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紅利支出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保單紅利支出”會計科目,屬于損益類科目,其借方科目反映保險公司根據原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的應支付保單紅利,期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應無余額。
保單紅利支出是保險公司根據原保險合同的約定,按照分紅保險產品的紅利分配方法及有關精算結果而估算,支付給保單持有人的紅利。
保單紅利支出核算什么內容
保單紅利支出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按原保險合同約定支付給投保人的紅利,可按保單紅利來源進行明細核算。
保單紅利支出相關會計分錄
計算出當年應支付的紅利,借記“保單紅利支出”科目,貸記“應付保單紅利”“長期應付款——應付累計生息”等科目;紅利到期支付,借記“應付保單紅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保費收入”等科目。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保單紅利支出
貸:應付保單紅利等
借:應付保單紅利
貸:銀行存款等
保單紅利的來源
一般來說,分紅保險實際上有三種不同的分紅來源,即:
1、當保險公司的實際投資收益高于預期投資收益時,利差利潤為盈余。
2、當實際風險發生率低于預期風險發生率時,實際死亡人數低于預期死亡人數。
3、當保險公司的實際運營管理成本低于預期運營管理成本時,就會產生這種紅利。
總之,不同保險公司的保單不同,分紅來源自然也不同。
保單紅利的分配方式
從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出發,壽險公司內部應當對紅利分配方法的制定及變動持十分審慎的態度,既要重視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貫徹誠信經營和紅利分配的公平原則,又要充分考慮紅利分配對公司未來紅利水平、償付能力以及投資策略的影響。這其中包括了現金紅利法和增額紅利法。
1、現金紅利法:
采用現金紅利法,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壽險公司根據當年度的業務盈余,由公司董事會結合指定精算師的意見后決定當年度的可分配盈余,各保單之間的保單紅利取決于它們對總盈余的貢獻大小。
在現金紅利法下,保單持有人支配現金紅利的方法一般可以選擇將紅利留存公司累計生息、以現金支取紅利、抵扣下一期保費等,對保單持有人來說,現金紅利的選擇比較靈活,滿足了客戶對紅利的多種需求。
2、增額紅利法:
增額紅利法的分配紅利形式是增加保單現有保額的形式,保單持有人只有當發生保險事故、期滿或退保時才能真正拿到所分配的紅利。增額紅利法的意義在于壽險公司能夠有足夠的靈活性對紅利分配進行平滑,保持每年紅利水平的平穩,并以末期紅利進行最終調節。
應付保單紅利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應付保單紅利”會計科目,對于分紅保險,核算保單紅利時,一般設置“應付保單紅利”科目核算,該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負債類科目。
應付保單紅利的含義
應付保單紅利是指保險公司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應付未付投保人的紅利。
保險公司的紅利指的是保險公司將當年的可支配盈余按照保單合同規定的比例,分紅給投保人。值得注意的是,只有購買了分紅型保險才有資格獲得保險公司的紅利。同時,用戶購買的分紅保險類型不同,其分紅的方式也不同,有的是按照保額分紅,有的是按照保費分紅,具體以保單合同的規定為準。
應付保單紅利借貸方向
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負債類科目,借方登記向投保人支付的保單紅利金額,而貸方登記按原保險合同約定計提應當支付的保單紅利,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投保人的紅利。
應付保單紅利核算什么內容
1、應付保單紅利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按原保險合同約定應付未付投保人的紅利。
2、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可按投保人進行明細核算。
應付保單紅利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按原保險合同約定計提應支付的保單紅利,借記“保單紅利支出”科目,貸記“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向投保人支付的保單紅利,借記“應付保單紅利”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原保險合同介紹
上述的原保險合同是相對于再保險合同而言的一個定義,指的是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
在保戶簽訂了原保險合同之后,保險人會向投保人收取保費,若是發生了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者被保險人傷殘、疾病、死亡、又或者達到了約定的年齡、期限,保險人需要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并對被保險人進行賠償。
原保險合同可以分為壽險原保險合同和非壽險原保險合同。其中在原保險合同延長期內需要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的,就是壽險原保險合同,而在原保險合同延長期內不需要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的,就屬于非壽險原保險合同。
原保險合同規定的是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而再保險合同約定的是再保險接受人與原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這也是二者最主要的區別。
股息是股份公司從提取了公益金、以及公積金的稅后利潤中,按照股息率分發給企業股東的收益,而紅利是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利潤。
股息和紅利的區別
1、股息
股息,即股票的利息,也就是股份公司從提取了公益金、以及公積金的稅后利潤中,按照股息率分發給企業股東的收益。
在上市公司的稅后利潤中,股息的分配順序如下: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3)提取公益金。
(4)提取任意公積金。
(5)支付優先股股息。
(6)支付普通股股息。
(7)分配紅利。
2、紅利
紅利,也就是上市公司分配給股東的利潤。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股的股東獲得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也是屬于紅利。
普通股的股東所得紅利,是取決于企業年度經營狀況、以及企業經營發展戰略決策的總體安排,并沒有固定數額的。
3、股息和紅利的區別
股民投資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在于獲取股息和紅利,紅利也是屬于企業分發給股東的回報,但是其與股息的區別在于:
(1)紅利的數額一般是不確定的,是取決于企業每年可分配的盈余;但股息的利率是固定的。
(2)紅利是股息分配完后,從企業剩余的利潤中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而股息則是分配給優先股股東的股票收益。
股利是什么?
股息、紅利合稱為股利。
股利的發放形式主要有:股票股利、現金股利、財產股利、建業股利。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股份制企業在分配股息、紅利時,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應得的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利息、股息、紅利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即取得股票股利的,按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利息,即貨幣的使用費,是貨幣所有人(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債務人)處所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利息,以及墊付款、延期付款等利息。
股息,即股票的利息,是上市公司從提取了公益金、以及公積金的稅后利潤中,按照股息率分發給企業股東的收益。
紅利,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余利潤。
股息和紅利都是公司給予股東的回報,經常被合起來稱作“股利”。
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負債類科目,借貸方向為借方登記向投保人支付的保單紅利金額,而貸方登記按原保險合同約定計提應當支付的保單紅利,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投保人的紅利。
應付保單紅利會計處理
2251應付保單紅利
1、應付保單紅利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按原保險合同約定應付未付投保人的紅利。
2、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可按投保人進行明細核算。
3、企業按原保險合同約定計提應支付的保單紅利,借記“保單紅利支出”科目,貸記“應付保單紅利”科目。向投保人支付的保單紅利,借記“應付保單紅利”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4、應付保單紅利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投保人的紅利。
應付保單紅利會計分錄
1、企業按原保險合同約定計提應支付的保單紅利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保單紅利支出
貸:應付保單紅利等
2、企業向投保人支付的保單紅利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保單紅利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應付保單紅利含義
應付保單紅利是指保險公司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應付未付投保人的紅利。
保險公司的紅利指的是保險公司將當年的可支配盈余按照保單合同規定的比例,分紅給投保人。值得注意的是,只有購買了分紅型保險才有資格獲得保險公司的紅利。同時,用戶購買的分紅保險類型不同,其分紅的方式也不同,有的是按照保額分紅,有的是按照保費分紅,具體以保單合同的規定為準。
保單紅利領取方式
1、累積紅利領取:對于保單已產生紅利全部或部分領取;
2、累積生息:將紅利留存在保險公司,按利率儲存生息,并于客戶申請或主險合同終止時給付;
3、抵交保費:紅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應付保險費。若抵交后仍有余額,則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應交保險費,但該余額不計利息。交費期滿后,抵交保費方式自動變更為累積生息方式;
4、購買交清增額保險:依據被保人當時的年齡,以紅利為一次交清的凈保險費,增加基本保險金額;
5、轉入萬能賬戶:存在有效附加萬能險的保單,可選擇將主險紅利轉入萬能賬戶進行投資運作。
在股票市場中,相信熟悉港股的股民對港股通紅利稅都略有了解,簡單而言,港股通紅利稅是在港股通標的的上市公司的紅利稅,相應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港股通紅利稅如何理解?
港股通的紅利稅是指在港股通標的的上市公司的紅利稅。港股通的設立,是我們投資港股的便捷方式之一,但是需要繳納紅利稅,港股通的股息紅利需要扣20%的稅。
一般上市公司的分紅時間會公布在公司半年報或者年報中,同時公告分紅預案,接下來在股東大會上實施方案。最后,上市公司再宣布股票的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分紅派發日等。因為香港的股票市場實行T+2交收,所以T日買入的港股通股票,T+2日日終完成交收后才能夠獲得相關證券權益。
港股通中的股票分紅首先由香港市場交收結算,再通過紅利資金會發放到中國結算機構進行辦理。在3個港股通交易日內,由中國結算機構完成換匯和清算。清算日結束將發放紅利,最后通過港股通結算明細文件發結算給投資者。
香港股票的公司基本信息可以通過證券信息網站或者交易軟件上查看。假如港股有分配計劃,那么可以通過以上的信息渠道了解該股票由股東大會通知的最新分配情況。最新情況包括股東大會的時間和地點,并且確定除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一旦確認,不允許變更,而且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會議記錄之間的間隔不應多于7個工作日。
港股通紅利稅如何征收?
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紅利所得稅:
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應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提出申請,由中國結算向H股公司提供內地個人投資者名冊,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由中國結算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個人投資者在國外已繳納的預提稅,可持有效扣稅憑證到中國結算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抵免。
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上述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紅利所得稅:
1.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計入其收入總額,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其中,內地居民企業連續持有H股滿12個月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依法免征企業所得稅。
2.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公司應向中國結算提出申請,由中國結算向H股公司提供內地企業投資者名冊,H股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者不代扣股息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
3.內地企業投資者自行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對香港聯交所非H股上市公司已代扣代繳的股息紅利所得稅,可依法申請稅收抵免。
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
股息紅利稅的規則是股民朋友必須了解的,持有股票時間越長、紅利稅越低。那么股息紅利稅是多少?股息紅利稅補繳是什么意思?來一起看看吧。
股息紅利稅的含義
股息紅利稅是對上市公司分紅所征收的一種稅。股權登記日收市前持有的股票需要交稅。持有股票時間越長,紅利稅征收越低。
法律依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條款,個人因持有中國的債券、股票、股權而從中國境內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股息紅利稅屬于個人所得稅范疇,國家實行的是差別化征收。
股息紅利稅補繳規則
股權登記日收市前持有的股票需要交稅。持有股票時間越長,紅利稅征收越低,具體如下:
1、持有股票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紅利稅按20%征收;
2、持有股票超過1個月至半年(含半年):紅利稅按照15%征收;
3、持有股票超過半年至1年(含1年):紅利稅按照10%征收;
4、持有股票超過1年,紅利稅按照5%征收。分紅時先扣5%,余下的在你賣出的時候根據持有時間補扣的。
股權登記日以后買的股票都不需要交紅利稅了。股權登記日收市前持有多少股票分紅的就要交稅。
注會的稅法比注稅稅法要難一些,但稅務師的《稅法(一)》、《稅法(二)》兩個科目講述的稅種和知識點幾乎囊括了注會的《稅法》,稅務師考試的稅法知識比注會要考的更廣,但難度要低一些。
注會《稅法》考試內容
注會稅法即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稅法》科目,該科目考的內容包括資源稅法和環境保護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車輛購置稅法、增值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稅收征收管理法等內容。一般來說,稅法需要學習增值稅法,消費稅法,城建稅法,煙葉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資源稅,環境保護稅等。
稅務師稅法一二考試內容
《稅法一》共有9個章節,分別為:稅法基本原理、增值稅、消費稅、附加稅與煙葉稅、資源稅、車輛購置稅、土地增值稅、關稅、環境保護稅。其內容以流轉稅為主。
《稅法二》共有10個章節,分別為: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際稅收、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內容以所得稅為主。
稅法一和稅法二加在一起就是整個的稅法基本原理和稅收實體法內容。稅法二還會依賴稅法一。稅二主要內容是所得稅,稅一主要內容是商品和勞務稅,即通俗所說的流轉稅,所得稅尤其是企業所得稅嚴重依賴于其他所有的稅收實體法內容,故稅法一是最基礎的學科。
各稅種學習方法
1、對消費稅的學習要掌握征收范圍、納稅環節、消費稅抵扣和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計算,該章節可以結合增值稅、城建稅和煙葉稅一并學習,難度不是很大。
2、企業所得稅章節同樣是考試的重難點,前5節是重點,關于扣除項目的限額、不得扣除的項目是常考點,只需要我們平時在復習的時候總結下來,背熟一點,得分就很容易了。后面幾節要注意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與應納稅額的結合,注意征收管理的相關內容,源泉扣繳等。
3、個人所得稅近年來也有改革,起征點、專項附加扣除都是需要注意的點,在學習的過程中要注意納稅人的區分、費用扣除項目稅率,以及各稅目一般計稅規則。對于特殊方法的計算,要各個擊破,注意稅收優惠與應納稅額的結合。
4、土地增值稅的學習,要注意結合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章節的學習,可能會在綜合題里面結合出題。土地增值稅學習的難點是扣除項目的計算和稅率、扣除數的記憶,這部分學習以多做題為主,剛開始可能錯誤很多,但是多做幾道會找到規律,孰能生巧。
5、而對于其他的稅種,掌握他們的征收范圍以及與重點稅種之間的關系就可以了。一般會出現在客觀題以及計算題中的某個小問,平時在練習的時候多注意以下,總結考試的重點就可以了,不需要花費太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