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補償金是否計入工資總額?離職當月是否要繳納社保?關于這些問題,有90%的財務都會做錯,對此,小編今天就為大家逐一詳解。
關于員工小李12月從公司離職,會計小王要考慮的事情還真不少……
離職員工的工資問題
1. 給小李發的離職補償金是否計入工資總額?
每年咱們要計算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和職工福利費“三費”都涉及到工資總額,那公司發給員工的離職補償金是否計入工資總額里呢?
在企業所得稅法中對工資薪金有這樣的規定↓
由此可見,工資薪金包含的內容是與在職受雇員工有關,與離職員工無關,所以離職補償金不能計入工資總額。
2.離職補償金是否要繳納個稅?
是否要繳納個稅得看這筆補償金的金額有多少。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有如下規定:
3. 繳納殘保金的時候是否把小李考慮在內?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會計小王在明年繳納殘保金的時候是否把小李作為2019年的在職職工呢?
要把小李作為一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來計算殘保金。
在上述公式中,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是算上年度的在職職工的平均人數。比如公司1—4月在職人數是20人,5—7月是25人,8—10月是23人,11—12月是26人,那么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20×4+25×3+23×3+26×2)÷12=23人,小李已經被算進這23人里了。
擴展:季節性用工要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公司接受勞務派遣用工的,不計入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4. 離職當月是否要為小李繳納社保?
要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當月做社保減員,部分地區當月減員次月生效,當月費用仍需繳納,所以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當月也該為其繳納社保。具體規定還以當地官方政策為準。
離職人員的申報問題
小李離職后,會計小王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怎么處理他的信息呢?
1. 在“人員信息采集”界面找到小李;
如果有多人離職的,可以點開“展開查詢條件”來搜索查找。
2. 找到小李的名字并點擊,在彈出的人員信息編輯界面中,把右上角的“人員狀態”改為“非正常”,右下角選擇小李的離職日期,然后點擊“保存”;
有人問過小編“我把離職員工的信息刪掉啦,下個月申報應該不會出現他的信息了吧”之類的問題,注意,不能把離職人員的信息刪掉,要通過在系統上修改信息使此人顯示為離職狀態!非正常表示小李從公司離職了。
也有粉絲問過,我把離職員工的人員狀態已做“非正常”,稅務局說身份信息不通過,但我的電腦上提示已通過,這是怎么回事啊?
這種情況一般是存在對比不符,大家可以查詢是否存在納稅人的信息填錯等情況,如果沒有錯誤,再與稅務溝通處理。
3. 保存離職信息后,點擊界面上的“報送”和“獲取反饋”。
如果會計小王誤操作,把小張錯看成小李了,只需要在人員信息采集模塊下把小張的人員狀態改回正常,把任職受雇從業類型改為雇員,刪除離職時間,保存;也可以重新將員工小張重新添加并報送。
作者:lolo 財會人俱樂部原創首發
由于疫情影響,2月納稅申報延期至24日截止。那么會計人報稅注意事項是什么呢?接下來隨著會計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注意事項1:造成稅控設備鎖死,無需到辦稅服務廳進行解鎖
如果納稅人因為之前未抄稅,而導致稅控設備鎖死。應當注意:無需到辦稅服務廳進行手工解鎖。
解鎖方式1:可通過金稅盤版,點擊“匯總處理”模塊中的兩大按鈕——匯總上報及遠程清卡。
解鎖方式2:通過稅控盤點擊“匯總上傳”模塊中的兩大按鈕——上報匯總及反寫。即可完成清卡。
注意事項2:關注疫情期間有關企業稅收優惠減免相關政策
受疫情影響,企業發生財產損失/嚴重虧損。則可申請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緩交。若符合相關規定者,則可申請辦理減免。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可得,2020年度,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因受疫情較大影響,其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可以由5年延長至8年。
疫情期間,企業進行公益捐贈,其享受“全額扣除”的稅收減免優惠。
綜上所述,2月申報納稅期延長,會計人報稅應當注意最新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結合實際情況,依法納稅。
注意事項3:重視發票有關“抵扣”相關問題
如果將發票勾選為“不抵扣”,則所屬期進行納稅后,不可再次勾選“抵扣”。如果勾選為“部分抵扣”,則所屬期進行申報納稅后,不可再次勾選“抵扣”。
所屬期內申請統計及確認簽名后,可以進行多次撤銷、再次對簽名申請/確認。
如果經掃描認證成功后,納稅人并沒有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簽名確認。那么需要重新登錄服務平臺簽名確認后方可進行進項抵扣。
最后,會計網提醒大家,每月企業的納稅申報工作非常重要,各位財會人務必時刻關注最新稅收政策,依法按時完成。 會計網也會密切關注官方信息,及時更新有關報稅的最新資訊,敬請關注!
每月完成納稅申報是財務人員必做工作之一。因疫情影響,2月納稅申報期限延期了,那么3月納稅申報期限還會延期嗎?接下來,快跟著會計網小編一起來了解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到底會不會延期?截止日期又是什么時候?
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期了嗎?什么時候截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可得:
1、為了加大對疫情防控及企業復工復產的支持,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全國范圍內按月申報的納稅人,3月納稅申報期限將由原來的3月16日延期至3月23日。即,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將延長7天。
2、對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如果3月23日仍然不能及時完成納稅申報工作,則可再適當延長期限。具體截止日期,由省稅務局規定。
3、因受到疫情影響,如果納稅人在3月納稅申報期限內,報稅工作仍有困難,則按照相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延期辦理。
那么3月份會計人完成報稅工作,需注意什么呢?
1、2020年3月1日—5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將享有免征三個月增值稅的稅收政策優惠;對于其他省份地區,增值稅征收率將減至1%。
2、自3月1日開始,增值稅開票軟件已升級為最新版本。即: 金稅盤——V2.3.10.200228; 稅控盤——V2.0.35.200228。
會計網總結:會計人應當注意,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將在原先16日的基礎上再延長7天,截止日期是3月23日。對于報稅相關報稅工作,需提前做好規劃,按時完成!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指出:3月納稅申報期限將由原來的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那么作為會計人員,報稅注意事項有哪些呢?下面快跟著會計網小編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重要提醒!3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3日!
1、3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最新通知: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將又3月16日延長至23日。
2、截止至3月23日,對于一些仍然處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納稅申報期限可繼續適當延長。(適用范圍、截止日期最終由省稅務局依法規定)
3、受到疫情影響,納稅人3月份納稅工作在申報期限內不能及時完成,表示仍有困難的,則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向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申報的申請。
3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會計人員報稅注意事項有哪些?
1、 自3月1日至5月底,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可享受免征的優惠,而其他地區,增值稅征收率也由原來的3%減至1%。
2、每月的報稅及清卡工作,需在納稅申報期限內完成。否則無法開票,并且超過了報稅期,設備會鎖死!
3、對于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必須先上報匯總,接著在辦稅平臺 發送申報表并申報成功之后,才能進入開票開始清卡工作。對于本月按季申報的納稅人,不用申報也可完成清卡工作!
納稅申報期和稅款所屬期的概念,作為會計人員必須掌握!究竟納稅申報期和稅款所屬期有什么區別呢?很多會計人員都還會弄混,今天,會計網小編就在此為大家詳細介紹納稅申報期和稅款所屬期的區別,趕快來看看吧!
納稅申報期和稅款所屬期的區別是什么?
區別1:納稅申報期和稅款所屬期的性質不同
納稅申報期,屬于稅務稽查,也就是稅務檢查的一種。具體指的是稅務稽查機構的專業檢查時期。而稅款所屬期根據《新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釋義》相關解釋可知,其含義是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收法律及行政法規,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及扣繳義務情況進行檢查、處理的時期的總稱。
區別2:納稅申報期和稅款所屬期的時間是不一樣的
報稅月份的起始點及截止點指的是稅款所屬期。舉個例子:7月1號—7月15號可以對第二季度的增值稅進行申報。而納稅申報期為4月1日—6月30日。
區別3:納稅申報期和稅款所屬期所交稅費種類不同
納稅申報期所交稅費涉及到企業依法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增值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等。稅款所屬期具體涉及的稅費為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及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總結:納稅申報期及稅款所屬期無論從性質、時間還是稅費種類,都有著較大的區別。區分的時候可以具體從上述三個方面著手。
知識延伸:社保繳費所屬期含義
社保繳費所屬期指的是社保要繳費的期限。也就是各地社保繳費基數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 60%-300%,如果工資平均數沒到下線,那么按照下限進行計算。如果是超過上限的,則按照上限進行計算即可。
金三銀四正是跳槽的旺季,有的人因為目前公司待遇不好而辭職;有的人覺得未來發展沒有前景而辭職。那么會計辭職理由通常都有哪些呢?離職需要做哪些準備?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最近在辦公室聽到一個同事說,她的朋友離職了。
細問之下,原來是因為她的朋友所在的公司附近沒有好吃的,喜歡的店也不在外賣配送范圍內,她不得不每天早上一大早起床做便當帶到公司吃,一段時間之后,實在是受不了要每天早起,所以辭職了。
實在太理解這位朋友的心情了,畢竟方圓一公里之內沒有好吃的,跟要了吃貨的命有什么區別!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開始工作以來,也聽說過各種各樣的辭職理由,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
腸胃不好,消化不了老板畫的大餅。
哈哈哈哈哈,沒遇到過給你畫大餅的老板,不足以談職場人生!
老板問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理想是不上班,所以我辭職了。
我們上班就是為了掙錢,真的求求老板們別再跟我們談理想了!
真事,前兩年聽說隔壁部門的男同事,去了道教拜師,所以辭職了。
工作不一定能讓人暴富,但可能會令人看破世俗......
老板沒給我能夠找對象的錢,還拖垮了我用來找對象的身體,更重要的是,辦公室里沒有適合搞對象的同事!
我沒有對象,怎么想都是老板的錯!
本來只是想回家過個年,好好休息一個禮拜,沒想到搶不到回程的票,不能按時上班,干脆辭職了。
春運搶不到票的痛苦,經歷過的人都懂!
最近吃太多,太胖了穿不上公司的正裝。
大概所有職場人的愿望里都是一樣的:讓我只漲薪不長肉吧,求求了!
我家的貓快生了,要休個“產假”,保她們母子平安。
養貓一時爽,一直養貓一直爽!
小會聽到以上的辭職理由的時候,覺得大家都太皮了!
不過細想之下,雖然這些辭職理由看似奇葩,但真實的情況,可能遠比表面上的輕描淡寫要復雜得多。
在知乎上,“什么情況下你會毫不猶豫地辭職”這個話題的關注人數高達7.9萬,同樣是辭職,但原因卻反映了真實的職場百態。如果不是因為忍無可忍,我想很多人還是不會輕易離職的。
所以在這里建議大家,辭職前還是要深思熟慮一下。例如辭職的理由是什么,是對工作環境不滿意,還是遇到了職業瓶頸?到了新公司之后,這些問題該如何避免?辭職對于自己的生活影響大不大?
從多個角度對自己的情況進行分析,權衡利弊之后再做決定。畢竟大多數人辭職都是為了更好的生活,所以考慮周全也是對自己的一種負責。
如果一定要辭職,在辭職前盡量預留一些時間來做辭職前的準備。
1. 找好下家之后再辭職
雖然這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但還是要說一下。原因很簡單,在職時找工作,如果一時沒有條件比較合適的公司,你也可以留在原來的公司繼續工作。而裸辭后,一部分人可能會因為房租、生活費等經濟壓力,不得不將就接受沒那么滿意的工作,這樣可能就會違背了當初離職時,想去更好的公司的初衷了。
2. 做好職業規劃
如果你已經有了辭職的打算,那么對于下一份新工作,大體上也是有一定的方向的。因此可以在離職前,有目標有計劃地去提升自己,讓自己在面試時更有籌碼,同時也能更快地適應新工作。
3.注意社保繳納問題
很多城市的福利待遇是以連續繳納當地社保為前提才能享受的,尤其是一線城市,一旦斷繳,繳納社保連續期限就得重新計算了。
很多公司都會在每個月的15號-20號左右繳納社保,如果打算辭職后就繼續找新工作,那么,建議在當月的15號之后離職,并在下個月15號之前辦理好新公司的入職手續,以便讓社保可以連續繳納。不過以上的時間點只是參考,具體還是要大家咨詢所在公司的社保繳納時間。
如果辭職后不打算馬上工作,而是休息一段時間,那就可以自行到社保中心自己繳納。
辭職需要考慮的事情有很多,以上只是其中的幾點,雖然現在的工作機遇很多,想找到新工作也不難,但是大家在辭職之前,還是要考慮清楚辭職會對自己未來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什么樣的影響,盡量做好準備,降低自己的損失。
4.注意做好離職交接 會計離職要交接什么?
來源:本文為會計網原創首發,編輯:阿圓圓。如需轉載或引用,請留言授權,并務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違者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會計網 保留所有權利。
離職補償金要不要交個稅呢?離職補償金應該怎么計算才正確呢?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補償金需要繳稅。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規定: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離職N+1補償金額是怎么計算的?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的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往前推12個月加起來再除以12就是你的12個月平均工資
拓展內容:
1、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3、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4、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
5、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以上就是有關離職補償金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最近收到一些粉絲反應說,已經在上家公司離職了,但是原東家還在幫忙申報繳納個稅,這是怎么回事?應該怎么處理?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離職后原東家還幫忙繳納個稅應該怎么處理?
如果員工離職后,原單位仍為該員工申報個人所得稅,需要區分情況處理:
1、如果是單位為該員工補發收入并申報個人所得稅,則屬于正常情況,,無需處理;
2、如果該員工未取得收入,而原單位進行虛假申報,可以刪除或申訴這筆申報信息,申訴或刪除后,在網絡申報時,這筆收入將不會納入年度匯算;
原公司報稅人員應將離職員工的信息在單位自然人納稅申報系統設置為非正常,如未設置,就會繼續零申報個稅,可以在個稅App提起申訴,稅務機關會受理處理。
1、新個人所得稅實施后,就不能在原系統電子稅務局上申報了,如果要進行申報,先登陸電子稅務局,登陸后,進入個人所得稅模塊,找到申報初始密碼。
2、找到申報初始密碼后,下載新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下載好后,進行安裝初始化,這些都很簡單,按照系統提示就可以了
3、新個稅的新系統安裝好后,輸入設置的登錄密碼,點擊登錄,就可以進入新個稅系統了。進入新系統后,首先做人員信息采集,就是錄入公司人員的個人信息,包括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等,點擊添加就可以錄入了,也可以用導入功能。
4、公司員工信息采集好后,點擊扣繳所得稅報告表填寫,進入填寫界面后,有三個分類,如果是申報平時的工資,點擊正常工資薪金就可以了。
5、人員工資填寫好后,點擊申報表報送,就是上傳到稅務局端。點擊申報表報送后,頁面跳轉,選中扣繳所得稅報告表,再點擊發送申報表。頁面再次跳轉,輸入申報密碼,點擊確認。等待幾分鐘,新個稅就申報成功了。
以上就是有關個稅申報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經常會有粉絲反應出現這樣的情況,員工離職后做納稅申報發現個稅未扣應該怎么辦呢?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員工離職后個稅未扣應該怎么處理?
像這樣的情況有幾種方法可以解決:
如果出現這個問題,只能說是經辦人自己的失誤。員工離職,結算工資或離職補償等,人資部門和財務部門都應該對結算情況進行計算與審核(復核),如果經過多個環節都沒有發現而造成的,凡是在結算單上面簽字的人,人人皆有責任。當然,主要責任還是負責個人計算及復核的崗位。
1、讓離職員工把個稅的錢交回來,是最為妥當的;
2、企業內部有責任的崗位,按照責任大小承擔并賠償應扣的個稅,但是采用這種辦法,已經帶有懲罰犯錯的性質了。
3、把離職員工離職結算的收入當成不含稅收入,換算出含稅收入去申報。當然,這個有點"坑"企業,需要按照企業內控程序,獲得企業的同意,否則一旦查出,經辦人就會錯上加錯
4、司法途徑,起訴離職員工,要求其退回不當得利。同樣需要企業同意才行,而且還要算經濟賬,是否劃得著。
員工離職,不需要退社保,進行社保轉移就可以。
以上就是有關員工離職后個稅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會計更多相關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身為企業會計人員,離職前交接工作沒做好究竟會有什么后果?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會計離職前必須做好交接工作,否則,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案例引入:
張曉是一名出納會計,一個月前從A公司離職,由于個人因素,離職手續辦得匆忙,移交賬務時,只是大致核對了一下。但最近,A公司發現賬目上少了一筆錢,并將責任推到張曉身上,要求其進行賠償。但張曉自己認為既然已經離職,何來責任之談?
根據《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二十五條也規定:“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因此,案例當中張曉作為A公司的會計人員,在離職前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若是對之前賬務交接不準確完整的,應對之前賬目負責。
會計離職交接工作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日常的賬務處理
會計人員離職前,需要向接管人員移交自己經手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匯算清繳表等紙質版和電子版資料,應在交接表上做好說明,并簽字。
2、發票相關事項
無論是自己開出去的,還是收回來的,是裝訂成冊的,還是零散發票,會計人員離職前都應在交接表上注明發票的具體信息。
3、稅務信息變更
會計離職如何變更辦稅人員信息?會計人員離職前,務必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財務負責人或辦稅人的信息變更,避免走后還要背鍋。
4、監交人員的重要性
會計人員離職前交接工作,做好交接單后,必須要有第三人在場,作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核對所有的資料后,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員工工資達到5000元起,應按現行稅法規定申報個稅。那么對于離職員工而言,其工資是否還要申報繳納個稅?
答:對于已經離職了的員工,但是尚未支付該員工在職期間的工資的,對于該員工在所屬企業間的工資,應該正常進行個稅申報。
相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工資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合計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給予職工的經濟補償,即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所指的辭退福利;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離職員工補發工資申報個稅的方法
員工離職,需要在個稅系統【人員信息】界面雙擊要修改的人員名字,將“人員狀態”修改為“非正常”,然后填寫“離職日期”后保存就可以了。
如果員工離職后補發工資,原單位也需要為員工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具體操作為將“人員狀態”修改為正常,稅款所屬期選擇為實際發放工資的月份,填寫報表進行申報。
企業員工的提成獎金會分攤在不同月份的工資中發放,本月在發放員工提成獎金的時候,發現銷售人員王某已經離職,請問支付給王某的這筆獎金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描述,員工王某已經離職,那么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當中,該員工的狀態應該已經屬于“非正常”狀態,企業在向該銷售人員支付獎金并為其申報個人所得稅時,需要將該人員的狀態由“非正常”修改為“正常”狀態,然后按照正常工資薪金或者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方式進行申報個人所得稅,申報完成以后可以再將該員工的狀態修改為“非正常”。
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確保納稅人繳費人平穩有序辦稅繳費,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市稅務局、蘇州工業園區稅務局、張家港保稅區稅務局2月18日發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稅費征管事項的通告》,具體的內容有哪些?
蘇州疫情防控期間有關稅費的征管
1、2022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30日。
2、在辦稅服務場所(含自助辦稅設備)辦理實名認證事項的,暫不進行“刷臉”驗證。
3、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因疫情原因導致實際生產經營受影響的,稅務機關以“不見面”的方式、按簡易程序辦理申報稅額的調整。
4、因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
5、因疫情影響至4月30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按規定補辦延期申報手續并同時辦理納稅申報,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延期申報屬期內對應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辦理延期抵扣勾選。
6、需要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在線辦理。按規定需提交的所有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復印件,只需提供銀行賬戶網銀電子截屏、照片或電子賬單。采取郵寄方式報送材料,因特殊情況暫無法加蓋公章的,可先履行簽字確認手續,待特殊情況消除后,再行補正。納稅人需更正當期或往期申報的,也可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在線辦理。
7、歡迎廣大納稅人繳費人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江蘇稅務”APP等渠道,在線辦理各類辦稅繳費事項。
蘇州因疫情無法及時申報納稅怎么辦?
因疫情影響至2月28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按規定補辦延期申報手續并同時辦理納稅申報,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延期申報屬期內對應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通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辦理延期抵扣勾選。需要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在線辦理。此外,對于按規定需提交的所有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復印件,只需提供銀行賬戶網銀電子截屏、照片或電子賬單。采取郵寄方式報送材料,因特殊情況暫無法加蓋公章的,可先履行簽字確認手續,待特殊情況消除后,再行補正。納稅人需更正當期或往期申報的,也可通過江蘇省電子稅務局在線辦理。
2022年4月申報期截止時間正常情況下是4月20日,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確保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平穩有序辦理稅費申報及繳納業務,那今年的稅務可不可以延期申報?
稅務申報可以延期嗎?
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項,對按月、按季申報的納稅人,2022年的申報納稅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7日。納稅人因受疫情影響,在4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申報的期限一般為一個申報納稅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經核準延期辦理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稅款結算時如有補繳稅款,補繳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財務會計報表可以同時延期報送。
若不能按時繳納稅款怎么辦?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2、如果資金的原因不能按時交納稅款的,可以申請緩交增值稅,但需要省級稅務機關的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自行申請延期申報的條件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2、因財務處理上的特殊原因,財務未處理完畢,不能計算應納稅款,在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辦理。
申請延期納稅需提供的資料
1、《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3份。
2、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3、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4、災情報告、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時提供)。
2022年4月申報期截止時間正常情況下是4月20日,但是考慮到疫情對企業的影響,稅務局對部分地區的申請時間做了延期調整,具體是哪些地區?
2022年因疫情延期申報的城市
1、江蘇省受疫情影響,徐州市、蘇州市、無錫市,三個城市4月申報期延長10天,截止日期由原來的4月20日延長到4月30日。
2、上海:4月申報期4月29日截止。
3、廣州:4月申報期4月27日截止。
申請延期納稅需提供的資料
1、《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3份。
2、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
3、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
4、災情報告、公安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時提供)。
自行申請延期申報的條件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風災、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2、因財務處理上的特殊原因,財務未處理完畢,不能計算應納稅款,在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延期辦理。
稅務申報可以延期嗎?
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項,對按月、按季申報的納稅人,2022年的申報納稅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7日。納稅人因受疫情影響,在4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申報的期限一般為一個申報納稅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經核準延期辦理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稅款結算時如有補繳稅款,補繳的稅款不加收滯納金。納稅人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其財務會計報表可以同時延期報送。
由于疫情或者放假等原因,納稅申報期限有可能會發生變化,那么2022年5月份,納稅申報延期到具體哪一天?
2022年5月份申報期到幾號?
①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②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19日。
③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④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⑤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19日。
⑥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20日。
⑦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20日。
⑧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征管科技司)備案。這也就是說納稅人在5月1日至5月19日期間都可以申報納稅的。
納稅申報的方式有哪些?
納稅申報的方式有自行申報、郵寄申報、數據電文申報、其他方式申報(如簡易申報、簡并征期)。
申報對象:納稅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享受減免稅待遇的納稅人在減免稅期間應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納稅人因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期進行納稅申報的,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納稅結算。
企業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在法律、法規或稅務機關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那么,應該提供什么資料呢?
企業申報延期繳納稅款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提出申請,填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
2、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核算期末及提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日所有開戶銀行名稱、銀行存款賬戶對賬單及其匯總清單;
3、當期資產負債表和應上繳、彌補款項表;
4、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支出預算證明。
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企業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程序
納稅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稅服務廳應當受理申請,申請材料存在當場可以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納稅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稅源管理部門負責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經過縣級、市級、省級層層審批后,做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逐級反饋至納稅人。
如果延期繳納稅款未予批準,主管國稅機關應當依法責令納稅人限期繳納稅款,并自稅款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加收滯納金。
企業申報延期納稅的情況
納稅人人因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在法律、法規或稅務機關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延期繳納稅款:
1、因不可抗力,導致納稅人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
2、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最新通知,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納稅期限確定延長,截止時間為6月30日!
由稅務局發布的《關于延長2021年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文件可知:
1、上海市2021年度匯算清繳已延期至6月30日;
2、受疫情影響匯算清繳困難的企業,可辦理延期申報手續;
3、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上海市總機構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延期申報向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未按時完成有哪些后果?
1、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
2、長期不申報稅收,稅務局會上門檢查;
3、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
4、公司會每年被稅務局罰款2000至1萬元;
5、長期不申報稅收,發票會被鎖機;
6、法人代表不能辦移民;
7、有欠稅,企業法人代表會被阻止出境,沒法坐飛機和高鐵等等。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適用范圍
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2012年第57號)的規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的分支機構也應按規定進行年度納稅申報,按照總機構計算分攤的應繳應退稅款,就地辦理稅款繳庫或退庫。
匯算清繳對企業有什么好處?
1、可以幫助企業更直觀地了解上一年的經營狀況;
2、對應繳稅額進行多退少補;
3、匯算清繳出具報告后,可以降低企業被稅務抽查的概率;
4、能夠規避企業的財務風險;
5、如果是由專業的財稅人員進行匯算清繳,會針對企業的財務情況提出合理建議和意見,可以幫助公司規避以后的財務漏洞。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注意事項
什么是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核準延期申報通知書是稅務機關核準納稅人延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稅務行政文書,當納稅人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確有困難比如納稅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比如無法避免的水災、地震、疫情暴發等意外,導致發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或者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以繳納稅款的時,稅務機關經查明事實、核準同意,通知其在規定的時長期限內辦理申報而下達書面通知。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在核準的期限辦理納稅人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同時應在困難情形解決后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查明事實,予以核準。核準延期申報通知書可以幫助納稅人解決申報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有利于納稅人維護和遵守正常的申報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需要預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核準納稅人延期申報的同時,核定申報期間應納稅額并限期繳納。經核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額度預繳稅款。
一是按上月實際繳納稅款確定;無上月實際繳納稅款的,綜合征管軟件(CTAIS)通行規定是按其經營期內上推不超過12個月的月均實際納稅額確定。
二是對于本期經營情況變動大的納稅人:當納稅人本期應納稅額遠遠大于比照上期稅額的預繳稅款時,稅務機關為防止納稅人利用延期申報拖延繳納稅款,在審核延期申報時,要結合納稅人本期經營情況來合理核定預繳稅額,以維護國家稅收權益,并保護真正需要延期申報的納稅人的權利。
cfa考試可以延期處理,目前cfa考試延期的理由一般有三種,免費延期、付費延期和特殊情況的延期。
因為在考試之前有些同學們可能會遇到突發狀況導致不能按期參加考試,所以cfa協會準許延考,具體要如何操作還請大家繼續往下看~
緊急延期通過后,考生可選擇12個月內的考期進行重新報名。因為最多要等6周的時間,會錯過協會批準緊急延期后下一個考試期的報名時間。
付費延期(支付399美元)
1、符合情況
不符合緊急延期條件的
2、開放時間
2023年2月延期:2023年1月12日
3、延期后,考試選擇是什么?
考生可選擇12個月內的考試周期重新報名。
4、申請截止日
(1)注冊且預約考試:考生預約考試日期的前24小時;
(2)注冊未預約考試:考試窗口關閉后的3天內;
自2022年開始,CFA考試開放延期申請的情況分為兩類:標準延期申請和非標準延期申請。
CFA Institute標準延期申請政策中規定的情況,在疫情開始前已存在。此次更新后的政策將“考試日前14天確診感染新冠病毒”納入此類延期申請條件。
標準延期須符合以下原因之一
●考生被強制要求服兵役
●家庭成員逝世
●身患危及生命的疾病
●報名考試后得知自己懷孕
●預約考位被Prometric強制更改后,找不到合適的考位
注意:
●考生需要在提交延期申請后的14天內提交證明文件。
●協會是規定考生可以免費選擇1年以內的考期進行重新報名,對考期場次不設限制;但是無法保證在延期申請通過后考生依然可以在自己的首選目標城市預約到考位。
常見的可能就是最后一條,被Prometric強制更改考位,滿足條件才可以申請標準延期!
非標準延期申請須符合以下原因之一
●考生認為自己曾接觸新冠病毒
●或者在尚未確診的情況下出現與新冠肺炎相似的輕微癥狀;
●考生所處地區發生自然災害,導致考生無法參加考試;
●以及受疫情防控措施限制,考生無法前往考點等情況。
注意:
●提交的5月CFA考試延期申請需接受審核
●考生在2022年2月起的12個月內只有一次申請“非常規延期”的機會,并且考生必須至少等待九個月才能免費參加考試。之后若再次申請針對初始付費報名的考試(linked to the initial paid registration)的延期,將不予批準。
●CFA Institute無法保證在延期申請通過后考生依然可以在自己的首選目標城市預約到考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