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一位粉絲的提問,稱新的房屋因質量問題延期交房,開發商給予了相應的賠償金,問是否需要代繳個稅,對此會計網就跟大家進行解答。
問:開發商因延期交房給業主的賠償金和因房屋質量問題給客戶的賠償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5號)規定,商品房買賣過程中,有的房地產公司因未協調好與按揭銀行的合作關系,造成購房人不能按合同約定辦妥按揭貸款手續,從而無法繳納后續房屋價款,致使房屋買賣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房地產公司因雙方協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向購房人支付違約金。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個人因上述原因從房地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收入,應按照“其它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違約金的房地產公司代扣代繳。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在購房時由于房地產開發公司延期交房或因房屋質量問題而從房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或賠償金,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及國稅函[2006]865號文件規定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屋,其計稅依據為房屋的計稅余值,核算時可以計入“稅金及附加”等會計科目。那么企業繳納房產稅時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房產稅的會計分錄
1、確認應交的房產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2、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房產稅?
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的計算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一)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10%至30%)×1.2%
(二)按租金收入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
以上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是按年計征的,分期繳納,比如按半年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2;按季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4;按月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12。
對于工業用的自用地下建筑物,以房屋原價的5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對于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物,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什么是稅金及附加?
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企業經營活動所需繳納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房產稅是一種國家對在城市、建制鎮、工礦區等征收的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的稅,一般設置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對于應交房產稅,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應交房產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反映的是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等
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余額應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應交稅費和稅金及附加的區別是什么?
應交稅費繳納時直接核銷,稅金及附加直接結轉本年利潤。
應交稅費是負債類科目,貸方增加,借方減少;稅金及附加屬于費用類科目,借方增加,貸方減少。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銀行存款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是指企業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是指企業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臨時存款賬戶是指企業因臨時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開立的賬戶。專用存款賬戶是指企業因特定用途需要所開立的賬戶。
目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依然處于嚴峻階段,除了企業按照國家要求延期2月10日復工外,有部分地區企業還實施了繼續再延期復工的舉措。那么,像這種地方性延期上班的情況,工資要怎么算?全國性的春節延長假期工資又怎么算?
全國性的春節延長假期工資又怎么算?
相信大家都心里有數,在疫情期間,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疫情的防控,國務院發布了延遲春節假期的公告,雖然大部分的企業都能夠按照國家規定去執行。但是依然有一些特殊性行業無法實現這個要求,比如說醫院、醫療物品制作加工廠等,像這些企業,在春節假期里每天基本都是要上班以及加班的。
而在工資核算方面,像對于在春節假期1月31日、2月1日以及2月2日這三天無法安排員工正常休假的企業,應該按規定安排員工進行調休或補休,如果不能安排的則需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給員工發放一定的工資報酬。
感染病毒的員工被隔離,工資怎么算?
在疫情防控期間,相信會出現有企業員工不幸染上新冠病毒肺炎的情況,對于這種情況,員工在隔離并接受治療期間不能正常工作的,企業都應該按照員工正常上班工作標準,給員工發放正常的工資。
疫情期間,地方性延期上班工資怎么算?
為了響應國家號召,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的傳染風險,不少地區除了按照國家要求延長春節假期外,更會根據疫情狀況,實行了再次延期復工的舉措。像這種情況的,是屬于地方性政策,工資發放不能按照國家規定的形式去計算,具體怎么計算,會計人應根據勞動合同上的標準及結合地方政府部門發出的相關通知為基準。
疫情相關會計處理包括購買口罩等防護物資、領取疫情政府補貼、疫情捐款、社保減免、房租減免等等。
疫情購買口罩等防護物資會計處理
1、購買口罩等防護物資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護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勞動保護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領取疫情政府補貼會計處理
1、企業收到政府疫情補貼時: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政府補貼
2、企業結轉政府疫情補貼時:
借:遞延收益——政府補貼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貼(或其他收益科目)
3、企業期末結轉利潤時:
借: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貸:本年利潤
疫情捐款會計處理
1、疫情期間,公司發生捐款業務時: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
2、期末企業結轉利潤時: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公益捐贈
疫情社保減免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貸:管理費用等(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疫情房租減免會計處理
1、因為疫情減免租金且企業收到對應發票時:
借:管理費用——房屋租賃費(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實際繳納的租金部分)
2、因為疫情減租企業在預付租金后收到退還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賬款——房屋租賃費
房產稅是國家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的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的一種稅。企業繳納房產稅時可以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應交房產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房產稅?
房產稅是國家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的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的一種稅。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額計算交納。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并不包括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稅金及附加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崗地占用稅等。
2022年4月申報期截止時間正常情況下是4月20日,但是考慮到疫情對企業的影響,稅務局對部分地區的申請時間做了延期調整,具體是哪些地區?
2022年因疫情延期申報的城市
1、江蘇省受疫情影響,徐州市、蘇州市、無錫市,三個城市4月申報期延長10天,截止日期由原來的4月20日延長到4月30日。
2、上海:4月申報期4月29日截止。
3、廣州:4月申報期4月27日截止。
申請延期納稅需提供的資料
1、《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3份。
2、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3、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4、災情報告、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時提供)。
自行申請延期申報的條件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2、因財務處理上的特殊原因,財務未處理完畢,不能計算應納稅款,在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辦理。
稅務申報可以延期嗎?
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項,對按月、按季申報的納稅人,2022年的申報納稅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7日。納稅人因受疫情影響,在4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申報的期限一般為一個申報納稅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經核準延期辦理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稅款結算時如有補繳稅款,補繳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財務會計報表可以同時延期報送。
2022年4月申報期截止時間正常情況下是4月20日,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確保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平穩有序辦理稅費申報及繳納業務,那今年的稅務可不可以延期申報?
稅務申報可以延期嗎?
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項,對按月、按季申報的納稅人,2022年的申報納稅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7日。納稅人因受疫情影響,在4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申報的期限一般為一個申報納稅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經核準延期辦理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稅款結算時如有補繳稅款,補繳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財務會計報表可以同時延期報送。
若不能按時繳納稅款怎么辦?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2、如果資金的原因不能按時交納稅款的,可以申請緩交增值稅,但需要省級稅務機關的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自行申請延期申報的條件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2、因財務處理上的特殊原因,財務未處理完畢,不能計算應納稅款,在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辦理。
申請延期納稅需提供的資料
1、《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3份。
2、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3、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4、災情報告、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