的新成效,促進稅收工作質效新提升。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6月18日
中國cfa證書隨著國人的認可,該證書的持證人近幾年也成為緊缺性的人才了,含金量在中國也逐年遞增。
Cfa的作用有哪些
1、知名企業認可。CFA證書,得到了很多國內外知名銀行和金融企業的認可,包括美國銀行、德意志銀行、匯豐銀行、瑞銀、花旗集團、富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平安、光大、加拿大銀行、國泰君安、海通證券等等,這些企業無論是知名度,還是薪資待遇都是極高的,CFA證書的持證人,就職于這些企業,無疑是在職業生涯中錦上添花。
2、豐厚的待遇。Cfa證書,在中國很多大城市都是很認可的,比如上海北京這些一線城市,出臺了很多優惠的政策,比如落戶,解決子女上學,優惠購房,或者是配偶隨遷這些政策都是十分吸引人才的。
Cfa考試的科目
Cfa考試科目包括《職業倫理道德》、《數量分析》、《經濟學》、《財務報表分析》、《企業發行人》、《投資組合管理》、《權益投資》、《固定收益投資》、《衍生品投資》、《其他投資》,共十個科目。cfa一級考試著重于投資評估和管理的工具;cfa二級考試課程著重于資產估值及投資工具的應用。Cfa三級注重證券管理及所用有關分析工具于證券及定息證券的策略。
取得Cfa之后可以考frm嗎
Cfa之后可以考frm,cfa和frm都是全英文的考試,考生在考取cfa后,已經有了一定的英語基礎水平,再去考取frm時候,英語的學習就會省去很大一部分時間,考生只需要專心的準備frm考試就可以了,frm是“金融風險管理師”的簡稱,是金融風險管理領域頂級權威的國際資格認證,由美國“全球風險管理專業人士協會”設立。考試難度也是很大的,可以說考試難度和cfa不相上下。
4月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權威部門話開局”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表示:民營企業連年貢獻著超過50%的稅收收入,是保障國家財力的中堅力量。近五年,民營企業累計享受新增減稅降費及退稅緩稅緩費超過8萬億元,占比約七成。值得一提的是,有80%個體工商戶在國家實施系列稅費支持政策后,已不用繳稅。
有80%個體工商戶已不用繳稅
近年來,我國不斷推出一系列稅費支持政策,包括減免企業所得稅、提高增值稅起征點等措施,這些政策的實施對于民營企業的發展起到了良好的支撐作用。其中,在個體工商戶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數據,實施稅費支持政策后,80%的個體工商戶已經不用繳納稅款。這也充分體現了國家實施的稅費優惠政策,對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為個體工商戶帶來了巨大的紅利。
在稅費服務上,國家目前實施的系列稅費服務措施,約有八成是為服務好民營企業占絕大多數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而制定的。在納稅服務司還專門增設了小微企業服務處,并與全國工商聯連續兩年開展了助力小微企業的“春雨潤苗”專項行動,今年還將再推出系列的服務舉措。
在在紓困解難上,國家稅務總局積極深化稅銀合作,以企業納稅信用的相關信息作為金融機構向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重要參考,共助力小微企業獲得銀行貸款2246萬筆,貸款金額達6.22萬億元。
總的來說,國家推出的一系列稅費支持政策已經初見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小微企業的稅負,提高了小微企業的稅收合規率和辦稅效率;為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務,創造更加良好的發展環境,推動中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
2023年預計全年減稅1.8萬
年初以來,財稅等部門先后兩批發布了延續和優化實施的稅費優惠政策,預計全年新增減稅降費1.2萬億元,加上繼續實施的留抵退稅政策,預計全年可為經營主體減輕稅費負擔超1.8萬億元。
實施的系列稅費優惠政策有三個特點:
1、連續性
比如延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用地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一批實施效果好、社會期待高的政策,體現了稅費優惠政策“該延續的延續”的特征。
2、精準性
比如優化實施小規模納稅人減征增值稅、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所得稅等一批支持小微經營主體紓困發展的政策,體現了稅費優惠政策“該優化的優化”的特征,突出了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支持。
3、制度性
比如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統一提高到100%,并且作為制度性安排長期實施,進一步營造激勵企業創新投入的良好稅制環境。體現了稅費優惠政策“該創新的創新”的特征。
接下來,稅務部門將進一步強化政策精準推送,細化政策執行口徑,優化辦稅操作功能,確保納稅人繳費人知政策、懂操作、能享受。
制造業“減稅降費”措施頻出
近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實施了一系列支持制造業發展的退稅減稅降費舉措,相繼推出了下調制造業等領域的增值稅稅率、率先提高制造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加大制造業增值稅留抵退稅的力度等“重磅”措施。有效緩解了制造業經營壓力,增強了制造業創新動力以及激發了制造業發展潛力。
稅務總局監測的全國重點稅源企業數據顯示,2022年制造業企業稅費負擔較2017年累計下降23.3%,其中裝備制造業更是下降了29.5%,是稅費負擔降幅最大的行業。
稅收數據顯示,2018-2022年,制造業企業銷售收入年均增長9.4%。2022年,全國制造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為27.7%,比2020年提高了1.4個百分點,呈現穩中有進、進中提質的好勢頭。
接下來,稅務部門將精準落實并持續優化完善稅費支持政策,進一步助力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努力營造有利于先進制造業發展的良好生態。
內容來源新華社、新京報,會計網整理發布。
8月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連發5條公告,包括《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關于延續執行農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擔保增值稅政策的公告》;《關于延續執行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有關政策條件的公告》;《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9號)
政策內容: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現將延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三、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6號)
政策內容:
現將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融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金融機構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法之一適用免稅:
(一)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50%(含本數)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高于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50%的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單筆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該筆貸款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50%(含本數)計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稅;超過部分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繳納增值稅。
金融機構可按會計年度在以上兩種方法之間選定其一作為該年的免稅適用方法,一經選定,該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二、本條公告所稱金融機構,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批準成立的已實現監管部門上一年度提出的小微企業貸款增長目標的機構,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批準成立的開發銀行及政策性銀行、外資銀行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長目標情況,以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考核結果為準。
三、本公告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貸款發放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四、本公告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于1000萬元(含本數)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五、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構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稅。
金融機構應依法依規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一經發現存在虛報或造假騙取本項稅收優惠情形的,停止享受本公告有關增值稅優惠政策。
金融機構應持續跟蹤貸款投向,確保貸款資金真正流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的實際使用主體與申請主體一致。
六、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單戶授信小于100萬元(含本數),或者沒有授信額度,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的規定免征增值稅。
七、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融資擔保增值稅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執行農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擔保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8號)
政策內容:
為進一步支持農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為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以下稱原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再擔保合同對應多個原擔保合同的,原擔保合同應全部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否則,再擔保合同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二、本公告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位于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于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擔保、再擔保的判定應以原擔保生效時的被擔保人是否屬于農戶為準。
本公告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原擔保生效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原擔保生效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納稅人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融資擔保費和再擔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稅。
三、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支持創業創新有關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執行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有關政策條件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7號)
政策內容:
為進一步支持創業創新,現就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有關稅收政策事項公告如下:
對于初創科技型企業需符合的條件,從業人數繼續按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按均不超過5000萬元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規定的其他條件不變。
在此期間已投資滿2年及新發生的投資,可按財稅〔2018〕55號文件和本公告規定適用有關稅收政策。
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微企業融資稅收政策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3號)
政策內容:
為繼續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稅。
二、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三、本公告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貸款發放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四、本公告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于100萬元(含本數)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五、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最近很多大一的小伙伴,尤其是商科專業的大一新生,想要了解下ACCA,學姐就為大家來介紹一下這項證書!
一、ACCA中國認可度
ACCA在中國認可度較高。ACCA是世界上最大的國際性專業會計師團體,也是國際上海外學員最多、國際化發展最快的會計師專業協會。隨著ACCA在國內的普及以及國內引進外企的加速,越來越多外企扎根在國內,同時ACCA在國內的認可度也越來越高。ACCA資格認證在中國被稱為"國際注冊會計師",于1904年成立于英國。中國很多想要進入會計行業的學生,或者工作多年渴望充電轉行的職場人,都對ACCA非常感興趣。
二、ACCA中國就業趨勢
1、ACCA會員目前在國內尚少,而作為高層管理高端型人才,以及越來越多的企業趨于國際化全球化的大變革中,其企業對于ACCA的需求量是極大的。
2、純英文考試優勢更明顯。盡管由于ACCA的純英文教材和純英文考試使得很多中國學生有些卻步,然而也正是因為有純英文這個門檻,使得ACCA的優勢凸顯。
3、對于趨于國際化全球化的國內企業,一方面,企業做大就需要上市,其通曉其他國家的會計制度以及稅法商法的ACCA就很容易駕馭,幫助企業按照不同需求來做不同國家的上市準備。另一方面,即便企業沒有做大到需要上市,但是對于死守國內市場已不是發展的現狀,走出國門,做國外市場或者與外資企業合作就成了必經之路。在審核企業對于國外市場的入圍資格以及企業的英文財務報表及報告是否符合外企合作條件,這些文件的制作以及審核對于ACCA來說是駕輕就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