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中,很多小伙伴可能想換工作,近期收到很多詢問是關于勞動合同如何簽訂的問題,怕是在入職時簽訂合同遇到不懂的細節,進入了不合適自身發展的公司。今天,會計網整理一些小伙伴們常問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到大家解答一些日常疑惑。
首先,很多小伙伴都會疑惑的一個問題:勞動合同該怎么簽才是正確的,能夠更好地保護自身的權益?
說到簽訂勞動合同,實則也是分的很細的,主要是有三種情況下的簽訂:一是初次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二是還在試用期期間的勞動合同的簽訂,三是和公司勞動合同到期了續簽的情況。
情況一:如果是初次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首先要注意的是勞動合同的期限問題,看看合同上的期限與自身的需求合不合理。然后看看公司和你簽訂合同的日期是否合理,一般入職的第一天即工作第一日起在一個月內,公司就應當和入職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按照相關規定,公司是需要支付二倍工資并補簽勞動合同,如果行為嚴重,要承擔行政后果。
情況二:如果是試用期期間簽訂勞動合同,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試用期合同是不能另外簽的,一般在勞動合同中提現,此時,我們需要留意一下那勞動合同的期限和試用期的期限是否合理。
根據相關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以及試用期的長短是這樣的:
情況三:如果是勞動合同到期,考慮要不要和公司續簽的問題,那么我們需要注意的問題是,如果續簽了第二次勞動合同的后,第三次的續簽決定權在運功手上而不是公司手上了,還有一種就是如果員工在一家公司工作滿了十年之久,如果員工提出續簽勞動合同的想法,公司是無權拒絕的,是必須要簽的。
那勞動合同中出現哪些約定是無效的呢?接下來給大家羅列一些情況,大家在簽訂勞動合時可以識別留意一下:
那哪些情況下公司是不夠解除和員工的勞動關系?我們也一起來看下:
那哪些情況下員工可以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也可以看下:
以上就是關于勞動合同的一些小常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文章來源:本文為會計交流圈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清心。
在一些沒有設置法務部門的企業,能看懂購銷合同,會審核合同是會計的必要工作內容之一。其中合同金額和合同價格是否含稅是我們會計必須關注的重點。那我們要怎么約定合同中的各項金額呢?
一、發票金額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發票上載明的金額包括三部分,不含稅金額、增值稅、價稅合計。
二、合同金額
首先審核合同金額是否正確,
1、合同金額約定為含稅金額按照合同含稅金額執行,購買方勿需支付合同外價款。
2、合同金額約定為不含稅金額按照價稅合計(不含稅價加增值稅稅金)執行,購買方額外支付增值稅稅金給銷售方。也就是單獨列出不含稅價金額和增值稅稅率以及增值稅稅金金額。
3、未約定是否含稅根據增值稅執行條例,按照含稅價格執行。避免引起以后對價格是否含稅的爭議。
三、超出合同金額提供的應稅銷貨、勞務、服務參照以上3條執行。
四、建議
1、從合理避稅的角度,印花稅依據合同金額征稅,建議簽定不含稅合同。
2、從稅法解讀的角度,建議合同明確約定是否含稅。最好在合同里列明不含稅金額,增值稅稅率以及增值稅稅金金額和價稅合計金額,避免對金額有不必要的糾紛。
3、合同價格應該明確約定是否含稅,最好簽訂不含稅價格最優!
五、其他
除了金額,我們對其他事項也要加以注意,比如取得的發票是專票或者普票,對于一般納稅人來說肯定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付款方式以及付款時間,雙方約定是現金還是轉賬匯款或者票據。一般都是選擇方便的轉賬匯款方式。付款時間也是很重要的,涉及到公司現金流還有應收賬款后續收款的事項。
另外還要注意一些特殊事項,比如定金,違約金等,假如對方無法按時履行合同,對于我們的經營活動肯定會造成影響,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如果約定了違約金,可以盡量減少公司的損失,保障我們的利益。
作為財務人員,我們要抱著謹慎專業的態度去對待合同審核,維護企業的利益,將風險降到最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五)項規定,應稅憑證金額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應當按照憑證書立當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合人民幣確定計稅依據。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企業經營過程中,建造工程時一般會與建造方簽訂建造合同,當建造合同發生虧損時,應如何做會計處理?
建造合同虧損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中涉及預計損失的是其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的,應當將預計損失確認為當期費用。建造合同預計損失,實質上是施工企業的存貨跌價準備,因為施工企業正在建造的資產,類似于工業企業的在產品,性質上屬于施工企業的存貨,期末應當按照存貨準則中關于期末計提減值準備的要求,對其進行減值測試。建造合同預計虧損一般考慮以下因素:
(1)計提對象:固定造價合同。
(2)計提條件: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時計提合同預計損失準備。
(3)預計損失的計量:確認預計損失時,應先確認項目預計總收入與預計總成本,然后用預計總合同成本減去合同收入得出的預計總虧損,再計算出本期應確認的預計合同損失。計算公式為:本期預計合同損失準備=項目預計總虧損×(1-完工百分比)-以前會計期間累計計提的項目合同預計損失準備。
其在會計處理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合同完工時,將已計提的損失準備沖減合同費用。
建造合同虧損的會計分錄一般是這樣處理的:
1、有標的資產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2、沒有標的資產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3、生產出產品后
借:預計負債
貸:庫存商品
建造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建造合同屬于經濟合同范疇,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材料采購合同和勞務合同,而有其自身的特征,主要表現在:
1、先有買主(即客戶),后有標底(即資產),建造資產的造價在簽訂合同時已經確定。
2、資產的建設期不限定,有的長達數年。
3、所建造的資產造價高、規模大。
4、建造合同一般為不可取消的合同。
問:A公司與B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簽訂一份購銷合同,按照合同約定,A公司作為供貨方,B公司作為收貨方,A公司應在6月1日之前向B公司交付貨物,B公司需支付相應貨款30萬元。A公司未能如期發貨的,應向B公司支付20萬元違約金。請問當B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是否需要確認收入?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九)其他收入。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綜上所述,企業收入總額中的其他收入包括違約金收入,因此B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時,應當確認收入。
合同違約金會計分錄
1、支付違約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2、收到違約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預收賬款貸方余額表示預收的貨款以及補付的貨款即預收款項的增加。
預收賬款貸方余額是什么意思?
預收賬款貸方余額表示預收的貨款以及補付的貨款即預收款項的增加。
預收賬款是企業向購貨方預收的購貨訂金或部分貨款,企業預收的貨款待實際出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時進行沖減。預收賬款以買賣雙方協議或合同為依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部分或全部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負債,需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勞務來償付。
預收賬款的借方余額代表什么?
預收賬款屬于負債類科目,借方表示應收的貨款和退回多收的貨款,也就是預收款項的減少。
預收賬款和合同負債的區別
預收賬款指企業向購貨方預收的訂金或部分貨款;合同負債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如企業在轉讓承諾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項。具體區別如下:
1、是否收到錢。預收賬款是在確認預付款前確定是否收到付款,而合同負債是在確定是否履行義務,而不是以收到付款為前提;
2、核算范圍存在差異。預收賬款只可以核算實際收到的賬款,合同負債可以核算出已經收到的預付賬款,且還能計算出沒有實際收到,但有收款權利的預收款項;
3、收到的款項是否履約。合同責任的確認是以履約義務為前提的,而預收賬款與合同約定的履約義務并沒有直接關系,無法進入到合同負債中,需要記為預收款項;
4、商品交貨期不同。預收賬款通常已經約定好商品的交貨期,合同負債通常是無法確定商品交貨期的;
5、合同是否成立。預收賬款不會強調合同是否成立,當合同成立之后,預收賬款會轉向合同負債。
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的關系
應付賬款是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等而發生的債務,預收賬款是買賣雙方協議約定,應付賬款由購買方預先支付一部分貨款給銷售方而發生的一項負債。簡單理解為應付賬款是企業應該付出的款項,預收則是預先收取的款項,這兩者都是由于買賣雙方取得物資或服務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不一致而產生的。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簽訂合同發生損失時,一般會計入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還會涉及到營業外支出等科目,相應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虧損合同的會計分錄
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
有標的部分,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無標的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在產品生產出來后,
借:預計負債
貸:庫存商品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違約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資產減值損失?
資產減值損失是指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經過對資產的測試,判斷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而計提資產減值損失準備所確認的相應損失。企業所有的資產在發生減值時,原則上都應當對所發生的減值損失及時加以確認和計量,因此,資產減值包括所有資產的減值。
預計負債是什么?
預計負債指的是因為或有事項等相關準則可能產生的負債,包括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產品質量保證、重組義務以及固定資產和礦區權益棄置義務等產生的預計負債。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為此,要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合同負債用于反映企業轉讓商品給客戶之前已經收到的合同對價,屬于負債類科目。對于企業發生的合同負債業務,應如何做賬?
合同負債怎么做賬?
客戶在企業轉讓商品之前,已經提前向企業支付了合同對價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合同負債
企業向客戶轉讓商品時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交稅費等科目
這里有一點很重要:企業應轉讓商品收到的預收賬款,適用于新收入準則進行會計處理的,不再使用“預收賬款”科目。
合同負債,也就是企業已經收取或應收取客戶對價而應當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例如企業在轉讓承諾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項。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解釋就是企業在義務履行之前(這里指的是沒有達到收入確定條件之前),先收取了客戶支付的對價,其中包括應收取和已收取。
合同資產和合同負債有著明顯的差別,那就是前者屬于一項權利,而后者屬于一項義務。
合同負債和預收賬款的區別
“預收賬款”的概念并不強調和已成立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對價不能稱為合同負債,但仍可作為預收賬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將預收賬款轉入合同負債。兩者都是先收錢再提供商品。預收賬款往往是商品和交貨期等已經確定。而合同負債是商品和交貨期等還不確定。
對于施工企業而言,經常需處理建造合同的問題。核算建造合同時,一般涉及工程施工科目、工程結算科目。對于建造合同,應如何做賬?
建造合同如何做賬?
①確認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原材料等
②確認已結算合同價款:
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
③確認實收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④確認同收入、成本、毛利(完工百分比法):
借:主營業務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貸記,表示損失)
貸:主營業務收入
如果建造合同的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則形成合同預計損失,應計提損失準備(針對沒有完工的部分)
計提準備的金額=(成本-收入)(1-完工進度)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⑤工程完工,對沖工程結算和工程施工賬戶:
借:工程結算
貸: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已提取的損失準備沖減合同費用: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主營業務成本
期末將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對沖,工程施工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裝企業歸集核算工程成本的會計核算專用科目,是根據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活動。工程施工下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其他直接費等四個明細。
工程結算是什么?
工程結算科目為建造承包商專用的會計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本科目應當按照建造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按應結算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合同完工時,將本科目余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工程結算是工程項目承包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
全名為工程價款的結算,是指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之間根據雙方簽訂合同(含補充協議)進行的工程合同價款結算。
工程結算又分為:工程定期結算、工程階段結算、工程年終結算、工程竣工結算。
在經營的過程中,企業通常會在轉讓承諾的商品之前,已收到款項。這筆款項這就是合同負債。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會計面對合同負債的業務,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合同負債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在轉讓商品之前,已經提前收到客戶支付的合同對價:
借:銀行存款
貸:合同負債
此時的會計分錄又可以這樣書寫:
借:應收賬款
貸:合同負債
企業向客戶轉讓商品時
借:合同負債
貸:主營業務收入
這筆分錄的貸方還可以用“其他業務收入”等會計科目。
根據新收入準則的規定,對于因轉讓商品收到的預收款及相關增值稅應當使用“合同負債”會計科目來處理,而不是使用“預收賬款”會計科目來處理。
合同負債、預收賬款、遞延收益的區別有哪些?
合同負債從是否存在履約義務的角度來衡量經濟事項。比如依照合同的規定,客戶要先付款,這時主體才形成履約義務。反之客戶尚未付款,則不形成履約義務。
還有如果合同中有規定客戶的付款時間,即便客戶還沒實際付款,主體的履約義務仍然存在。
總而言之,確認合同負債不以是否收到款項為前提,而以合同中履約義務的確立為前提。
與合同負債不同的是,預收賬款則從是否收款的角度來衡量經濟事項。確認預收賬款的前提是收到了款項。比如企業向購貨方預先收取的購貨訂金、部分貨款、工程款等。
遞延收益與合同負債、預收賬款不同,主要核算政府補助準則中規定的企業實際收到的尚待確認計入當期損益的諸如財政撥款、補貼資金等形式的政府補助。
一般情況下企業應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時,確認相應的收入。合同進度確認收入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合同進度確認收入如何做賬?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工程施工-XX工程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本行業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根據各行業企業所從事的不同活動而有所區別,如工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產品銷售收入;建筑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工程結算收入;交通運輸業企業的主管業務收入指主營業務收入;批發零售貿易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商品銷售收入;房地產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房地產經營收入;其他行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經營(營業)收入。企業在填報主營業務收入時,一般根據企業會計“損益表”中有關主營業務收入指標的上年累計數填寫。
合同收入是怎么確認的?
一、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同,包括書面的、口頭的或其他形式有實質意義的合同。
二、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明確各單項履約義務是某一時點履行還是某個時段履行。
三、確定交易價格;值得注意的是,企業代墊的各種款項不計入交易價格。
四、確定交易價格后要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采用多種方法合理估計單獨售價。
五、當我們履行各單項履約義務時,可確認收入。
企業之間進行商業活動,其中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的,可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補償。對于合同違約收入,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合同違約收入如何做賬?
1、收取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支付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營業外收入包括哪些內容?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確認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政府補助、盤盈(現金)利得、捐贈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等。
合同負債一般與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義務有關,而預收賬款是預先收取部分的款項。以下將主要介紹合同負債和預收賬款區別和聯系。
合同負債和預收賬款區別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向購貨方預收的一部分貨款,以買賣雙方協議或合同作為依據,由購貨方向供應方先支付部分或全部貨款,屬于企業發生的一項負債,需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勞務進行償付。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
通過合同負債和預收賬款的概念,可以了解到兩者是有明顯區別的:
1、預收賬款不強調合同是否成立,在合同成立之前收到的對價應劃分為預收賬款。
合同負債是在合同成立后由預收賬款轉向合同負債。
2、預收賬款應滿足已收到款項這一前提,而合同負債應以履約義務作為前提。若是預收款項與合同規定的履約義務是無關的,則只能確定為預收賬款。
3、預收賬款所對應的商品和交貨期往往是已經約定好的,而合同負債所對應的商品和交貨期,是尚未確定的。
4、預收賬款只能對實際已收到的預收賬款進行核算,而合同負債除了能對實際已收到的預收賬款進行核算,也能對尚未實際收到但已擁有收款權利的預收款進行核算。
合同負債和預收賬款聯系
2017年,會計準則在2006年的基礎上進行了大規模修訂,合同負債的概念是在《新會計準則14號——收入》當中提出的。
合同負債實際上是在新收入準則上對原預收賬款科目作出的進一步增補。兩者同為一項依據合同規定,有商業實質、與收入相關的負債,在未來都能轉為收入。
另外,對于與設備融資租賃等“21號會計準則——租賃”下交易事項有關的預收定金/租金,無需對合同負債、預收賬款進行區分,仍是統一通過預收賬款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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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毛利是工程施工的明細科目,工程結算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差額就是合同毛利,那么確認合同毛利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確認合同毛利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入確認的條件有什么?
1、是日常活動所形成的經濟效益;
2、利潤流入是通過銷售商品、提供服務、讓他人使用企業資產取得的;
3、經濟效益的流入不包括募集資金。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正常經營和主營業務所產生的基本收入,如在制造業銷售產品、非產成品和提供工業勞務取得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銷售商品所得;旅游服務業門票收入、顧客收入、餐飲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發生時,計入貸方。每月月末,將當年利潤從借方轉入貸方。結轉后,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月末無余額,也就是無貸方差額。
應交稅費包括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