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作為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記憶性科目,需要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今天就來跟大家詳細說說中級經濟法的特點,如果覺得這篇文章有用,麻煩點贊關注哦。
(一)中級經濟法題量&評分標準
《中級經濟法》包含五種題型: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不同題型所占的分值不一樣,也有不同的答題要求!
(二)經濟法重點章節
對于新增和變化的章節,也存在次重點,像第二章的公司法律制度、第四章的物權法律制度、第五章的公司法律制度、第六章的金融法律制度都是重點章節,需要考生重點學習和關注。詳細內容請看下表:
小編建議大家先易后難,因為本身中級會計考試中《經濟法》的內容就比較多,教材中涉及的法律相關的條例學起來也比較枯燥。先易后難,這樣不僅能培養考生備考的自信心,而且也相當于從基礎學起,把簡單的弄明白了再去掌握難點就沒有太大的問題。而且零基礎考生,可以先把教材通讀一遍,先熟悉教材的整體架構,梳理出不太懂的知識點,再針對性的聽對應章節的網課,這樣效率會更高。雖然經濟法是記憶性科目,但是看書和做題需要結合起來,才能深刻地記憶知識點。
cpa難考還是法考難考?法考和cpa(注會)難度對比,只能說,兩個都難,但難的方式不一樣。都號稱“天下第一證”,“中國最難考的證書”,含金量不分上下。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cpa和法考的難度情況,一起來了解吧。
一、cpa難考還是法考難考?
在難度上,cpa考試和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考)都具有較高的難度,屬于各自領域內較為頂尖的資格考試。無論是cpa還是法考,兩者都是金融和法律領域中難度較高的考試,需要考生付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進行準備。以下是對兩個考試難度的具體分析:
1、科目數量(法考vs注會)
?CPA7門:會計、審計、財管、經濟法、稅法、戰略、職業能力綜合測試
?法考8門:民法、民訴、刑法、刑訴、行政、商經、三國、理論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比注會多1門,但是注會的書是要比法考厚的。
2、單科難度(注會vs法考)
?從單科難度來看,CPA的難度是要比法考高的。畢竟法考考的都是法律內容,各科之間的內容還有相似的地方,學習邏輯和解題方法也比較像,可以通過對比的方式進行學習、加深印象。而且都是“文科”,不包含計算,但一些科目(尤其是刑法)涉及不同的觀點,比較考驗理解能力。
?而CPA的6門科目之間雖然有關聯,但聯系并不緊密。每學一門課都是在學習一個新領域的新東西,有“文”有“理”,對一個人的綜合學習能力要求更高一些。
3、心理壓力(法考vs注會)
?因為CPA專業階段在5年內通過即可,綜合階段沒有時間限制,不少考生考前總會想著“大不了明年再來”。
?而法考的客觀題成績有效期只有2年,如果第一年通過了客觀題而沒有通過主觀題,第二年的心理壓力是非常大的,如果還不通過就是從頭來過,太刺激了~
當然,如果注會專業階段考到了第五年還沒通過,心理壓力也會很大,但如果沒通過,只有第一年的成績會作廢,5年內的其他科目成績還是會保留的。不過戰線拉得太長,也很疲憊。
4、考試門檻&通過率(難以對比)
CPA專業階段平均單科通過率在20%左右,其中一般來看,各個科目的通過率:會計<財管<稅法<審計<經濟法<戰略;綜合階段通過率在70%左右。
二、cpa注冊會計師和法考可以同時參加嗎?
從報考上來看,考生在符合兩個考試的報名條件,以及考試時間不沖突的情況下,考生可以選擇同時報考司法和注冊會計師。不過,從考生的實際備考來看,司法考試和cpa考試的難度都非常大,一般不建議大家同時參加。
具體來說,司法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備考時間一般都比較長,需要考生花費的時間和精力也非常多。從考試的實際情況來看,往往一個考試就難倒了一大片人,考生即便是想順利地通過其中的一個考試,也相當不容易。
因此,從穩妥性出發,建議考生將司法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分開報考,集中精力攻克其中的一個,然后再騰出全部時間精力集中攻克另一個考試,避免兩面備考,兩邊“作戰”。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cpa和法考哪個難?cpa(注冊會計師)和法考(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都被廣泛認為是難度極高的考試,兩者各有其難點,難以直接比較哪個更難。以下是兩者在難度方面的的對比分析,一起來看看吧。
一、cpa和法考哪個難?
cpa和法考各有其獨特難度和應對策略。cpa在科目深度和持久戰方面更具挑戰性,而法考則在科目數量和短期壓力方面更加考驗考生。它們在難度、考試內容和備考策略上都有顯著差異。cpa和法考的難度分析如下:
?法考和注會考試難度對比
1、從時間限制來看,法考難于注會
法考需在兩年內通過,客觀題的成績有效期是2年;注會專業階段成績有效期是5年,考生可以分批次報考,逐個擊破。
2、從掌握上來看,注會難于法考
法考知識比較貼近生活,比較好理解,而且有輔導老師給大家講解;而注會中的長投合并、套期會計、政府會計等知識非常難懂,財管公式也特別復雜的,常常很難透徹理解。
二、cpa和法考考幾門科目?
1、法考考試科目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客觀題考試共兩卷,主觀題考試為一卷。法考考試涵蓋8大部門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三國法、理論法、商經法。
2、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共有七門,包含了專業階段6門科目和綜合階段1門科目,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分別是:《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綜合階段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注會經濟法與中級經濟法相比,注會經濟法的考試難度更大。中級《經濟法》分為經濟法和稅法兩部分,共有8個章節,前5章為經濟法部分,后3章為稅法部分,涉及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兩個稅種。而注冊會計師《經濟法》中除了涵蓋中級經濟法前五章外,還包含物權法、破產法和反壟斷法等,考察的范圍和難度均大于中級經濟法的內容。
注會經濟法和中級經濟法的差別
1、注會《經濟法》:法條數量龐大且不容易記憶,同時本科目還注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實際應用。所以在日常的復習中考生要多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背誦記憶。近年來,《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更加考查考生的案例分析能力,考點集中在公司法、證劵法、破產法、物權法、合同法、票據法等章節。
2、中級《經濟法》:需要記憶的法律法條非常多,其語言邏輯嚴密,所以考生在理解和記憶方面會有一定的難度。建議大家在理解的基礎上準確記憶,理清楚知識脈絡,熟記法條中的關鍵詞,通過做題來加深印象。考生在備考這個科目的時候切忌死記硬背,這樣浪費備考時間和精力,要掌握這個科目的背誦方法,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
注會與中級考試的基本介紹
1、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注冊會計師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綜合階段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2、考試合格標準
中級會計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的滿分均為100分。
3、考試周期
參加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并由考生自行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
一般來說,cpa和法考兩門考試相比,cpa考試會更難一些。但是每個考生的知識基礎水平不同、學習效率和擅長的知識點也不同,所以還是要看考生個人的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兩者的考試難度都不小,建議考生根據自己的職業發展目標來選擇報考的考試類別,以個人實際需求為主。
cpa和法考的優缺點
注會和法考的考試難度都是很大的,考生應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選擇報考,不要盲目報考,其主要的優、缺點如下:
1、注會難在考試科目多,備考戰線長;法考難在戰線短,需要同時學習所有科目。
2、法考容易的地方也在于其戰線短,可以一鼓作氣,直沖終點;注會容易的地方也在于其戰線長,可以根據科目搭配,在最短時間內,通過所有考試科目。
cpa考試科目
有沒有必要考cpa或法考?
1、想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員,建議考法考;想從事會計、審計這些財會行業的人員,建議考cpa。這兩門證書在各自的行業中含金量都是很高的,持有其證書對個人的發展有極大的好處,核心競爭力也得到了增強。
2、想從事金融,投行這些行業的人員,建議兩個都考。不僅有利于后期職業晉升,而且多學一些財會、法律知識對考生的分析,邏輯,測算等幫助也很大。
cpa報考要求有哪些?
cpa考試對考生的專業、年齡等并不做限制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專業階段考試。
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法考和注會要選擇哪個,主要看考生的個人職業生涯規劃和想法。對于想從事法律行業的考生來說,法考是比較好的選擇;對于想從事財會行業的考生來說,注會是更優的選擇。考生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今后的發展方向選擇報考,建議考生以自身所學的專業為出發點,以專攻的專業為主。
法考和注會應如何選擇?
1、法學專業畢業生:建議先考法考
對于學法的人來說,法考是老本行,先考法考更穩;注會專業知識錦上添花,先把知識的專業技能學到家了,后續才能更好地專心準備注會考試。
2、財會專業畢業生:建議先考注會
在財會行業,注會含金量高,是“天花板”級別的證書,考生應充分利用好自身的專業知識基礎,考下注會先就業,立穩腳跟之后,在考慮參加法考也不遲。
3、其他專業畢業生:建議興趣優先
考生如果打算在財會行業發展,如果計算和抽象理解能力比較好,不太喜歡記憶,可以選擇報考注會;如果是文科出身,抽象理解能力較弱,計算也不太好,可以先考法考。
法考的發展方向
1、律師:在律所實習一年就可以做律師(取得律師執業證)。只要通過司法考試,就可以選擇到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律師實習一年后就可以拿到律師執業證執業。
2、公司法務:到公司擔任法律顧問。對于想從事公司法務工作的畢業生來說,可能一開始就去大公司的法務部做的機會沒有那么多,更多的是在律所工作幾年以后能獲得更多的進入大公司法務部工作的機會。
3、公務員:每年各省均會組織統一的公務員考試,有的省市法院、檢察院是與其他公務員考試一起舉行,有的省市法院、檢察院是單獨進行考試。如果畢業生想進入法院、檢察院,那么至少得提前半年準備公務員考試及面試。
注會的就業方向
1、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對注會持證人的需求比較大,主要業務是審計、審核及其他鑒證業務,相對來說,會計師事務所是直接與注會的會計和審計相對應的。且隨著工作年限的增加,注冊會計師的專業素質會更高,薪資待遇水平也更高。
2、投資銀行
對有工作經驗的注會人員來說,注會證書是一塊很好的敲門磚,投資銀行的工作相對于事務所的繁重工作量來說要輕松很多,但對投資銀行的業務能力要求很高,學習和工作經驗一定要有。
3、國有大中型企業
國內對注冊會計師的需求還是很大的,很多公司對注會持證人都非常重視,對于想要穩定發展的考生來說,國企是個不錯的選擇。
法考和注會兩個考試相比,一般認為注會比較難。法考是法律行業的“天花板”級別證書考試,也是法律從業人員最為基本的證書,是從業人員所必考的證書;注會考試也是財會行業的“天花板”級別證書考試,財務人員要想在財會領域長期發展,報考注會也是必然選擇。每個人的學習水平和知識儲備都不同,對考試難度的看法也不盡相同,考生應以自身實際需求出發,選擇報考類別。
法考和注會考試難度對比
1、從時間限制來看,法考難于注會
法考需在兩年內通過,客觀題的成績有效期是2年;注會專業階段成績有效期是5年,考生可以分批次報考,逐個擊破。
2、從掌握上來看,注會難于法考
法考知識比較貼近生活,比較好理解,而且有輔導老師給大家講解;而注會中的長投合并、套期會計、政府會計等知識非常難懂,財管公式也特別復雜的,常常很難透徹理解。
綜合而言,注會的考試難度是比較大的,考試科目也比較多,考生應認真備考,做好備考工作!
法考和注會的考試科目
1、法考考試科目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客觀題考試共兩卷,主觀題考試為一卷。法考考試涵蓋8大部門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三國法、理論法、商經法。
2、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共有七門,包含了專業階段6門科目和綜合階段1門科目,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分別是:《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綜合階段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法考和注會的考試條件
1、法考報名條件要滿足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等條件,可報名參加考試。
2、注冊會計師考試分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考試。
(1)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同時已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主要是考察考生們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和記憶能力,考生們在備考期間應該多做習題,不僅可以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也是在無形中又鞏固了一遍知識,加深了記憶。下面是一些關于中級會計經濟法的真題,考生們可以自己嘗試做一下哦。
1.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單位簽發支票必須具備的條件是( )。
A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
B 經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
C 存入足夠支付的款項
D 預留印鑒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支票的簽發。出票人簽發支票必須具備一定條件:(1)開立賬戶;(2)存入足夠支付的款項;(3)預留印鑒。
2.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證券承銷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采用包銷方式銷售證券的,承銷人可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發行人
B 證券承銷期限可以約定為 60 日
C 采用代銷方式銷售證券的,承銷人應將發行人證券全部購入
D 代銷期限屆滿銷售股票數量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60%的為發行成功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證券承銷。選項 AC: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后剩余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選項 B: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90 日。選項 D: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70%的,為發行失敗。
3.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權,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購貨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致乙公司以甲公司名義購進的貨物質次價高,使甲公司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關于甲公司損失承擔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擔
B.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D.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擔按份賠償責任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濫用代理權。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經濟法科目是三門考試科目中相對來說最為簡單的一門,主要是因為內容比較通俗易懂,但是所要記憶的內容也很多,而且很多條文比較類似,容易記混淆,所以在備考過程中,要加強習題的練習,經常檢驗和總結。下面是一些經濟法的單選真題練習,同學們可以嘗試做一下,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
1.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主體中,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的是( )。
A 個人獨資企業
B 民辦非企業單位
C 事業單位
D 社會團體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不屬于企業所得稅納稅人。
2.根據保險法律制度的規定,保險合同記載的內容不一致時,下列關于內容認定規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保險憑證記載的時間不同的,以形成時間在前的為準
B 保險憑證存在手寫和打印兩種方式的,以打印部分的內容為準
C 投保單與保險單不一致,且不一致的情形未經投保人同意的,以保險單為準
D 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準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保險合同的形式。保險合同中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規則認定:(1)投保單與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不一致的,以投保單為準。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經保險人說明并經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簽收的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載明的內容為準;(2)非格式條款與格式條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條款為準;(3)保險憑證記載的時間不同的,以形成時間在后的為準;(4)保險憑證存在手寫和打印兩種方式的,以雙方簽字、蓋章的手寫部分的內容為準。
中級會計經濟法所考的內容相比于其他兩個科目來說還是較為基礎的。但是其記憶內容很瑣碎,官方教材也比較枯燥。建議考生們先看思維導圖了解章節體系再看課理解法條,看不懂的話可以看下老師串講和押題班,在最后階段注意重點章節刷題。
1.合理分配學習時間。主要分為四個階段:預習階段、基礎學習階段、強化提高階段、沖刺階段,在各個階段要按照自己實際情況來分配各科目的學習時間。
2.教材與課程視頻相結合。無論什么考試,基礎知識點是根本。考中級也是一樣,需要全面研讀教材,把握教材重點。在新教材未出來之前,考生可借助老教材進行學習,尤其是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難度較大,考生需要提前備考,甚至可以借助輔導課程配合學習,效果更好,有老師的帶領備考能少走很多彎路,提高學習效率。
經濟法算這三門當中比較簡單的,雖然法條比較瑣碎,但是主要還是背誦記憶的部分,相信自己一定能過的。經濟法的法條不要死記硬背,可以結合案例分析來學習,理解記憶。需要記憶的科目可以用思維導圖,先把重要知識點或整理筆記或找現成的高頻考點小冊子,記到腦子里,然后把這些知識點填到思維導圖里,放進框架里背,這樣記憶效果會更好,一味地分散來背,事倍功半。
《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10題x1.5分,共計15分;多項選擇題10題x2分,共計20分;判斷題10題x1分,共計10分;計算分析題1題x10分、1題x12分,共計22分;綜合題1題x15分、1題x18分,共計33分。
《財務管理》科目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20題x1.5分,共計30分;多項選擇題10題x2分,共計20分;判斷題10題x1分,共計10分;計算分析題3題x5分,共計15分;綜合題1題x10分、1題x15分,共計25分。
《經濟法》科目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30題x1分,共計30分;多項選擇題15題x2分,共計30分;判斷題10題x1分,共計10分;簡答題3題x6分,共計18分;綜合題1題x12分,共計12分。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能考多少分這取決于考生個人能力,《經濟法》科目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的合格標準一般為60分及格,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兩年。
《經濟法》主要考查會計行業涉及的相關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律制度、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稅法律制度、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相關法律制度等。
會計中級考試科目有三門,除了《經濟法》外,還考《中級會計實務》和《財務管理》。另外兩科主要考察以下內容:
《中級會計實務》考查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資產減值、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職工薪酬及借款費用、或有事項、收入、政府補助、所得稅、外幣折算、財務報告、政府會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等。
《財務管理》考查財務管理基礎、預算管理、籌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成本管理、收入與分配管理、財務分析與評價等。
中級會計師的考試方式為無紙化考試方式,閉卷考試。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考生應使用計算機鼠標和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進行答題。無紙化考試方式采取題庫隨機抽題模式,知識點覆蓋范圍變大,考生需全面掌握知識點。
1、仔細審題。對于題目的總體要求和每個小問的要求都仔細閱讀,看清楚考查的內容和條件后再去作答。切忌囫圇吞棗,草草看一遍題目后就開始答題,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丟分。
2、寫會計分錄時盡量不要合并,做到分步答題,并且注意格式;涉及財管公式一定要列出來并寫清楚步驟,就算結果錯了,也能得到步驟分。
在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里,《經濟法》可是一門難度最低的科目,不過還是有一些同學不清楚該如何去學習《經濟法》,那么《經濟法》考察些什么內容?我們來看看吧。
中級會計《經濟法》基本情況介紹
中級《經濟法》和其他兩個科目是不一樣的,客觀題占到了70%,主觀題占30%。所以,要把精力放在客觀題多一些。經濟法考試的特點是,考察的深度并沒有很深,但考察的面是比較大的。
中級《經濟法》的8章內容,每個章節特點,學習方法都是不一樣的,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結合章節特點安排復習。
《經濟法》主觀題應對技巧:
1、稅法部分的主觀題
(1)兩種類型的題目∶計算型、改錯型。
(2)大量習題演練,注意積累類型題。
(3)注意細節,避免慣性思維,適當關注理由表述。
2、經濟法部分的主觀題
(1)讀得懂案情,寫得出理由。
(2)答題要求
《經濟法》通關攻略
1.通讀
《經濟法》試題涉及的考點眾多,要求考生復習要全面,對《經濟法》的教材至少要從頭到尾認認真真看1-2遍,再結合上財名師VIP班中的高頻考點習題課程對重點知識進行系統梳理。
2.精讀
對教材中的重點知識必須牢記并加深理解。我們必須清楚這一點:80%的重要考點集中在教材20%的篇幅里。所以,大家應將有限的精力集中在教材的重點內容上。
3.保證做題的質量
每做完一題,都應該總結一下,這個題目涉及了哪些考點,哪些考點是自己已經會的,哪些考點是自己通過這個題目新學到的,這些考點自己是否會舉一反三,不要為了做題而做題,因為做題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稅務師對比法考,法考比較難考。法考因含金量高、難度大被稱為“天下第一考”。稅務師考試難度不如注會,但是稅務師難度卻比中級會計職稱大一些的,稅務師主要是考試內容多、考查知識點非常細。
稅務師考試難度解讀
對于稅務師五科難易程度,有調查顯示,大多數的同學認為:法律>財會>實務>稅二>稅一。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難度最大的就是法律,涉稅法律有小法考之稱,雖然深度相對來說比較淺,但覆蓋面非常大!很多同學甚至出現了“考5年,其它科目都通過了,最后折在了法律這科”的情況。
可以說,不考慮題型特點,單從考試難度來看,它是與注會經濟法有相比之力的,所以要把法律放在第一位進行備考。
財務與會計
其次就是財會,財會這一科包括了70%會計知識的內容和30%財務管理的內容,它的特點就是計算量大。計算器按到“冒火星子”,可能還沒有答完單選題。如果基礎不牢,且不具備一定的速算技巧,很可能答不完題。
涉稅服務實務
排在第三位的是實務這一科,它是五科中唯一有主觀題的科目,需要大家打字的,但學習實務這一科需要有稅一和稅二的基礎,所以建議大家“三稅”一起報名。
而且,這一科也是典型的難學易考的類型,學的時候“哭天喊地”,上到考場可能你會感覺“就這?老師,我有一種徒步走了十萬里,回頭佛在心里的感覺,我還能再做一套”!
為什么會有這種感覺呢?因為實務70%的考點在稅一和稅二科目都有涉及了,這兩科學得好,實務通過的可能性非常大!它自己單獨的與其它科目不重合的考點并不多,它是一種綜合學習的體現。
稅法二
再往下說稅二,雖然把稅二放在了倒數第二位的位置,但是千萬不要小瞧它。尤其近幾年稅二的難度逐年飆升,去年還掛在了熱搜上。就算你通過了注會稅法,可能也無法保證一定會過稅務師稅二!
稅二的重難點內容主要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還有國際稅收,需要大家重點關注!
稅法一
稅一相對來說是最簡單的,一般來說也是第一年就能夠通過的,很多人打趣地說,稅法一是稅協“騙”大家“入坑”用的,通過了一科,不考其它科目就可惜了!它的重點內容包括增值稅和消費稅,與生活聯系密切,大家可以輕松愉快地學習!
法考難考嗎
法考難度較大。主要難在以下幾個方面:
1.備考難度高
要論難度,備考可能要比法考本身還要難。
因為這是一個相當艱苦的過程,科目廣,知識點多,任務量重,每一個合格的法考人基本都經歷過挑燈夜戰、玩命刷題、背到吐血、心力交瘁……
也因為備考過程分外艱苦,所以很多人考生根本堅持不到考試那天,過去幾年法考棄考率穩定保持在每年20%以上,由此可見一斑。
2.很難考高分
相較于備考的難,很難考高分可能更讓人感覺到“無力”。
以客觀題為例,客觀題滿分300分,不管你復習地多么充沛,最后可能也就是考個240分左右,這已經是近幾年法考客觀題最好的成績了。
這其實也從側面告訴考生們,法考是過關型考試,沒必要刻意追求高分,只要客觀題能達到180分,主觀題能達到108分,這就夠了。備戰法考,通關為先,至于高分,先往后靠靠。
CPA考試中,經濟法這一科目相對于會計或是審計這類高難度科目而言,是并沒有那么難學的,所需要投入的時間和精力也不需要那么多,倘若你的基礎不太好,那么可以選擇先報考經濟法試試水。
經濟法,這個科目只是相對于會計、審計來說簡單一點,但是要是完全不做準備不學習,也是沒有可能通過的,所以為了通過考試,我們需要加強自身的自覺性,堅持每天學習制定完備的學習計劃。
經濟法的知識點是非常多的,在我們學習的過程中會產生遺忘,不過大家也不必過于擔心,因為遺忘是非常正常的情況,為了減少我們遺忘知識,我們盡可能地記住學過的知識,是建議大家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進行復習,最好是通過做題的方式檢驗自己,并且我們學習的知識點最終都要落實在習題上面,所以在平時學習的過程中,要適當的做一些典型的題目,通過練習題目,知道我們的薄弱環節在哪里,對我們的薄弱環節進行加深學習。不要害怕做錯題,錯題往往是你最寶貴的復習資料,由于經濟法的知識點比較細碎,做習題,能夠有利于你理解和記憶幫助你把細碎的知識點串聯起來記憶,做題時也要記住選擇優質典型的題目,做太多不重要的題目反而會適得其反。
在備考CPA時大家的起點都是一樣的,掌握一個更加合理的科目搭配,以及時間計劃是能夠很大程度上幫助你去學習CPA的。掌握了時間觀念和科目搭配,能夠很大程度上幫助你提升你的效率,在我們一開始對CPA沒有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可以向老師或同學尋求幫助,不要盲目的開始學習,有時候盲目的付出往往是得不到回報的。
在中級會計考試中,《經濟法》可是涉及法律條文最多,考核范圍最廣的科目。為了進一步提高考生們的學習效率,會計網今天著重詳解《經濟法》考點內容,并且提供復習建議。
《經濟法》難度如何?
《經濟法》的特點為非稅法部分的法條較多,稅法部分需要掌握的稅率較多,但相比于前兩科來講,備考時間可以相對縮減。
《經濟法》的難度為中等偏下,其中包含了大量的法條。對于具有文科思維的考生們來說,背誦與記憶較為輕松。
復習建議
1、主、客觀題的復習順序
(1)稅法部分:先主觀后客觀
稅法的復習方向是先從計算應用方面入手,將計算應用的相關問題理解后,再進行記憶背誦的內容。
提醒大家:無論考生之前的稅法基礎有多好,都要認認真真地將稅法部分過一遍。
(2)非稅法部分:先客觀后主觀
客觀題不是一個背字解決的,還是要理解。如果理解能力稍差的考生,可以利用客觀題來磨煉自己的理解能力;
主觀題可以通過背“模板法條”的方法,將自己知道的關鍵詞“套”進模板法條,以此技巧來加深記憶后,主觀題就不再是難題了。
2、先理解,后記憶,整理+做題
備考過程中需要先理解,再記憶。說到記憶向來是考生們頭疼的一點,但提醒大家,知識背了,雖然會忘,但是通過不斷地復習刺激再結合和練習時的反復回顧,那么記憶就不是難關。
前期靠理解,后期靠重復。那么考生們在背誦過后要及時整理,之后要真正的做題,題目做的量并不是重點,習題是一個輔助理解的工具。最后考前沖刺回爐,把之前學習的知識加以總結和復習就可以沖刺考試了。
3、找準個人定位,做好復習規劃
因每個人的基礎及實際情況都不同,適用于大部分考生的建議如下:
在7月中旬完成基礎復習;
7月中旬-8月中旬進入強化復習階段,通過最后習題來回顧經濟法相關知識,建立獨立的理解思路;
最后一個月進入考前沖刺階段,必須留足夠的時間進行考前沖刺。
在中級會計考試中,《經濟法》雖然難度并不大,但教材是最厚的,需要背誦的內容也很多,對此,會計網就跟大家介紹關于《經濟法》重難點內容,以提高各位學習效率。
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題型: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經濟法》科目特點:
經濟法知識點多、雜、細、枯燥。
①經濟法要求精確記憶,模模糊糊、一知半解是不足以應對考試的;
②教材內容繁雜而細碎,需要花時間下功夫過記憶關!
③題目有一定的運用性,強調理論聯系實際,不是直接背誦一個數字、一個詞就能解決的。
《中級經濟法》教材知識框架分析:
《經濟法》教材可分三大部分,各部分學習要點:
1、第一部分:公司法屬于重點內容,合伙企業也是考試中的常客,注意普通合伙與有限合伙的區分。
2、第二部分:稅法要注意題目的練習,提高計算的準確性;第四章的票據以及第六、七章的稅法屬于主觀題的常客,其余以客觀題考察形式為主。
3、第三部分:第五章的合同法和部分擔保法的知識是主觀題常客,學習中應予以重視,本章難度不大,貼近生活,便于理解。
中級會計學習方法
1、制定合理學習方案
要想一年實現通關三個科目考試,那么前提就必須要制定適合自己的學習計劃,只要根據自己的計劃和目標執行,相信你離成功就不遠了。另外,考慮到中級會計考試每個科目難度都不一樣,考生應結合自身情況,來制定學習的任務,并且合理分配好各個科目的學習時間。
2、學習與做題相結合
在學習、看教材的同時,大家也不要忘了與做題練習相結合,這樣才能對自己所學的知識點進一步鞏固。建議大家在學習完一個章節后,都應進行相對應的習題、真題進行練習鞏固,以此加深印象。
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主要是考察考生們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和記憶能力,考生們在備考期間應該多做習題,不僅可以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也是在無形中又鞏固了一遍知識,加深了記憶。下面是一些關于中級會計經濟法的真題,考生們可以自己嘗試做一下哦。
1.甲公司欠乙公司 30 萬元貨款,一直無力償付。現與甲公司有關聯關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萬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棄對丙公司的債權。對于甲公司放棄債權的行為,乙公司擬行使撤銷權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乙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償還乙公司 20 萬元
B 乙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公司放棄債權的行為
C 乙公司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應由丙公司承擔
D 乙公司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甲公司放棄債權的 2 年內行使撤銷權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合同保全措施撤銷權。選項 AB:因債務人放棄債權(到期、未到期均可),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選項 C: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選項 D: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 1 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 5 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2.趙某、錢某、孫某三人共同出資設立甲普通合伙企業(下稱“甲企業”)。趙某個人欠李某 50 萬元,無力償還,李某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 )。
A 自行接管趙某在甲企業的財產份額
B 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趙某在甲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C 留置甲企業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輛汽車
D 代位行使趙某在甲企業的權利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人的債務清償。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的經濟法科目是三門考試科目中相對來說最為簡單的一門,主要是因為內容比較通俗易懂,但是所要記憶的內容也很多,而且很多條文比較類似,容易記混淆,所以在備考過程中,要加強習題的練習,經常檢驗和總結。下面是一些經濟法的單選真題練習,同學們可以嘗試做一下,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
1.下列關于仲裁協議效力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因買賣合同解除導致其中的仲裁協議無效
B.一方當事人受脅迫而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
C.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
D.約定仲裁事項為繼承糾紛的仲裁協議無效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選項A不符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選項 D)(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選項 C):(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選項 B)。
2.因債權人胡某下落不明,債務人陳某難以履行債務,遂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后該標的物意外滅失。該標的物意外滅失風險的承擔人是( )。
A 胡某
B 胡某與陳某
C 陳某
D 提存機關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提存的法律后果。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
3.李某以違法犯罪所得的 20 萬元出資并取得公司股權。對李某犯罪行為處罰時,就其股權處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將李某的出資從公司中抽出,補償受害人損失
B.將李某的出資從公司中抽出,并將公司注冊資本減少 20 萬元
C.采取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處置李某的股權
D.將李某的出資從公司中抽出,其他股東對 20 萬元出資承擔連帶責任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股東繳納出資。以貪污、受賄、侵占、挪用等違法犯罪所得的貨幣出資后取得股權的,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追究、處罰時,應當采取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處置其股權。
考生在備考中級會計中的經濟發科目時應先充分了解“經濟法”的特點,制定可行的學習計劃,一步一步地堅持實施,不斷地積累,學習的效率提升,考生將掌握越來越多的知識點。
《經濟法》是考生比較頭疼的一個科目,它難主要難在需要耗費很多時間來復習。經濟法要背誦的東西很多,是一個記憶與遺忘的過程,不能忽視記憶,但也不需要死記硬背,而是要在理解的基礎上背誦。
首先要對經濟法的書本有一個全面的認知,第一遍學習時,要對全書進行仔細通讀。了解全書都講了哪些內容,建立自己的知識框架體系。學習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可以進行單獨標注,仔細鉆研,后期學習可以著重復習這一塊。
其次,一定要學會記關鍵詞和畫思維導圖,中級經濟法這一科目,需要進行記憶的內容確實不少,如果全靠死記硬背,恐怕學到最后也記不住幾個法條。學完第一遍教材后,我們可以采用做思維導圖的方法,選取章節中的重要關鍵詞,串聯知識點,盡可能的回憶教材中的內容。我們不需要一字不落的復述,主要以理解為主。
《經濟法》科目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30題x1分,共計30分;多項選擇題15題x2分,共計30分;判斷題10題x1分,共計10分;簡答題3題x6分,共計18分;綜合題1題x12分,共計12分。
1.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的內容包括: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考生只需使用計算機鼠標和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進行答題即可。考試系統是一個默認界面,在作答過程中不能退出。
2.在考試過程中,如果考生遇到與系統軟件、設備硬件相關的問題,立即向監考人員示意,由技術保障人員進行故障排查。如果計算機出現故障,考生已經作答的試題結果會自動保存,不會丟失。
3.注意考試時間。中級會計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都不相同,考生在考前可以模擬各科目上機操作,以免影響考試速度。
4.考生不需要自帶紙筆。考場會為考生提供演算筆和紙,考試結束后,不能帶出考場,監考人員會統一收回。計算機等違禁物品也不能帶進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