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供貨商在為餐飲業供應酒水時,往往都會向餐飲業贈送酒水,以提升酒水銷量和搶占市場份額。對于餐飲業供貨商贈送酒水的業務,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餐飲業供貨商贈送酒水的會計分錄
確認收入:
借:營業外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同時,小規模納稅人餐飲企業購進的酒水:
借: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等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主營業務成本是什么?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企業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用于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該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等科目。期末,將主營業務成本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貸記該科目,結轉后,“主營業務成本”科目無余額。
公司收取合同違約金時,應將其作為營業外收入來處理。收到合同違約金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收到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違約金
營業外收入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盤盈。它指企業在財產清查盤點中發現的賬外固定資產的估計原值減去估計折舊后的凈值。(新準則中計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帳戶)
(2)處理固定資產凈收益。它指處置固定資產所獲得的處置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及該項固定資產賬面凈值與所計提的減值準備相抵差額后的余額。
(3)罰款收入。它是指對方違反國家有關行政管理法規,按照規定支付給本企業的罰款,不包括銀行的罰息。
(4)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它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時,所得價款扣除其相關稅費后的差額,大于該項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與所計提的減值準備相抵差額的部分。
(5)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它主要是指因債權人單位變更登記或撤銷等而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等。
(6)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它是指自辦職工子弟學校的企業,在交納教育費附加后,教育部門返還給企業的所辦學校經費補貼費。
收取合同違約金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將違約金收入作為稅法定義的其他收入,構成企業收入總額。依據稅法規定,企業因不能履行合同而支付給對方的違約金,屬于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其他支出,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于收取違約金一方來說,屬于稅法所稱其他收入,應該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所得稅。
違約金其實是給因為違約方未履行合同業務而給其他締約方造成損失的一種補償,違約金根據其補償內容開具發票,違約金開票后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違約金開票后的賬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違約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營業外支出怎么理解?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包括但不僅限于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支出”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記入借方,同時應按照“營業外支出”科目支出項目設置明細賬戶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期末結轉損益時,“營業外支出”賬戶的余額應當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
什么是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于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
“庫存現金”賬戶屬于資產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借方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貸方反映庫現金的支出,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庫存現金的余額,并且一般不表示在貸方。
“庫存現金”賬戶的明細分類核算是通過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的。現金日記賬是反映和監督現金收支結存的序時賬,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并為每一賬頁按順序編號,防止賬頁丟失或隨意抽換,也便于查閱。最重要的是要做到賬實相符,因此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及結余額,將結余額與實際庫存額核對。
一般情況下,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企業收到合同違約金的情況,那碰到這種情況時,應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企業收到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因此,銷售貨物單位收取違約金符合“價外費用“時,應同貨物一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如何理解違約金?
企業收取和支付的違約金是單位因違反經濟合同,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經濟合同,依據約定的條款收取或給予對方的一種經濟賠償。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營業外收入是什么科目?
營業外收入指的是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屬于損益(收入)類的科目,發生額一般在貸方登記表示增加的金額,借方是月末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時用的,表示減少或者結轉的金額,營業外收入期末應無余額。
在房價日益增高的今天,人們會選擇租房子,租房子時一些房東會有規定,如有違約是要交違約金的,那么支付租房違約金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支付租房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賬戶用于核算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出售無形資產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在“營業外支出”賬戶下,應按支出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本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后本賬戶應無余額。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在會計分錄中,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
撤銷合同支付的違約金計入哪個會計科目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違約金以金錢作為標的物,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如果一方當事人出現違約行為,則應當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本文就針對撤銷合同支付的違約金計入哪個會計科目做一個相關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撤銷合同支付的違約金計入什么會計科目?
答:撤銷合同支付的違約金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
按照相關規定可得:
企業支付的各種滯納金、罰款和違約金等,其性質是企業正常營業活動以外發生的支出。所以在會計處理上應當計人營業外支出。
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違約金需要征收增值稅嗎?
答:需要看具體情況。
納稅人在未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情況下收取的違約金,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如果交易已經發生,銷售方從購買方收取貨物,如果同時滿足了這兩點,則屬于價外費用,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不能同時滿足則不用繳納增值稅。
違約金是什么意思?
違約金指的是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情況下支付給另一方的金錢。
違約金標的物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為標的物。
違約金具備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也具備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
以上就是關于撤銷合同支付的違約金計入哪個會計科目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合同違約金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合同是具有一定的約束性的,不是想訂立就訂立,想違約就違約,如果違約,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那么支付合同違約金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支付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等
期末: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什么是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包括但不僅限于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支出”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記入借方,同時應按照“營業外支出”科目支出項目設置明細賬戶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期末結轉損益時,“營業外支出”賬戶的余額應當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
本年利潤怎么理解?
本科目核算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
年度終了,應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結算出的本年實現的凈利潤,轉入“利潤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為凈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本科目平時不結轉,年終一次性地轉至“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賬戶。
“本年利潤”賬戶屬于所有者權益類賬戶,貸方反映企業當期所實現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等,借方反映企業當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支出,包括主營業務成本、營業外支出、財務費用、所得稅等。
企業由于逾期繳納電費需向電業局支付一定的違約金,該筆電費違約金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支付的電費違約金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因此,因逾期繳納電費生成的違約金不屬于上述文件規定不能扣除的范圍,實際發生的可以據實扣除。
電費違約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簽訂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會約定,若一方違約要支付違約金以此減輕另一方是損失,那么處理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處理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為此,要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借記本科目;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銀行存款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是指企業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般都會列明違約金,如果對方違約了,那么企業就可以收到對方支付的違約金,企業在收到違約金時,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企業收到了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違約金
什么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其所在地銀行開設賬戶,運用所開設的賬戶,進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種收支轉賬業務的結算。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在會計分錄中,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
營業外收入是什么?
營業外收入是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換句話就是不在企業營業執照規定范圍內的,與企業正常業務無直接關系的收入。是貸方科目,在利潤表中體現,但并不影響企業營業利潤。
實際業務中,比較常見的有:債務重組利得、盤盈利得、政府補助、捐贈利得等。
1、債務重組利得。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超過清償債務的現金、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所轉股份的公允價值、或者重組后債務賬面價值間的差額(除因處置非流動資產產生的利得和損失外);
2、盤盈利得。指企業對于現金等資產清查盤點中盤盈的資產、報經批準后計入營業外收入的金額;
3、政府補助。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4、捐贈利得。指企業接受捐贈產生的利得。
注意: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日常經營產生,只是對于企業來說沒那么重要而已,這點我們不要與營業外收入弄混。
在簽訂合同時,合同內容一般都會涉及到違約情況的處理,若一方違約通常都需要給予對方一定到賠償,對于收到違反合同違約金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收到違反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罰款收入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主要是指與企業日常營業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企業合并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為了總括反映和監督企業營業外收入情況,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收入”賬戶。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經結轉后該賬戶期末無余額。
什么是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于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庫存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現金收支的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庫存現金的總分類核算是通過設置“庫存現金”賬戶進行的。“庫存現金”賬戶是資產類賬戶,借方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貸方反映庫現金的支出,余額在借方,表示庫存現金的余額。
在企業的經營中經常會碰到違約的情況,簽訂合同時一般會協商賠償的問題,關于違約金,企業會計人員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關于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1、收到違約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支付違約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非違約方一定數量的金錢。違約金是債務擔保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
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例如:沒收包裝物押金收入、收回調入職工欠款、罰款凈收入等。
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需單獨列示,營業外收入在“利潤”或“虧損”賬戶核算。屬于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應及時入賬,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賬戶下進行,也可在該賬戶下按各種不同的收入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行為,為擔保債務的履行,都會要求對方交納相應的保證金。對于保證金的違約金,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保證金的違約金怎么做賬?
雖然是保證金的違約金,但是它實質上還是一種違約金,所以其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違約方: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
2、收款方:
借: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
保證金,指的是合同當事人的一方或雙方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對方或者是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錢。
保證金有主要有兩種形式:
1、合同的當事人為了保證自己債權的實現, 從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
2、在合同簽訂之時,合同的當事人為了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從而向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
營業外收入是什么?
營業外收入是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換句話就是不在企業營業執照規定范圍內的,與企業正常業務無直接關系的收入。是貸方科目,在利潤表中體現,但并不影響企業營業利潤。
實際業務中,比較常見的有:債務重組利得、盤盈利得、政府補助、捐贈利得等。
1、債務重組利得。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超過清償債務的現金、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所轉股份的公允價值、或者重組后債務賬面價值間的差額(除因處置非流動資產產生的利得和損失外);
2、盤盈利得。指企業對于現金等資產清查盤點中盤盈的資產、報經批準后計入營業外收入的金額;
3、政府補助。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4、捐贈利得。指企業接受捐贈產生的利得。
在企業運營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原因導致的違約或被違約情況。針對不同的違約情況,關于違約金的賬務處理也有所不同。
違約金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情況一:購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未履行。
出售方: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購買方:
借:營業外收入
貸:銀行存款
情況二:購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已履行。
出售方: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
購買方: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情況三:銷售方支付違約金,合同已履行。
出售方: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購買方: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違約金的稅務處理
違約金的稅務處理同樣也是需要分情況討論的。
對于購買方違約支付違約金,合同未履行的情況而言;之所以無需開發票和繳納增值稅,是因為合同未履行且經營業務未發生。
對于購買方支付違約金,且合同已履行的情況而言;因為經營業務已發生,購買方支付的違約金劃分為價外費用,該筆違約金需要計入銷售額當中,并繳納增值稅。
對于銷售方支付違約金,合同已履行的情況而言;因為購買方作為收到違約金的一方,沒有發生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行為,所以不必開具發票和繳納增值稅。
經營業務未發生,合同未履行的情況下,違約被扣的定金要繳納增值稅嗎?
經營業務未發生,合同未履行,違約被扣的定金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經營業務未發生,合同未履行的情況下,雙倍返還款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經營業務未發生,合同未履行,雙倍返還款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問:A公司與B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簽訂一份購銷合同,按照合同約定,A公司作為供貨方,B公司作為收貨方,A公司應在6月1日之前向B公司交付貨物,B公司需支付相應貨款30萬元。A公司未能如期發貨的,應向B公司支付20萬元違約金。請問當B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是否需要確認收入?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九)其他收入。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綜上所述,企業收入總額中的其他收入包括違約金收入,因此B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時,應當確認收入。
合同違約金會計分錄
1、支付違約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2、收到違約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