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簡稱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次債務人)享有的到期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危及債權人債權實現時,債權人為保障自己的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次債務人的債權的權利。
代位權行使的條件
結合《民法典》的規定,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務人的懈怠行為必須是債務人不以訴訟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債務人主張其享有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因此,如果債務人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催促次債務人履行債務,但沒有就此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仍然構成懈怠。
3、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除了債務人的債權要到期以外,債權人的債權原則上也應到期。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債權人的債權到期前,債務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存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或者未及時申報破產債權等情形,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代位向債務人的相對人請求其向債務人履行、向破產管理人申報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為。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所謂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扶養關系、撫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需要指出的是,債權人的債權不受是否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限制。
代位權訴訟中的主體及管轄
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是原告,次債務人是被告,債務人為訴訟上的第三人。因此在代位權訴訟中,如果債權人勝訴,由次債務人承擔訴訟費用,且從實現的債權中優先支付。訴訟費用從實現的債權中優先支付,其目的在于確保權人的利益不因提起代位權訴訟而受到損害。代位權訴訟的其他必要費用則由債務人承擔。代位權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代位權行使的法律效果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債務人的相對人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接受履行后,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相對人之間相應的權利義務終止。債務人對相對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被采取保全、執行措施,或者債務人破產的,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代位權又叫做“代位求償權”,東道國政府對其境內的外國私人投資須予以保證。如果外國投資者在某國的投資因政治原因而遭受損失,由投資國政府(一般通過海外投資保證公司或保險公司)予以補償,而投資國政府取得代替投資者向東道國政府提出索賠的要求。
1、代位權的范圍和條件。如果投資國承保者根據承保范圍內投資者支付賠償款項,東道國政府應承認因上述支付而轉移給承保者的任何貨幣、債權、資產或投資,并承認承保者所繼承的任何權利,同時,承保者應受投資者尚存法律義務的約束。
2、代位權的限度和限制。一是代位權的權益限度不能超過原投資者所享有的權益,二是依照東道國法律禁止或限制承保者代位取得的財產利益的安排。
3、資金的轉移。承保者根據其承保范圍取得的法定貨幣的款項,東道國政府對其使用和兌換不應低于該資金在原投資者手中的待遇。
1、代位權是債權人代替債務人向債務人的債務人(即次債務人)主張權利,體現了債的對外效力。
2、代位權是一種法定債權的權能。無論第三人是否約定,債權人都享有此種權能。
3、代位權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權利。
4、代位權在內容上并不是對于債務人和第三人的請求權。在內容上,代位權是債權人為了保全債權,而代替債務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債務人的財產優先受償。
1、純粹的財產權利,除債權外還包括物權及物上請求權、以財產利益為目的的形成權等;
2、主要為財產上的利益而承認的權利,如對重大誤解等民事行為的變更權或撤銷權;
3、訴訟上的權利,如起訴權、申請強制執行權等。
但是,專屬于債務人的權利,不得轉讓、不得扣押的財產權以及非財產權都不能成為代位權的行使對象。
平時會計工作中,很多小伙伴會將債權人權益和負債混淆,債權人權益和負債該如何區分呢?會計網整理了有關內容,來一起了解下吧。
負債是什么?
負債指的是企業所承擔的可以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構成負債必備要素:
1、負債是現時存在的,必須償還的經濟債務;
2、須有確定的價值量
3、應當以企業付出的資產或者勞務來償還債務
負債以償還速度或償還時間的長短作為劃分依據,可以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
1、短期借款;
2、應付票據、應付賬款;
3、應交稅費、應付利潤;
4、預收貨款、其他應付款;
5、應付職工薪酬
長期負債:
1、長期借款;
2、長期應付款;
3、應付債券。
債權人權益是什么?
債權人權益指的是債權人對企業的負債擁有索償權,他是企業負債的債主,可以享有到期收回債權本金及利息的權利。
債權人權益和負債的主要區別
債權人權益和負債主要區別可以理解為:負債是你欠了別人的錢,而債權人權益是你是債主的身份,是別人欠了你的錢,你對債權人擁有要求到期償還資產本息的權利。
債權人享有哪些權利?
債權人主要權利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免除債務權、債權轉讓權和撤銷權。
債權人撤銷權,簡稱撤銷權,是指債務人實施了減少財產行為,危及債權人債權現時,債權人為保障自己的債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處分行為的權利。此撤銷權不同于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中的撤銷權。
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必須依一定的訴訟程序進行,故又稱廢罷訴權。債權人行使撤銷權,可請求受益人返還財產,恢復債務人責任財產的原狀,因此,撤銷權兼有請求權和形成權的特點。合同保全中的撤銷權與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不同,保全撤銷權是債權人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已經生效的法律關系。撤銷權效力擴及第三人,其目的是為了維護債務人的清償能力。而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沒有擴及第三人,其目的是為了消除當事人之間意思表示的瑕疵。
撤銷權的成立要件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債權人須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撤銷權。
(2)債權人對債務人存在有效債權。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債務人實施了減少財產的處分行為。債務人減少財產的處分行為體現為:①放棄債權(到期、未到期均可)、放棄債權擔保或者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②無償轉讓財產,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并目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其中第3種處分行為不但要求有客觀上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事實,還要求有受讓人知道的主觀要件。“明顯不合理”價格的判斷標準,應當以交易當地一般經營者的判斷,并參考交易當時交易地的物價部門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結合其他相關因素綜合考慮予以確認。一般認為,轉讓價格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70%的,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對轉讓價格高于當地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30%的,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高價。
(4)債務人的處分行為有害于債權人債權的實現。當債務人的處分行為符合上述條件時,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處分行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撤銷權行使的期限
撤銷權的行使有期限限制,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的規定,撤銷權應當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此處的“五年”期間為除斥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撤銷權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一日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行為,債務人的處分行為即歸于無效。債務人的處分行為無效的法律后果則是雙方返還,即受益人應當返還從債務人獲得的財產。因此,撤銷權行使的目的是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債權人就撤銷權行使的結果并無優先受償權利。
撤銷權訴訟中的主體與管轄
撤銷權的行使必須通過訴訟程序。在訴訟中,債權人為原告,債務人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讓人為訴訟上的第三人。撤銷權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條的規定,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科目考察的知識點眾多,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金融監督管理、我國目前開征的財產稅、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財政支出績效、緊縮的需求政策、無效合同、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合同保全制度內容考點的相應考題,備考考生需要及時進行相關訓練。
1、下列權利中,屬于合同保全制度內容的是()。【單選題】
A.不動產抵押權
B.留置權
C.債權人的代位權
D.違約損害賠償請求權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為防止因債務人財產的不當減少致使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受到危害,而設置的保全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故選項C正確。
2、外匯、貨幣黃金列入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的()。【單選題】
A.負債方國外資產項目
B.資產方國外資產項目
C.資產方儲備貨幣項目
D.負債方儲備貨幣項目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在國際上,中央銀行承擔穩定本國幣值的重要職責,代表國家管理外匯和貨幣黃金,外匯、貨幣黃金列入資產方的國外資產項目。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下列合同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有()。【多選題】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B.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且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C.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D.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E.在訂立時有失公平的合同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我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AE是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C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4、在治理通貨膨脹的措施中,屬于緊縮的需求政策的措施有()。【多選題】
A.政府發行公債
B.增加政府支出
C.減少政府稅收
D.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E.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向金融機構出售有價證券
正確答案:A、D、E
答案解析:緊縮總需求的政策包括緊縮性財政政策和緊縮性貨幣政策。緊縮性財政政策的措施包括:減少政府支出、增加稅收和發行公債,緊縮性貨幣政策的措施有: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提高再貼現率和公開市場操作。
5、財政支出績效是指()。【單選題】
A.預計財政支出所要實現的目標
B.完成財政支出預算安排的進度
C.在預算年度終了后財政結余的資金規模
D.完成財政支出目標所取得的效果、影響效率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財政支出績效是指財政支出目標完成所取得的效果、影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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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中級會計考試結束后,考生們都反應考試不算很難,對此,有很多備戰2021年的中級會計考生會擔心今年的考試難度會提高,那么今年中級會計考試會不會更難?我們來看看吧。
中級會計考試近年通過率情況
從報考情況來看,2020年中級會計報名人數又創下新紀錄,不過從報名人數來看,中級報名人數一直在激增。
而在通過率方面,從每年中級新增持證人數來看,中級會計的通過率在持續上升,覺得最主要的原因是考試難度下降……會計職稱考試結束之后,得到最強烈的關鍵詞就是“簡單”!考生反饋出來的都是今年考試很簡單。尤其《財務管理》相比去年,下降更明顯!很多考生反饋2020年考試比較簡單,所以沒有棄考的考生表示真的賺了。
從通過率和考生的反映,難度正在降低,也給2021年的中級會計師考試提供了一個好消息!
2021年中級會計教材存在哪些變動?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其對合同內容的變動,可以說是全方位的,很多細小的內容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對第《經濟法》五章的變動(影響)是徹底性的。預計明年教材第5章會有較大變動。第5章是考試中的重點章節,2021年,考生備考壓力將會空前加大。
《民法典》分為七編,其中對中級經濟法影響最大的是第三編合同與第二編的第十七章至第十九章(擔保物權),其次就是第一編總則。這三編分別對應的是中級經濟法的第五章、第一章的第二節。但是《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的內容對之前的規定幾乎沒有實質性的變動,導致第一章第二節的內容預計不會發生變動,所以預計僅第五章的內容在2021年教材中會有較大的變動。
在中級經濟法中,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的地位可以說是不容忽視:
1、從歷年考試所占分值上看,第5章分值基本在17分左右,占整體分值的17%左右;
2、從考試題型上看,第5章活躍在各種題型中,從客觀題到主觀題都有第五章的身影。
而《民法典》對合同內容的變動,可以說是全方位的,雖然有很多內容本質上沒有變動,但是很多細小的內容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例如:考試的重點也是易錯點---保全措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而之前《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可以看出來《民法典》對代位權沒有要求必須是債務人的“到期”債權。而保全措施中撤銷權也是如此。
總體而言,《民法典》中對第五章的變動會是徹底性的,而第五章是考試中的重點章節,可想而知到2021年的備考壓力會有多大。
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科目考察的知識點眾多,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金融風險基本特征、債權人代位權、環比增長速度、會計計量、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我國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等考點的相應真題,備考考生需要及時進行相關訓練。
1、我國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不包括()。【單選題】
A.補充養老保險
B.工傷保險
C.失業保險
D.生育保險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我國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2、下列不屬于經濟法調整的市場管理關系是()。【單選題】
A.消費者權益保護
B.維護公平競爭
C.產品質量管理
D.民事法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市場管理關系是指國家在市場管理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社會關系,市場管理關系由經濟法調整。具體包括:①維護公平競爭關系;②產品質量管理關系;③消費者權益保護關系。
3、2022年5月,外資甲方和中資乙方在我國某直轄市新設立一家法人企業。關于該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等事項,適用的法律是()。【單選題】
A.《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B.《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D.《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2019年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以下簡稱《外商投資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及其活動準則,適用《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法律的規定。同時,該法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廢止。
4、下列業務中,不屬于商業銀行業務的是()。【單選題】
A.承銷股票
B.發放貸款
C.吸收存款
D.辦理結算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包括:負債業務(吸收存款、借款業務);資產業務(票據貼現、貸款業務、投資業務);中間業務(結算業務、信托業務、租賃業務、代理業務、咨詢業務)。
5、下列統計量中,適用于分類數據的有()。【單選題】
A.均值
B.標準分數
C.中位數
D.眾數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眾數適用于描述分類數據和順序數據的集中趨勢。而在定量數據中,可能出現多眾數和無眾數的情況,因此眾數不適用于描述定量數據的集中位置。
以上就是【中級經濟師必刷1000題《經濟基礎知識》歷年真題8.5】的全部內容。想知道自己是否具備2024年經濟師報考資格?趕緊點擊免費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