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企業通常會使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交易活動。那么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
1、收到匯票,向對方開具收據,注明匯票金額和號碼。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付出匯容票時,也要接受方開收據,然后將匯票復印,將收據及匯票復印件入帳。
借:應付賬款--供應商
貸:應收票據
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的區別
1、承兌主體不同: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
2、信用等級不同: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不同,決定了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信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用。現實交易中,接收票據的一方更偏向選擇銀行承兌匯票。
3、風險不同:商業承兌匯票當承兌人無款支付時,會發生支付風險,風險高;銀行承兌匯票無支付風險,且可向銀行貼現提前獲取資金。
4、流通性不同:商業匯票信用等級及流通性上低于銀行承兌匯票。
5、匯票到期時處理方式不同: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如果購貨企業不能足額支付票款,承兌銀行按承兌協議,按逾期借款處理,并計收罰息。銀行會付款給持票人,可以按期收回貨款。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時,賬戶沒有足夠的錢。銀行不負責付款,由購銷雙方自行處理。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銀行承兌匯票進行背書轉讓時,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
收到銀行承兌匯票的時候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的時候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票據
什么是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通常是指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而發生的債務,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由于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本科目期末余額也可以在借方,反映預付的款項。
什么是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應收賬款是伴隨企業的銷售行為發生而形成的一項債權。因此,應收賬款的確認與收入的確認密切相關。通常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應收賬款。該賬戶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使用商業承兌匯票時能夠進行背書,那么具體來說,商業承兌匯票應該如何背書呢?相關具體操作是什么?
商業承兌匯票的背書
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權利轉移的重要方式。
背書按其目的可以分為兩類:一是轉讓背書,即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二是非轉讓背書,即以設立委托收款或票據質押為目的的背書。
商業匯票均可以背書轉讓,背書人以背書轉讓匯票后,即承擔保證其后手付款的責任。背書人在匯票得不到付款時,應當向持票人清償(一)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二)匯票金額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三)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發出通知書的費用。
票據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喪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出票人對其直接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被背書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據,銀行不予以受理。
票據背書人在票據背書人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將匯票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匯票被拒絕付款或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商業匯票的當事人
商業匯票一般有三個當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首先是出票人,當工商企業需要使用商業匯票時,可以成為出票人。商業匯票與銀行匯票的主要區別在于,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是銀行,商業匯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業。
第二,收款人是指實際收到商業匯票上所述的匯票金額的人。
第三,付款人,即實際支付商業匯票金額的人。
電子商業匯票的特點
電子銀行承兌的所有要素都以電子方式記錄,通過銀行的系統渠道進行流通。交易可以足不出戶,快速回款,票據和托收零在途。
用于收款。直接提示持票人向電子票據系統中的票據承兌人付款,不存在票據瑕疵,不存在退票可能,可在當天付款。
開具發票。所有開票操作均在網上銀行進行,開票成功后可直接將發票發到供應商的電匯賬戶,開票時間可縮短至1-2天。
背書。發票背書只需登錄網上銀行提交,經銀行處理后,供應商可即時登錄網上銀行簽收發票并收到款項。
銀行匯票是目前異地結算中較為廣泛采用的一種結算方式,那么銀行匯票是否可以背書轉讓?
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
銀行匯票是可以進行背書轉讓的,但是現金銀行匯票以及已經辦理委托收款的銀行匯票是不能進行背書轉讓的。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為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確定金額的現金票據,等同于現金,不得轉讓,主要是維護付款人的利益。
背書指的是在票據上簽名,票據所規定之權利由背書人轉讓給被背書人。除了寫明是“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不能進行背書轉讓,其他銀行匯票都是可以進行背書轉讓的,背書轉讓的匯票背書應當連續進行銀行匯票結算,持票人可以將匯票背書轉讓給銷貨單位,也能夠通過銀行辦理分子支取或者轉讓。另外,還能夠使用信匯、電匯或重新辦理匯票、轉匯款項,這樣做有利于購貨單位在市場上更加靈活的采購物資。
銀行匯票背書轉讓的程序:
1、背書轉讓,無須經過票債務人的同意。在銀行匯票票據進行背書轉讓時,行為人并不用向票據債務人發出相關通知或需做出其他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能夠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2、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在銀行匯票背書轉讓之后,匯票的轉讓人并不需要退出票據關系,而是轉變成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變為票據義務人,同時承擔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一般情況下,在票據的背面都會事先預制好若干欄的背書欄的位置,表明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以及被背書人的空白,給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
要注意的是,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
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結算方式,銀行匯票就是其中一種,那么銀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嗎?
銀行匯票是否可以背書轉讓?
銀行匯票是可以進行背書轉讓的,但是以背書轉讓的匯票,背書應當連續。
背書的概念是什么?
背書是一種票據權利轉移的方式,指的是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
背書分為哪幾種?
1、限定性背書
2、空白背書
3、特別背書
4、有限度背書
5、有條件背書
背書有哪些注意事項?
1、如果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則票據不得轉讓。
2、其直接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出票人對其直接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3、票據背書人在票據背面背書人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前者對后者不承擔保證責任。
4、背書不得附有條件。
向銀行申請銀行匯票的會計分錄
申請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貸:銀行存款
取得匯票時:
借:應付票據
貸:其他應付款——辦理匯票
支付匯票給往來單位: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
匯票到期:
借:其他應付款——辦理匯票
銀行存款——匯票利息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財務費用——利息
收到銀行匯票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付賬款是什么?
應付賬款通常是指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發生的債務,這是由于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不一致產生的一項負債。
“應付賬款”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并且應當按照不同的債權人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的票據就是銀行本票。對于銀行本票,該如何進行背書轉讓?
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的方法
銀行本票有記名的,是允許背書轉讓的。具體背書轉讓操作如下所示:
一、背書方:
①需要銀行本票的持票人,在本票的背書欄內進行背書;
②加蓋本單位在銀行預留的印鑒章,同時注明背書轉讓日期;
③另外,還需要在被背書欄里填寫受讓單位的名稱;
④再把背書的銀行本票交給被背書單位,向被背書單位交驗有關證件,以便被背書單位查驗。
二、被背書方:
當被背書單位收到背書轉讓的銀行本票
①要查驗銀行本票的真實性。例如核對相關內容是否有錯誤填寫;
②檢查后如果沒有問題,收下背書轉讓的銀行本票,反之,則退回。
銀行本票的注意事項
1、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現金,現金銀行本票的申請人和收款人均為個人;
2、銀行本票可以背書轉讓,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不能背書轉讓;
3、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個月;
4、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持票人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時,未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個人持票人,持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向出票銀行支取現金時,應在銀行本票背面簽章,記載本人身份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
5、銀行本票喪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企業取得的銀行本票具備使用方便、信譽度高、見票即付的特點,對于銀行本票,能否進行背書轉讓?
銀行本票可以背書轉讓嗎?
銀行本票可以背書轉讓,背書轉讓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并交付票據。
銀行本票是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按照其金額是否固定可分為不定額和定額兩種。不定額銀行本票是指憑證上金額欄是空白的,簽發時根據實際需要填寫金額(起點金額為100元),并用壓數機壓印金額的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是指憑證上預先印有定固定面額的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000元,5000元, 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銀行本票,見票即付,不予掛失,當場抵用,付款保證程度高。
銀行本票的會計分錄
存入款項開出本票: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貸:銀行存款
用本票去支付款項:
借:應付賬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承兌匯票一般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公司經營過程中收到背書轉讓承兌匯票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收到背書轉讓承兌匯票如何做賬?
1、收到銀行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背書轉讓時;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兌現的商業票據,是一種載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點、付款金額和付款人的無條件支付的流通證券,應收票據屬于資產類科目。
支付承兌匯票會計分錄
支付承兌匯票時: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無力償還:
借:應付票據
貸:短期借款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無力償還:
借:應付票據
貸:應付賬款
背書轉讓如何理解?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并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使用商業承兌匯票時能夠進行背書,那么具體來說,商業承兌匯票應該如何背書呢?具體操作怎么做?
商業承兌匯票的背書
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權利轉移的重要方式。
背書按其目的可以分為兩類:一是轉讓背書,即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二是非轉讓背書,即以設立委托收款或票據質押為目的的背書。
商業匯票均可以背書轉讓,背書人以背書轉讓匯票后,即承擔保證其后手付款的責任。背書人在匯票得不到付款時,應當向持票人清償(一)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二)匯票金額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三)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發出通知書的費用。
票據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喪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出票人對其直接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被背書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據,銀行不予以受理。
票據背書人在票據背書人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將匯票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匯票被拒絕付款或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商業承兌匯票的具體概念
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商業匯票為商業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可以是收款人,也可以是付款人,付款人是承兌人。商業承兌匯票不受起點金額的限制,其付款期限最長可達6個月,可用于申請貼現和背書轉讓。開立存款賬戶的客戶,在有實際交易或與其他機構發生實際債權債務關系時,均可使用商業匯票。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的會計分錄
(1)支付商業匯票款時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2)支付承兌手續費時
借:財務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3)應付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企業無力支付票款時
借:應付票據
貸:應付賬款/短期借款
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企業使用商業承兌匯票時能夠進行背書,那么具體來說,商業承兌匯票應如何背書呢?相關操作怎么做?
商業承兌匯票的背書
背書是一種票據行為,是票據權利轉移的重要方式。
背書按其目的可以分為兩類:一是轉讓背書,即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二是非轉讓背書,即以設立委托收款或票據質押為目的的背書。
商業匯票均可以背書轉讓,背書人以背書轉讓匯票后,即承擔保證其后手付款的責任。背書人在匯票得不到付款時,應當向持票人清償(一)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二)匯票金額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三)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發出通知書的費用。
票據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喪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出票人對其直接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被背書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據,銀行不予以受理。
票據背書人在票據背書人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將匯票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匯票被拒絕付款或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貼現是什么?
貼現,又稱貼現或票據貼現,是將未來的貨幣轉換成當前貨幣的實際價值的概念和過程,這與積累完全相反。貼現也被稱為貼現到現值。貼現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資金時,將其收到的未到期的本票通過背書轉讓給銀行,并先向銀行支付利息,銀行在扣除貼現利息后以票面價值支付給收款人,當票據到期時,銀行憑票據向承兌人收取現金。就客戶而言,貼現意味著以貼現率取走現金。一般來說,用于貼現的商業匯票主要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持票人將票據權利向他人轉讓時,應背書并交付票據。對于背書轉讓,應如何理解?
背書轉讓的定義
背書轉讓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進行必要記載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背書轉讓的效力
票據背書轉讓后,票據上的一切權利由背書人轉移給被背書人,被背書人因此獲得了票據上的權利,而成為票據權利人。
背書轉讓的方式
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并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出票人如果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又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保證責任。
將匯票的一部分金額轉讓,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2人以上的背書是無效的。
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
背書轉讓通常是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進行必要記載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企業進行背書轉讓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
什么是應付賬款?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應付賬款,一般應在與所購買物資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或者所購買的勞務已經接受時確認。
應付賬款余額在借方表示實際付的大于應該付的。應付賬款屬于負債類賬戶,貸方反映應付賬款實際發生數,借方反映應付賬款實際償還數。余額在借方表示應收款項。
其他貨幣資金是什么?
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除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貨幣資金。它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核算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
其他貨幣資金的借貸方向
為了反映和監督其他貨幣資金的收支和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借方登記其他貨幣資金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貨幣資金的減少,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實際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的金額。
票據的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企業之間交易時可能會通過票據背書轉讓的方式來支付貨款,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票據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
1、收到銀行匯票時(歸還前欠款,或收到他人轉讓給你的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將票據背書轉讓時(用銀行匯票還欠款)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票據
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后背書給其他公司的會計分錄
銷售商品時如果收到銀行承兌匯票:
借:應收票據(原始憑證附匯票的復印件)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將該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時:
借:原材料
庫存商品
應付賬款等
貸:應收票據
背書是什么?
背書是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將匯票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無效。背書是一種要式形為,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被背書人名稱;背書人簽章。未記載上述事項之一的,背書無效。
背書的分類
1、轉讓背書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
2、非轉讓背書是指以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的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非轉讓背書包括委托收款背書和質押背書:
(1)委托收款背書是背書人委托被背書人行使票據權利的背書。委托收款背書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據權利。但是,被背書人不得再以背書轉讓票據權利。
(2)質押背書是以擔保債務而在票據上設定質權為目的的背書。被背書人依法實現其質權時,可以行使票據權利。
支票是可以背書轉讓的。支票是出票人簽發,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包括現金支票、普通支票、轉賬支票。
支票能否背書轉讓
根據的規定,支票是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法》第九十三條中指出:支票的背書、付款行為和追索權的行使,除本章規定外,適用本法第二章有關匯票的規定。支票的出票行為,除本章規定外,適用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關于匯票的規定。
背書轉讓的含義
背書轉讓指的是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
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并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
支票的含義
支票包括現金支票、普通支票、轉帳支票。支票指的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是怎么使用的
支票記載事項包括: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非法定記載事項。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兩項絕對記載事項可以通過出票人以授權補記的方式記載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注意未補記前不得使用。
在當今的經濟市場下,背書轉讓是企業之間、銀行與企業之間的常用手段。除了支票可以背書轉讓之外,商業匯票可以背書轉讓嗎?
商業匯票的背書轉讓
(1)轉讓商業匯票是指持票人為了償還前欠貨款等原因,將未到期的商業匯票背書后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業務活動。
(2)企業可以將自己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背書是指持票人在票據背面簽字,簽字人稱為背書人,背書人對票據的到期付款負連帶責任。
背書轉讓的注意事項
1、背書人在匯票得不到付款時,應當向持票人清償。
(一)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
(二)匯票金額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發出通知書的費用。
背書的必須記載事項
(一)被背書人名稱;
(二)背書人簽章。
1、未記載上述事項之一背書無效。
2、背書時應當記載背書日期,未記載背書日期的,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
3、背書記載“委托收款“字樣,被背書人有權利代背書人行使被委托的匯票權利。被背書人不得再以背書轉讓匯票權利。
4、匯票可以設定質押。質押時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被背書人可以行使匯票權利,在依法實現其質權時。
5、如果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喪失流通性),并且出票人對其直接后手再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而銀行對被背書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據,不予以受理。
6、票據背書人在票據背書人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7、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二人以上的背書或者將匯票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無效。
8、匯票被拒絕付款或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9、背書不得記載在票據的正面,而應當記載在票據的背面或者粘單上。
商業匯票貼現的會計分錄
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實收貼現金額)
財務費用(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面值(本利和)
轉逾期貸款時,
借:應收賬款
貸:短期借款
票據背書轉讓是一種轉讓票據權利的背書行為,企業將票據進行背書轉讓時,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票據背書轉讓如何做賬?
企業收到票據時,計入到應收票據科目。比如某企業銷售貨物取得對方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做如下分錄: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企業因購買原材料將該票據背書轉讓時:
借:原材料等
貸: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兌現的商業票據,是一種載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點、付款金額和付款人的無條件支付的流通證券,應收票據屬于資產類科目。
背書轉讓是什么?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并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
背書轉讓注意事項
(1)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在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匯票須完整轉讓,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2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3)背書不得附有條件,票據法規定,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
(4)背書記載“委托收款”字樣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托的匯票權利。
(5)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