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余物資在會計實務中指“損余物資”會計科目,用于核算公司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成本。損余物資是指保險標的受損,經公司賠付后尚有經濟價值的殘余物資。
損余物資科目解釋
損余物資應根據受損財產殘余部分的可用程度,合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從賠款中扣除。若雙方達不成協議,可報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收回處理。收回損余物資應當按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確認為資產,并沖減當期賠款支出。會計期末,重新判斷市場價格,將市價和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當期賠款支出。
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在賠償保險標的時候獲得財產會折價給投保人,那么該財產就不屬于保險人的損余物資,實際賠償為應支付賠償減去該獲得財產;如果保險人未將該財產折價投保人,那么這部分財產為保險人損余物資,實際支付賠償等于應支付賠償,該物資納入資產負債表內體現。
損余物資借貸方向
“損余物資”科目屬資產類科目,其借方登記公司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成本;貸方登記處置損余物資時轉出的賬面余額;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公司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成本。
損余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按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損余物資”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2、處置損余物資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損余物資”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賠付支出”科目。已計提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跌價準備。
“損余物資”科目屬資產類科目,其借方登記公司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成本;貸方登記處置損余物資時轉出的賬面余額;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公司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成本。
損余物資核算什么內容
損余物資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成本,可按損余物資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損余物資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損余物資跌價準備”科目,比照“存貨跌價準備”科目進行處理。
損余物資業務核算的常用科目——賠付支出,“賠付支出”會計科目用于核算企業(保險)支付的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和再保險合同賠付款項。企業(保險)可以單獨設置“賠款支出”、“滿期給付”、“年金給付”、“死傷醫療給付”、“分保賠付支出”等科目。
損余物資相關會計分錄
1、保險人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取得的損余物資,可做以下分錄:
借:損余物資
貸:賠付支出
2、處置損余物資時,調整賠付支出后,賬面價值多于收到的金額時,可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賠付支出
貸:損余物資
若是賬面價值少于收到的金額,則做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損余物資
賠付支出
損余物資增值稅處理
在財產保險理賠業務中,保險公司承擔賠付責任后取得的原保險標的受損后的財產,發生保險事故后,保險標的轉移至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將該物資處置后沖抵賠付支出。
保險公司處置損余物資,可以比照銷售舊貨處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57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指具備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以及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字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特點的金融資產。
企業一般應當設置“銀行存款”、“應收利息”、“債權投資”等科目核算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1、企業取得的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債權投資時:
借: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應收利息(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借方差額)
貸:銀行存款等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貸方差額)
2、資產負債表日: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一次還本付息的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借方差額)
貸:投資收益(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貸方差額)
3、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債權投資發生減值的,應按減記的金額;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4、出售以攤余成本計量的債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借方差額)
貸:債權投資——成本
債券投資——應計利息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或借方)
投資收益(貸方差額)
已計提信用減值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信用減值準備。
怎么理解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指企業持有的現金、其他方的權益工具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資產,具體條件包括企業從其他方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或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或是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等。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的規定,將金融資產進行“三分類”,包括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中級會計實務應該是大部分同學認為是三科中最難的一科了,不僅章節數比另外兩科多,而且內容也是錯綜復雜,不僅本科目知識點互通,跟經濟法和財務管理的知識點也有互通的地方,考驗考生們跨章節解決問題的能力。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關于中級會計實務中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會計處理的相關內容,快來一起看看吧!
1、實際利率
(1)實際利率法,是指計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以及將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分攤計入各會計期間的方法。
(2)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預計存續期的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賬面余額所使用的利率。
2.攤余成本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應當以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確定: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累計計提的損失準備(僅適用于金融資產)。
3.利息收入
企業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
4.初始計量的具體會計分錄處理
(1)分次付息、一次還本
借:債權投資一成本
-利息調整
【或貸方】
應收利息
貸:銀行存款
(2)一次還本付息
借:債權投資一成本
-應計利息
-利息調整
【或貸方】
貸:銀行存款
5. 中途處置的具體會計分錄處理
(1)分次付息、一次還本
借:銀行存款
債權投資減值準備【若有】
貸:債權投資一成本
-利息調整
【或借】
利息收入【或借】
(2)一次還本付息
借:銀行存款
債權投資減值準備【若有】
貸:債權投資-成本
一應計利息
-利息調整
【或借】
利息收入【或借】
6. 到期處置的具體會計分錄處理
(1)分次付息、一次還本
借:銀行存款
貸:債權投資一成本
(2)一次還本付息
借:銀行存款
貸:債權投資一成本
一應計利息
計算攤余成本時應扣除減值準備,那債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影響攤余成本嗎?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呢?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被這些實務操作問題所困擾,會計網整理了有關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債權投資計提減值準備的會計分錄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在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檢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如果有客觀證據能夠證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那么應當計提減值準備。
債權投資減值準備是否會攤余成本?
1、債權投資減值準備會影響攤余成本,但沒有對賬面余額造成影響。
2、三階段法前兩階段,通過賬面余額對本期利息調整額進行計算,第三階段,即預期信用損失實際發生時,通過攤余成本對本期利息調整進行計算。
其他債權投資減值準備可以轉回嗎?
其他債權投資減值準備是可以轉回的。
注意:能夠通過所有者權益轉回,但不可以通過損益來轉回。
資產計提的減值準備可以轉回的包括哪些?
當影響減值的因素消失后,債權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其他債權投資及存貨等計提的減值,是可以轉回的。
轉回債權投資減值準備怎么寫分錄?
1、轉回債權投資減值準備,做以下分錄
借: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2、計提債權投資減值準備,分錄如下: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債權投資減值準備
攤余成本可能很多會計人都不太清楚,知道這個名詞但是不清楚具體的意思,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什么是攤余成本?
攤余成本是持有至到期投資后續計量的方法,與它密切相關的概念是實際利率法。它倆形影不離。沒有實際利率法就無所謂攤余成本,攤余成本是實際利率法下的必然結果,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本期計提的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本期期初攤余成本即為上期期末攤余成本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期計提的利息-本期收回的利息和本金-本期計提的減值準備
就持有至到期投資來說,攤余成本即為其賬面價值
攤余成本中“攤余”是什么意思?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
以上就是有關攤余成本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2024年海南研究生報名費標準:根據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南省財政廳《關于規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等考試收費管理的通知》(瓊發改收費〔2009〕1272號)文件規定,考生須繳納考試費每人每科38元。
1.考生提交報考信息成功后,須在網報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5日22:00)前完成網上繳納考試費,逾期未完成網上繳納考試費視為自行放棄報名資格,不能進行網上確認。
2.考生未按要求,錯選報考單位、報考專業、報考點、考試方式等,或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報名無效,已支付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2024年海南研究生報名網上確認時間:2023年10月30日8:30至11月4日17:30,逾期不再補辦。
海南省共設9個報考點:海南大學儋州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2)、海南大學海甸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3)、海南師范大學龍昆南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4)、海南熱帶海洋學院三亞校區報考點(代碼4605)、海南醫學院報考點(代碼4606)、海口市考試中心報考點(代碼4607)、海南師范大學桂林洋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8)、三亞市考試中心報考點(代碼為4609)和瓊臺師范學院桂林洋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10)。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在報名系統中選擇一個報考點。
2024年海南研究生報考點要求:
1.擬選擇海南省報考點報考的考生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海南省省內普通高校的應(往)屆畢業生;(2)海南省生源在省外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畢業的應(往)屆生;(3)工作或戶口所在地是海南省的其它考生。
2.選擇海南省報考點報考法律(非法學)(類別碼035101)、法律(法學)(類別碼035102)、工商管理(類別碼1251)、公共管理(類別碼1252)、會計(類別碼1253)、旅游管理(類別碼1254)、圖書情報(類別碼1255)、工程管理(類別碼1256)、審計(類別碼1257)等9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選擇海南大學儋州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2)或海口市考試中心報考點(代碼4607)或三亞市考試中心(代碼4609)。
報考專業所考科目中含5XX科目(考試時間為三小時以上六小時以下考試科目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的考生必須選擇海南大學海甸校區報考點報考(代碼為4603)。
海南師范大學龍昆南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4)、海南師范大學桂林洋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08)和瓊臺師范學院桂林洋校區報考點(代碼為4610)只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