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有時需要復印各種相關文件,就需要支付相應的復印費,一般計入管理費用等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支付復印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管理費用的借貸方向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利得。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銀行存款是資產性質的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末余額在借方。比如銷售商品,收到款項的賬務處理是,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在工作中可能會遇到這種情況:發票原件在郵寄途中丟失,只拿到發票復印件,這時候企業可以憑復印件進項抵扣嗎?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發票原件丟失,復印件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1號)第四條規定,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2018年第28號)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稅前扣除憑證,是指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證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實際發生,并據以稅前扣除的各類憑證。
因此,如果受票方取得銷售方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復印件,按照稅法規定,是允許抵扣進項稅額,也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需要注意一定要是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復印件。
發票丟失可以補開嗎?
按規定,已經開具發票丟失不是發票作廢或者沖紅重開的理由,是不能補開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記賬憑證是登記明細分類賬和總分類賬的主要依據,以原始憑證為填制依據。那么復印的記賬憑證,是否可以作為記賬憑證的依據?
復印的原始憑證能否作為記賬憑證的依據?
復印的原始憑證不得作為記賬憑證的依據。原始憑證丟失的應按《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具體規定辦理。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具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的作用是什么?
原始憑證的作用主要是記載經濟業務的發生過程和具體內容。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原始憑據,如發票。
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來源于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
記賬憑證的依據是什么?
記賬憑證的依據是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
記賬憑證,亦稱傳票,是指對經濟業務事項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賬簿的憑證。它具有分類歸納原始憑證和滿足登記會計賬簿需要的作用。
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
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如下:
1.填制憑證的日期;
2.憑證編號;
3.經濟業務摘要;
4.會計科目;
5.金額;
6.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7.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近期,有一個發票60天補救期的規定,很多會計小伙伴就跑過來問會計網:是不是以后如果發票丟失,只要有復印件都可以進行賬務處理?
其實不是這么理解的,我們先來看看相關的規定:
從上面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并不是任何情形都可以通過復印件去處理發票丟失的問題,只有符合規定的情形才可以這樣進行處理。而且需要注意的是,這60日發票補救期的新規定,一定是要在60日內,哪怕你超出一日取得了發票,也是不能進行稅前扣除的,這個時候5年的追補期也是沒用的。
那遇到發票丟失或者發票復印件的問題,又該怎么進行解決呢?今天會計網就把一些會計小伙伴經常問的問題給整理出來,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1、工作的時候經常遇到乙方財務只跟我說已經開了電子發票,但是都不提供照片或者復印件給我,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處理?
答:讓對方提供發票下載鏈接或發票二維碼,自行下載。
2、最近不小心弄丟了一張發票,知道需要罰款,想問問罰款金額是稅務局說了算,還是有相關的政策規定標準是罰多少錢?
答:對于發票丟失罰款這個問題,每個地方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穩妥的辦法就是去咨詢當地稅局。
3、現在發票丟失還需要進行掛失嗎?
答:據了解,有些地方還是要求按發票管理辦法進行掛失的,比如深圳。但有些地方已經不需要,具體的還是要以當地稅局為準。
4、現在還需要開具丟失發票已繳稅證明,和未丟失的復印件加蓋對方發票章后一起存檔嗎?
答:是不需要的,抄報稅證明早就不用了,都取消了的。
5、我是四川這邊的,我們丟失了發票,然后我們就只叫對方寄了蓋鮮章的復印件入,要不要上報稅局?
答:據了解,是沒有這方面的要求的,應當不用上報稅局。
6、前幾天,我們公司不小心丟失了增值稅發票,但是發票已開紅沖了,還可以復印嗎?
答:既然都已經紅沖,這樣就沒必要在復印入賬抵扣了。
7、我2020年1月丟失了發票,確認過失方責任,為什么稅務局還讓我出書面報告,還要罰款,才可以入賬。這是不是有區域性區別?
答:這是按照發票管理辦法里的丟失處罰相關規定,不是地域性區別。
8、我有一張丟失的發票,認證、入賬都沒問題,但是否可以稅前列支呢?
答:這時候發票復印件就派上用場了,發票復印件也可以稅前列支。
9、丟失普通發票和專票的處理方法一樣嗎?
答:是一樣的。
10、如果發票丟失連復印件也無法取得,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答:如果實在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的情況下,可以試試去發票查驗平臺查詢這張發票的票面信息打印作為附件處理應當也是可以的,最好還在復印件中配上合同、憑證等相關證明,也是很有必要的。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發票丟失或者發票復印件的十問十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然而,發票丟失我們經常會遇到下面這兩種情況,會計小伙伴們一定要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否則就是違規行為了。
情況一:如果在當月發票丟失,銷售方就直接在發票系統把丟失的發票進行作廢處理,然后再重新也購買方開具一張新的發票。
注意了,這種做法是錯誤的,違規作廢發票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要滿足這些條件才能進行作廢:
情況二:如果發票跨月丟失了,已經沒有辦法進行作廢處理了,直接開具紅字發票沖銷掉丟失發票,跟著再給客戶重新開新的發票。
注意了!這種情況也是不合法的,屬于違規開具紅字發票的行為!紅字發票也不是想作廢就可以作廢的,也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
根據相關規定,要滿足這些條件才能進行紅沖:
本文為會計交流圈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清心。