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而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一、借款合同
1.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2.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3.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4.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5.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6.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7.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8.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9.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二、贈與合同
1. 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2.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4. 贈與的任意撤銷
(1)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2)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贈與的法定撤銷
(1)贈與人的撤銷權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①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②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2)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在ACCA考試中,合同法是LW科目比較重要的考點部分內容,今天會計網會從對價的類型、構成有效對價的三大條件,這兩個方面來進行講解。
對價的類型
LW課程中要求學生掌握三種類型的對價,分別為executory consideration(待履行的對價),executed consideration(已履行對價)和past consideration(過去的對價)。
1. Executory consideration是待履行的對價,類似于英語中一般將來時的概念,是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作出的一項承諾(promise),即雙方分別答應在未來某個時間做某事。
比如甲許諾三周內給乙交付一部手機,乙許諾一旦收到手機,立即付款600鎊,所以在甲和乙達成協議時,雙方交換的是未來做某事的許諾,視為待履行的對價。
因此可見,待履行對價是一種承諾,達成協議之時行為并沒有完成。
2. Executed consideration是已履行的對價,類似于現在完成時的概念,與前者相反,該對價的內容已經被合同當事人所履行完畢了,常見的生活例子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現貨兩訖。同學們考試中常考的案例是懸賞廣告。
比如甲的狗狗丟失了,在大街上張貼了懸賞廣告,承諾只要有人找到自己的狗狗,就會給他一筆好處。結合上面的知識點,甲的這則懸賞廣告就是待履行的對價,未來會給符合要求的另一方一筆懸賞金。
那么假設此時乙按照要求尋找了甲丟失的狗狗,帶著狗狗向甲索要好處。那么乙尋找到狗狗的行為就是已履行對價。
因此可見,已履行對價是一種在現在這個時間點,已經完成的行為。
3. Past consideration是過去的對價。但是這里的對價要打引號,我們可以把它翻譯為過去的行為更加恰當。
這是因為行為要么和promise同時發生(已履行的對價),要么在承諾之后發生(待履行的對價),才算是有效的對價,如果行動在promise之前發生了(過去的行為),那么這種對價是無效的。
還是舉個例子,甲有一部手機,乙是甲的好朋友,甲把手機送給了乙(act),乙收到手機后,跟甲許諾(promise)說愿意給他100鎊作為補貼,那么這個100鎊就是乙給甲的許諾(promise),針對的是甲把手機送給乙的行為,我們可以看見送手機的行為發生在了許諾之前,所以甲送乙手機的行為就是過去的對價(past consideration),過去的對價是無效的,不能換取乙的許諾有約束力,所以甲不可以強制執行乙的許諾,讓她把100元給自己作為補貼,即乙之后可以反悔。
綜上,過去的對價屬于無效對價,不能換取另一方的承諾有約束力。
構成有效對價的三大條件
除了對價必須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類型外,還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才能成為一種有效的具有強制執行力和約束力的對價。
1. 首先,對價的內容必須是合法的。如果雙方簽訂的是走私違禁品的合同,對價內容無效,合同五大要素不滿足,因此構成的是無效的合同。
2. 其次,對價的內容必須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以無法實現的行為作為對價的內容或承諾不會形成一種有效的對價,因為該對價不具備可執行性。
比方說男生對女生說,我愿意為你摘下天上的星星,只要你愿意嫁給我,摘星星就是一個不具有操作性的對價,不是一個有效的對價。
3. 第三,對價的價值必須可以通過經濟衡量來確認(重要考點)。
這里不要求對價之間經濟價值的平等性,換句話說不強調equal in value。只要求有衡量價值(have some identifiable value)且雙方對此自愿接受即可,即要求sufficient,不要求對價必須adequate。
最著名的案例為Thomas v Thomas 1842:原告是個遺孀 ,她的丈夫立遺囑時說在她有生之年可以以1英鎊的租金享有丈夫房屋的一年居住權。被告,丈夫遺囑執行者,認為每年1英鎊房租和一年房屋的使用權,如果互為對價嚴重不對等。但結論是,1英鎊的房租構成了充分的對價(是sufficient但并不是adequate),遺孀有權以每年1英鎊的租金居住在該房屋中。
因此,法官在看對價是否有效時,不關心對價之間到底對不對等,會不會有一方因此獲利或者吃虧,只關心對價有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價值,只要有價值那么就是一個有效的對價了。
以上就是對價的三種類型,以及對價的三個規則,希望同學們能夠加以理解和練習。
來源:ACCA學習幫
合同的印花稅應該怎么計算?不同類型的合同印花稅怎么計算呢?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購銷合同是很多企業都會涉及到的經濟合同,簽訂了購銷合同就需要考慮印花稅的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印花稅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完成納稅義務。對于購銷合同,是按照購銷金額乘以印花稅率萬分之三計算,按月申報繳納
貨物運輸合同怎樣計算印花稅?
立合同人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怎么交印花稅?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稅。并要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買印花稅票自行貼花、并劃線注銷
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3、如果稅金在五百塊以上,或者要反復貼花的,去填納稅申報表
4、兩個立合同的人都要計算繳納并粘帖印花稅
運輸合同的印花稅如何計算?
運輸合同的印花稅是按運輸費用千分之五貼花,納稅人是立合同人,也就是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需要繳納印花稅
以上就是有關印花稅的相關知識點,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有一定的區別,從定義上理解,前者屬于資產類科目,是企業具備的一項權利,而后者屬于負債類科目,是企業應履行的一項義務。請問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可以相互抵消嗎?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可以抵銷嗎?
答: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應用指南,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應當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資產與合同負債應當以凈額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不能相互抵消。
一般情況下,企業對其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應確認為合同資產或應收賬款;對其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應按照已收或應收的金額確認合同負債。
合同資產是什么意思?
合同資產是指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并且該權利不僅僅取決于時間流逝的因素,也受到其他條件的影響。其與應收賬款有一定的區別,在收取款項確定性上,合同資產弱于應收賬款,并且合同資產除了要承擔信用風險外,還要承擔履約風險,而應收賬款只要承擔信用風險即可。
合同負債是什么意思?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以履約義務作為前提,在商品和交貨期上都是尚未確定的,主要核算實際已經收到的預收賬款和未實際收到但已擁有收款權利的預收款。屬于負債類科目,其借方表示沖減的金額或者減少的金額,貸方表示增加的金額。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相關會計分錄
合同資產:
借:合同資產、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資產
合同負債:
客戶在企業轉讓商品之前,已經提前向企業支付了合同對價 :
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
企業向客戶轉讓商品時: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等
在ACCA考試中,LW科目中的合同法一直都是讓考生難以掌握的重難點,為了幫助大家理解這個重難點知識,下面會計網列出了幾道經典例題讓各位進行練習,并進行相應的詳細解析。
1. Abe issued an invitation to tender for a contract and Bea submitted her terms.
A. Abe made an offer and Bea made a counter-offer.
B. Abe made an invitation to treat and Bea made an offer
C. Abe made an offer which Bea accepted
D. Both Abe and Bea made invitations to treat
答案:B
本題考查的是offer要約和invitation to treat要約邀請的區別,是offer的一大考點。
解析:招投標這個過程往往是同學不理解的,所以在做題之前需要搞清楚招投標的過程。
下面給同學舉個例子:比方說現在學校需要建造一棟教學樓,但是學校自己沒有建造教學樓的能力和資質,學校就會在自己的網站上發出一個招標邀請,也就是invitation to treat,說明一下學校目前需要建造一棟教學樓,大概幾層樓,金額大概是多少,還有一些具體的建造細節。那么過一段時間,有一些建造商看到學校發出的招標邀請后,就會仔細地設計出一個建造方案,給到學校一個確定的報價,這個過程就叫tender投標,向學校發出了一個offer。學校這時會根據收到的offer,請專家來評估,選擇一個最合適的offer來接受,accept。以上就是招投標的簡要步驟。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具體的題目。題目中說Abe給Bea發出了invitation to tender,它的意思是招標邀請,招標邀請是ITT,而tender的意思是才是投標,向對方發出了offer。所以Abe向Bea發出的是ITT,可以馬上排除AC兩個選項。Bea在收到了招標邀請后,給了Abe一個具體的方案,所以向Abe發出了offer,所以就可以選出B為正確答案。
點評:此題理解招投標的過程是關鍵,難度適中。
2.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n relation to effective consideration is correct?
A. It must be both sufficient and adequate
B. It must be adequate but need not be sufficient
C. It must be sufficient but need not be adequate.
答案:C
本題考察consideration的規則之一:Consideration must be sufficient but need not be adequate.
它指的是對價必須是有價值的,identifiable in value,不強調等價也就是adequate / equal in value.也就是說如果A愿意1塊錢把房屋賣給他的女朋友,那么法院也是支持的。1塊錢就是sufficient consideration。所以此題馬上即可選出答案為C。
3. In the context of the law of contract, which Two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n relation to a letter of comfort are correct?
A. It is a binding promise to pay a subsidiary company’s future debts
B. It is issued by a parent company’s bank
C. It is a not binding statement of present intention to pay a subsidiary company’s future debts
D. It is issued by a parent company
答案:C and D
本題考察的是合同五大要素之一intention,締約意圖。締約意圖我們首先有兩大假設,家庭朋友之間達成的協議一般沒有法律意圖,商業協議一般有法律意圖。注意這里是一般,而不是一定,所以這兩條假設是可以被推翻的(rebuttable)
A letter of comfort安慰信,雖然是在商業背景下,指的是母公司寫一封信給到子公司的債權人,申明子公司是有能力償還這筆債務的。但是這封信對母公司和債權人都沒有約束力,也就是說如果日后子公司真的沒有錢去償還債權人的債務,母公司也不需要用自己的錢去償還,因為這封信沒有締約意圖,所以也不是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所以馬上就可以選出CD兩個答案。
還需要指出的是本題是多選題,同學們只有全部選對才可以得分。多選題之前的選框是小方塊而不是小圓圈,在做題時,也要加以注意。
4. Contracts are legally enforceable agreements.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regarding contractual agreements is true?
A. They need not be in writing
B. They must be in writing
C. They must be evidenced in writing
答案:A
本題考察的是合同的形式,一般規則是合同可以用任何形式來展現,可以是oral口頭的,書面的in writing,也可以是action某種行為。但是也存在特例的情況,這個也是常考考點之一。同學要記住特例的情況以及對應規定的合同形式。
常考的特例有
1)contract by deed
2)contract must be in writing
3)contract must be evidenced in writing
本題問的是一般規則,所以可以是任何形式in any form,不一定需要用writing,書面的形式,即可選出A。
來源:ACCA學習幫
很多人會有疑問,審合同不應該是法務部門的事嗎!出了問題不是找法務為什么是找會計?但在實際工作中,財務人員經常會被安排審合同。面對模棱兩可、眼花繚亂的合同條款,究竟要如何去應對呢?接下來會計網將帶領大家一起學習~
一、法律上的“合同”
合同根據不同的形式,可以細分為書面和口頭合同,有名和無名合同,雙務和單務合同這3大類。合同是表示甲乙雙方在平等條件下進行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關系意見一致的協議。
大學中科班出身的,都學過《經濟法》這門課,里邊有寫道在不同公司、不同團隊中財務是需要協助業務、法務、外聘律師等專家進行合同的審核工作。
一般合同中包含:甲乙方資料、主要的標的物(產品、數量、規格、運輸、包裝等)、執行進度、付款、驗收、違約責任、知識產權、保密、爭議、不可抗力、解約等一些條款,以及最重要的簽字區。
二、為什么審合同要找財務
會計網推測,從財務的角度可以事先規避掉很多風險問題,合同涉及太多的稅務知識點,如果前期沒有財務人員的參與,后面出現問題,會產生許多非必要的麻煩。
這其中包含以下這4點稅務風險問題:
(1)前期未明確發票類型,導致不能開專用發票。
(2)前期未明確發票需要開具的項目和稅率,導致不能取得低稅率的發票。
(3)沒有區分混合銷售合同,導致多交稅。
(4)前期未明確交貨方式,提前交了稅。
如果在前期審核合同沒有對這些情況進行處理,那么將會因為多交稅給公司帶來損失,還要面對老板和稅務局的麻煩!
另外的好處是能順利進行準確的會計核算,能做好財務分析和內控,有助于預算的管理。
三、應該如何審合同
1. 審核思路保證合同在執行過程中企業的凈現金、營業利潤各方面都達到均衡。財務人員主要是扮演均衡利益的角色,不僅要把控風險,也要促成業務達成。
2. 對方處于壟斷地位合同中的甲方(乙方)處于壟斷的地位,企業這邊主動權非常低,不僅要將風險點告知于合作方,并且要做好應對或者準備好規避風險的策略。
3. 從現金流和損益的角度審合同(1)現金流:保證簽訂合同的現金流是正向流動。即:合同收入金額>采購金額+相關稅費+執行合同直接人工成本。(2)損益角度:保證所簽合同的利潤是正的。即:合同收入金額>支出金額+相關稅費+執行合同企業成本。
4. 做好內控和把控成本財務審合同時要額外注意這幾個因素:客戶、供應商、研發、采購、倉儲、生產、銷售等多方面。這些在執行的過程中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企業內控和成本。
5. 確定合同合法合規,符合企業管理規定例如涉稅問題是否清晰、嚴格、明確以及發票相關的問題。同時需要注意合同是否有立項手續、是否符合預算標準、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6. 收付款問題收款時間越短越好,但要特別注意表述,驗收后付款和驗收付款,有的時候差的不是一點點。從收款效果上來說,電匯>支票>匯票。
7. 違約責任、知識產權、保密等條款這些條款審核的主力主要在法務和律師。當遇到沒有負責人的情況需要財務人員出馬,那就盡量保證原則定義、明確和明晰標準細節,最大程度上的雙方減少歧義。
本文為財務王經理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何淘。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在后續實際結算時確定金額的,納稅人應當于書立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的首個納稅申報期申報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書立情況,在實際結算后下一個納稅申報期,以實際結算金額計算申報繳納印花稅。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合同變更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四點,具體如下:
1、存在著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
2、合同內容發生變化,如上所述,狹義的合同變更即指合同內容的變化而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化。
3、合同的變更須依當事人協議或直接規定及法院裁決,有時依形成權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變更合同,則必須遵循有關民事法律行為的規定,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據法律規定變更合同,則必須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法變更合同。
4、須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對合同的變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須遵守這種要求。
合同變更解釋
合同變更,是對原訂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它是指合同在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實現合同的條件發生變化,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原合同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
合同變更內容
合同變更內容包括:
1、變更標的;
2、標的物數量增減;
3、價款或報酬的增減;
4、改變履行方式;
5、違約金的變更。
合同變更的法律后果
1、合同變更的實質在于使變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因此,合同變更后,當事人應按變更后的合同內容履行。
2、合同變更原則上向將來發生效力,未變更的權利義務繼續有效,已經履行的債務不因合同的變更而失去合法性。
3、合同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的權利。原則上,提出變更的一方當事人對對方當事人因合同變更所受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合同變更內容包括:1、變更標的;2、標的物數量增減;3、價款或報酬的增減;4、改變履行方式;5、違約金的變更。
合同的變更應當依照當事人的協議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和法院的裁決。一些合同的變更是基于權人的單方面意思,如選擇權人行使選擇權并變更合同。原合同關系合同的變更是原合同關系的變更,沒有原合同關系就沒有變更的對象,所以合同的變更離不開原有合同關系的條件。
合同變更解釋
合同變更,是對原訂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它是指合同在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實現合同的條件發生變化,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原合同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
合同變更特點
第一,被變更的合同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無效的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因而不存在變更問題。合同雖然合法,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對當事人沒有約束力,也不存在變更的問題。
第二,被變更的合同必須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過程中,如果已經履行完畢,合同已終止,也不存在變更的問題。
第三,合同的變更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變更是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即在主體不變的條件下,對合同某些條款的進行修改或補充。廣義的合同變更,除包括合同內容的變更以外,還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即由新的主體,取代原合同的某一主體,這實質上是合同轉讓。
第四,合同的變更,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法律行為,因此,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合同的變更應達成協議,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五,在一般情況下,合同的變更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并在原來合同的基礎上達成新的協議。合同的任何內容都是經過雙方協商達成的,因此,變更合同的內容須經過雙方協商同意。
合同變更方式
1、合意,以這種方式變更合同實質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舊合同,故而合意變更合同的程序,應該遵循合同訂立時的要約承諾規則,而且變更后的合同內容欲發生法律效力,也應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
2、法院或仲裁機關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