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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仲裁賠償如何做賬務處理?
2020-07-24 14:51:15 6910 瀏覽

  企業根據勞動仲裁結果,需要向勞動者補發工資、離職補償金,或者需要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作為賠償時,這部分費用企業會計要如何做賬?

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賠償會計做賬

  作為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法規,《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如果企業根據仲裁結果給勞動者支付了相關費用,會計人員在做賬時,需要根據具體類別分別處理,常見的情形有以下三種:

  1、補發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企業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

  企業補發工資,可以視同正常的工資支出,計入員工薪酬,按照正常的“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

  2、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這條規定帶有處罰性質,公司正常支付給員工的工資部分正常計入工資薪金,但額外超出正常工資的部分屬于管理問題導致的費用支出,需要計入到管理費用當中。不能按照“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但是可以據實稅前扣除。

  3、補發的離職補償金

  企業應視同正常的離職補償金,以“辭退福利”計入“管理費用”,不能按照“工資薪金支出”進行稅前扣除,但是可以據實稅前扣除。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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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2020-08-21 15:07:40 754 瀏覽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倒計時只有9天,雖說在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科目里,“仲裁和民事訴訟”是最基礎、簡單的考試點內容,但同樣有不少考生在這考點上丟分,今天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這個考點。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內容導航初級會計重要考點初級會計報考理由
初級會計答題技巧初級會計評分標準

  初級會計重要考點

  今日核心考點

  2020年初級《經濟法》核心考點1:仲裁和民事訴訟

  核心考點思維導圖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和民事訴訟

       核心考點概述

  (一)仲裁的適用范圍

  1、可以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2、不能提請仲裁的:①關于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②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下列仲裁不適用《仲裁法》的:①勞動爭議的仲裁; ②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不屬于《仲裁法》所規定的仲裁范圍,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調整。

  (二)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

  (2)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

  (3)獨立仲裁原則;

  (4)一裁終局原則: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仲委會或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協議:雙方當事人自愿把他們之間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經濟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的書面約定。

  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四)仲裁裁決

  1、仲委會由當事人協議選定,不實行級別管轄、地域管轄。

  2、仲裁應該開庭進行,但是當事人可以協議不開庭。

  3、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除外。

  4、裁決應該少數服從多數,記錄少數意見。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糾紛。

  【主要適用的案件】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2)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生爭議,法律規定適用民訴程序審理的案件;

  (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訟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二)民事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2、回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無論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1)法定不公開: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法律另有規定;

  (2)申請不公開:離婚案件;商業秘密案件。

  4、兩審終審制度:一個案件經一審法院審判后,當事人不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

  (三)訴訟管轄

  1、級別管轄:大多數民事案件均歸基層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

  (1)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原則。

  (2)特殊管轄:

  ①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②保險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③票據糾紛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④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

  ⑤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⑥侵權行為訴訟,由侵權行為地(行為實施地、結果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信息網絡侵權:A.被告住所地;B.被訴侵權行為計算機設備所在地(實施地);C.被侵權人住所地(結果地);產品、服務侵權:A.產品制造地;B.銷售地;C.服務提供地;D.侵權行為地;E.被告住所地

  ⑦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損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⑨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

  ⑩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航程終止地法院管轄。

  (3)專屬管轄: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港口作業糾紛——港口作業地;繼承遺產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

  (4)協議管轄:協議選擇的范圍: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5)共同管轄: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共同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四)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長度:普通訴訟時效:3年;最長訴訟時效:20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

  2、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和中斷

  3、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初級會計報考理由

  一、認可度不斷提高

  自從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取消后,初級會計逐漸得到了企業的廣泛性認可,同時也已經作為財會人入行最基本的會計職稱類考試。隨著社會發展,會計已成為社會普遍通用的熱門職業,隨著競爭力的加大,企業對于人才招聘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初級會計證書也逐漸成為進入企業必備的“敲門磚”。

  二、科目少,取證快

  吸引這么多考生報名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初級會計科目少、取證的速度比較快,而且對比起其它考試來說,初級會計的考點內容是最為基礎、難度最低的一門考試,即使對于零基礎考生,只要多加努力,在一年內輕松通過考試并不是問題。

  三、報名條件低

  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去報考,無非大家看中了他報名的門檻,在報名條件方面,初級會計考試所設置的門檻并不是很高,只需要具備高中學歷或以上學歷的要求,既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了,同時,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年代中,初級會計證書也是大家必考的會計職稱證書。

  四、人才缺口大

  雖說,如今的會計行業中,會計人員比較多,但真正能夠達到高級專業水平的會計人員確實少之又少。而報名初級會計考試證書成為高端會計人士最基本的條件,只有穩固好自己的基礎功底,才能有能力晉升到更高的層次。

  初級會計答題技巧

  初級會計實務的內容與經濟法相比,會難一些,大部分的內容是需要計算的,而且題目的靈活性也比較強,對于大部分的考生來說,是比較容易丟分的。

  1、單選題

  直接選擇法:對于一些比較簡單的題目,能夠直接選定的,就采用直接選擇法;

  排除法:一般是答案不確定的時候,幾個答案做對比選擇,找出更符合答案的選項。

  單選題還是比較容易得分的,一般都是基礎知識類型的題目,如果遇到了計算題,一開始動筆的時候沒思路的話,就先放下,先不要管,等最后有時間了,再過來寫,先做一個標記。

  2、多選題

  綜合考察能力比較強,涉及的知識點較多,也會涉及很多的會計處理,而且多選題多選、少選或者是錯選都不能得分,考生們要在這方面多下點功夫,如果選錯了,直接就不得分了,但也有很多考生粗心大意,很多迷惑的選項,也沒看清題目是讓選正確的還是不正確的,這樣丟分就很冤枉了,所以大家一定要細心。

  3、判斷題

  不答不得分,答錯到扣分。沒想到吧,我們一直都覺得,不管會不會寫,一定要把試卷填滿,起碼老師能看到我對考試是認真的,但是,判斷題就給我們提個醒了,答錯要倒扣分,所以不確定的答案,寧愿不寫,也不能亂寫,會計網小編倒是覺得這是個好現象,也覺得是為了提醒考生們以后工作不確定的事情就不要輕易下結論。

  4、不定項

  不定項選擇題就比較難,有很強的綜合性,出題的形式一般是計算題和分析題,這個題型考試的得分點是,答對幾個得幾分,錯選、多選、不選不得分,這類題型就是把自己肯定的答案選上,不肯定就不要選。

  初級會計評分標準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標準是什么?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雖然還未開始,不過作為考生的你,除了密鑼緊鼓的開展備考工作外,還是非常有必要去清楚知道它的考試相關事宜的。

  關于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合格標準,與歷年一樣,《經濟法基礎》、以及《初級會計實務》這兩個科目滿分都是100分,合格標準分數都是為60分,毫無疑問,考生只要兩個科目的分數都能達到60分,就表示你已經順利通過初級會計考試了哦。

  關于成績查詢

  關于成績查詢問題,當考試結束后,官方通常在1~2個月左右的時間會公布考試成績。屆時考試只需要通過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輸入自己的姓名及賬號密碼登錄個人賬號并進入考試成績查詢入口,即可查詢到自己所考的分數。

  成績合格還需要考后審核

  別以為考試合格后就可以領取初級會計證書了,要知道,在考試結束后,部分地區還會進行考后的資格審核,簡單來說,就是對取得考試合格的考生進行審核,主要核對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是否存在作弊嫌疑等,關于這點,大家也不必太擔心,這只是簡單審核,一般都能順利通過,不同地區有不同要求,因此,考生一定要關注好所在地的最新動態,按照要求去執行就可以了。

  不參加審核能領取證書嗎?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不參加考后審核的考生,是無法領取初級會計證書的!對于錯過考后審核的考生,第一年一般不會取消成績,第二年還會有補審核的機會,而在第二年以后,就會存在取消成績的風險,因此考生一定要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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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內容:仲裁與民事訴訟
2020-09-08 15:38:57 426 瀏覽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還有2天正式結束了,未參加考試的考生應抓緊最后時間鞏固好所學內容。今天,會計網繼續為大家講解《經濟法基礎》科目另一個高頻考點內容,仲裁與民事訴訟。

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內容

內容導航初級會計考點內容初級會計與中級會計比較
初級會計發展前景初級會計通關秘訣

  初級會計考點內容

  今日核心考點

  2020年初級《經濟法》核心考點1:仲裁和民事訴訟

  核心考點思維導圖


  核心考點概述

  (一)仲裁的適用范圍

  1、可以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2、不能提請仲裁的:①關于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②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下列仲裁不適用《仲裁法》的:①勞動爭議的仲裁; ②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不屬于《仲裁法》所規定的仲裁范圍,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調整。

  (二)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

  (2)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

  (3)獨立仲裁原則;

  (4)一裁終局原則: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的,仲委會或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協議:雙方當事人自愿把他們之間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經濟糾紛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的書面約定。

  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四)仲裁裁決

  1、仲委會由當事人協議選定,不實行級別管轄、地域管轄。

  2、仲裁應該開庭進行,但是當事人可以協議不開庭。

  3、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除外。

  4、裁決應該少數服從多數,記錄少數意見。

  (一)民事訴訟的適用范圍:

  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糾紛。

  【主要適用的案件】

  (1)因民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2)因經濟法、勞動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發生爭議,法律規定適用民訴程序審理的案件;

  (3)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選民資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蹤、死亡等非訟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決的債務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決的宣告票據和有關事項無效的案件。

  (二)民事審判制度

  1、合議制度: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2、回避制度;

  3、公開審判制度:無論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1)法定不公開: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法律另有規定;

  (2)申請不公開:離婚案件;商業秘密案件。

  4、兩審終審制度:一個案件經一審法院審判后,當事人不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

  (三)訴訟管轄

  1、級別管轄:大多數民事案件均歸基層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

  (1)一般原則:“原告就被告”原則。

  (2)特殊管轄:

  ①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②保險合同糾紛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③票據糾紛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④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

  ⑤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⑥侵權行為訴訟,由侵權行為地(行為實施地、結果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信息網絡侵權:A.被告住所地;B.被訴侵權行為計算機設備所在地(實施地);C.被侵權人住所地(結果地);產品、服務侵權:A.產品制造地;B.銷售地;C.服務提供地;D.侵權行為地;E.被告住所地

  ⑦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⑧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損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受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⑨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

  ⑩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航程終止地法院管轄。

  (3)專屬管轄: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港口作業糾紛——港口作業地;繼承遺產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

  (4)協議管轄:協議選擇的范圍: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5)共同管轄:兩個以上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共同管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四)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長度:普通訴訟時效:3年;最長訴訟時效:20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算)。

  2、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和中斷

  3、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

  初級會計與中級會計比較

  初級會計職稱是會計行業敲門磚,中級會計職稱是專業能力的象征

  拿到初級會計師證書,相當于入行會計行業的敲門磚。只是代表了你具備一名會計人員的基本資質,可以從事的崗位會有所限制,最常見的就是出納。但是拿到中級會計師證書就不同了,這是一種專業能力的象征,報考除了學歷限制,還有工作經驗這一規定。

  當你持有中級會計師證書,面試相應崗位工作,更容易獲得考官青睞,因為這是個人實操能力的憑證。同時u,意味著你有更廣闊的職業發展空間!

  我們可以總結為:初級會計師只是基礎,而中級會計師能讓你有所發展,這點就可以說明難易程度了!

  初級會計師和中級會計師從事工作崗位有所區別

  初級會計師證書持有者,一般從事會計行業的基礎工作崗位,并且一開始薪資較低。而中級會計師證書持有者可以擔任大公司、企業的高層會計人員,成為財務主管的可能性很大。這一點說明,中級會計師證書讓你有更多升職加薪的機會,級別越高,證書含金量相對高。

  對于兩者工作機遇不一可得:中級會計師證書的取得,相比初級,一定會花費更多的心思!

  報考條件不一樣,初級會計職稱是起點

  從兩者的報名條件來看,報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需要滿足至少大專的學歷,并且有5年的會計工作經驗;而初級會計師,報考門檻低,高中以上學歷都可。報考條件的差距,可以看出初級會計職稱只是會計行業的一個起點,起跑線有著本質的區別。

  綜上所述:中級會計師考試相比初級來說,難度大,想要取得,必須苦下功夫!

  初級會計發展前景

  一、入行門檻

  盡管初級會計考試是所有考試中難度最低的,但還是需要會計人去考,為什么呢?隨著時代發展以及競爭的激烈,如今入行會計行業的人基本都需要一本證書來證明自己的實力,更重要的是,在招聘方面,越來越多企業更加看重這本初級證書,可以說初級會計證書已成為當今會計求職者入行的“敲門磚”。

  二、晉升必備

  盡管初級會計證書相比起CPA、中級會計等證書含金量會稍低一點,但如果想晉升到主管、經理等級別職位,持有初級會計證書是最基本的條件。其次,像有畢業生出來后想考公務員的,而當中考試內容有70%會涉及到專業知識,所以對于就讀會計專業的學生來說,考取初級證書也有助于你參加國家的公務員等其它公職類考試。

  三、個人能力的提升

  別以為初級會計證書含金量低就會沒有用,盡管初級考試它的難度不大,但也是能夠證明自己個人實力的一種體現,而且通過參加初級考試獲取證書,在個人能力方面也有所提升,至少也使自己學到了更多專業知識,自己的知識面也變廣闊,在職業規劃的路上離目標可以說是更近了一步。

  就業方向有哪些?

  別看初級會計的報名門檻低,在拿到證書以后,考生們同樣會有比較多的就業方向進行選擇,比如拿到證書以后,考生們可以擔任出納、會計助理、核算、檔案保管等初級財務職務,工作單位一般為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

  初級會計通關秘訣

  一、參考考試大綱,總結核心考點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對于基礎不好的考生雖有一定難度,如果想要達到60分及格線,首先要從考試大綱著手。參考今年考綱,往往變化之處就是我們所要掌握的知識重心。針對這些重點知識,花時間精力,著重復習。

  平時做題也會碰到反復出現的考點,對于這些知識點,及時做好筆記。并且對于做題思路,做好歸納,及時反思。對于經常錯的類型題,也要在錯題集做好記錄,并且將正確的思路記在一旁,需常常查漏補缺。

  二、真題練習,提前適應考試狀態

  準備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對于真題一定要格外重視。通過真題,我們可以總結命題規律,可以歸納哪些是常考考點,可以發現自己的不足在哪里。對命題規律及考點熟悉,可以讓我們學會舉一反三,提高做題準確率;對自身不足十分明確時,可以揚長避短,補齊短板。并且,通過真題反復練習,可以起到讓自己提前適應考試狀態的作用。

  三、鞏固基礎知識為主,反復查缺補漏

  如果自身基礎差,對于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備考,務必以鞏固基礎知識為主,做到反復查漏補缺。考題大部分出題依據都是建立在基礎知識點上,因此,基礎知識一定要從理解的基礎上掌握。教材認真研讀,例題反復分析,總結一套適用的答題技巧。

  如何查漏補缺,可以從整理的錯題集發現自身弱點,針對并沒有熟練掌握的知識點,建議重新聽一遍網課,并且輔以練習,遇到問題,及時向老師、前輩請教。

  以上這些高分小技巧,對于正在備考2020年初級職稱考試,又基礎不好的同學十分適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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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經濟法基礎》多項選擇題練習,附考點解析
2020-12-16 15:20:16 397 瀏覽

  在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多項選擇題一向都是考生們得分率比較低的“弱項”,解決辦法除了多練并沒有其它辦法,對此,會計網針對《經濟法基礎》科目,繼續為大家出幾道多選題進行訓練。

2021年《經濟法基礎》多項選擇題練習

  《經濟法基礎》 | 多項選擇題

  一共5道題~

  1.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的是()

  A.法定代表人死亡

  B.當事人一方提起訴訟

  C.當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請求

  D.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

  2.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復議的是()。

  A.市民認為行政法規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B.趙某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任免決定不服的

  C.錢某認為某公安機關對其罰款的處罰決定違法

  D.孫某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決定不服

  的

  3.根據《仲裁法》規定,下列關于一裁經局原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向原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

  C.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D.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4.下列屬于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有()。

  A.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B.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

  財產

  C.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D.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行請求的

  5.根據《仲栽法》的規定,下列糾紛中.當事人不能提請仲裁的有()。

  A.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B.收養糾紛

  C.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D.繼承糾紛

  題目答案

  1.答案:BCD

  【解析】選項A:法定代表人死亡時屬于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

  2.答案:CD

  【解析】選項A是屬于抽象的行為,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選項B行政機關作出的處分或其他人事處理決定行為不能提起復議,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攻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3.答案:AD

  【解析】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晥不予受理。

  4.答案:ABC

  【解析】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包括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扶養費其他不適用的情形。選項D屬于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

  5.答案:BD

  【解析】根據規定,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不能提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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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經濟法基礎》不定項選擇題練習,附考點詳解
2021-01-18 14:39:07 631 瀏覽

  不定項選擇題一直都是初級會計考生的弱項,要想取得高分,一定要確保不定項選擇題的正確率,下面會計網繼續出幾道關于《經濟法基礎》科目不定項選擇題給大家,做完題再去對答案哦。

2021年《經濟法基礎》不定項選擇題練習

  《經濟法基礎》 | 不定項選擇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仲裁協議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仲裁協議隨之失效

  B.仲裁協議應當書面形式訂立

  C.仲裁協議可以在糾紛發生后達成

  D.仲裁協議由當事人自愿達成

  2.甲、乙因夫妻情不和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受理了該案件。下列關于該案件是否公開審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該案件應當公開審理

  B.該案件不應該公開審理

  C.由法院決定是否公開審理

  D.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3.李某向王某借款5萬元,借款期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借款期限目滿后李某一直未歸還借款,王某也未催要。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

  A.2021年11月1日之前

  B.2021年12月31日之前

  C.2022年12月31日之前

  D.2022年11月1日之前

  4.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以下糾紛不能提請仲裁的有()

  A.租賃合同糾紛

  B.繼承糾紛

  C.監護權歸屬糾紛

  D.離婚糾紛

  5.下列爭議解決方式中,適用于解決平等民事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經濟糾紛的有()。

  A.仲裁

  B.民事訴訟

  C.行政復議

  D.行政訴訟

  題目答案

  1.答案:A

  【解析】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2.答案:D

  【解析】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3.答案:C

  【解析】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起價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本案中,債務屆滿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債務人李某

  未歸還借款,債權人王某就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故訴訟時效3年自此開始計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4.答案:BCD

  【解析】根據規定婚煙、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不能提請仲裁不能提請仲裁

  5.答案:AB

  【解析】仲裁、民事訴訟屬于平等主體解決方式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屬于不平等主體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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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練習,附答案解析
2021-01-20 14:30:02 613 瀏覽

  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題型均為客觀題,包括有單選題、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判斷題四大類,為了提高考生答題正確率,會計網針對《經濟法基礎》繼續為大家出幾道多選題,看看答對幾題。

2021年《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練習

  《經濟法基礎》 | 多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制度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

  C.仲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D.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2.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協議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B.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変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C.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D.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3.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有()。

  A.伸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

  C.伸裁采用自愿原則

  D.仲裁機枸獨立仲裁

  4.下列爭議解決方式中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解決爭議的方式有()。

  A.仲裁

  B.行政復議

  C.民事訴訟

  D.行政訴訟

  5.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有()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題目答案

  1.答案:ABD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2.答案:ABCD

  【解析】選項ABCD都是正確的。

  3.答案:BCD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4.答案:AC

  【解析】(1)選項AC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2)選項BD適用于不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

  5.答案:CD

  【解析】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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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經濟法基礎》單選題練習,附考點總結
2021-02-18 14:44:05 394 瀏覽

  目前,2021年初級會計考試備考工作已經正式開始,除了看書復習以外,做題也是備考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下面會計網出幾道有關《經濟法基礎》科目單選題練習,看看大家答對幾題。

2021年《經濟法基礎》單選題練習

  《經濟法基礎》 |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行政復議機關是( )。

  A.國務院

  B.國務院相關部門

  C.省級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法院

  2.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是( )。

  A.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3.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只能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B.只能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時提出

  4.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由( )管轄。

  A.基層人民法院

  B.中級人民法院

  C.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5.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的是( )。

  A.甲某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兩企業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兩人的繼承遺產糾紛

  D.甲、乙兩對夫婦間的收養合同糾紛

  題目答案

  1.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機關。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本級復議)。

  2.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的特殊地域管轄。訴訟管轄可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可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不動產糾紛屬特殊地域管轄的一種類型,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答案:C

  【解析】(1)選項AB: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選項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3)選項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4.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訴訟管轄一級別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2)海關處理的案件(3)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4)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5.答案:B

  【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包括:(1)與人身有關的婚煙、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2)行政爭議;(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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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練習,附題目答案
2021-03-08 14:51:48 699 瀏覽

  目前,很多考生已經進入到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做題強化階段了,雖說初級會計考試全部都是客觀選擇題,不過考生也不能夠輕視,下面會計網為大家出幾道有關《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練習,看看對知識點掌握程度如何。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多選題練習

  《經濟法基礎》 | 多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委員會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委員會是行政機關

  B.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C.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

  D.仲裁委員會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2.根據《仲裁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有()。

  A.仲裁必須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仲載協議方可進

  行而訴訟只要有一方當事人起訴即可進行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而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度

  C.仲裁不公開進行而訴訟一般公開進行

  D.仲裁不實行回避制度而訴訟實行回避制度

  3.某企業因與銀行發生票據支付糾紛而提起訴訟該企業在起訴銀行時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有()。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票據出票地人民法院

  4.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

  A.當事人提起訴訟

  B.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

  5.下列有關行政復議決定的有關說法中正確的有()

  A.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方法

  B.行政復議的舉證責任由被申請人承擔

  C.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D.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題目答案

  1.答案:BCD

  【解析】仲裁機構是民間性的組織,不是國家的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2.答案:ABC

  【解析】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而訴訟則采取公開審判制度。因此,選項C是正確的;仲裁員有法定應回避情形時,當事人有權提出回避申請,因此,選項D是錯誤的。

  3.答案:BC

  【解析】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答案:ABC

  【解析】(1)選項ABC:屬于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2)選項D:屬于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

  5.答案:ABCD

  【解析】選項ABCD均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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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單選題練習,附知識點總結
2021-08-13 14:30:53 521 瀏覽

  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預習工作已經全面展開了,由于新教材暫時未發布,很多小伙伴目前都是通過做題來熟悉考點,下面會計網針對《經濟法基礎》出幾道單選題給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單選題練習

  《經濟法基礎》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甲公司貨款,雙方發生糾紛,期間一直未約定糾紛的解決方式為解決糾紛,乙公司可采取的法律途徑是()。

  A.提起仲裁

  B.提起民事訴訟

  C.提起行政訴訟

  D.申請行政復議

  2.甲、乙發生合同糾紛,繼而對雙方事先簽訂的仲裁協議效力發生爭議。甲提請丙仲裁委員會確認仲裁協議有效,乙提請丁法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關于確定該仲裁協議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A.應由丙仲裁委員會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

  B.應由丁法院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裁定

  C.應根據甲、乙提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時間先后

  來確定由仲裁委員會決定或丁法院裁定

  D.該仲裁協議自然失效

  3.仲裁裁決書的生效時間是()。

  A.自“作出”之日

  B.自“交付”之日

  C.自“簽收”之日

  D.自“送達”之日

  4.根據行政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糾紛中.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范圍的是()

  A.對稅務機關采取的阻止納稅人出境措施不服引發的糾紛

  B.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拘留決定不服引發的糾紛

  C.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任免決定不服引發的糾紛

  D.對環境保護管理部門作出的罰款決定不服引發的

  5.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仲裁協議必備內容的是()。

  A.仲裁事項

  B.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C.選定的仲裁員

  D.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題目答案

  1.答案:B

  【解析】在平等主體之間如果有仲裁協議可以申請仲裁,無仲裁協議只能采用民事訴訟

  2.答案:B

  【解析】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爭議的,可以請求仲載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但是當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答案:A

  【解析】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4.答案:C

  【解析】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5.答案:C

  【解析】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選定的仲裁委員會;當事人訂立的仲裁協議中只要求“選定仲載委員會”,而非仲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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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題訓練,附知識點講解
2021-09-13 11:28:11 540 瀏覽

  在初級會計考試中,《經濟法基礎》是一門難度較低的科目,對此首次報名的考生,一般會從該科目開始學起,下面會計網針對《經濟法基礎》出幾道習題考考大家,看看正確率怎么樣。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題訓練

  《經濟法基礎》 | 不定項選擇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仲裁協議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仲裁協議隨之失效

  B.仲裁協議應當書面形式訂立

  C.仲裁協議可以在糾紛發生后達成

  D.仲裁協議由當事人自愿達成

  2.甲、乙因夫妻情不和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受理了該案件。下列關于該案件是否公開審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該案件應當公開審理

  B.該案件不應該公開審理

  C.由法院決定是否公開審理

  D.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3.李某向王某借款5萬元,借款期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借款期限目滿后李某一直未歸還借款,王某也未催要。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

  A.2021年11月1日之前

  B.2021年12月31日之前

  C.2022年12月31日之前

  D.2022年11月1日之前

  4.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以下糾紛不能提請仲裁的有()

  A.租賃合同糾紛

  B.繼承糾紛

  C.監護權歸屬糾紛

  D.離婚糾紛

  5.下列爭議解決方式中,適用于解決平等民事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經濟糾紛的有()。

  A.仲裁

  B.民事訴訟

  C.行政復議

  D.行政訴訟

  題目答案

  1.答案:A

  【解析】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2.答案:D

  【解析】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3.答案:C

  【解析】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起價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本案中,債務屆滿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債務人李某

  未歸還借款,債權人王某就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故訴訟時效3年自此開始計算,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4.答案:BCD

  【解析】根據規定婚煙、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不能提請仲裁不能提請仲裁

  5.答案:AB

  【解析】仲裁、民事訴訟屬于平等主體解決方式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屬于不平等主體經濟糾紛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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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習題訓練,附考點詳解
2021-09-15 10:57:36 184 瀏覽

  隨著2022年初級會計報名臨近,目前很多考生已經紛紛準備明年考試的事了,對此,會計網也給大家出幾道有關《經濟法基礎》考題,看看正確率怎么樣。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習題訓練

  《經濟法基礎》 | 多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制度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

  C.仲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D.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2.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協議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B.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変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C.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D.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3.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有()。

  A.伸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

  C.伸裁采用自愿原則

  D.仲裁機枸獨立仲裁

  4.下列爭議解決方式中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解決爭議的方式有()。

  A.仲裁

  B.行政復議

  C.民事訴訟

  D.行政訴訟

  5.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有()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題目答案

  1.答案:ABD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2.答案:ABCD

  【解析】選項ABCD都是正確的。

  3.答案:BCD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4.答案:AC

  【解析】(1)選項AC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2)選項BD適用于不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

  5.答案:CD

  【解析】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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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經濟法基礎》考題訓練,附題目答案
2021-09-22 11:17:38 659 瀏覽

  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預習工作正在進行中,目前由于新教材暫時未上市,大家基本以做題練習為主,下面會計網針對《經濟法基礎》出道真題考考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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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法基礎》 | 多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制度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

  C.仲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D.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2.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協議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仲裁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B.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変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C.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D.仲裁協議一經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3.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有()。

  A.伸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

  C.伸裁采用自愿原則

  D.仲裁機枸獨立仲裁

  4.下列爭議解決方式中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解決爭議的方式有()。

  A.仲裁

  B.行政復議

  C.民事訴訟

  D.行政訴訟

  5.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有()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題目答案

  1.答案:ABD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2.答案:ABCD

  【解析】選項ABCD都是正確的。

  3.答案:BCD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4.答案:AC

  【解析】(1)選項AC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2)選項BD適用于不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糾紛的解決方式。

  5.答案:CD

  【解析】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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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題練習,附答案講解
2021-10-21 11:16:52 371 瀏覽

  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預習工作正火熱進行中,現階段大家基本以做題方式來了解掌握考點內容,下面會計網出幾道《經濟法基礎》習題考考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初級會計職稱考題練習

  《經濟法基礎》 | 單選題

  一共5道題~

  1.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行政復議機關是( )。

  A.國務院

  B.國務院相關部門

  C.省級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法院

  2.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是( )。

  A.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

  3.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只能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B.只能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時提出

  4.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由( )管轄。

  A.基層人民法院

  B.中級人民法院

  C.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5.下列各項中符合我國《仲裁法》規定可以申請仲裁解決的是( )

  A.甲某與村民委員會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B.甲、乙兩企業間的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C.甲、乙兩人的繼承遺產糾紛

  D.甲、乙兩對夫婦間的收養合同糾紛

  題目答案

  1.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機關。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本級復議)。

  2.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的特殊地域管轄。訴訟管轄可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可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不動產糾紛屬特殊地域管轄的一種類型,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答案:C

  【解析】(1)選項AB: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2)選項C: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3)選項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4.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訴訟管轄一級別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2)海關處理的案件(3)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案件。(4)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5.答案:B

  【解析】不屬于《仲裁法》調整的爭議包括:(1)與人身有關的婚煙、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2)行政爭議;(3)勞動爭議;(4)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題目來源:初級會計職稱app(高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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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師考試單選題練習,附答案解析
2022-01-20 11:54:25 562 瀏覽

  2022年初級會計師考試預習模式已經開啟了,除了關注新考綱變化外,鞏固基礎還是以做題為核心點,下面會計網出幾道初級會計考試單選題給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初級會計師考試單選題練習

  單選題

  1.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2011年考題)

  A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代銷貨物移送給委托方的當天

  B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C采取委托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D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甲、乙因買賣貨物發生合同糾紛,甲向法院提起訴訟。首次開庭審理前,乙提出雙方簽有仲裁協議,應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對該案件的下列處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仲裁協議有效,法院駁回甲的起訴

  B仲裁協議無效,法院繼續審理

  C由甲、乙協商確定糾紛的解決方式

  D視為甲、乙已放棄仲裁協議,法院繼續審理

  3.某運輸公司與甲公司2009年3月簽訂了一份運輸保管合同,注明運費45萬元,保管費10萬元;以價值60萬元的倉庫抵押,從銀行取得抵押貸款80萬元,并在合同中規定了還款日期,但是到了還款日期后,由于資金周轉困難而無力償還,按合同規定將抵押財產的產權轉移給銀行,簽訂了產權轉移書據。該運輸公司以上經濟行為應繳納印花稅為( )元。

  A265

  B575

  C580

  D665

  4.張某共有2套房屋,2009年4月將第一套市價為80萬元的房產與王某交換,并支付給王某15萬元,2009年6月將第二套市價為60萬元的房產折價給李某抵償了50萬元的債務。已知當地確定的契稅稅率為3%,張某應繳納契稅( )萬元。

  A0.45

  B1.95

  C2.25

  D2.85

  1.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

  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如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2.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解析】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

  【考點】仲裁協議的效力

  3.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考點】運輸保管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算

  【解析】在借款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應就雙方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該運輸公司的經濟行為應繳納印花稅=450 000×0.5‰+100 000×1‰+800 000×0.05‰+600 000×0.5‰=665(元)。

  4.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考點】交換房屋時應納契稅稅額的計算

  【解析】第一套房屋按照差價15萬元納稅,第二套房屋由對方納稅。

  來源:會計網初級會計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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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實務單選題訓練,附考點梳理
2022-03-16 11:55:12 233 瀏覽

  在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初級會計實務》相對來說是一門難度較高的科目,考生在學習過程中一定要對知識點理解透徹,下面會計網出幾道有關初級會計實務單選題給大家,看看正確率如何。

初級會計實務單選題訓練

  初級會計實務(單選題)

  Q&A

  1、根據消費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的是( )。

  A 25元/片的面膜

  B 電動汽車

  C 高爾夫車

  D 食用酒精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選項BCD均不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

  Q&A

  2、A、B兩公司因租賃合同發生糾紛,向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庭作出裁決后,A公司不服,不予履行該裁決書。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 B公司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B 該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 B公司有權向該仲裁機構申請再仲裁

  D A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就該糾紛提起訴訟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選項A錯誤;仲裁裁決是一裁終局,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在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選項CD錯誤。

  Q&A

  3、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 )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 2

  B 20

  C 5

  D 10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Q&A

  4、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

  A 乙農民專業合作社

  B 摩天大樓

  C 專利證書

  D 智能機器人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選項A為法律關系的主體,其余為法律關系的客體。

  Q&A

  5、GD公司一幢房產原值500000元,已知房產稅稅率1.2%,當地規定的房產稅扣除比例為30%,該年度應繳納的房產稅稅額為( )。

  A 2160

  B 4200

  C 5040

  D 7200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應納房產稅=500000×(1-30%)×1.2%=4200元。

  本文來源:會計網初級會計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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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真題練習,附考點梳理
2022-06-07 11:57:12 471 瀏覽

  目前,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復習處以最后沖刺階段,考生們基本都以做題訓練為主,下面會計網給大家出幾道真題練習,看看正確率怎么樣。

初級會計職稱真題練習

  Q&A

  1、【單選題】下列選項中,關于預算控制描述不正確的是(?)。

  A: 預算可以作為授權

  B: 制預算最常用的方法有增量預算與零基預算兩種

  C: 預算控制強調的是一種結果

  D: 預算是一個多目標的活動

  正確答案:C

  【解析】預算控制強調的是一種過程,選項C描述錯誤。

  答案選 C

  Q&A

  2、【單選題】新興市場本土企業優勢資源適合于本國市場,產業的全球化程度低的情況下,本土企業應該采取的戰略定位是( ?)。

  A: 利用國內市場的優勢防衛

  B: 將企業的經驗轉移到周邊市場

  C: 通過轉向新業務或縫隙市場避開競爭

  D: 通過全球競爭發動進攻

  正確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新興市場的企業戰略。本企業適合采用“防御者”戰略,其戰略定位是利用國內市場的優勢防衛。

  答案選 A

  Q&A

  3、【多選題】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的下列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有()。

  A: 娛樂服務

  B: 居民日常服務

  C: 餐飲服務

  D: 貸款服務

  正確答案:ABCD

  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答案選ABCD。

  答案選 ABCD

  Q&A

  4、【判斷題】具有不斷提高會計專業技能的意識和愿望,是會計人員提高技能的首要前提,也是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之一。(  )

  A: 正確

  B: 錯誤

  正確答案:A

  Q&A

  5、【不定項選擇題】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發成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應當在仲裁時效期間內提出。關于該仲裁時效期間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A: 從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之日起1年

  B: 從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之日起2年

  C: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無仲裁時效期間限制

  D: 勞動關系終止的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

  正確答案:CD

  【解析】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1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提出。

  【考點】勞動仲裁

  答案選 CD

  本文來源:會計網初級會計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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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題訓練,附考點總結
2022-06-13 11:51:22 333 瀏覽

  雖然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延考時間依然未公布,但目前很多考生依然在努力為接下來的考試做好準備,下面會計網給大家出幾道考題,看看正確率怎么樣。

初級會計職稱考題訓練

  Q&A

  1、【單選題】從第一年開始,在一定時期內每期期末等額收付的系列款項是()。

  A: 即付年金

  B: 普通年金

  C: 遞延年金

  D: 永續年金

  正確答案:B

  【解析】普通年金是指從第一期起,在一定時期內每期期末等額收付的系列款項,又稱為后付年金。

  答案選 B

  Q&A

  2、【單選題】企業大量增加速動資產可能導致的結果是()。

  A: 降低資金的機會成本

  B: 增加資金的機會成本

  C: 增加財務風險

  D: 提高流動資產的收益率

  正確答案:B

  【解析】企業大量增加速動資產可能導致現金和應收賬款占用過多而大大增加企業的機會成本。

  答案選 B

  Q&A

  3、【多選題】下列關于原始憑證取得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

  B: 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簽章

  C: 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

  D: 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不作為原始憑證附件

  正確答案:ABC

  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答案選ABC。

  Q&A

  4、【判斷題】會計人員違背了會計職業道德就一定違反了會計法律。(  )

  A: 正確

  B: 錯誤

  正確答案:B

  【解析】會計法律制度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會計人員違背了會計法律就一定違反了會計職業道德,但違背了會計職業道德不一定違反了會計法律。

  答案選 B

  Q&A

  5、【不定項選擇題】甲、乙發生合同糾紛,繼而對雙方事先簽訂的仲裁協議效力發生爭議。甲提請丙仲裁委員會確認仲裁協議有效,乙提請丁法院確認仲裁協議無效。關于確定該仲裁協議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 應由丙仲裁委員會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

  B: 應由丁法院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裁定

  C: 應根據甲、乙提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的時間先后來確定由仲裁委員會決定或丁法院裁定

  D: 該仲裁協議自然失效

  正確答案:B

  【解析】根據規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答案是B。

  【考點】仲裁協議的效力

  答案選 B

  本文來源:會計網初級會計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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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易錯題:勞動爭議仲裁程序
2023-12-29 16:29:00 326 瀏覽

  準備2024中級經濟師考試的小伙伴,現在可以開始備考了。中級經濟師的備考需要大家每一天的堅持。小編為各位伙伴準備了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易錯題,快來看看吧!

中級經濟師\n《人力資源管理》易錯題

  【多選題】

  下列情形中,屬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中斷的有()。

  A、當事人能夠證明因不可抗力等客觀原因無法申請仲裁

  B、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C、一方當事人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D、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E、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勞動者的法定代理人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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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易錯題:勞動爭議仲裁的裁決
2023-12-29 16:35:31 247 瀏覽

  202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已經結束,未參加今年考試的考生們現在可以著手準備2024年中級經濟師考試了,人力資源每年都是中級經濟師報考專業比較多的,現在小編為此專業的考生整理了勞動爭議仲裁的裁決知識點的易錯題,一起來完成一下吧。

中級經濟師\n《人力資源管理》易錯題

  【單選題】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日內結束。

  A、15

  B、30

  C、45

  D、60

  【答案】C

  【點評】

  本題考查勞動爭議仲裁的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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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實務備考試題單選題練習
2024-09-11 17:06:12 386 瀏覽

初級會計實務是初級會計考試科目其中的一科,考生在備考的時候要將知識點記憶和試題練習結合,才可以更好的掌握知識點。

初級會計實務\n備考試題單選題練習

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4小題,每小題1.5分,共36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1.下列主體中,屬于營利法人的是( )。

A.社會團體

B.機關法人

C.有限責任公司

D.個人獨資企業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B.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可以再向人民法院起訴

C.當事人未達成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D.仲裁適用于不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3.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會計工作崗位設置要求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一崗多人或者多崗多人

B.出納不得兼任會計檔案保管崗位

C.會計人員應當專人專崗,不可以進行崗位輪換

D.檔案管理部門的人員管理會計檔案,屬于會計崗位

4.單位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對單位并處( )。

A.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B.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C.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D.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5.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票據權利時效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持票人對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出票日起2年

B.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

C.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D.持票人對銀行本票出票人的權利,自票據出票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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