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承銷證券款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代理承銷證券款”會計科目,屬于金融共用科目,是負債類科目,是指金融企業接受委托,采用承購包銷方式或代銷方式承銷證券所形成的、應付證券發行人的承銷資金。
代理承銷證券款是負債類科目,借貸方向為借方科目表示減少,即向委托單位交付的承銷價款,登記在借方。貸方科目表示增加,即與證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時實際收到的金額登記在貸方,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承銷證券應付未付給委托單位的款項。
代理承銷證券款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接受委托,采用承購包銷方式或代銷方式承銷證券所形成的、應付證券發行人的承銷資金,該科目可按委托單位和證券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1、通過證券交易所上網發行的,在證券上網發行日根據承銷合同確認的證券發行總額,按承銷價款,在備查簿中記錄承銷證券的情況。
2、與證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結算備付金”等科目,貸記“代理承銷證券款”科目。
3、承銷期結束,將承銷證券款項交付委托單位并收取承銷手續費,按承銷價款,借記“代理承銷證券款”科目,按應收取的承銷手續費,貸記“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科目,按實際支付給委托單位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4、承銷期結束有未售出證券、采用余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證券的,按合同規定由企業認購,應按承銷價款,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科目,貸記“代理承銷證券款”科目。承銷期結束,應將未售出證券退還委托單位。
代理承銷證券款是負債類科目,借貸方向為借方科目表示減少,即向委托單位交付的承銷價款,登記在借方。貸方科目表示增加,即與證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時實際收到的金額登記在貸方,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承銷證券應付未付給委托單位的款項。
代理承銷證券款解釋
代理承銷證券款是指金融企業接受委托,采用承購包銷方式或代銷方式承銷證券所形成的,應付證券發行人的承銷資金。
上述證券發行人是資金的需求者和證券的供應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金需求者籌集外部資金主要通過兩條途徑:向銀行借款和發行證券,即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發行證券已成為資金需求者最基本的籌資手段。證券發行人主要是政府、企業和金融機構。
代理承銷證券款會計分錄
代理承銷證券款的賬務處理主要涉及柜臺代銷的核算和余額包銷業務的核算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柜臺代銷的核算
柜臺代銷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投資者在規定的申購期內,將全額申購款存入承銷商在收款銀行設立的專戶中,收購結束后,證券公司對銀行專戶進行凍結,在對到賬資金進行驗資和確定有效申購后,根據股票發行量和申購總量計算配售比例,進行股票配售,余款返還給投資者的股票發行方式。
①收到代理發行的證券時,在備查簿中登記有關代理發行股票的信息。
②出售證券、收到發行款項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代理承銷證券款
③發行結束,將發行款項扣除應收取的手續費交付客戶,會計分錄如下:
借:代理承銷證券款
貸:銀行存款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證券承銷業務收入
④發行結束,如果有未售出代理承銷證券退還客戶,沖銷備查登記簿中登記的承銷證券。
2、余額包銷業務的核算
①證券公司采用余額包銷方式承銷證券的,在收到委托單位委托發行的證券時,應在備查簿中記錄承銷證券的情況。
②證券公司在約定的期限內售出證券時,應按承銷價格編制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等
貸:代理承銷證券款
③未售出部分按規定由本證券公司認購,轉為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的,可按發行價格編制如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其他債券投資
貸:代理承銷證券款
④發行期結束后,證券公司將所募集資金付給委托單位,同時收取手續費,編制會計分錄,并沖銷備查簿中同級的承銷證券。會計分錄如下:
借:代理發行證券款
貸:銀行存款
證券承銷業務包括哪些
證券承銷業務包括代銷和包銷業務,其中包銷業務包括全額包銷和余額包銷兩種。全額包銷是指證券公司與證券發行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由證券公司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在支付全部款項后,將證券從發行單位購進,然后按照一定價格在證券一級市場發售的一種代理發行方式。證券公司以余額包銷方式經辦承銷業務的,如為上網發行,先在網上代為銷售;發行期結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證券,應按約定的發行價格轉為證券公司的自營證券或長期投資。對于證券公司代發行證券的手續費收入,應于發行期結束后,與發行人結算發行價款時確認。
股票發行費用是指發行公司在籌備和發行股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中介機構費、上網費和其他費用等,其中承銷費用在股票發行費用中占比是最大的,對于發行股票承銷費,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發行股票承銷費會計分錄
發行股票承銷費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包括哪些費用?
發行費用:是指發行公司在籌備和發行股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該費用可在股票發行溢價收入中扣除。
主要包括:
一是中介機構費
二是上網費
三是其他費用。
1、承銷費用:股票承銷費用又稱發行手續費是指發行公司委托證券承銷機構發行股票時支付給后者的傭金。
影響股票承銷費的因素包括以下幾點:
(1)行總量。承銷機構業務量與承銷費的高低是由股票發行量的大小決定的,發行量越大,承銷費越高。
(2)發行總金額。
發行公司的信譽。承銷費的高低是由公司信譽決定的發行公司的信譽越高,發行股票的銷路就越好,收取的承銷費就會越低。
(3)行股票的種類。不同種類股票的特點,特點不同,風險不同,收取的承銷費也不同。
(4)承銷方式。通常以包銷方式承銷時的承銷費要高于以代銷方式承銷時的承銷費。
(5)發行方式。網下發行的承銷費用一般會高于上網定價發行的承銷費用。
2、保薦費用公開發行股票。
3、其他中介機構費用股票發行過程中一般會涉及三個方面:
一是評估
二是財務
三是復雜的法律問題
“券商F4”占據了半壁江山。
今年國內外資本市場所面臨的風浪格外劇烈,聯袂而來的“黑天鵝”層出不窮,2020業已過半,投行業績也已現雛形,表現究竟如何?
14家券商承銷業績超百億
“三中一華”穩居Top4
近日,Wind數據顯示,截至6月25日,62家券商股權承銷金額合計6585.02億元,這比去年同期的6125.66億元足足增加了459.36億元,同比增幅7.5%。
從排名來看,券商的投行業務馬太效應明顯。
在這62家券商中,只有14家券商承銷業績超百億,其中“三中一華”穩居Top4,且市場份額占到了53.18%,可謂“券商F4”占據了半壁江山,將其他券商遠遠甩在身后。
其中,中信證券、中信建投居前兩位,是僅有的兩家股權承銷金額超千億的券商,分別達到了1247.29億元、1191.55億元。
華泰聯合證券、中金公司排在第三、第四的位置,其承銷規模是601.47億元、461.67億元。由此來看,在“三中一華”內部,中信系是獨一檔,令追趕者難以望其項背。
同比增幅竟達2286.28%
南京證券——“一匹大黑馬”
不過在增幅方面,“三中一華”就稍露下風了。
搶占風頭的是南京證券,在2019年上半年南京證券的承銷金額僅為2.72億元,沒想到到了今年上半年,竟猛增到64.79億元,同比增幅達到了驚人的2286.28%,強勢擠進榜單,真是“一匹大黑馬”。
此外,浙商證券、東北證券兩家承銷規模增加超過了500%,有16家券商今年上半年的股權承銷金額較去年上半年增幅都超過了100%。
值得注意的是,摩根士丹利華鑫、東亞前海證券兩家合資券商,在投行業務也實現了零的突破,分別取得了62.60億元、58.75億元的好成績。
當然,幾家人歡喜幾家愁,榜單中有9家券商與去年同期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其中,東方投行、廣發證券、民生證券三家跌幅都超過了50%,就連“三中一華”的中金公司也略有下跌。
首發募資規模增幅124%
僅有兩家券商下跌!
據悉,2020年共有438家公司登陸A股,是歷史上新股發行數量最多的一年。這對券商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那么,券商們的首發募資承銷業績又是怎樣呢?
“大爆發”,用這三個字來形容券商們的首發募資承銷業績很是貼切。據Wind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券商投行合計承銷首發募資1353.04億元,較去年同期的604.24億元增幅約124%。
“三中”位列前三,其中中信建投以407.73億元的首發募資承銷金額拔得頭籌,此外,中信建投占據了市場三成的份額,且同比增幅達到了740%,可謂“獨領風騷”。
據了解,中信建投今年以來,已參與11個IPO項目的發行承銷,其中京滬高鐵項目的募資規模竟達到了306億。
圖源:京滬高鐵招股書
要知道,在A股歷史上,首發募資超300億的項目也僅有10家而已。
圖源:券商中國
雖然京滬高鐵項目,中金公司亦是承銷商,但中金公司以146.65億元的首發募資承銷金額位居第二,就略顯“寒酸”了。不過,與去年同期相比,中金公司同比增幅165%,占據11.58%的市場份額,已算不錯了。
與中信建投不同,中金公司近年來的投行業務變得“平民化”。據悉,在中金公司獨家保薦承銷項目中,不乏像派瑞股份、光云科技等首發募資規模不足5億的項目。
排在第三的中信證券,今年上半年首發募資規模為87.08億元,比去年同期縮水了45%,而這可能源自中信證券項目的進行節奏有關。據業內人士透露,中信證券的儲備項目和在審項目數量均位列前茅。
就同比增幅而言,華泰聯合證券以同比增幅1016.82%領跑,除中信證券、東興證券兩家負增長外,其余券商的首發募資承銷金額如芝麻開花——節節高。
說了這么多,你知道券商的承銷業務是干什么的嗎?
承銷商干什么?怎么賺錢?
怎么有的賺得多?有的賺得少?
一般而言,券商投行部工作,分為承攬、承做和承銷。
簡單而言,就是:
?承攬:找客戶、拉項目;
?承做:對項目進行分析研究,盡職調查、方案設計、項目申報、后續維護等全過程運作;俗稱“金融民工”的,即稱作板塊。
?承銷:把做好的產品賣出去,進行股權的組織銷售工作。
在金融市場,承銷商所承銷的商品就是證券,通俗點說就是幫助委托人銷售股票。
根據證監會等監管機構的規定,一家企業在IPO時需要找到承銷商來進行證券承銷,這個角色通常由投行或券商來扮演,少數情況下也可以是銀行等金融機構。
說白了,承銷商就是介于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中介。在IPO時,承銷商最重要的一個工作就是幫助企業為股票“定價”,即確定發行價——不能太高,讓投資人望而卻步;也不能太低,讓企業的利益無法得到最大化。
現在新股發行時多采用余額包銷方式,即如果發行不完,剩下的股票承銷商的券商要自己買,所以承銷商在定價這塊不得慎之又慎了。
而在承銷商當中,設有主承銷商,顧名思義,就是整個IPO項目的總協調人,負責協調項目各方,包括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律所、評估師、公關公司等機構,管理他們在項目中各自的進程。
主承銷商是股票發行人聘請的最重要的中介機構,扮演企業IPO“輔導者”的角色。一般情況下,股票發行的主承銷商,既是發行人的財務顧問,還是發行人上市的推薦人。
在國際上,主承銷商一般是由信譽卓著、實力雄厚的商人銀行(英國)、投資銀行(美國)及大的證券公司來擔任。在國內,一般則由具有資格的證券公司或兼營證券的信托投資公司來擔任。
承銷商的盈利模式也很簡單,即從上市公司募集到的錢中賺取一定比例的傭金。
參照此前阿里巴巴赴港上市的案例,募資1012億港元,承銷費用率為0.25%,算下來阿里的承銷費用高達2.53億港元(約合人民幣2.33億元)。
圖源:阿里巴巴招股書補充文件
當然,具體的比例,依據各家談判的結果而定。例如,前文提到了募資306億元的京滬高鐵項目,中信建投、中信證券和中金公司三家賺得保薦和承銷費用1736.26萬元。
是不是覺得低了點?!其實,在券商們的實踐經驗當中,有些項目是“圖利”,而有些項目則“圖名”,對于那些好項目、大項目,即便賺不了幾個錢,也要去爭取。
“名滿天下,還怕利不往?”,隨著承銷這塊蛋糕越來越大,哪個見到不眼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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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主要是考察考生們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和記憶能力,考生們在備考期間應該多做習題,不僅可以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也是在無形中又鞏固了一遍知識,加深了記憶。下面是一些關于中級會計經濟法的真題,考生們可以自己嘗試做一下哦。
1.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單位簽發支票必須具備的條件是( )。
A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
B 經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準
C 存入足夠支付的款項
D 預留印鑒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支票的簽發。出票人簽發支票必須具備一定條件:(1)開立賬戶;(2)存入足夠支付的款項;(3)預留印鑒。
2.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證券承銷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采用包銷方式銷售證券的,承銷人可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發行人
B 證券承銷期限可以約定為 60 日
C 采用代銷方式銷售證券的,承銷人應將發行人證券全部購入
D 代銷期限屆滿銷售股票數量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60%的為發行成功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證券承銷。選項 AC: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后剩余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選項 B: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90 日。選項 D:股票發行采用代銷方式,代銷期限屆滿,向投資者出售的股票數量未達到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70%的,為發行失敗。
3.甲公司授予乙公司代理權,委托乙公司向丙公司采購貨物。乙公司和丙公司串通,致乙公司以甲公司名義購進的貨物質次價高,使甲公司遭受嚴重的經濟損失。關于甲公司損失承擔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擔
B.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D.甲公司的損失應當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擔按份賠償責任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濫用代理權。代理人和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的,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