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兩會正在召開,財政部部長劉昆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嚴禁征收過頭稅費、虛增財政收入。
被問及2021年的財政政策將要如何落實時,財政部部長劉昆表示,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要可持續,是一個整體。財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財政支出要提質增效、用得其所,回應人民的需求,讓老百姓更多受益,發揮更好的效果。做到這一點,要從4個方面落實。
一是依法依規征收,嚴禁征收過頭稅費,不能因為財政收支矛盾大而違法違規,增加群眾、企業的負擔。
二是提高支出效率,要優化結構,加強管理,快速直達,提升資金的效率。
三是防止鋪張浪費,要堅持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節用為民,把錢花在刀刃上。
四是強化績效管理,績效管理要覆蓋到所有的財政資金,切實做到花錢要問效,無效要問責。
什么是過頭稅?
過頭稅是指稅收征管部門為了完成稅收任務而過度地向民間征稅的做法,包括時間上的過頭和幅度上的過頭兩種。
時間上的過頭稅是指稅務專管員為完成稅收任務,把以后年份的稅收提前征收;而幅度上的過頭稅是指收一些不該收的稅,或者提高稅率、隨意罰款等,包括將國家的減免稅費政策打折扣,還包括巧立名目增設新的收費項目,或者在已經實施的收費項目中過度監管和過度活動。
11月16日,財政部發布《關于嚴禁會計師事務所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審計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嚴禁會計師事務所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審計服務。該消息在IPO市場引發關注,主要因為“或有收費”通常表現為上市獎勵費,以及根據審計意見類型、是否能夠實現上市等收取部分或全部審計費用。上市獎勵通常在百萬元以上。
為避免中介機構為謀取經濟利益做出幫助IPO企業“帶病闖關”的情況,增強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財政部嚴禁“或有收費”行為,具體規定如下:
一、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職業道德守則和執業準則規定,根據審計工作中所承擔的責任、工作量,以及所需的相關資源投入合理確定審計收費,并與客戶簽署合規的收費安排條款。
二、會計師事務所不得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審計服務,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審計工作結果或實現特定目的為條件。或有收費通常表現為上市獎勵費,以及根據審計意見類型、是否能夠實現上市、能否實現發債等收取部分或全部審計費用。
三、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職業道德守則和執業準則規定,執行有關客戶接受與保持程序,謹慎評估提出違規付費要求的客戶風險。如果發現客戶存在或有付費違規行為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拒絕承接或者終止該項審計業務。
四、各省級財政部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要高度重視會計師事務所或有收費問題,把或有收費作為對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查的重點事項。對于違反本通知相關要求,未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性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處罰。
早在2020年12月17日修訂的《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第3號—提供專業服務的具體要求》,其中第45條就規定,除非法律法規允許,注冊會計師不得以或有收費方式提供鑒證服務,收費與否或收費多少不得以鑒證工作結果或實現特定目的為條件。
或有收費的方式嚴重影響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和職業道德,導致了一些違法違規的行為,例如,為了獲得收費或多收費,注冊會計師可能會發表不恰當的意見,做出有違社會公眾利益的行為;或者為了降低成本,注冊會計師可能會縮短審計時間,減少審計程序,降低審計質量,增加審計風險。這些行為不僅損害了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聲譽,也危害了市場秩序和社會穩定。
此次《通知》明確禁止或有收費,將有助于增強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通知》指出:“或有收費”將作為行政監管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查的重點事項,若有違反依法依規處理處罰。
就在11月2日,中注協發布公告表示,中注協關注到個別擬上市公司選聘輔導會計師事務所的中標侯選人信息公示中,IPO審計報價包括前期審計費用和上市獎勵,審計收費大部分金額取決于公司上市與否,構成或有收費,損害了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
中注協立即約談了相關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提示承擔擬上市公司業務的注冊會計師要做好資本市場的“看門人”,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監督作用,確保獨立、客觀、公正、規范執業,同時,在執業過程中要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是審慎作出承接與保持的決策。在客戶關系和具體業務的接受與保持方面樹立風險意識,了解相關擬上市公司項目的基本情況,充分考慮相關職業道德要求,確保風險評估真實、到位。要綜合考慮客戶業務復雜程度、業務風險,以及執行業務必要的專業勝任能力、時間和資源、收費安排等,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審慎承接業務。
二是在執業過程中要保持獨立性。獨立性是注冊會計師審計的靈魂,是會計師事務所客觀公正執業的前提。注冊會計師要嚴格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的要求,從實質和形式上均要保持獨立,避免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在執行審計業務時,會計師事務所不得采用或有收費的安排。
三是要恰當發表審計意見。會計師事務所要為擬上市審計業務分派具有適當勝任能力的項目合伙人、項目組成員及項目質量復核人員,并保證其有充足的時間持續高質量地執行業務,避免超出勝任能力執業。在審計過程中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落實風險導向審計理念,保持職業懷疑,充分識別和評估可能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有效應對舞弊風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恰當發表審計意見。
一、違反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原則
“或有收費”這一行為違反了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原則,對審計質量構成了嚴重的威脅。中注協就防范“或有收費”風險約談會計師事務所時指出:承擔擬上市公司業務的注冊會計師要做好資本市場的“看門人”,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監督作用,確保獨立、客觀、公正、規范執業。
“或有收費”使會計師事務所的利益與客戶的利益產生了直接的聯系。可能會導致以下現象:
1、會計師事務所為了迎合客戶的需求,而放松審計標準,忽視或掩蓋客戶的財務問題,損害了審計質量和公信力;
2、導致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過程中可能出現風險規避,影響其充分盡責的執行。
二、違反會計所的職業道德守則和執業準則
“或有收費”的行為違反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職業道德守則和執業準則。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等相關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審計工作中所承擔的責任、工作量,以及所需的相關資源投入,合理確定審計收費,并與客戶簽署合規的收費安排條款。而“或有收費”這一行為不利于維護行業的公平競爭和良好秩序,恰恰違反了上述規定。
三、不利于IPO市場健康發展
1、“或有收費”的行為使得IPO審計收費的透明度降低,不僅影響了市場的公平競爭,而且增加了監管的難度;
2、“或有收費”的行為使得IPO審計質量的可信度降低,影響了投資者的信心,也增加了市場的風險。
內容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等,會計網整理發布。
隨著經濟的全球化發展,財會人希望掌握更多國際化的專業技能來提升自己的水平,各大企業對于uscpa人才的需求也逐漸增加,不少人都選擇加入報考大軍中。aicpa如何報考?考試有什么要注意的?學姐這就來為大家介紹!
1.確認學分:
包括總學分、會計學分、商業學分等,大家需要仔細查詢對照;
2.選擇報考州:
需要大家準備成績單、學歷、學位證書等,挑選自己要報名的考州;
3.學歷評估:
大家需要整理好評估材料,將其寄給申請州可以接受的教育評估機構,學歷認證需要大約2-6周,正式學分評估預計需要4-6周;
4.考試報名:
取得學分評估報告,才可以報名參加考試,預計需要3-4周。
5.領取準考證(約2-8周):
領取到準考證就表示大家已經報名成功
6.預約考場
7.辦理簽證:
出國考試需要準備簽證資料;
8.安排行程:
小編建議大家在取得簽證后再預定機票和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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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辦簽證:
出國前需在EVUS系統登記簽證信息并打印,上飛機時會被要求出示已登記信息。
2、熟悉考場
請確保不要遲到,一旦到達考場,如果有充裕的時間,建議提前熟悉考場環境,包括洗手間和飲水機的位置等。
3、關于考場時間
禁止攜帶任何電子設備,包括手表等。考試期間,電腦屏幕上方會顯示倒計時,以幫助考生掌握考試進度。
4、計算機攜帶
嚴禁攜帶計算器,可以向考場人員索要簡易計算器(數量有限)。
5、考場紀律問題
考試中途休息時間,嚴禁使用手機、閱讀紙質文件等行為。在休息期間請勿與其他考生交談。監控錄像可能記錄您的行為,如果被判定違反考試紀律,可能會取消繼續考試的資格。
中級經濟師是機考考試,原則上不得攜帶任何其他工具參加考試,嚴禁將(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和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考生可在考前進入官網提前進行機考系統模擬訓練。
一、中級經濟師是機考還是筆考
中級經濟師考試方式為電子化考試(即上機考試)。原則上不得攜帶任何其他工具參加考試,嚴禁將(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和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提示:考生可在考前進入官網提前進行機考系統模擬訓練,提升對機考系統的熟練程度,避免出現操作失誤影響考試成績。
二、202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時間是什么
23年中級經濟師11月11日、12日考試,中級經濟師共考查二門考試科目,它們分別是《經濟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和實務》,《經濟基礎知識》考試科目考試題題型為單選、多選。《專業知識和實務》考試科目考試題題型為單選、多選及案例。
三、202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準考證打印在哪天
202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1月3日起,2023年中級經濟師打印準考證時間根據考區不同所以打印時間不同,打印準考證也是需要考生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打印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登錄官方賬號后,點擊選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核對信息后打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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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了關于印發《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的通知。明確建立違法違規違紀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對納入相關名單的人員實行通報同業、行業禁入等懲戒制度。
新準則劃重點:
七項職業操守:愛國愛行、誠實守信、依法合規、專業勝任、勤勉履職、服務為本和嚴守秘密;
三類行為規范:行為守法、業務合規和履職遵紀;
兩個服務核心: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和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一項名單懲戒機制:“黑名單”“灰名單”及相關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第49條關于“懲戒及爭議處理”提到,銀行業協會建立違法違規違紀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制度。對嚴重違法違規違紀的、嚴重影響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銀行業從業人員,納入“黑名單”,予以通報同業,實行行業禁入制度。對其他情節較嚴重的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實行“灰名單”管理制度,限制其不得任職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部門或關鍵崗位。
附:《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原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宗旨及依據】
為規范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提高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在銀行業內建立良好的清廉文化,維護銀行業良好信譽,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及《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的通知》《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指引的通知》《銀行業協會工作指引》《中國銀行業協會章程》等有關規范,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銀行業從業人員】
本準則所稱銀行業從業人員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委派到國(境)外分支機構、控(參)股公司工作的人員,應當適用本準則。
第二章 職業操守
第三條 【愛國愛行】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金融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監管部門要求,認真踐行服務實體經濟、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務;熱愛銀行業工作,忠誠金融事業,切實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努力維護所在銀行商業信譽,為銀行業改革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 【誠實守信】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恪守誠實信用原則,真誠對待客戶,珍視聲譽、信守承諾,踐行“三嚴三實”的要求,發揚銀行業“三鐵”精神,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通過踏實勞動實現職業理想和人生價值。
第五條 【依法合規】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敬畏黨紀國法,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制、行業自律規范以及所在機構的規章制度,自覺抵制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堅持不碰政治底線、不越紀律紅線,“一以貫之”守紀律,積極維護所在機構和客戶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專業勝任】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具備現代金融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與專業技能;樹立終身學習和知識創造價值的理念,及時了解國際國內金融市場動態,不斷學習提高政策法規、銀行業務、風險管控的水平,通過“學中干”和“干中學”錘煉品格、補充知識、增長能力。
第七條 【勤勉履職】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崗位管理規范,嚴格執行業務規定和操作規程,防范利益沖突和道德風險,盡責、盡心、盡力做好本職工作。
第八條 【服務為本】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秉持服務為本的理念,以服務國家戰略、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客戶為天職,借助科技賦能,竭誠為客戶和社會提供規范、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務。
第九條 【嚴守秘密】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謹慎負責,嚴格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工作秘密和客戶隱私,堅決抵制泄密、竊密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章 行為規范
第一節 行為守法
第十條 【嚴禁違法犯罪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黃、賭、毒、黑”、非法集資、高利貸、欺詐、賄賂等一切違法活動和非法組織。
第十一條 【嚴禁非法催收】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以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嚇、威脅、騷擾等非法手段催收貸款。
第十二條 【嚴禁組織、參與非法民間融資】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組織或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非法向在校學生發放貸款等民間融資活動。
第十三條 【嚴禁信用卡犯罪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實施偽造信用卡、非法套現信用卡、濫發信用卡等行為。不得為特定客戶優于同等條件辦理高端信用卡,提供價質不符的高端服務。
第十四條 【嚴禁信息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竊取、泄露客戶信息、所在機構商業秘密等的違法犯罪行為。發現泄密事件,應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時報告。違反工作紀律、保密紀律,造成客戶相關信息泄露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嚴禁內幕交易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違規泄露內幕信息,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獲取個人利益,或是基于內幕信息為他人提供理財或投資方面的建議。
第十六條 【嚴禁挪用資金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默許、參與或支持客戶用信貸資金進行股票買賣、期貨投資等違反信貸政策的行為。不得挪用所在機構資金和客戶資金,不得利用本人消費貸款進行違規投資。
第十七條 【嚴禁騙取信貸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向客戶明示、暗示或者默許以虛假資料騙取、套取信貸資金。
第二節 業務合規
第十八條 【遵守崗位管理規范】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業務操作指引,遵循銀行崗位職責劃分和風險隔離的操作規程,確保客戶交易的安全。不得打聽與自身工作無關的信息,或是違反規定委托他人履行保管物品、信息或其他崗位職責。
第十九條 【遵守信貸業務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根據監管規定和所在機構風險控制的要求,嚴格執行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等“三查”工作。
第二十條 【遵守銷售業務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不得在任何場所開展未經監管機構或所在機構批準的金融業務,不得銷售或推介未經所在機構審批的產品,不得代銷未持有金融牌照機構發行的產品。
不得針對特定客戶非公開銷售優于其他同類客戶的存款產品、貸款產品、基金產品、信托產品、理財產品等。
第二十一條 【遵守公平競爭原則】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崇尚公平競爭,遵循客戶自愿原則、尊重同業公平原則。在宣傳、辦理業務過程中,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堅決抵制以權謀私、錢權交易、貪污賄賂、“吃拿卡要”等腐敗行為。
第二十二條【遵守財務管理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所在單位的財務報銷規定,組織或參加會議、調研、出差等公務活動應當嚴格執行公務出差住宿和交通標準。出差人員應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賓館住宿,按規定登記乘坐交通工具。
不得用公款支付應當由本人或親友個人支付的費用,嚴禁上下級機構及工作人員之間、行內部門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或贈送禮品,不得使用公款開展娛樂互動、游山玩水或以學習考察等名義出國(境)公款旅游等。
第二十三條 【遵守出訪管理規范】
出訪期間須主動接受我國駐外使領館的領導和監督,及時請示報告。除另有規定外,嚴禁持因私護照出訪執行公務。嚴格執行中央對外工作方針政策和國別政策,嚴守外事紀律,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尊重當地風俗習慣,杜絕不文明行為。嚴禁變相公款旅游,嚴禁安排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娛樂活動,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履職有影響的出訪活動。增強安全保密意識,妥善保管內部資料,未經批準,不得對外提供內部文件和資料。
第二十四條 【遵守外事接待規范】
接待國(境)外來賓堅持服務外交、友好對等、務實節儉原則,安排宴請、住宿、交通等接待事宜根據相關規定執行。在公務外事活動中,嚴格遵守外事禮品贈予與接受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遵守離職交接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崗位變動或離職時,應當按照規定妥善交接工作,遵守脫密和競業限制約定,不得擅自帶走所在機構的財物、工作資料和客戶資源。
第三節 履職遵紀
第二十六條 【貫徹“八項規定”、反“四風”】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紀律要求,認真落實所在機構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的有關制度,求真務實、勤儉節約,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四種不正之風。
第二十七條 【如實反饋信息】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確保經辦和提供的工作資料、個人信息等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與準確性。嚴禁對相關個人信息采取虛構、夸大、隱瞞、誤導等行為。
第二十八條 【按照紀律要求處理利益沖突】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按照紀律要求處理自身與所在機構的利益沖突。存在潛在沖突的情況下,應當主動向所在機構管理層說明情況。
第二十九條 【嚴禁非法利益輸送交易】
銀行業從業人員嚴禁利用職務便利侵害所在機構權益,自行或通過近親屬以明顯優于或低于正常商業條件與其所在機構進行交易。
第三十條 【實施履職回避】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履職回避要求。任職期間出現需要回避情形的,本人應當主動提出回避申請,服從所在機構做出的回避決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向特定關系人及其親屬提供高薪崗位、職務、薪酬獎勵,不得針對特定關系人授予或評審職位職稱。
第三十一條 【嚴禁違規兼職謀利】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紀規定以及所在機構有關規定從事兼職活動,主動報告兼職意向并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應當妥善處理兼職崗位與本職工作之間的關系,不得利用兼職崗位謀取不當利益,不得違規經商辦企業。
銀行業從業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參加授課、課題研究、論文評審、答辯評審、合作出書等活動;經批準到本單位直屬或下轄單位參加上述活動的,按所在單位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抵制賄賂及不當便利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自覺抵制不正當交易行為。嚴禁以任何方式索取或收受客戶、供應商、競爭對手、下屬機構、下級員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的賄賂或不當利益,嚴禁向政府機關及其他利害關系方提供賄賂或不當利益,嚴禁收、送價值超過法律及商業習慣允許范圍的禮品。
第三十三條 【厲行勤儉節約】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厲行勤儉節約,珍惜資源,愛護財產。根據工作需要合理使用所在機構財物,禁止以任何方式損害、浪費、侵占、挪用、濫用所在機構財產。
第三十四條 【塑造職業形象】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公共場合應做到言談舉止文明穩重、著裝儀表整潔大方,個人形象要與職業身份、工作崗位和環境要求相稱。做到身心健康、情趣高雅,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嚴禁通過網絡等發布、傳播不當言論。
第三十五條 【營造風清氣正的職場環境和氛圍】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忠、專、實”的衡量標準,選拔任用政治過硬、素質過硬、踏實肯干的干部人才。破除阿諛奉承、拉幫結派等小圈子、小團伙依附關系,杜絕因“圈子文化”而滋生的畸形權力和裙帶關系。關愛員工,嚴禁體罰、辱罵、毆打員工;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尊重員工權益,暢通訴求渠道,從政治思想教育、薪酬待遇、職業生涯規劃、心理動態咨詢等多方面幫助引導員工,在多崗位歷練培養,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成就感。
第四章 保護客戶合法權益
第三十六條 【禮貌服務客戶】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接洽業務過程中,應當禮貌周到。對客戶提出的合理要求盡量滿足,對暫時無法滿足或明顯不合理的要求,應當耐心說明情況,取得理解和諒解。
第三十七條 【公平對待客戶】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公平對待所有客戶,不得因客戶的國籍、膚色、民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健康或殘障及業務的繁簡程度和金額大小等其他方面的差異而歧視客戶。
對殘障者或語言存在障礙的客戶,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盡可能為其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 【保護客戶信息】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及其交易信息檔案。在受雇期間及離職后,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所在機構關于客戶隱私保護的規定,違規泄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
第三十九條 【充分披露信息】
銀行業從業人員在向客戶銷售產品的過程中,應當嚴格落實銷售專區錄音錄像等監管要求,按照規定以明確的、足以讓客戶注意的方式向其充分提示必要信息,對涉及到的法律風險、政策風險以及市場風險等進行充分地提示。嚴禁為達成交易而隱瞞風險或進行虛假或誤導性陳述,嚴禁向客戶做出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所在機構有關規章制度的承諾或保證。
第四十條 【妥善處理客戶投訴】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客戶至上、客觀公正原則,耐心、禮貌、認真地處理客戶投訴,及時作出有效反饋。
第五章 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第四十一條 【接受、配合監管工作】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樹立依法合規意識,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積極配合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等監管工作。嚴禁自行或誘導客戶規避監管要求。
第四十二條 【遵守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有關規定,熟知銀行承擔的義務,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等工作。
第四十三條 【協助有權機關執法】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熟知銀行承擔的依法協助執行義務,在嚴格保守客戶隱私的同時,按法定程序積極協助執法機關的執法活動,不泄露執法活動信息,不協助客戶隱匿、轉移資產。
第四十四條 【舉報違法行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對所在機構違反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金融安全的行為,有責任予以揭露。有權向上級機構或所在機構的監督管理部門直至國家司法機關舉報。
第四十五條 【服從應急安排】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積極響應國家號召、落實行業倡議、服從機構安排,在抗震救災、衛生防疫等重大公共應急事件中堅守崗位,盡職履責,努力保障特殊時期金融服務的充分供給。
第四十六條 【守護輿情環境】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制及所在機構關于信息發布的規定,嚴禁擅自接受媒體采訪或通過微信、微博、貼吧、網絡直播等自媒體形式對外發布相關信息。
第六章 強化職業行為自律
第四十七條 【接受所在機構管理】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本準則,接受所在機構的監督和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準則的精神制定本單位員工具體職業行為規范,將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作為反腐倡廉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合規管理、員工教育培訓及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內容,定期評估,建立持續的員工執業行為評價和監督機制。
第四十八條 【接受自律組織監督】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自覺接受銀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監督。銀行業協會依據有關規定對會員單位貫徹落實本準則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第四十九條 【懲戒及爭議處理】
為加強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管理,銀行業協會、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健全關于員工違反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的懲戒機制。銀行業協會建立違法違規違紀人員“黑名單”和“灰名單”制度。
對銀行業從業人員嚴重違法違規違紀的、嚴重影響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納入“黑名單”管理,予以通報同業,實行行業禁入制度。
對其他情節較嚴重的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實行“灰名單”管理制度,限制其不得任職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部門或關鍵崗位。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訂立勞動合同等方式明確員工違反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應受到的懲戒內容。銀行業從業人員對所在機構的懲戒有異議的,有權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訴。
第五十條 【高管規范】
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帶頭遵守、模范踐行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并通過“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以上率下,在戰略制定和績效管理等工作中融入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考量,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住關鍵事、管在關鍵時,全面推動所在機構營造愛國愛行、誠實守信、專業過硬、勤勉履職、服務為本的良好從業氛圍和工作環境。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參照適用】
銀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及勞務派遣人員,參照適用本準則。
第五十二條 【解釋機構】
本準則由中國銀行業協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沖突解決】
本準則與法律法規、監管規制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監管規制為準。
第五十四條 【施行日期】
本準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07年《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同時廢止。
注冊會計師考試地點一般在哪里?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地點其實全國都有,并且考生可以自行選擇,注冊會計師考試是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地點一般安排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的考區,考生報考可以秉著就近考試的原則,盡量選擇離自己近的考點,更多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地點的安排,請戳下文了解!
一、注冊會計師考試地點一般在哪里?
注冊會計師考試是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地點一般安排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考區。
考生報考時可就近選擇適合自己的考區,具體考試地點最終以準考證確定的考試地點為準。考區原則上設在省轄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地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外地人,也可以選擇目前所在地的考區。綜合階段考試地點設在省會城市、直轄市,專業階段考試地點則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考點。
二、注會可以隨時改考試的省份嗎?
注冊會計師在報名期間可以更改考區,但是繳費成功后不可以再更改。
注冊會計師考試是全國統一考試,不受地區限制,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不同時間、不同地區的報名。在考試報名繳費完成后,不能隨意更改考試地點,需要慎重選擇。具體的考點、考場還是由系統按照選擇省份進行分配的,具體的考場地點可在準考證上查看。
三、注會考試進到考場嚴禁帶的物品有什么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第四條規定:進入考場時,應考人員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應考人員攜帶的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場內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注會會計考試有幾套題?有兩套題,分別用于不同的考試批次,雖然題目不同,但是兩套題目的難度是差不多的,因此考生不用擔心自己的考卷難度加大。
一、注會會計考試有幾套題?
注會考試中的會計科目有兩套不同的試題,分別用于不同的考試批次。
根據2024年注會考試安排,會計這門科目是有兩個場次的,場次不同考生的題目也是有所區別的,但是兩個場次考試難度差不多。
二、注會考試規則有哪些?
根據中注協公眾號最新公布的《注會考試考前溫馨提示》來看,考生在考場需要注意以下內容:
1、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主動接受身份核驗和考試違禁物品檢查。
2、手機、智能手表(手環)、智能眼鏡、紙質資料等規定以外物品,嚴禁帶入考場座位。考試期間一經發現將按違規行為處理。
3、入座后不得擅自離開考場。
4、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生交卷退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5、由于答題需要可以向監考人員申請草稿紙,考試結束草稿紙不得帶離考場。
6、如果出現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或供電故障等異常情況,應當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耐心等待問題解決。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